(一)負責全國電力監管工作,建立統一的電力監管體系,對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的派出機構實行垂直領導。
(二)研究提出電力監管法律法規的制定或修改建議,制定電力監管規章,制定電力市場運行規則。
(三)參與國家電力發展規劃的制定,擬定電力市場發展規劃和區域電力市場設置方案,審定電力市場運營模式和電力調度交易機構設立方案。
(四)監管電力市場運行,規范電力市場秩序,維護公平競爭;監管輸電、供電和非競爭性發電業務。
(五)參與電力技術、安全、定額和質量標準的制定并監督檢查,頒發和管理電力業務許可證,協同環保部門對電力行業執行環保政策、法規和標準進行監督檢查。
(六)根據市場情況,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出調整電價建議;監督檢查有關電價;監管各項輔助服務收費標準。
(七)依法對電力市場、電力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電力市場糾紛。
(八)負責監督電力社會普遍服務政策的實施,研究提出調整電力社會普遍服務政策的建議;負責電力市場統計和信息發布。
(九)按照國務院的部署,組織實施電力體制改革方案,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議。
(十)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辦公廳(國際合作部)。
組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公文處理和新聞宣傳工作,承辦重要會議;管理機關財務、檔案、資產、保密、安全保衛、后勤服務和其他行政事務;負責電力市場統計,統一對外發布信息,負責組織建立電力監管信息系統;負責電力監管機構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電力監管國際比較研究;管理電力監管派出機構的涉外事務和有關國際合作項目;負責組織國際交流合作活動、安排人員出訪和接待國(境)外人員來訪;負責辦理人民來信來訪。
(二)政策法規部(電力體制改革辦公室)。
草擬電力監管法律法規,提出制定或修改建議;負責授權范圍內的電力法律法規的解釋和宣傳工作;統一審核會內各類規章、規則和管理辦法;按照國家對電力體制改革的決定和部署,組織實施電力體制改革方案,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議;組織辦理涉及電力監管機構的行政復議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和國家賠償案件的應訴工作。
政策法規部內設專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專家委員會的組織協調工作。
(三)市場監管部。
制定發電業務許可證管理辦法,頒發和管理發電業務許可證;擬定電力市場運行規則;審定電力市場運營模式和電力調度交易機構設立方案;監督檢查容量電價的執行情況;監管電力調度交易機構的調度、信息披露、結算等行為;查處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參與制定電源發展規劃;參與制定發電企業技術、安全、定額和質量標準并監督檢查;監管非競爭性發電業務。
(四)輸電監管部。
制定輸電業務許可證管理辦法,頒發和管理輸電業務許可證;參與制定輸電企業技術、安全、定額、質量標準并監督檢查;監督輸電企業無歧視和公平開放電網;監督檢查輸電企業成本規則和輸電電價執行情況;參與制定并監督實施電網發展規劃,監督電網企業的投資行為。
(五)供電監管部。
制定供電業務許可證管理辦法,負責指導供電營業區的劃分,頒發和管理供電業務及其相關業務許可證;參與制定供電企業技術、安全、定額、質量標準并監督檢查,制定供電服務投訴及處理程序,監管電能及供電服務質量;監督檢查供電企業成本規則和銷售電價的執行情況;監管供電企業信息披露;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制定電力普遍服務計劃并監督實施。
(六)價格與財務監管部(稽查局)。
研究提出容量電價、輸電配電電價和銷售電價的定價建議;監管各項輔助服務收費標準;按照國家規定,擬定輸電和供電企業成本規則;協同環保部門對電力行業執行環保政策、法規和標準進行監督檢查;按照公平競爭原則,對電力企業兼并重組提出建議;負責電力行政執法;擬定電力爭議糾紛解決程序,處理投訴、申訴和電力爭議糾紛;組織調查電力市場違法違規案件并提出處理意見,執行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對違法違規案件的處理決定。
(七)人事培訓部(機關黨委)。
擬定機關及派出機構的人事管理制度;承辦干部調配、任免、考核、培訓、獎懲、交流、出國政審以及機關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社會保險、離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管理人事檔案;負責機關、派出機構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和代管單位的黨群工作。
1、負責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技術指導和參與工程預算,并承擔責任。2、主持審核投資項目的設計方案,審定設計單位的所有圖紙及設計技術變更通知。3、負責審核、控制工程項目建設成本。4、主持審批權承建單位提出...
