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2012年度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其考試大綱及部分科目按調整后的要求掌握,具體是:
一級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
1.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知識);
2.建筑設計(知識);
3.建筑結構;
4.建筑物理與設備;
5.建筑材料與構造;
6.建筑經濟、施工及設計業務管理;
7.建筑方案設計(作圖);
8.建筑技術設計(作圖);
9.場地設計(作圖)。
二級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
1.場地與建筑設計(作圖);
2.建筑構造與詳圖(作圖);
3.建筑結構與設備;
4.法律、法規、經濟與施工。
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原考試大綱中知識題第一科目《設計前期工作》(45個題)和第二科目《場地設計》(45個題)合并為《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一個科目(共90個題)。已經通過原《設計前期工作》科目的考生,只考第46-90題;已經通過原《場地設計》科目的考生,只考第1-45題。未通過或未報考《設計前期工作》和《場地設計》科目的考生,需考《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第1-90題。現一級注冊建筑師作圖題考試《建筑方案設計》和《建筑技術設計》兩個科目替代原作圖題《建筑設計與表達》,時間分別為6小時和5小時,凡未通過或未報考過原作圖題《建筑設計與表達》的考生,都需報考《建筑方案設計》和《建筑技術設計》兩個科目。
注冊建筑師級別分一級建筑師和二級建筑師。
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國家建設部與國家人事部共同組織,考試采用滾動管理,共設9個科目,單科滾動周期為8年。北京地區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試管理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組織,注冊工作由北京市規劃委員會負責實施。 一級注冊建筑師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為八年,在有效期內全部科目合格的,由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證書》。 持有有效期的《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證書》者,即具有申請注冊的資格,未經注冊,不得稱為注冊建筑師,不得執行注冊建筑師業務。一級注冊建筑師的注冊工作由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負責。
二級注冊建筑師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為四年,在有效期內全部科目考試合格的,由北京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證書》。二級注冊建筑師的建筑設計范圍只限于承擔國家規定的民用建筑工程等級分級標準三級(含三級)以下項目;五級以下項目,允許非注冊建筑師進行設計。二級注冊建筑師的注冊工作由北京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負責。
注冊建筑師分一級注冊建筑師和二級注冊建筑師。注冊建筑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后,依法登記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證書》,在一個建筑單位內執行注冊建筑師業務的人員。
1994年9月,建設部、人事部下發了《建設部、人事部關于建立注冊建筑師制度及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設〔1994〕第598號),決定在我國實行注冊建筑師制度,并成立了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1995年國務院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國務院第184號令),1996年建設部下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實施細則》(建設部第52號令)。考試工作由建設部、人事部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托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具體考務工作變化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凡遵紀守法,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你的這種情況是可以報考的的,因為工作年限是可以累加的,放心的去報考吧。...
二級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 1.建筑設計(作圖); 2.建筑構造與詳圖(作圖); 3.建筑結構與設備; 4.法律、法規、經濟與施工。 久經考場的人都有一個共同的體會,那就是應試的心態非常重要。它關系...
二級建筑師考試是比較難的,考試項目有:1、場地與建筑設計(作圖)。2、建筑構造與詳圖(作圖)。3、建筑結構與設備。4、法律、法規、經濟與施工。準備:平時多看書,理解教材內容;拓展自己的知識,最好是在實...
