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 | 建設工程施工承發包法律文件匯編 | 作????者 | 上海建緯(長沙)律師事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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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 | 2015年2月 |
頁????數 | 557 頁 | 定????價 | 78 元 |
開????本 | 16 開 | 裝????幀 | 平裝 |
ISBN | 9787511873996 |
一、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節錄)(1999年3月1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1999年8月3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2011年4月22日修正)
二、行 政 法 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2011年12月20日)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000年1月30日)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2004年11月24日)
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2004年10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當前形勢下進一步做好房地產糾紛案件審判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2009年7月9日)
2011年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節錄)(2011年)
四、部門規章以及各部委規范性文件
(一)從業資質
1企業資質
(1)勘察設計單位
建設部關于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分支機構資格證書有關問題的通知(1995年4月12日)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2007年6月26日)
(2)施工企業
關于印發《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的通知(2007年3月13日)
建設部關于印發《工程總承包企業資質管理暫行規定》(試行)的通知(1992年4月3日)
(3)監理單位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2007年6月26日)
2專業技術人員
(1)注冊建筑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1995年9月23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實施細則(2008年1月29日)
注冊建筑師執業及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暫行規定(1996年12月13日)
(2)項目經理與注冊建造師
建筑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管理辦法(1995年1月7日)
郵電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管理實施細則(1996年11月1日)
建設部所屬建筑業企業項目經理資質管理實施細則(1997年9月23日)
關于轉發《天津市建筑施工企業項目經理安全違規記分辦法》的函(2005年7月1日)
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2008年2月26日)
(3)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
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2005年2月4日)
(4)注冊造價工程師
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2006年12月25日)
(5)注冊結構工程師
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1997年9月1日)
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及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暫行規定(1998年11月23日)
(二)招標投標
建筑工程方案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2008年3月21日)
電力工業部關于《全面推行電力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工作》的通知(1998年3月9日)
(三)發包與承包
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價格管理暫行規定(1999年1月6日)
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禁止在工程建設中壟斷市場和肢解發包工程的通知(1996年4月22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2014年8月27日修正)
水利建設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規定(2005年7月22日)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2011年11月22日)
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2013年12月11日)
(四)竣工驗收
城市住宅小區竣工綜合驗收管理辦法(1993年11月13日)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2010年12月22日修正)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2009年10月19日修正)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規定(2013年12月2日)
(五)建設工程質量管理
通信建設市場管理辦法(1995年4月10日)
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暫行規定(1995年4月21日)
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綜合考評試行辦法》的通知(1995年7月14日)
工程建設項目實施階段程序管理暫行規定(1995年7月29日)
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單位管理暫行辦法(1997年5月27日)
建設部關于運用《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三十一條的復函(2002年4月24日)
農業部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管理的意見(2003年6月20日)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試行辦法(2004年11月16日)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2005年1月12日)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2006年1月27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暫行辦法(2007年6月9日)
關于印發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監督檢查辦法的通知(2007年8月2日)
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管理辦法(2007年11月22日修正)
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11號——工程項目(2010年4月15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2010年8月1日)
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2012年7月17日修正)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做好建筑企業跨省承攬業務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13年3月15日)
進一步治理淮河工程建設管理若干規定(2013年8月26日)
(六)建筑市場管理
電力建設市場管理規定(暫行)(1995年8月11日)
