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爆破是一項復雜的工程,涉及的因素很多,諸如天氣、海水能見度、海潮狀況、水流狀態(tài)、水下作業(yè)深度等,特別是爆炸物品均儲放在作業(yè)船上,其安全性尤為重要。因此進行水下爆破作業(yè)時必須嚴格按照制定的安全規(guī)則、作業(yè)方案、海情狀況進行爆破作業(yè)。
水下爆破作業(yè)流程 :
立項做水下爆破工程時,首先要對承接爆破作業(yè)單位和其工程技術人員的資格進行資質審核(該項工作需要工程甲方單位協助到當地公安部門進行審核),并辦理水下爆破工程的相關手續(xù),只有在當地公安部門(縣、市級)批準的情況下,才能實施水下爆破工程;在通航的海域進行水下爆破時,一般應在三天之前由港監(jiān)發(fā)布爆破施工通告。
在實施水下爆破工程前,首先要了解需爆破清除船只的有關具體情況(沉船的結構參數、沉船姿態(tài)、所處水深、淤泥掩埋狀況、沉船海域的海況等一系列相關情況);
根據潛水員的水下探摸情況及對清航的要求,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爆破方案。方案中包括工程所需的爆破器材的需求量和品種、爆破指揮機構和作業(yè)人員的組成(包括在爆破技術專業(yè)人員指導下參與工作的甲方人員)及分工、安全作業(yè)規(guī)則等;
到當地公安部門批準的單位(指定的商業(yè)部門和工廠)預定或采購定制爆破器材(主要是根據水深定制生產相適合的炸藥);爆破器材到位后,應將所有的爆破器材按其功能和危險等級分別放置在作業(yè)船舶規(guī)定的安全區(qū)域內(炸藥可以碼放在甲板上,并用苫布苫蓋好,起爆器材放到距離炸藥安全距離外的專用船艙內的可鎖鐵皮柜子內。),炸藥和起爆器材必須嚴格分離存放,其距離必須符合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之外;
到達作業(yè)海域后,作業(yè)船舶應在有利于爆破作業(yè)(探摸和下炸藥)的地方定位拋錨停泊。根據爆破方案準備爆破器材(甲方人員可以在爆破技術專業(yè)人員的指導下協助捆扎炸藥條和其它的準備工作);按爆破方案潛水員進行水下探摸及布設炸藥前期的其它準備工作(如:對布放炸藥線路上的船體鋼板進行電焊打孔,安放捆扎固定炸藥條的物品、安置布設炸藥網絡的標識物等);
在完成所有爆破作業(yè)前的準備工作后(尤其是要了解作業(yè)海域的天氣是否能連續(xù)作業(yè)多天的可行性。因為一旦布放了炸藥就要在最短的時間內進行爆破,炸藥長時間在水下浸泡將影響炸藥的性能甚至完全失效。這一點非常重要。)才能實施布放炸藥的作業(yè)。布放炸藥時,必須嚴格按照爆破專業(yè)技術人員制定的工藝要求進行布放;炸藥布放完畢后,需指派有經驗的潛水員對安放的炸藥進行復查(主要檢查炸藥條是否按要求進行布放、捆綁;有無漏捆、斷接的地方;炸藥網絡“T”字型處炸藥的搭接方向是否一致等重要部位的情況。),在潛水員出水報告布放的炸藥達到作業(yè)規(guī)定要求后,才能安放最終起爆裝置(起爆頭)實施爆破作業(yè);
作業(yè)母船駛離爆破作業(yè)點并在安全距離之外巡海等候,爆破現場只留執(zhí)行爆破點火作業(yè)的小船,小船上只留有必要的作業(yè)人員。作業(yè)母船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爆破海域施放警報,瞭望巡視附近海面確無其它船只航行時,工程總指揮方能下令點火作業(yè)人員實施起爆作業(yè);
爆破作業(yè)實施后,作業(yè)母船返回作業(yè)地點,如果作業(yè)海域有油污的話,則首先需進行油污清除工作;