一、報考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 、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按下表要求執行。
專業 |
學歷 |
取得學歷后從事建筑設計的最少時間 |
對應的最遲畢業年限 |
|
中專 (不含 職業 中專) |
建筑學(建筑設計技術) |
四年制(含高中起點三年制)畢業 |
5年 |
2007年 |
建筑學(建筑設計技術) |
三年制(含高中起點二年制)畢業 |
7年 |
2005年 |
|
相近專業 |
四年制(含高中起點三年制)畢業 |
8年 |
2004年 |
|
相近專業 |
三年制(含高中起點二年制)畢業 |
10年 |
2002年 |
|
建筑學(建筑設計技術) |
三年制成人中專畢業 |
8年 |
2004年 |
|
相近專業 |
三年制成人中專畢業 |
10年 |
2002年 |
|
大專 |
建筑學(建筑設計) |
畢業 |
3年 |
2009年 |
相近專業 |
畢業 |
4年 |
2009年 |
|
本科 及以上 |
建筑學 |
大學本科(含以上) 畢業 |
2年 |
2010年 |
相近專業 |
大學本科(含以上) 畢業 |
3年 |
2009年 |
注:
(1)“相近專業”:本科及以上為城市規劃、建筑工程、環境藝術;大專為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建筑裝飾技術、房屋建筑工程、環境藝術;中專為建筑裝飾、城鎮規劃、工業與民用建筑、村鎮建設。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實施細則》(建設部令第167號),本表本科及以上和大專的相近專業中加入了“環境藝術”。
2 、具有助理建筑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含3年)以上的人員。
3 、不具備規定學歷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3 年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 完成民用建筑設計四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2)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 完成其他類型建筑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于一項。
二、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按照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有關要求,
申請參加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香港、澳門居民在全部科目考試合格領取資格證書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報考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人員還須提供《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
三、符合報名條件的臺灣地區居民,可按照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關于臺灣地區居民參加全國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注建〔2007〕2號)有關要求,
申請參加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如下:
1、報名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須符合下列條件:
(1)獲得教育部承認的高等學校五年制建筑學學士學位或五年制建筑學學歷及以上學歷、學位。
(2)從事建筑設計工作最少時間為:五年制建筑學本科畢業需5年;五年制建筑學學士需3年;建筑學碩士及以上需2年。
(3)職業實踐要求:滿足《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的有關要求,《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的使用說明見附件3。
2、報名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須符合下列條件:
(1)獲得教育部承認的高等學校建筑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從事建筑設計工作最少時間為:建筑學專科畢業需3年;建筑學本科及以上學位或學歷需2年。
為了保障公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利益,改革工程設計管理體制,建立建筑師考試注冊制度,根據建設部、人事部《關于建立注冊建筑師制度及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設[1994]第598號)的規定,制定本辦法。"para" label-module="para">
注冊建筑師特許范圍"para" label-module="para">
已達到注冊建筑師標準的建筑設計專職人員和長期從事建筑業務工作的專家或學者。"para" label-module="para">
注冊建筑師特許條件"para" label-module="para">
(一)1994年前授予建筑專業設計大師稱號者。"para" label-module="para">
(二)1993年前擔任高級建筑師職務并在崗者(含工業設計院從事建筑設計的高級工程師并在崗者)。"para" label-module="para">
(三)具有工程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曾擔任300人以上建筑設計院(含不到300人的省級甲級建筑設計院)正、副總建筑師五年以上在崗者。"para" label-module="para">
(四)應聘參加注冊建筑師試題設計和考卷評分等工作的高級建筑師。"para" label-module="para">
具備上述條件之一,同時主持過兩項大型項目建筑設計,并獲得一項省、部級優秀工程設計獎者可申報特許注冊建筑師。"para" label-module="para">
特許注冊建筑師名額和分配"para" label-module="para">
全國特許注冊建筑師的名額限定為300人。按地區、部門建筑設計人員的分布情況進行分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各有關部門的勘察設計主管部門按分配名額上報,不得超過。"para" label-module="para">
注冊建筑師特許程序"para" label-module="para">
(一)符合本辦法第一、二款的建筑設計人員可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審核同意后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或國務院有關部委勘察勘察設計主管部門申報。"para" label-module="para">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和各部門對本地區、本部門建筑設計單位申報的人員進行審核,經本地區、本部門人事(職改)部門審核同意后提出推薦名單,報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設在建設部勘察設計司)。"para" label-module="para">
