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的制定和實施居住建筑隔聲標準的制定,大致有以下幾種方式。①由國家立法機關通過,并在有關法規內明確規定,如法、日、英、德、蘇等國。②由國家有關部門或地方立法機關通過并立為法規,如美國。③不作為國家或地區的正式法規,而由學術團體提出某些準則或建議,由有關人員自愿推行。
隔聲標準制定后,必須有強有力的監督執行機構經常進行鑒定檢查工作,還必須有技術咨詢和研究機構,經常為隔聲問題提供有關資料和建議。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實施,取得效果。2100433B
概述產業革命前,人們生活在比較安靜的環境中,對居住建筑沒有明確地提出隔聲要求。產業革命后,動力機械等的廣泛使用,人口的集中,城市的發展以及建筑物密度的迅速增長,致使噪聲的干擾日益嚴重。人們的文化生活和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對安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938年,德國首先在工業規范中規定了隔聲標準。以后加拿大、英國、瑞典、挪威、荷蘭等國也相繼以不同的形式制定了各自的隔聲標準。但因隔聲標準的制訂涉及國家的政策、技術經濟條件以及建筑材料的發展狀況等方面,所以要定出切實可行的標準,是一件復雜的工作。迄今只有一些發達國家正式公布了明確的隔聲標準。
居住建筑隔聲標準是根據大量調查測量的統計結果制定的,而不是以噪聲對人的生理和心理等方面的影響為依據。隨著研究工作的深入,將來有可能從后一方面來考慮。
種類隔聲標準一般分為空氣聲隔聲標準和撞擊聲隔聲標準兩個部分。個別國家也有制定機械設備隔聲標準的。
空氣聲隔聲標準是以墻壁或樓板兩側的混響聲級差來表示的。由于磚墻比較符合隔聲的質量定律,可用各頻帶的平均隔聲量,或以500赫為中心的頻帶隔聲量來表示它的隔聲能力,所以最初都是以一磚墻為依據,并規定分戶墻隔聲標準為50分貝左右。以后出現了輕質墻和雙層墻等,它們的隔聲特性,由于共振、吻合效應等現象,峰谷起伏較大,平均隔聲量或500赫的頻帶隔聲量已不能反映墻體等的空氣隔聲特性全貌,因而逐漸改用一條參考曲線衡量,比較讀出單一數值來表示。
撞擊聲隔聲標準最初是以改善值來衡量的。用標準撞擊器打擊樓板,然后鋪設面層、墊層或增加吊頂,再用標準撞擊器打擊樓板一次,這樣前后兩次在樓下測得的混響聲級之差即為改善值。但由于所得的改善值也和樓板的基層有關,因而現在改為把樓板的面層和基層等當作一個整體來看待,并以標準撞擊器打擊樓板時在樓板下產生的混響聲級的高低直接表示樓板撞擊隔聲的優劣。同樣也以一條參考曲線衡量,比較讀出單一數值來表示。必須注意的是,樓板撞擊聲的隔聲是以樓下收到的混響聲級愈小愈好,這與空氣聲的隔聲量愈大愈好恰好相反。
機械設備的隔聲標準是以機械在正常運轉時,鄰室所接收到的總聲級來表示的。
測量方法和評價方法隔聲標準數值的規定,受隔聲測量方法和數據評價方法的影響很大。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為了使各國標準和測量數據能互相比較,曾通過了《建筑內和建筑構件隔聲的測量》(ISO 140,1978)和《居住建筑的隔聲評價法》(ISO 717,1982),供各國參考使用。目前各國在測量方法上已基本一致,但評價方法還有不少分歧。國際標準化組織所推薦的空氣聲隔聲評價法,是以一條固定走向的曲線來和空氣隔聲實測數據所繪成的曲線相比較,從而得出隔聲的等級。如在滿足規定要求時,以固定曲線最后所處的位置來定等級的,稱為空氣聲隔聲指數Ia;如以最后位置相對于某固定位置的移動距離來定等級的,稱為空氣聲隔聲余值Ma。撞擊聲隔聲評價法和空氣聲隔聲評價法相似,分別稱為撞擊聲指數Ii和撞擊聲保護余值Mi。
