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污納管是一項水污染處理工程,就是通過建設和改造位于河道兩側的工廠、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賓館、餐飲、居住小區等污水產生單位內部的污水管道(簡稱三級管網),并將其就近接入敷設在城鎮道路下的污水管道系統中(簡稱二級管網),并轉輸至城鎮污水處理廠進行集中處理。
簡言之,即污染源單位把污水截流納入污水截污收集管系統進行集中處理。此種方法在城鎮污水處理中發揮了重要作用。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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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工程概況 一、工程概述 工程名稱: XX區 ZZ鎮更新改造(截污納管)工程 工程地點: 建設單位: 設計單位: 招標工期: 2014 年 6 月 日前開工, 2015年 2 月 日前竣工,施工總工期: 240日歷天 質量要求:符合《市政道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CJJ-90)“合格”標準 工程范圍:包括施工圖范圍內的泵站、檢查井、隔油池、管道、道路破除及修復等內容。 二、設計概況 本次截污納管實施范圍位于良渚街道 ZZ鎮,東起現狀農田,西至現狀河道,南臨安上線,北接 東苕溪,設計區域占地面積約 34.5 公頃。 (一)污水工程 1、管道及接口 重力流管道 D≥300的主線污水管采用污水用球墨鑄鐵管,法蘭連接;污水支管及排水出戶管采 用HDPE雙壁波紋管 , “0”型彈性密封橡膠圈連接的承插式接口。壓力流管道采用 PE實壁管( PN= 1.0MPa,PE100級, SDR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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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環境是人們賴以生存的重要因素,其質量的優劣,直接決定了人類生活質量的高低.隨著當今經濟的飛速發展,工業、生活用水量越來越多,且造成的污染也越來越大.在這個大背景下,水環境的治理顯得尤為重要.對截污納管的引用,更能有效地進行水環境的治理.本文就如何在水環境治理中運用截污納管進行了簡要的闡述,并對未來的水環境治理提出了更高的展望.
5月8日下午,揚州市代市長夏心旻專題調研槐泗河整治工程。他強調,要進一步完善整治工作方案,特別是要深入排查排污口,真正做到截污納管到位,確保整治達到預期設計效果。
夏心旻先后來到槐泗河干河上游段、槐泗河干河整治現場、槐泗河支河老人溝整治現場等地,實地了解槐泗河整治進展情況。在聽取相關情況匯報后,夏心旻指出,槐泗河整治對全面提升槐泗河水質、消除黑臭水體,改善周邊居民群眾生活環境,保護邵伯湖生態環境有著重要意義;相關單位要進一步完善整治工作方案,特別是要深入排查排污口,真正做到截污納管到位。
夏心旻強調,整治中要進一步加強主河道與支流聯動,截污與岸上管理、后期維護聯動,建立健全長效管護機制,做好面上雨污分流等工作;在做精做細、確保工程質量的基礎上,加快工程進展,使這一民心工程達到預期設計效果。
據了解,槐泗河全長16公里,由“一河、四庫、十八支”構成。整治前水質呈季節性黑臭,堤防擋洪能力差,同時還存在著違章侵占、垃圾漂浮、生態岸線破壞等問題,嚴重影響了周邊居民的生活質量和城市形象。為此,揚州市將槐泗河整治工程納入全市“263”專項行動及“2018年民生幸福工程”,計劃用三年時間完成整治。目前,先導段工程已先期實施。
揚州市副市長何金發,市政府秘書長尤在晶參加調研。
來源 | 揚州廣電“揚帆”手機頻道
編輯 | 鄭艷秋
本書重點介紹了截污納管、面源控制、清淤疏浚、人工增氧、原位修復、旁路治理、水量調節、岸帶修復、人工濕地、水體監控和水環境評價等黑臭水體治理技術,分別列舉了主要的代表性技術、應用范圍和技術要點。主要內容包括:城市水體治理現狀;水體治理總體思路;水體治理技術工藝;城市治水理念;城市水體治理實踐;城市水體治理創新;城市水體治理展望。
杭州市市政設施監管中心是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直屬單位。
1、參與起草、修訂和完善市政設施管理法規、規章,并配合做好宣傳貫徹工作; 2、牽頭起草市政設施管理養護行業技術規范和技術標準,參與編制市政設施管理養護行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 3、負責編制大型橋梁、隧道、河道清疏、調配水等市管市政設施改善計劃; 4、負責編制截污納管、背街小巷、低洼積水、撤村建居、庭院改造、交通改善、無障礙設施、人行道加固、搶修工程(市財政出資)等區管市政設施改善計劃; 5、負責對區管市政設施改善計劃項目的調整進行審核,并對計劃項目的設計會審以及對項目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 6、負責市管市政設施養護維修項目和專項改造項目的實施; 7、負責市政設施養護維修市場的日常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協調區管市政設施養護維修項目各專項的實施; 8、負責市、區市政設施管理養護工作的檢查考核,參與城市管理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 9、參與市政設施管理相關的建設項目的規劃定點、方案設計、方案會審、竣工驗收和交接等具體工作; 10、承擔特種車船過橋,臨時占用橋孔、隧橋敷設管線,利用市政設施設置廣告、標志等行政許可的具體審核工作; 11、組織協調市政設施的接收界定、建設跟蹤、竣工驗收、設施交接、管理和質量回訪工作; 12、負責“四化”長效管理工作中市政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的監督檢查工作; 13、負責大型活動及節假日市政設施完好和安全運行服務保障工作; 14、負責空中桿線監管工作; 15、負責城市河道調配水運行方案的起草和修訂完善工作,并對城市河道調配水工作進行監管; 16、編制城市河道水質監測實施計劃和方案,組織實施城區河道水質監測工作,定期報告河道水質情況; 17、參與涉及市政排水設施管理的技術審查工作;負責對排水許可批后排水用戶的監管,編制排水用戶進網水質監測計劃和方案,組織實施排水用戶進網水質監測工作,定期報告排水用戶進網水質情況; 18、負責城市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監管; 19、負責市政設施管理養護行業的科技工作;負責全市市政設施量和市政行業信息統計編報工作; 20、負責市政設施占道、挖掘、搶修的批后監管工作; 21、負責涉及市政設施方面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工作,并對搶修工程進行指導、督促、檢查; 22、負責制定市政設施綜合性的應急預案,組織協調城區市政設施防汛、排澇、抗臺工作; 23、承擔市截污納管協調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