等作業(yè)海域的海況符合作業(yè)條件后(主要指海水能見度達到一定的清晰度),派潛水員下水對爆破效果進行探摸(爆破后沉船體將產生許多鋒利破碎鋼板,為確保潛水員的安全,嚴禁重潛人員下水探摸!探摸任務應由背氣瓶的輕潛人員擔任。)。
根據潛水員的探摸情況,制定出下一步的方案:①需進行再次爆破,則需制定出下一步的爆破方案,進行下一輪的爆破準備工作;②已完成爆破工程任務則收工撤離現場返回基地港口。
需要爆破的介質自由面位于水中的爆破技術 。主要用于河床和港口的擴寬加深、清除暗礁,水下構筑物的拆除、水下修建隧洞的進水口(見巖塞爆破)等。水下爆破和陸地爆破的原理大致相同。但因水的不可壓縮性以及壓力、水深、流速的影響,它又具有許多特點,要求爆破器材具有良好的抗水性能,在水壓作用下不失效,并不過分降低其原有性能;由于水的傳爆能力較大,在爆破參數設計時要注意殉爆影響;施工方法上必須考慮水深、流速、風浪的影響,鉆孔定位、操作、裝藥、聯接爆破網路要做到準確可靠都較困難;水能提高裸露藥包的破碎效果,但炸藥的爆炸威力隨水深、水壓的增加而降低,爆破效果較差;在等量裝藥的情況下,水下爆破產生的地震波比陸地爆破要大,水中沖擊波的危害較突出。
水下爆破常用的方法有裸露爆破法、鉆孔爆破法以及洞室爆破法等 。一般多采用鉆孔爆破法。目前潛水鉆孔作業(yè)很少采用,多利用鉆孔爆破船在水上進行作業(yè)。水下成孔后,若不立即裝藥則必須進行護孔,以免泥沙堵塞。一般采用將塑料管的一端直插孔底,另一端露出水面,并用膠帶墊圈封閉護孔,也可用鐵管。水下爆破參數的計算尚無成熟的方法,主要靠經驗和現場爆破試驗來確定裝藥量等參數。水下爆破的起爆方法分為有線和無線起爆兩類。有線起爆方法和陸地爆破一樣,且多為電雷管的電力起爆網路;無線起爆是利用聲波和電波控制,在陸上或船上裝有發(fā)射裝置,起爆藥包內裝有接收裝置,這種起爆方法費用較高。為防止水下爆破對水中構筑物、船舶及魚類的危害,可選用改變結構物的受力條件;設置防護結構;設置氣泡帷幕;設置氣墊孔等措施。
一、向工作地點搬運爆破材料? 1、搬運爆破材料禁止明火照明,禁止抽煙,不準和抽煙或持明火的人接近。? 2、應放在袋子或箱子內搬運,并做三防:防震動,防撞擊,防潮濕。? 3、和分裝分運。? ...
1. 要有大專以上學歷 2.助理工程師 3.持有爆破證三年以上
1、可以按定額計算,然后套相應的定額子目 2、可以按實際的工程量乘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去計算,可以用電子表格的形式去出結算
水下爆破工程必需的爆破器材有:火雷管、非電雷管(導爆管雷管)、導火索、塑料導爆管、塑料導爆索、乳化炸藥、軍用猛炸藥 ;
水下爆破工程所需的其它必備器材和輔助工具有:塑料編織布、能密封的塑料管(或鐵質管)、細鐵絲、繩索(根據工程所需采用相應合適類型的繩索,如塑料繩、尼龍繩、麻繩等)、圈條型醫(yī)用膠布、塑膠膠帶、密封膠(玻璃膠、快速AB環(huán)氧粘接膠等)、鋼絲鉗、剪刀、鋒利的刀具等。
爆破器材主要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爆破功能材料,主要有炸藥;另一類是起爆器材,起爆器材的品種較多,主要也分起爆材料和傳爆材料兩大類。對爆破器材的要求是安全可靠,使用簡單、方便。
導火索是一種傳爆器材,它能以比較穩(wěn)定的速度連續(xù)傳遞火焰去起爆火雷管中的熱敏炸藥。
當正確點火時,導火索芯燃燒時噴出一股火焰,這股火焰稱為“火舌”。“火舌”噴火強度不低于40mm,在藥芯被點燃的瞬間從導火索一端噴射出來的“火舌”證明藥芯被點著了,在點火時,一直要看到“火舌”后才算完結。
火雷管在工業(yè)雷管中是最基本、最簡單的一個品種,通過導火索的火焰直接引爆。
