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型圓錐動力觸探設備。
(1)首先根據場地情況進行選點開挖,挖至勘察設計確定的持力層,然后對該持力層進行連續觸探。
(2)將探頭和探桿安裝好,保持探桿垂直,然后連續向下貫擊,穿心錘落距為50.0±2.0cm,使其自由下落。在基底輕型觸探試驗表內記錄打入土層中30cm所需錘擊數(N10),在地層較硬、錘擊數較多時,采用分段記錄,以每貫入10cm記錄一次相應的錘擊數,整理資料時按30cm所需的擊數作為指標計算。
(3)遇密實堅硬土層,當貫入30cm所需錘擊數超過100擊時或貫入10cm所需錘擊數超過50擊時,即停止測試。
由于輕型圓錐動力觸探設備簡單,使用方便,可用于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提供淺基礎地基承載力、變形模量;
2)檢驗地基土的夯實程度;
3)檢驗基底是否存在下臥軟層。
隨著基建投資的加大,工程建設如雨后春筍般涌現。對于淺基礎工程,通常用平板載荷試驗檢測地基承載力,需要消耗較長的時間、較高的人力物力。本文介紹的輕型動力觸探實驗能簡便、快捷的檢測淺地基承載力,而且費用便宜。下面以工程實例論述輕型動力觸探試驗在基槽驗收中檢測地基承載力的應用。
(1)每完成一次輕型觸探后,在現場及時核對所記錄的錘擊數及深度是否有錯漏,并結合其它勘探資料,綜合研究分析,去掉不合理的特異值。
(2)輕型觸探不考慮桿長修正,根據每貫入30 cm所需的錘擊數繪制N10-h曲線圖。
(3)進行土層力學分層,根據N10-h曲線,考慮觸探的臨界深度及界面效應,即“超前”和“滯后”影響,一般觸探曲線由軟層進到硬層時,則分層界線定在軟層最后一個小值點以下2-3倍探頭直徑處,由硬層進入軟層時,則分層界線定在軟層第一個小值點以上2-3倍探頭直徑處。
(4)刪除個別異常值,臨界深度影響值、超前和滯后影響范圍值,按下式計算每層實測擊數的算術平均值:
N10=∑N10/n。
式中:N10為平均擊數;N10為第i個實測值;n為參加統計的總數。
(5)按《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確定地基土承載力標準值時實測錘擊數應按下式計算:
N(N10)=N10-1.645σ
式中:σ為統計量標準差。
通過輕型動力觸探實驗在長沙某工程基槽驗收中的應用,筆者有如下體會:5.1 通過輕型動力觸探實驗能簡單方便的確定地基承載力。輕型動力觸探實驗既不象荷載試驗需要消耗較大的人力物力,也不象室內土工試驗需要較...
荷蘭式的:承載力(kpa)=N*16.1-28.8 N為觸探擊數(20cm一層)
1.選點,或選擇層位。2.將觸探儀立于改點,穿上穿心錘,這個應該是10kg的;3.將穿心錘抬至桿頂端放手,讓其自由落下;4.將觸探桿打入土層,一般取30cm的錘擊數。也可再往深處打。由于輕型圓錐動力觸...
《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中用輕型動力觸探擊數確定粘性土承載力標準值(fk)如表2所示。
除規范規定的內容外,各地在應用N10確定地基承載力所依據的公式有所不同,這是由于各地區地質條件的差異決定的。長沙地區一般粘性土和新近沉積粘性土N10地基承載力特征值的回歸方程為:fNk=25 4.18NN10(kPa)。
通過輕型動力觸探實驗在長沙某工程基槽驗收中的應用,筆者有如下體會:
5.1 通過輕型動力觸探實驗能簡單方便的確定地基承載力。輕型動力觸探實驗既不像荷載試驗需要消耗較大的人力物力,也不像室內土工試驗需要較長的試驗周期。
5.2 輕型動力觸探實驗采用規范法確定地基土承載力時,N10宜選用實測值和代表值中較大的一個計算地基土承載力。
5.3 現場施工應注意,當基槽開挖到位并經有關單位驗收合格以后,應立即澆筑混凝土墊層,避免基槽積水,尤其是雨季施工,應充分做好排水措施,確保地基承載力的發揮。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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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列方式 基槽寬度 檢測深度 檢測間距 觀察項目 中心一排 <0.8 1.2 槽壁土層 兩排錯開 0.8~2.0 1.5 重點部位 梅花型 >2.0 2.1 槽底土質 土的顏色 土的軟硬 土的虛實 (二)釬探 基槽底以下 2~3倍基礎寬度的深度范圍內,土質的變化和分布情況、 是否有空穴或軟弱土層,用釬探方法探明。 人工打釬:釬徑為 22~25mm,釬尖為 60°尖錐,釬長 1.8~2.0m,錘重8~10磅,錘舉高 50~70cm. 打釬:每貫入 30cm,記錄錘擊數N10一次,填入表格;每釬分 5步打(每步為 30cm),釬頂留 50cm,預留拔出長度。 釬探點的記錄編號應與注有軸線編號的打釬平面圖相符。 釬孔布置、釬探記錄分析、釬孔布置形式、孔距,根據基槽形狀和寬度以及土質情況決定,對于土質變化不 復雜的天然地基,釬孔布置參照表 A.2.4 ,對于軟弱土層和新近沉
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在基坑底普遍進行輕型動力觸探(現場也可用輕型動力觸探替代釬探):
(1)持力層明顯不均勻;
(2)淺部有軟弱下臥層;
(3)有淺埋的坑穴、古墓、古井等,直接觀察難以發現時;
(4)勘察報告或設計文件規定應進行輕型動力觸探時。
什么基坑底普遍進行輕型動力觸探?
(1)持力層明顯不均勻;
(2)前部有軟弱下臥層;
(3)有淺埋的坑穴、古墓、古井等;
(4)勘察報告或設計文件規定應進行輕型動力觸探時。
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不進行輕型動力觸探:
(1)基坑不深處有承壓水層,觸探可造成冒水涌砂時;
(2)持力層為礫石層或卵石層,且其厚度符合設計要求時。
當發現與勘察報告和設計文件不一致,或遇到異常情況時,應結合地質條件提出處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