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雞西市城鄉建設局 | 政策法規科 | 建設安全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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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管理科 | 招投標管理辦公室 | 勘察設計科 | 抗震與地下空間辦公室 |
(一)辦公室
負責會議組織、機關文電、信息及信息安全、安全保衛、保密、信訪、計劃生育、后勤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政務公開、政事調研、新聞發布、機關重要文稿起草和應急管理工作;承辦各類議案提案。
(二)政策法規科(建設安全科)
負責城鄉建設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清理和匯編;承辦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城鄉建設行業的法制建設工作; 負責全市建設行業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并依法行使安全生產否決權;參與建設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建筑施工標準化工地的管理;監督建筑施工企業職工意外傷害保險工作。
(三)計劃財務科
參與市政公用設施項目前期論證工作;監督檢查計劃資金使用情況;管理市財政支持的建設項目資金使用;編制城市維護管理計劃,制定城市公用設施的養護定額;負責征收城市建設維護費及使用計劃;管理和經營城市重點基礎設施國有資產,培育和規范建設投融資市場組織城建重點項目資本運營、招商引資和設施開發利用;負責指導行業財務工作及直屬單位各項資金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四)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建設行業職工隊伍的從業資格培訓、建筑業職工職業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建設行業專業技術職稱、工人技術等級申報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五)建筑管理科(招投標管理辦公室)
指導全市建筑活動,監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建筑施工、建筑制品和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資質管理辦法;負責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施工許可管理;實施省外、市外建筑企業、建筑市場準入備案管理;負責建筑裝飾裝修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建筑業執業人員的日常管理;組織協調建筑業企業出省、市從事工程承包、建筑勞務工作。
組織指導全市工程建設的招投標工作,負責全市工程建設項目的報建工作。
(六)工程造價管理科
組織制定全市工程造價管理、合同管理和工程風險管理的管理辦法、定額估價標價;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專業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的備案管理,負責全市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資質管理,監督其市場行為;負責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和造價員的管理;組織調解合同和工程竣工結算發生的爭議和糾紛;負責建設工程竣工結算書的備案管理。
(七)勘察設計科(抗震與地下空間辦公室)
負責全市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資質管理和施工圖審查機構資質管理工作;執行國家和省工程建設標準設計;按規定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的監督管理;負責勘察設計合同備案,組織并監督設計方案競選與設計招投標;負責房屋建筑及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抗震設計規范的實施;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勘察設計咨詢業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管理工作。
(八)建設監理科
負責建設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設監理企業的資質和監理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進行管理;負責市外建設監理隊伍的準入;監督建設工程監理招投標;實施監理合同備案。
(九)建筑節能科
擬訂建筑節能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筑節能項目;監督節能產品及相關材料的使用;負責節能建筑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工作;指導建筑節能產品的推廣、應用;指導房屋墻體材料革新工作;負責對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的征收使用的監督管理;指導建筑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監督各類工程建設節能標準的實施。
(十)城市建設科
擬訂市政公用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工程項目論證、立項工作;指導城市道路橋梁、路燈、燃氣、園林綠化、風景名勝、燈飾景觀管理等工作;負責住宅小區設施配套建設的管理;負責城市燃氣、綠化企業資質管理;負責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工作。
(十一)鄉村建設科
指導縣鎮、集鎮、村屯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小城鎮試點工作;指導農民住房建設。
(十二)總工程師辦公室(城建大項目辦公室)
負責組織實施市政府確定的重點工程項目;負責建設工程設計文件審查,及重大設計變更、重大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藝的審定;負責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和新工藝的技術論證等工作。
黨群工作辦公室。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2100433B
(二)承擔貫徹實施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執行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和省的標準、行業標準和全省統一定額,擬訂全市工程建設標準及定額;貫徹實施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投資估算指數、建設工期定額、建設用地指標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擬訂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標準并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全市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三)監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市建筑活動,組織實施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場準入、勘察設計、工程報建、工程招投標、施工許可、工程監理、工程質量、安全和綜合驗收工作;負責市場主體合同履約行為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筑裝飾裝修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建筑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筑勞務合作,指導開拓外埠建筑市場。
(四)擬訂全市城市建設管理規劃并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提出全市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投資計劃建議;編制城市維護管理計劃,制定城市公用設施的養護定額;負責征收城市建設維護費計劃;參與全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的論證;擬訂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并指導實施;負責對國家及省、市風景名勝區的保護和監督管理。