塑料導爆管(簡稱導爆管)是用一種高壓聚氯乙烯制成的中空細管,外徑2.95±0.15mm,內徑1.35±0.1mm,管的內壁噴涂有一層薄薄的炸藥。每米裝藥量16±1mg或20±1mg。一般要求導爆管管材要有較好的透明度(以利質量檢查);內壁炸藥層分布均勻,附著牢固;傳爆過程中無破壁現象發(fā)生;內外徑波動小,有較好的強度和剛度;耐老化,耐低溫。
導爆管起爆后,在管內產生兩種波,一種是爆轟波,另一種是沖擊波,沖擊波超前于爆轟波,以1600或2000m/s的速度向前傳播。由于管道的約束,使得沖擊波衰減比在自由空氣中慢。沖擊波在向前傳播的途徑上遇到炸藥,使炸藥發(fā)生化學反應,而這一化學反應又給沖擊波補充能量使其不衰減。這樣由此及彼,在沖擊波的作用下,導爆管中的炸藥連續(xù)發(fā)生化學反應,維持其穩(wěn)定爆轟。
非電雷管是指專用于非電導爆管起爆系統(tǒng)的雷管,非電雷管是與塑料導爆管配合使用的一種起爆器材,該雷管利用塑料導爆管內的爆轟波將管內裝的炸藥引爆。
猛炸藥又稱次發(fā)炸藥,與起爆藥相比,對外界作用感度較低,不易爆炸,用火焰點燃時只能燃燒。但是,猛炸藥用起爆藥引爆后,威力很大,其穩(wěn)定爆速比起爆藥的穩(wěn)定爆速大得多。猛炸藥主要作用是做各種武器彈藥的戰(zhàn)斗部裝藥。在水下爆破工程中,由于水的壓力,乳化炸藥的威力和起爆能力將減小,所以需增強起爆裝置的引爆能力,猛炸藥用來裝填在最終起爆裝置中,用來增強起爆能量,提高起爆可靠性。
塑料導爆索是一種含有烈性炸藥藥芯的圓形柔軟繩索。它們可以防止導爆索由于濫用或受到惡劣的溫度、水、油或其它因素的影響而造成損壞,同時還具有一定的抗拉強度、柔軟性和其它理想的使用特性。塑料導爆索顧名思義就是其外表用塑料材料包纏而成的導爆索,也稱高抗水導爆索。導爆索起爆后,爆轟波從一端傳向另一端,起爆與之相連的炸藥或另一根導爆索。導爆索主要起傳爆作用。
乳化炸藥是水下爆破工程中主要使用的炸藥。
乳化炸藥的生產工藝簡便,原料來源廣泛,組成中不含爆炸性物質,低毒,對環(huán)境污染小。產品的機械感度、熱感度低,但爆轟感度較高(藥卷直徑20mm時可穩(wěn)定爆轟),且有較強的抗水性,猛度和作功能力也可按需要調節(jié)。可以認為,乳化炸藥集中了銨油炸藥、漿狀炸藥和水膠炸藥的優(yōu)點,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這三類炸藥的不足之處,是工業(yè)混合炸藥中的新秀。
廣義地講,爆炸是指一物質系統(tǒng)在發(fā)生迅速的物理和化學變化時,系統(tǒng)本身的能量借助于氣體的急劇膨脹而轉化為對周圍介質做機械功,同時伴隨有劇烈的放熱、發(fā)光和聲響等效應。廣義的爆炸過程包括爆轟和爆燃。爆炸是一種常見的現象,分析各種爆炸現象,大致可以將其歸納為三大類 。
①物理爆炸:僅僅是物質形態(tài)發(fā)生變化,而化學成份和性質沒有改變的爆炸現象,稱為物理爆炸。最常見有自行車輪胎爆炸、鍋爐爆炸等現象。
②化學爆炸:由物質化學結構發(fā)生急劇變化而引起的爆炸現象,稱為化學爆炸。炸藥的爆炸就是屬于化學爆炸現象。在工程爆破中,廣泛應用的是化學爆炸,而且主要是利用其破壞作用。
③核子爆炸:由于核裂變,或核聚變反應放出巨大的能量,使裂變或聚變產物形成高溫高壓的蒸汽而迅速膨脹作功,造成巨大的破壞作用。這種由核裂變或核聚變釋放出巨大的能量所引起的爆炸現象,稱為核爆炸。
物質的勢能或內能在極短的時間內轉變成沖擊波能、熱輻射能、光能和聲能,并在爆炸中心形成高溫、高壓、高能量密度氣體產物區(qū),且氣體產物迅速膨脹,能對周圍介質和物體產生劇烈的破壞作用的現象。
利用炸藥爆炸時所產生的沖擊波及氣體膨脹力來破壞物體,以破壞的形式達到新的建設目的一種方式。
也稱低級炸藥,只發(fā)生燃燒,而不發(fā)生爆轟(可以簡單稱為爆炸)。