(三)辦公室對各地各部門推薦的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提出擬特許的人員名單,報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審查。"para" label-module="para">
(四)經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審定合格,報建設部、人事部核準,頒發兩部用印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
2011年合格標準
級別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一級注冊 建筑師 |
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知識題) |
90 |
54 |
建筑技術設計(作圖題) |
100 |
60 |
|
建筑設計(知識題) |
140 |
84 |
|
建筑結構 |
120 |
72 |
|
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 |
100 |
60 |
|
建筑材料與構造 |
100 |
60 |
|
建筑經濟、施工與設計業務管理 |
85 |
51 |
|
建筑方案設計(作圖題) |
100 |
60 |
|
場地設計(作圖題) |
100 |
60 |
|
二級注冊 建筑師 |
場地與建筑設計(作圖題) |
100 |
60 |
建筑結構與設備 |
100 |
60 |
|
法律、法規、經濟與施工 |
100 |
60 |
|
建筑構造與詳圖(作圖題) |
100 |
60 |
報名時間:每年二、三月份。2012年考試報名開始時間最早為福建的2月6日,其他省份陸陸續續也已開放報名。
2012年注冊二級建筑師的考試時間為5月12、13日,一共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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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 1頁
評分: 4.7
作者: 注冊建筑師考試輔導教材編委會 出版社: 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 圖書簡介 2012 年全國二級建筑師考試教材 +輔導用書全套 7 本 包括: 2012 年二級注冊建筑師考試指定教材 第八版 全套 3 本 包括: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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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 24頁
評分: 4.5
二級建筑師考試復習知識要點匯總 一、民用建筑通則 (一)建筑耐久年限: (以主體結構確定) 一級: 100年以上 適用于重要建筑和高層 二級: 50~100年 適用于一般建筑 三級: 25~50年 適
注冊建筑師級別分一級建筑師和二級建筑師
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國家建設部與國家人事部共同組織,考試采用滾動管理,共設9個科目,單科滾動周期為8年。北京地區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試管理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組織,注冊工作由北京市規劃委員會負責實施。 一級注冊建筑師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為八年,在有效期內全部科目合格的,由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證書》。 持有有效期的《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證書》者,即具有申請注冊的資格,未經注冊,不得稱為注冊建筑師,不得執行注冊建筑師業務。一級注冊建筑師的注冊工作由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負責。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 (人事、勞動保障 )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勞動保障局,有關副省級市人事局、勞動保障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部門:
為進一步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規劃與管理工作,經與有關部門和相關考試管理機構研究,現將 2010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請按照《2010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做好考試組織實施工作,確保各項考試工作安全順利進行。如因特殊情況需變更考試日期的,將提前另行通知。
二、按照原人事部、財政部《關于在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中增設珠寶評估專業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發[2003]19號)規定,珠寶專業的考試每2年舉行一次。由于考務安排的原因,原定于2010年舉行的注冊資產評估師珠寶專業的考試調整到2011年舉行。
三、未列入2010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的其他專業的日期另行通知。
請各地、各有關部門抓緊籌備,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各項考試工作安排順利進行。
2013年一級建筑師報名時間為2月開始,和二級建筑師報名時間一樣。
1.建筑設計(作圖);
2.建筑構造與詳圖(作圖);
3.建筑結構與設備;
4.法律、法規、經濟與施工。
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原考試大綱中知識題第一科目《設計前期工作》(45個題)和第二科目《場地設計》(45個題)合并為《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一個科目(共90個題)。已經通過原《設計前期工作》科目的考生,只考第46-90題;已經通過原《場地設計》科目的考生,只考第1-45題。未通過或未報考《設計前期工作》和《場地設計》科目的考生,需考《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第1-90題。現一級注冊建筑師作圖題考試《建筑方案設計》和《建筑技術設計》兩個科目替代原作圖題《建筑設計與表達》,時間分別為6小時和5小時,凡未通過或未報考過原作圖題《建筑設計與表達》的考生,都需報考《建筑方案設計》和《建筑技術設計》兩個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