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內容主要有:黃土區基本特征調查,包括地貌類型及微地貌,地層土質、結構、夾層、古土壤的特征,節理裂隙發育和大氣降水匯集與徑流特征,以及下伏巖層的地下水賦存特征等;黃土濕陷與潛蝕特征調查,包括發育部位與形態特征、產生的原因(自然與人為)、發育程度,確定其濕陷性和濕陷等級等;黃土濕陷與潛蝕危害調查和防治措施及其效果調查。 2100433B
這個0.015沒有什么高深理論的支持,就是一個經驗性質的數值,因為沒有濕陷性為零的土
需要考慮,按抗震規范評價一下吧。
建議看看“構筑物抗震設計規范 GB50191”4.4 較土地基震陷 4.4.1 8度和9度,地基范圍內存在淤泥、淤泥質土且地基靜承載力標準值8度小于100kPa、9度小于120kPa時,除丁類構筑物或...
格式:pdf
大小:2.0MB
頁數: 7頁
評分: 4.8
初始含水率對黃土濕陷性具有重要的影響。利用人工制備不同含水率的試樣對遼西黃土的濕陷變形特性進行了試驗研究,并采用SEM技術測試了黃土濕陷前后的微觀結構變化,采用微結構定量化分析方法和分形幾何方法分析了黃土試樣微觀孔隙的變化特征。結果表明:1)初始含水率對遼西黃土的濕陷變形具有顯著的影響,隨著試樣初始含水率的增大,同一壓力下的濕陷變形量越來越小;2)不同初始含水率試樣的壓力-變形關系曲線可以統一用雙曲線形式表達;3)濕陷后黃土試樣的結構變得較為致密,孔隙總數顯著增加,而孔隙面積減小。濕陷過程主要是小孔隙數量增加、孔隙形狀分維數減小、孔隙復雜程度顯著增加的過程。
引起濕陷的原因是因為黃土以粉粒和親水弱的礦物為主,具有大孔結構,天然含水量小,具有粘粒的強結合水連結和鹽分的膠結連結,在干燥時可以承擔一定荷重而變形不大,但浸濕后,土粒連結顯著減弱,引起土結構破壞產生濕陷變形。從成因上可分為自然和人為誘發的,它們造成的經濟損失也相當嚴重,同時人為誘發的濕陷有逐漸增多的趨勢。
造成黃土濕陷原因主要有三種:
①黃土的力學性質從內部改變了黃土在浸水及外部荷載因素下,使剪應力超過抗剪強度,從而發生濕陷。
②黃土內部受浸水濕化作用下,使土壤自身摩擦力降低,外部擾動作用誘發濕陷。
③黃土內部結構發生崩解,使黃土顆粒間膠結強度弱化,顆粒間相對遷移,并伴隨小顆粒進入大間隙。同時由于顆粒間膠結被水溶解,在外部擾動作用下強度已不堪平衡,造成土質結構損壞。
劃分的具體方法是按規定的壓力(一般約為2×10^5帕)求出濕陷系數,根據基底下各土層累計的總濕陷量(Δs)和計算自重濕陷量(Δzs)的大小等因素對濕陷性黃土地基進行劃分的等級 。
濕陷性黃土的評價指標 δs被地質學作為濕陷系數符號,代表著以δs為單位的厚度土層由于浸水在規定壓力作用下產生的濕陷數值,定量標識了土樣代表的濕陷等級系數。地質上對黃土濕陷等級系數已有明確的劃分。判斷土質是否具備濕陷性為,δs0.07為強烈濕陷。判斷濕陷性黃土場地的濕陷類型為,自重濕陷量的實測值≤70mm為非自重濕陷性黃土場地;自重濕陷量的實測值>70mm為自重濕陷性黃土場地。判定濕陷性黃土濕陷等級系數可按照《濕陷性黃土地區建筑規范》(GB50025-2004)的規定進行黃土濕陷等級系數判定。(表1)因此,在黃土地區修建工程應優先考慮選用非濕陷黃土地基,假如建筑工程已規劃在了濕陷性黃土上,應盡量選用非自重濕陷性黃土地基。因為這種地基與自重濕陷性黃土地基相比,要求較低。2100433B
黃土濕陷主要見于河北、青海、陜西、甘肅、寧夏、河南、山西、黑龍江等8個黃土分布省區塌陷面積僅河南省就達4.53k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