是指在介質中以比音速還要快的速度傳播的波。沖擊波在氣體、液體、固體中都存在。沖擊波通常是縱波(疏密波)。炸藥爆炸時產生沖擊波。
炸藥的密度是指單位體積內所含的炸藥質量。通常以克/立方厘米表示。
是指在一定的條件下,炸藥保持其物理、化學性能不發(fā)生超過允許范圍變化的能力,它對炸藥的制造、儲存和使用具有重要的實際意義,是評定炸藥能否正常使用的重要性能之一。其可分為物理安定性和化學安定性。
是指炸藥在外界能量作用下發(fā)生爆炸的難易程度。此外界能被稱為初始沖能或起爆能,通常即以起爆能定量表示炸藥的感度。感度是炸藥能否實用的關鍵性能之一,是炸藥安全性和作用可靠性的標度。
①熱感度:是指炸藥在熱作用下發(fā)生燃燒或爆炸的易難程度;
②撞擊感度:是指在機械撞擊作用下,炸藥發(fā)生燃燒或爆炸的難易程度;
③摩擦感度:是指在摩擦作用下,炸藥發(fā)生燃燒或爆炸的難易程度;
④起爆感度:是指在起爆藥、傳爆藥或其它猛炸藥的直接作用下,炸藥發(fā)生爆轟的難易程度,也稱爆轟感度;在炸藥工業(yè)中一般用雷管的威力來表示。
⑤靜電火花感度:是指在靜電放電作用下,炸藥發(fā)生燃燒或爆炸的難易程度;
⑥槍擊感度:是指在槍彈等高速拋射體撞擊下,炸藥發(fā)生燃燒或爆炸的難易程度。
⑦殉爆感度:在一定的試驗條件下,炸藥包之間爆轟傳播的能力(當一個炸藥包爆炸時,引起與它不相接觸的鄰近炸藥包爆炸的能力)。用主發(fā)藥包和殉爆藥包間的最大空氣間隔長度(mm)來表示。
是指爆轟波通過藥柱的速度。該速度應該等于或稍高于炸藥中的聲速。爆轟速度是用于計算炸藥爆轟壓力的重要參數。
是指爆轟波波陣面后部查普曼—柔格面(C-J面)上的壓力,該值通常采用計算值。炸藥爆轟壓力與密度和爆轟速度平方的乘積成正比。
是指炸藥作有用功的能力。
抗水性以小時數來度量。指的是炸藥浸在水中多少小時后性能無明顯變化且仍能爆炸。該時間長短受水深和水的狀態(tài)(靜止和流動)的影響。
水下爆破原理就是利用乳化炸藥爆炸時產生的爆轟現象,主要由其中的沖擊波能(沖擊破壞)和高能量密度氣體(能產生破壞力極強的氣泡脈動效應)所產生的劇烈破壞作用將船體鋼板和結構破壞,達到能清理沉船的目的 。
爆破工程的主要材料是炸藥,炸藥是易燃易爆物品,在特定條件下,其性能是穩(wěn)定的,儲存、運輸、使用時也是安全的。進行爆破作業(yè)時,最重要的是怎樣使效率提高、完全發(fā)生爆炸并且能安全進行操作。參與爆破工程施工作業(yè)人員應當要掌握、熟悉所用炸藥的性能,在適合的炸藥中選擇最便宜的炸藥,熟悉掌握爆破技術的理論,用最合適的方法進行作業(yè);參與爆破工程施工作業(yè)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所規(guī)定的安全規(guī)則,從而積極地按照實際情況進行安全操作。
任何工程,都是以安全第一為目標。所以在現場使用炸藥和接觸炸藥的人員,在從事操作過程中首先必須事事考慮的是安全第一,盡量避免或杜絕爆炸事故的發(fā)生(爆炸事故絕無小事!)。為了提高作業(yè)人員的素質,幫助作業(yè)人員熟悉、掌握爆破器材的性能與功能,下面就水下爆破工程所必需的爆破器材性能和作用、爆破作業(yè)流程、安全規(guī)則、爆破器材制作、組裝工藝等作一些簡單的介紹。
炸藥是易燃易爆物品,在特定條件下,其性能是穩(wěn)定的,儲存、運輸、使用時也是安全的。由于水下爆破工程的特殊性,爆破器材一般集中存放在作業(yè)船上指定的安全區(qū)域(炸藥和起爆器材必須嚴格分別放置在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之外),不排除意外的爆炸事件也會發(fā)生!所以安全工作特別重要。為確保作業(yè)人員和作業(yè)船舶的安全,在實施爆破工程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有關的安全規(guī)則進行爆破作業(yè) 。