各國采用的隔聲評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①隔聲量法。基本上與國際標準化組織所推薦的Ia、Ii評價法相同,固定曲線的走向也完全一致。采取這種方法的有美國、土耳其、北歐諸國等。②隔聲余值法。基本上與國際標準化組織所推薦的Ma、Mi法相同。固定曲線的走向也完全一致,但在零分貝的位置上有所差別。采取這種方法的有蘇聯、德國、奧地利和東歐諸國等。③固定曲線法。將隔聲實測值和一組固定曲線相比較,它適合于哪一條曲線,就稱為哪一個等級。不同國家所采用的曲線組并不一致。采取這種方法的有英國、日本、羅馬尼亞等。④單一聲級法。在聲源室的頻譜和聲級固定的情況下,以接收室內所測得的聲級作為評價的標準。法國的評價法,就屬于這一種。
各國的隔聲標準既然都以人們對安靜的要求為出發點,似乎不應相差很大,但實際上除空氣聲隔聲標準的上限(大約為50~55分貝)相差不大外,其他都很不一致。現把英、美、德、法、蘇、日等國臥室的隔聲標準,綜合成為圖1和圖2。
兩圖中的陰影區域即各國臥室隔聲標準的范圍;陰影中的粗線是國際標準化組織所推薦的參考曲線。從圖可以看出撞擊聲隔聲標準的變動范圍比空氣聲的要大得多。這主要是由于測量撞擊聲所用的標準撞擊器不能很好地模擬出生活中的撞擊聲,以及用以衡量撞擊聲隔聲優劣的參考曲線和人的主觀反應之間的關系不夠密切所致。
是指由共用樓梯、電梯通過內、外廊進入各套住房的住宅。現在外廊式住宅已經比較少見。內廊式住宅由于節省交通面積在經濟形住宅中很有市場,但是內廊式住宅無法實現戶內自然通風,半數以上戶型沒有南向日照,比較適宜...
居住建筑是指供人們日常居住生活使用的建筑物。包括:住宅、別墅、宿舍、公寓。居住建筑基本分類:現代居住建筑類型多樣,“戶”或“套”是組成各類住宅的基本單位。住宅建筑按組合方式可分為獨戶住宅和多戶住宅兩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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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隨國家環保工作的進一步提高,使得人們對于保溫采暖的舒適性能以及經濟性能有了更進一步較高的要求,而作為一個城市發展的標志性因素,此也逐漸替代了城市發展水平象征性因素,本文著眼于居住建筑供暖方式問題展開探討,筆者根據個人的一些實踐經驗進行討論,提出了一些個人思考和見解,希望借閱者能夠積極提出改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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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江高專 關于制訂課程標準的原則及管理辦法 高等職業教育課程標準是在高等職業教育階段,依據教育目標, 以學生職業能力和職業技能形成為重點而確定的課程設置和教學內 容標準,是課程組織與實施的綱領性文件 。課程標準的制訂,對于明 確課程目標,選擇課程內容,制訂課程實施方案,規范課程的教學過 程,指導任課教師完成各項教學任務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為保證人 才培養質量,規范課程標準的制訂、 修訂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制訂課程標準的基本原則 (一)體現職業性原則 課程標準應根據人才培養方案對課程的要求進行編寫, 參照職業 資格標準編寫, 要充分體現職業性和崗位性要求, 不能只憑編寫人的 主觀想象,或只依據某一教材進行編寫, 更不能將教材的目錄作為課 程標準的內容提綱。 (二)突出能力原則 以能力分析為基礎設計課程,以能力培養為中心組織教學、以 能力形成為目標引導學生學習,以企業認可的能力指