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2002年7月25日)
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市場誠信行為信息管理辦法》的通知(2007年1月12日)
(七)行政監管
建設工程質量投訴處理暫行規定(1997年4月2日)
建設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1999年2月3日)
建設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管理辦法(2002年7月11日)
公路施工企業信用評價規則(2009年11月27日)
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2014年8月4日)
建筑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責任十項規定(試行)(2014年8月25日)
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2014年8月25日)
五、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
北京市
北京市招標投標條例(2010年12月23日修正)
上海市
上海市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條例(2011年12月22日)
上海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2014年7月25日第三次修正)
上海市建設工程承發包管理辦法(2010年12月20日修正)
福建省
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002年7月26日)
福建省招標投標條例(2006年8月4日)
福建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2009年7月1日)
福州市建筑市場管理辦法(1996年7月4日)
廣東省
廣東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013年9月27日修訂)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我省小型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及明確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任職條件的通知(2010年5月7日)
深圳市制止建設工程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規定(2001年9月25日)
深圳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004年7月29日第二次修正)
珠海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2010年2月23日修正)
湖南省
湖南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2002年3月29日修正)
湖南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2007年7月28日)
湖南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2012年3月31日第二次修正)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2012年3月31日第二次修正)
湖南省建設工程監理條例(2013年5月27日第二次修正)
湖南省入湘建筑業企業監督管理辦法(2010年6月2日)
湖南省入湘工程建設中介服務企業監督管理辦法(2012年11月14日)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修訂印發《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監理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監理招標評標辦法》的通知(2013年9月17日)
江蘇省
江蘇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2004年8月20日第二次修正)
江蘇省公路條例(2012年1月12日第四次修正)
江蘇省基礎測繪管理辦法(2003年4月22日修正)
江蘇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辦法(2003年4月22日修正)
南京市建筑市場管理若干規定(2012年11月23日)
蘇州市建筑市場管理辦法(2005年12月30日)
蘇州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監察局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招投標監管規范建筑市場競爭秩序的若干意見》的通知(2013年7月9日)
山東省
山東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2010年9月29日第三次修正)
山東省建筑安全生產管理規定(2004年7月15日修正)
山東省建筑裝飾裝修管理辦法(2009年1月6日)
浙江省
浙江省建筑業管理條例(2009年11月27日第二次修正)
浙江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009年11月27日第二次修正)
浙江省工程建設違法行為行政處分規定(1999年2月3日)
浙江省重點建設工程發包承包管理辦法(1999年2月12日)
浙江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辦法(2012年5月16日)
六、各地高級人民法院司法指導文件
北京市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解答(2012年8月6日)
重慶市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當前民事審判若干法律問題的指導意見(節錄)(2007年11月22日)
安徽省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意見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指導意見(2009年5月4日)
福建省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疑難問題的解答》(2007年11月22日)
廣東省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印發《關于審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的暫行規定》的通知(2000年7月28日)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2011年7月26日)
江蘇省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2001年全省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節錄)(2001年10月18日)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印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2008年12月17日)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宏觀經濟形勢變化下的商事司法問題研究(節錄)(2009年4月23日)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審理指南(2010年)
山東省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1998年10月30日)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印發全省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通知(節錄)(2011年11月30日)
2011年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工程案件工作會議紀要的通知(2011年)
浙江省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印發《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解答》的通知(2012年2月23日)2100433B
《建設工程施工承發包法律文件匯編》圍繞建設工程領域施工、承包、發包等事項,在對法律文件進行全面搜羅的基礎上,加以系統梳理而成。全書在結構上亦做了科學編排,旨在為讀者提供一本有關建設工程施工、承包、發包等方面的全面、實用、便利的法律工具書,幫助讀者系統了解該領域的法律文件,把握法律體系,亦能迅速進行法律應用檢索,順利辦理建設工程事務。
就是開工時去現場監督下,拍下照,檢查柱子是否合格,有沒有安全施工等等;然后回去寫報告整理資料歸檔以備檢查等;能不能學到東西是靠自己的;單位會提供數碼相機的,不用買;這種工作比較閑,打好關系就差不多了;...