1.裝載爆破器材的船舶的船頭和船尾要按規(guī)定懸掛危險品標志,夜間和霧天要有紅色安全燈。
2.遇濃霧、大風、大浪無法作業(yè)駛回錨地時,停泊地點距其它船只和岸上建筑物不少于250~500米。
3.從裝藥條開始至爆破警報解除的時間內,作業(yè)母船須要加強瞭望、注意過往船舶的航向,防止無關船只誤入危險區(qū);過往船只不得進入爆破危險區(qū)域或靠近爆破作業(yè)船。
4.爆破器材必須按照其功能和危險等級分別存放,與爆破器材無關的雜物不得共同存放。在存放炸藥的甲板區(qū)域,不得有尖銳的突出物。炸藥必須碼放整齊并用苫布苫蓋,嚴禁任何人員在該區(qū)域抽煙和其它的明火作業(yè);
5.潛水爆破工程作業(yè)時,尤其是在海上作業(yè),為確保作業(yè)安全,起爆裝置必須采用非電起爆系統(tǒng)。起爆系統(tǒng)必須由專業(yè)人員制作,必須放置在離炸藥安全距離之外的專用艙室內的可鎖鐵皮柜子內,由爆破技術專業(yè)人員保管;
6.在水下布設炸藥作業(yè)時、完成后,禁止進行電氧切割、電焊或其它與爆破無關的水下作業(yè);
7.必須使用鋒利的刀具切割導火索、導爆索,嚴禁使用鈍的刀具進行切割作業(yè);
8.起爆點火作業(yè)船上的人員,作業(yè)時必須穿好救生衣,禁止無關人員乘坐起爆點火作業(yè)船只;;
9.導火索必須使用暗火(如香煙)或專用點火器具進行點火作業(yè);
10.盲炮應及時處理,遇有難處理而又危及航行船舶安全的盲炮,應延長警戒時間,繼續(xù)處理直至排除盲炮。
11.炸藥和起爆器材嚴禁重摔、拍砸;用于深水區(qū)域的爆破器材必須具有足夠的抗壓性能,或采取有效的抗壓措施(起爆器材必須密封防水);傳爆網絡的塑料導爆管嚴禁有打結、壓扁、表皮劃破、拉抻變細等現象;爆破工程完成后的剩余爆破器材,必須采用適當的方式進行銷毀處理,炸藥嚴禁帶回作業(yè)船舶的基地港口。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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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 水下爆破施工作業(yè)指導書 一、水下爆破施工工藝流程: 爆孔設計 →錨定鉆孔作業(yè)平臺 →移機就位 →確定孔深 →鉆孔→成孔沖洗 →測量驗孔 → 裝藥→連線→平臺撤離(同時封鎖航道和陸路交通) 起爆→解除警戒→清渣→下施工循 環(huán)。 二、施工方法 1、鉆孔作業(yè)平臺設計 為順利實施石方開挖工程水下爆破的施工任務,因地制宜就近制作了簡易鉆爆作業(yè) 平臺船( 16m×6m)。作業(yè)平臺可采用鋼體駁船組裝,兩船間距 5m。通過槽鋼、工字鋼 將兩船焊接為一雙體船。鉆機由腳手架鋼管鉸接固定在平臺上,組成鉆機作業(yè)平臺,可 供 4臺潛孔鉆機工作之用。為加快鉆機就位速度,鉆機平臺可沿槽鋼軌道滑動移位。 鉆孔時,利用全站儀進行測量定位,指揮鉆機船錨泊定位,做到鉆孔定位準確,防 止漏鉆和疊鉆。根據當天當時的水位、設計水深及超深值計算該點的鉆孔深度。施工時 要按要求鉆到所需求深度以避免二次爆破。 2、鉆爆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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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 水下爆破施工作業(yè)指導書 一、水下爆破施工工藝流程: 爆孔設計 →錨定鉆孔作業(yè)平臺 →移機就位 →確定孔深 →鉆孔→成孔沖洗 →測量驗孔 → 裝藥→連線→平臺撤離(同時封鎖航道和陸路交通) 起爆→解除警戒→清渣→下施工循 環(huán)。 