工程監理工作任務,可以簡單地歸納為“三控、兩管、一協調”。三控,即質量控制(包括工程施工安全質量控制)、造價控制和進度控制;兩管,即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信息管理;一協調,即協調工程建設相關各方的關系。
監理應履行的職責1 、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2、 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3 、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并提出審查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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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監理的主要職責 項目監理部人員崗位職責 1.3 總監理工程師職責 1.3.1 全面負責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的實施;負責管理項 目監理部的日常工 1.3.1.1 ; 作,定期向公司報告工作 確定項目監理部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1.3.1.2 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人員調配,檢查和監 督監理人員的工作, 1.3.1.3 對不稱職的人員進行調換; 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應包括安全監理方案)和審 批監理實施細則; 1.3.1.4 專業監理實施細則和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由項目監理規 劃須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 總監審批; 主持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 報告和項目監理工 1.3.1.5 作總結,主持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監理月報須報 公司和建設單位; 組織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并指定專人負責記錄 項目監理日志和安 1.3.1.6 全監理日志; 主持監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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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業 BIM 工作的推進策略 從鳥巢到水立方, 從央視大樓到國家大劇院。 當一座座富于創意的建筑在你的身 邊日新月異地發生著變化,不可思議的建筑形態和建設速度讓你充分地意識到: 中國的工程建設行業正在發生著翻天覆地的變化。 十年之前, 也許沒有人能想到 今天建筑的形態與理念能夠如此的大膽與前衛; 十年之后, 我們更加無法預知未
2012年,我國電監會的電力監管事業展現出新的局面,通過堅持“依法依規、公平公正、服務大局、監管為民”方針,突出抓好“六項重大監管”。
2013年電力監管工作會議明確中明確提出,今年將在“六項重大監管”領域著重開展19項專項監管。
近期,19項專項監管工作方案陸續通過電監會主席辦公會審議,標志著專項監管工作已有序啟動。日前,已開始設立“2013年重點專項監管工作系列報道”專欄,該專欄重點將介紹19項專項監管的監管目標、監管重點、監管進展及成果等內容。
根據2013年電力監管工作會議部署,電監會今年將在安全生產、市場準入、電力交易、成本與價格、供電、節能減排6大方面,著重開展19項專項監管。日前召開的電監會主席辦公會審議通過了各業務部門編制的專項監管工作方案。此方案的通過也標志著電監會2013年19項專項監管工作全面啟動。
據相關人士了解,電監會在今年將圍繞保障發展、調整經濟結構、電力改革、服務群眾等中心工作,進一步提高電力監管工作的主動性、針對性、實效性。
今年的專項監管工作將更加注重方案策劃與分工協作,更加注重“閉環管理”,更加突出質量和效果。
六項重大監管領域的19項專項監管內容如下:電力安全監管方面,將開展電網安全風險管控專項監管,防范電力生產、建設施工人身傷亡事故專項監管,燃氣發電機組運行安全專項監管,電力工控信息安全專項監管。 市場準入監管方面,將開展持證企業許可制度執行情況專項監管,電工進網作業許可制度執行情況專項監管。
電力交易監管方面,將開展電力余缺調劑專項監管,網廠公平交易專項監管,電源項目接入電網專項監管。
成本與價格監管方面,將開展電網企業財務與經營業績信息監管,電網企業、發電企業成本監管,跨區域輸電價格審核、調整及運營效率專項監管,12398知曉度及投訴舉報當事人滿意率專項監管,重點電網工程投資與工程造價監管。
供電監管方面,將開展人民群眾用電滿意工程專項監管,供電企業擴報裝行為專項監管。
節能減排監管方面,將開展燃煤機組煙氣在線監測系統運行情況專項監管,電力企業節能降耗專項監管,可再生能源全額保障性收購專項監管。
據悉,電監會去年在認真抓好六項重大監管上取得積極成效,具體成效如下:
一、突出抓好電力安全監管,重點開展了以防范電網大面積停電為主要目標的隱患排查治理專項監管,保障了電力安全穩定運行;
二、突出抓好電力交易監管,加強節能調度監管,促進了電力資源的優化配置;
三、突出抓好市場準入監管,加強持證后續管理,市場主體及其行為逐步規范;
四、突出抓好成本與價格監管,取得積極進展;
五、突出抓好電力節能減排監管,加強發電權交易監管,加強火電機組脫硫、脫硝設施運行情況監管,取得明顯成效;
六、突出抓好供電服務監管,推動居民用電服務質量監管專項行動上升為居民用電滿意工程,納入地方政府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國家電監會關于加強電力企業班組安全建設的指導意見
資源能源
電監安全28號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
2012-5-18
電監會關于公布第一批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評審機構的函
公安國安
安監函28號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
20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