(五)承擔規范和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全市村鎮發展規劃,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危房改造和村鎮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指導村鎮基礎設施建設和人居環境、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推進城鄉建設一體化;指導村鎮建設試點工作。
(六)承擔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理的責任。監督執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質量和建筑安全生產、竣工驗收的政策、規定;負責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管理;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貫徹實施各類房屋建筑及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規范;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七)承擔推進建筑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負責建筑節能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房屋和城鄉建設的科技規劃和經濟政策、建筑節能合同有關部門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筑節能項目,推進節能減排;組織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負責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指導各類房屋墻體材料革新工作。
(八)承擔城市建設管理責任。指導城市供熱、供氣、市政基礎設施、園林綠化、城市燈飾化建設工作;負責供熱、燃氣和綠化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城市新建、擴建、改建的供熱燃氣等管線工程建設監管和竣工驗收;指導城市住房和基礎設施建設及環境綜合整治;負責小區內城市基礎設施的監管;負責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的具體實施。。
(九)承擔城市供水、節水、城鎮排水、污水處理管理責任。指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配套建設,并實施監管;負責城市排水許可工作。
(十)指導協調全市城鄉建設學會、協會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昆明市盤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關設11個內設機構:黨委辦公室、行政辦公室、計劃財務科、城市建設科、村鎮建設科、住房保障科、房產管理科、物業管理科、建筑行業管理科、建設項目招投標...
廣安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地址:廣安 ??四川省岳池縣安拱路88號,廣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廣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
喀喇沁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地址: ??赤峰市喀喇沁旗河濱南街734 乘坐5路在運管局站下車后步行617米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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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強兩基、重民生、轉方式、促發展” 主題活動查擺問題情況報告 市主題活動辦公室: “強兩基、重民生、轉方式、促發展”主題活動開展以 來,我局緊緊圍繞活動實施方案要求,從實際工作入手,堅 持把改善民生作為開展主題活動的落腳點,深入開展主題活 動,特別是主題活動進入查擺問題環節以來,我局結合市活 動辦要求通過發放征求意見表、走訪服務對象、設置投訴意 見箱、公開投訴電話、網上征求意見和專題調研等形式廣泛 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深刻查找在基層基礎、改善民生、信訪 穩定、方式轉變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現將查擺問題情況匯報 如下: 一、基層、基礎方面 1.在加強基層同志業務培訓學習、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夠多。 2.在服務基層基礎建設方面,實施上門服務、加強業務 宣傳方面力度不夠大。 3.對基層干部職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較嚴,身體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關心的比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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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城鄉建設局 常州建筑業協會 專家庫專家申請推薦表 姓名: 單位: 專業: 類別: 二○一○年一月 用 表 須 知 1、本表由常州市建設局、 常州建筑業協會統一印制提供。 2、表內項目申請、推薦人沒有的,一律置空;用鋼筆或 毛筆書寫,字跡要端正、清晰,或用電腦打印。 3、單位指申請、推薦人的具體工作單位。 4、專業指申請、 推薦人目前所從事的專業 (按附件一 《專 業分類填寫》)。 5、類別指申請、推薦人擬參加的專家庫設置類別(按文 件“四、專家庫設置類別”分類填寫》 ),可一個或一個以上。 6、填表前須認真閱讀《填表說明》 (附后),有問題可向 常州建筑業協會秘書處咨詢。 專家庫主庫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別 出生地 政治面目 民族 文化程度 畢業學校 畢業時間 學位 所學專業 從事專業 專業技術資格 職業資格 行政職務 工作單位 通訊地址 辦公室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手機 E-mail
雞西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王宇明
魏志勤:雞西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孫韌:雞西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賈麗艷:雞西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一級調研員兼市園林綠化養護中心主任
孫學成:雞西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二級調研員
李秋紅:雞西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二級調研員
周金龍:雞西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四級調研員
周洪林:雞西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四級調研員
(一)擬訂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法定權限內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有關規范性文件以及中長期發展規劃并貫徹實施。
(二)承擔全市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責任。擬訂全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擬訂全市保障性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相關部門開展有關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的組織實施工作。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