二、施工方法 1、鉆孔作業(yè)平臺設計 為順利實施石方開挖工程水下爆破的施工任務,因地制宜就近制作了簡易鉆爆作業(yè) 平臺船( 16m×6m)。作業(yè)平臺可采用鋼體駁船組裝,兩船間距 5m。通過槽鋼、工字鋼 將兩船焊接為一雙體船。鉆機由腳手架鋼管鉸接固定在平臺上,組成鉆機作業(yè)平臺,可 供 4臺潛孔鉆機工作之用。為加快鉆機就位速度,鉆機平臺可沿槽鋼軌道滑動移位。 鉆孔時,利用全站儀進行測量定位,指揮鉆機船錨泊定位,做到鉆孔定位準確,防 止漏鉆和疊鉆。根據當天當時的水位、設計水深及超深值計算該點的鉆孔深度。施工時 要按要求鉆到所需求深度以避免二次爆破。 2、鉆爆技術措
《水下爆破技術》系統(tǒng)闡述了水下爆破技術的理論研究、科研成果和工程實踐經驗,主要包括:水下爆破理論、水下爆破施工、水下爆破效應、水下爆炸壓密防滲試驗、飽和砂土的爆炸液化試驗、黃河大堤安全試驗、水下爆破擠淤施工與安全。
《水下爆破技術》可供工程爆破的科研、設計、施工、監(jiān)理及管理的技術人員使用,也可作為高等院校有關爆破專業(yè)師生的參考書。
一、水下爆破作業(yè)應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yè)隊伍承擔。
二、在通航水域進行水下爆破作業(yè)時,應向當地港航監(jiān)督部門和公安部門申報,并按時發(fā)布水下爆破施工通告。
三、爆破工作船及其輔助船舶,應按規(guī)定懸掛特殊信號(燈號)。
四、在黃昏和夜間等能見度差的條件下,不宜進行水下爆破的裝藥工作;如確需進行水下爆破作業(yè)時,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確保作業(yè)安全。
五、進行水下爆破作業(yè)前,除按GB6722中的施工準備要求作相應準備工作外,還應做好下列各項工作:
1.準備救生設備;
2.檢查爆破工作船技術性能;
3.爆破器材的水上運輸和貯存;
4.危險區(qū)的船舶、設備、管線及臨水建筑物的安全防護措施;
5.水域危險邊界上警示標志、禁航信號、警戒船舶和崗哨等的設置;
6.檢查水域中遺留的爆炸物和水體帶電情況。
六、爆破作業(yè)船上的工作人員,作業(yè)時應穿好救生衣,無關人員不準登上爆破作業(yè)船。
七、爆破工作負責人應根據爆區(qū)的地質、地形、水位、流速、流態(tài)、風浪和環(huán)境安全等情況布置爆破作業(yè)。
八、水下爆破應使用防水的或經防水處理的爆破器材;用于深水區(qū)的爆破器材,應具有足夠的抗壓性能,或采取有效的抗壓措施;用于流速較大區(qū)的起爆器材還應有足夠的抗拉性能,或采用有效的抗拉措施;水下爆破使用的爆破器材應進行抗水和抗壓試驗,起爆器材還應進行抗拉試驗。
九、水下爆破器材加工和運輸,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水下爆破的藥包和起爆藥包,應在專用的加工房內或加工船上制作;
2.起爆藥包,只準由爆破員搬運;搬運起爆藥包上下船或跨船舷時,應有必要的防滑措施;用船只運送起爆藥包時,航行中應避免劇烈的顛簸和碰撞;
3.現場運輸爆破器材和起爆藥包,應專船裝運;用機動船裝運時,應采取嚴格的防電、防振、防火、防水、隔潮及隔熱等措施。
十、水下爆破作業(yè)時,應遵守以下基本規(guī)定:
1.水下爆破嚴禁采用火花起爆;