總則
第1.0.1條 為使筑構建筑物和建件的空氣聲和撞擊聲隔聲測量結果,轉換為單值評價量,以便于隔聲性能的相互比較和建筑隔聲設計,特制訂本標準。
第1.0.2條 本標準適用于建筑物和建筑構件的空氣聲和撞擊聲隔聲單值評價。
第1.0.3條 按本標準進行建筑物和建筑構件的空氣聲和撞擊聲隔聲評價,其所用原始數據必須是按《建筑隔聲測量規范》GBJ75—84所測得的各種隔聲量、聲壓級差和撞擊聲壓級。
對特殊的建筑物(如音樂廳、錄音室、測聽室)的構件,可按其內部容許的噪聲級和外部噪聲級的大小來確定所需構件的隔聲量。對普通住宅、辦公室、學校等建筑,由于受材料、投資和使用條件等因素的限制,選取圍護結構隔聲量,就要綜合各種因素,確定一個最佳數值。通常可用居住建筑隔聲標準所規定的隔聲量。
在進行隔聲設計時,最好不用特殊的隔聲構造,而是利用一般的構件和合理布局來滿足隔聲要求。如在設計住宅時,廚房、廁所的位置要遠離鄰戶的臥室、起居室。對于劇院、音樂廳等則可用休息廳、門廳等形成聲鎖,來滿足隔聲的要求。為了減少隔聲設計的復雜性和投資額,在建筑物內應該盡可能將噪聲源集中起來,使之遠離需要安靜的房間(見城市防噪聲規劃)。
某些需要特別安靜的房間,如錄音棚、廣播室、聲學實驗室等,可采用雙層圍護結構或其他特殊構造,保證室內的安靜。在普通建筑物內,若采用輕質構件,則常用雙層構造,才能滿足隔聲要求。對于樓板撞擊聲,通常采用彈性或阻尼材料來做面層或墊層,或在樓板下增設分離式吊頂等,以減少干擾。
建筑物內如有電機等設備,除了利用周圍墻板隔聲外,還必須在其基礎和管道與建筑物的聯結處,安設隔振裝置。如有通風管道,還要在管道的進風和出風段內加設消聲裝置。
內容簡介
《建筑隔聲設計:空氣聲隔聲技術》是建筑師從事建筑的空氣聲隔聲設計的參考書,內容豐富、資料詳實,具有設計手冊和工具書的功能。同時書中深入淺出的理論闡述,也具有啟迪建筑師設計想像力和創造力的作用。同時,對于建筑師與聲學工程師協同完成某些特殊的隔聲工程,《建筑隔聲設計:空氣聲隔聲技術》亦具有較大的指導意義。 《建筑隔聲設計:空氣聲隔聲技術》所涉及的隔聲內容僅是建筑圍護結構的空氣聲隔聲。全書共設十六章,從空氣聲隔聲所遵循的質量定律講起,全面、詳細地闡述了單層、雙層、多層、輕型圍護構件及門、窗等的隔聲設計知識、設計原理、原則、技術手段。書中還介紹了評價構件隔聲性能的多種方法,以求為建筑師廣開思路。而在《建筑隔聲設計:空氣聲隔聲技術》主要章節——第五章“單層構件隔聲量計算公式”中,闡述并匯編了筆者當前所了解到的國內外聲學家提供的諸多隔聲量計算公式,并通過分析研究...(展開全部) 《建筑隔聲設計:空氣聲隔聲技術》是建筑師從事建筑的空氣聲隔聲設計的參考書,內容豐富、資料詳實,具有設計手冊和工具書的功能。同時書中深入淺出的理論闡述,也具有啟迪建筑師設計想像力和創造力的作用。同時,對于建筑師與聲學工程師協同完成某些特殊的隔聲工程,《建筑隔聲設計:空氣聲隔聲技術》亦具有較大的指導意義。 《建筑隔聲設計:空氣聲隔聲技術》所涉及的隔聲內容僅是建筑圍護結構的空氣聲隔聲。全書共設十六章,從空氣聲隔聲所遵循的質量定律講起,全面、詳細地闡述了單層、雙層、多層、輕型圍護構件及門、窗等的隔聲設計知識、設計原理、原則、技術手段。書中還介紹了評價構件隔聲性能的多種方法,以求為建筑師廣開思路。而在《建筑隔聲設計:空氣聲隔聲技術》主要章節——第五章“單層構件隔聲量計算公式”中,闡述并匯編了筆者當前所了解到的國內外聲學家提供的諸多隔聲量計算公式,并通過分析研究提出了筆者的計算公式,并提出建筑師如何確切地選用公式的建議。書中還節選了大量的各類建筑圍護構件、門、窗等的隔聲量實測數據及隔聲構造詳圖。 《建筑隔聲設計:空氣聲隔聲技術》主要對象是建筑師,但對相關專業的大專院校師生、其他建筑工程技術人員以及勞保、環保部門也有參考價值。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