(三)承擔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市情的住房政策。負責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住房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全市住宅產業化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相關政策,負責全市住宅產業化實施工作。
(四)承擔貫徹實施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執行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全國統一定額。貫徹執行全省地方性工程建設標準和定額。貫徹實施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貫徹執行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指導監督全市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五)承擔規范全市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并監督執行。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住房專項維修資金、房屋租賃、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監督房屋產權管理工作。
(六)監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市建筑活動。指導監督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并組織實施。負責市場主體合同履約行為的監督管理。擬訂工程建設、建筑業、勘察設計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筑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筑勞務合作。
(七)擬訂權限內城市建設管理的政策和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相關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運行和維護。提出權限內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投資計劃建議。參與權限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的論證。
(八)承擔規范和指導全市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全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相關政策和規章制度。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基礎設施建設及人居環境、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村鎮建設試點工作。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監督。
(九)承擔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責任。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擬訂全市建筑工程及附屬設施、市政工程質量和建筑安全生產、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負責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管理。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貫徹落實建筑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房屋及附屬設施、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抗震設計規范的貫徹實施。
(十)承擔推進建筑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建筑節能的政策、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建筑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組織實施科技項目的研究開發。負責全市綠色建筑發展和實施的組織管理工作。指導各類房屋墻體材料革新工作。
(十一)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信息化、安全、保密、信訪、網信安全、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和重要工作的督辦。負責人大政協議案、提案辦理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政策調研、新聞宣傳、重要文稿起草和應急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組織擬訂法定權限內立法規劃、年度計劃、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承擔有關立法的協調、審查和報批工作。負責局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負責行業的法制建設和法制宣傳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局內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
(三)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科。
貫徹執行城鄉房屋建筑和相關市政工程質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規范、標準。指導縣(市)、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鄉房屋建筑和相關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施工現場的抽查、巡查等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工程聯合竣工驗收,辦理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監督工程建設質量責任主體的質量安全行為。組織或參與城鄉房屋和相關市政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局安委會日常工作。
(四)財務審計科。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財稅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負責組織編報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并監督執行。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負責統籌推進局機關項目績效管理和績效評價。負責局機關年度預、決算編報及公開。負責局機關年度經費收支核算及管理。負責局機關城建項目財政專項資金監督管理。協助開展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指導監督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審計工作。
(五)建筑管理科。
擬訂全市城鄉建筑業發展規劃、發展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監督全市城鄉建筑市場行為,負責組織建筑市場綜合執法檢查。負責城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技術和施工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辦法。負責建筑業企業執業人員日常監管。監督管理建筑市場準入工作。組織協調建筑業企業對外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指導監督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的招投標工作。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監督工作。
(六)工程造價與監理科。
監督管理全市造價咨詢企業、執業人員執行國家、省制定的計價規范、行業標準、定額等情況。發布本地區工程造價信息。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建設工程監理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負責全市建設工程監理企業及監理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勘察設計科。