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甲方  ...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____為興建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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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眾多,發包方怠于結算、延遲支付工程款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類,對該問題很有必要加以研究,以推動案件訴訟更有效率,同時,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以期最終更好地實現法的價值和推進立法工作的完善。
內容簡介
計量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匯編,ISBN:9787502636630,作者:本社2100433B
《測繪地理信息法律法規文件匯編(套裝共2冊)》由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法規與行業管理司編,測繪出版社出版。
建設工程承發包的內容非常廣泛,可以對工程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材料及設備采購供應、臨理、施工等階段進行階段性承發包,也可以對工程項目建設的全過程進行總承發包。
1.項目建議書
項目建議書(又稱立項申請)是項目建設籌建單位或項目法人,根據國民經濟的發展、國家和地方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生產力布局、國內外市場、所在地的內外部條件,提出的某一具體項目的建議文件,是對擬建項目提出的框架性的總體設想。項目建議書的內容包括:
(1)項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據;
(2)產品方案、擬建規模和建設地點的初步設想;
(3)資源情況、建設條件、協作關系和設備技術引進國別、廠商的初步分析;
(4)投資估算、資金籌措及還貸方案設想;
(5)項目的進度安排;
(6)經濟效果和社會效益的初步估計,包括初步的財務評價和國民經濟評價;
(7)環境影響的初步評價,包括治理"三廢"措施、生態環境影響的分析;
(8)結論;
(9)附件。項目建議書可由建設方自行編制,也可委托咨詢機構編制。
2.可行性研究
項目建議書是項目發展周期的初始階段,對于工藝技術復雜、涉及面廣、協調量大的大中型項目,還要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是指"項目實現的可能性探討",是基本建設程序的主要環節,建設前期工作的重要步驟。
可行性研究分兩個階段進行,即"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兩個階段。這兩個階段的內容基本類同,但研究深度不同。可行性研究應根據經過審查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審批的項目建議書進行工作。
可行性研究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項目提出的目的和依據;
(2)需求預測和擬建規模;
(3)資源、原材料、燃料供應及公用設施情況;
(4)建設條件和地點選擇方案;
(5)設計方案和設備選型;
(6)環境保護、防震、防空要求;
(7)生產組織和勞動定員;
(8)建設工期和實施進度;
(9)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方式;
(10)經濟效果和社會效益分析論證。
可行性研究可由建設方自行編制,也可委托咨詢機構編制。
3.勘察設計
勘察包括工程測量、水文地質勘察和工程地質勘察,目的是查明工程建設地點的地形地貌、地層土壤巖性、地質構造、水文條件等自然地質條件,為工程項目的選址、設計和施工提供科學的依據。設計是從技術和經濟卜對擬建工程進行全面規劃的工作。
勘察工作可以單獨發包,也可與設計一起發包。比較而言,勘察與設計一起發包較為有利。設計發包分為:
(1)一般是施工圖設計招際。技術復雜及缺乏經驗的項目增加技術設計招標。初步方案設計由上述招標的中標人承擔。
(2)設計方案競選。大中型項目的設計分三個階段: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圖設計。
4.物資采購供應
工程建設物資包括材料和設備兩大類,招投標采購方式主要適用于大宗材料、定型批量生產的中小型設備、大型設備和特殊用途的大型非標準部件等的采購,各類物資的招標采購都具有各自的特點。建筑材料的采購供應一般采用公開招標、詢價報價和直接采購等;設備的采購供應一般采用委托承包、設備包干和招標投標等。
5.建設工程監理
工程管理過去的狀況是:建設單位自管,管理機構臨時組成,管理人員不能穩定,管理經驗不能積累,投資效益不能提高。工程監理機構就是接受建設單位的委托,對建設項目的全過程或階段實行監督管理。監理招標的標的是"監理服務",通常采用邀請招標方式。
6.建筑安裝工程施工
建筑安裝工程施工是把設計圖紙付諸實施的決定性階段,是把設計圖紙轉變成物質產品的過程。建筑安裝工程承包招標是指招標人(業主)在施工圖設計完成后,為選擇建筑安裝工程施工承包人所進行的招標。這種招標其承包范圍僅包括工程項目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活動,不包括工程項目的建設前期準備、勘察設計及生產準備等。此階段采用招標投標的方式進行工程的承發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