負責全市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和施工圖審查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勘察設計咨詢業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房屋建設及附屬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抗震設計規范的實施。指導監督全市勘察、設計單位執行國家和省工程建設設計標準。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監督管理。負責外省(市)到本地勘察、設計合同告知性備案。負責建設工程消防、人防(不含人防指揮工程)、綠色建筑設計審查相關工作。 參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負責聯合審圖的監管及審圖備案工作。
(八)三供一排管理科。
貫徹執行城市供熱、供氣、供水及排水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負責全市三供一排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各縣(市)、區三供一排設施建設、運行、維護、日常監管及應急管理工作。參與工程聯合竣工驗收。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修改市本級的供熱、供氣和供、排水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指導中心區城市防內澇工作。
(九)市政設施科。
執行城市道路、城市綠化、城市照明等相關的法律、法規,擬訂相關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城市道路、城市綠化、城市照明等相關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和編制市政基礎設施年度建設計劃并監督實施。組織指導道路橋梁、地下管廊(線)、公共照明設施、城鎮公園廣場、園林綠化、公共停車泊位等建設、運行和維護。參與市政基礎設施項目論證及立項工作。負責縣(市)、區建設統計年報工作。指導和監督城市軌道交通的規劃和建設。
(十)建筑節能科。
節能和科技創新政策、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城鄉房屋、相關市政工程建設和城鎮管理相關領域地方性標準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建筑節能項目和科技項目研發。指導、監督節能產品及相關材料的使用。監督各類工程建設節能標準的實施。組織編制綠色建筑發展規劃,負責全市綠色建筑實施的組織管理工作,牽頭制定完善相關政策及技術管理規定。
(十一)鄉村建設科。
規范和指導鄉村建設的任務。擬訂全市鄉村建設發展規劃并指導實施。指導監督鄉村危險房屋改造、鄉村內道路、鄉村基礎設施等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村鎮建設統計年報工作。指導村鎮建設試點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
(十二)人事教育科。
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資工作。負責建設行業專業技術職稱、工人技術等級申報工作。指導行業人員教育培訓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和本系統雙擁工作。負責離退休干部工作。
(十三)住房保障和制度改革科。
擬訂全市住房保障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保障性住房的數據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對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城鎮低收入家庭的動態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保障性住房資金的使用工作。負責編制租賃補貼年度計劃、補貼標準、公共租賃住房發展規劃、年度建設計劃并監督實施。擬訂適合市情的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監督市直公有住房出售資金的使用。負責建立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準入和退出機制,聯合有關部門負責全市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調控。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人才安居有關政策并組織實施。
(十四)開發管理科。
擬訂全市房地產調控政策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城市住宅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住宅建設計劃。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監督管理。制定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政策并監督執行。負責全市房產測繪成果的備案管理。負責組織監督測繪機構對商品房面積進行專業測繪。負責商品房面積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項目管理工作,對房地產開發項目全程監督。負責住宅產業化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技術指導和經驗推廣。負責全市房屋建設狀況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市場價格統計發布工作,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預警預報體系。
(十五)房政管理科。
擬訂全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房屋租賃、房屋交易政策并組織實施。對房屋交易活動進行監管,制定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政策并監督執行。負責全市房地產評估機構、房地產經紀機構、房產測繪機構、房屋租賃企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的執業活動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房屋租賃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協調處理房產歷史遺留問題,協調房產管理業務。負責縣(市)、區房產業務行業指導工作。
(十六)物業管理科。
擬訂全市物業管理政策、行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物業企業從業備案工作。參與房地產開發項目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驗收工作。負責物業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會同財政部門負責市本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指導和監督工作。負責擬訂市本級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政策及標準并監督執行。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負責依法交付使用房屋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行政審批科。
貫徹落實省優化營商環境政策。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企業資質和執業人員注冊行政審批制度、審批工作流程和審批服務標準并組織實施。負責權限內行政許可審批工作。
(十八)建筑工程消防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建設工程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和規范,按規定程序開展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工作;負責職責范圍內在建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監督管理,參加建設工程聯合竣工驗收;指導縣(市)、區開展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消防竣工驗收備案及消防施工監督管理等工作。
(十九)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