2.裝藥及爆破時,潛水員及爆破工不得攜帶對講電話機和手電筒上船,施工現場亦應切斷一切電源;
3.用電力和導爆管起爆網路時,每個起爆藥包內安放的雷管數不宜少于2發(fā),并宜連成兩套網路或復式網路同時起爆;
4.水下電爆網路的導線(含主線連接線)應采用有足夠強度且防水性和柔韌性良好的絕緣膠質線,爆破主線路呈松弛狀態(tài)扎系在伸縮性小的主繩上,水中不應有接頭;
5.在水流較大、較深的爆破區(qū)放電炮連線時,應要將連線接頭架離水面,以免漏電造成電流不足而導致瞎炮;
6.不宜用鋁(或鐵)芯線作水下起爆網路的導線;
7.起爆藥包使用非電導爆管雷管及導爆索起爆時,應做好端頭防水工作,導爆索搭接長度應大于0.3m;
8.導爆索起爆網路應在主爆線上加系浮標,使其懸吊;應避免導爆索網路沉入水底造成網路交叉,破壞起爆網路;
9.起爆前,應將爆破施工船舶撤離至安全地點;
10.應按設計要求進行爆破安全警戒;
11.盲炮應及時處理,遇有難以處理而又危及航行船舶安全的盲炮,應延長警戒時間,繼續(xù)處理,直至完畢。
十一、水下鉆孔爆破時,除遵守有關規(guī)定外,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水下鉆孔位置應準確測定,經常校核;孔口應有可靠的保護措施。
2.用金屬或塑料筒加工成防水藥筒盛裝非抗水的散裝炸藥時,應在藥面采取隔熱措施,才準許用瀝青和石蠟封口。
3.水下鉆孔爆破,應采取隔絕電源和防止錯位等安全措施,才準許邊鉆孔邊裝藥。
4.鉆孔裝藥時應拉穩(wěn)藥包提繩,配合送藥桿進行,不應從管口或孔口直接向孔內投擲藥包,不應強行沖壓卡塞的鉆孔藥包;用護孔管裝藥時,每裝入一節(jié)藥包,應提升一次護孔管,待該孔裝藥完畢,護孔管提離藥包頂面后,才準填入填塞物。
5.水下深孔采取分段裝藥時,各段均應裝有起爆藥包。各起爆藥包的導線應標記清楚,防止錯接。
6.提升套管(含護孔管)應注意保護藥包引出線,移船時應注意保護起爆網絡,在急流區(qū),對孔口段的導線應加以保護。
十二、水下裸露藥包爆破,除遵守有關規(guī)定外,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水下裸露藥包(含加重物)應有足夠的重量能順利自沉,藥包表面應包裹良好,防止與礁石(或被爆破物)碰撞、摩擦。
2.捆扎藥包和連接加重物,應在平整的地面或木質的船艙板上進行,并應捆扎牢實。
3.在施工現場,已加工好的裸露藥包,允許臨時存放在爆破危險區(qū)外的專用船上或陸地上,并派專人看守,但不得過夜存放。
4.投藥船應用穩(wěn)定性和質量好的船只,工作艙內和船殼外表不應有尖銳的突出物。
5.在投藥船的作業(yè)艙內,不應存放任何帶電物品。
6.藥包投放應使用繩、纜、桿牽引,不得直接牽引起爆網路。
7.在急流河段爆破時,投藥船應由定位船或有固定端的纜繩牽引,定位船的位置應設標控制,防止走錨移位。
8.投藥船離開投放藥包的地點后,應反復檢查船底和船舵、推進器、裝藥設備等是否掛有藥包或纏有網路線。
9.已投入水底的裸露藥包,嚴禁拖曳和撞擊,并采取防止漂移措施,若有藥包漂出水面不準起爆。
將炸藥裝填在海底或水下進行工程爆破的技術,是和露天爆破相對的另一個領域。舉凡疏通航道,炸除礁石,拆毀水下沉船 、建筑物 ,開挖港口碼頭和航道基坑,以及處理碼頭堤壩的軟弱地基等類爆破,都屬于水下爆破的范疇。
水下爆破也和露天爆破一樣,都要用裸露鉆孔和藥室裝藥等方法實現爆破目的;不同的是水下施工比較復雜、困難,長期以來多由潛水員在水下進行鉆孔和裝藥等技術作業(yè)。工作范圍既受水深的限制,又受潮汐水流的影響,效果欠佳。
由于水作為介質的阻力遠比空氣大,因此計算裝藥量時,必須考慮水的深度,才能保證爆破效果;同時水介質傳播沖擊波的能力也遠大于空氣,附近若有其他水工建筑物時,多采取氣泡帷幕方法,降低水中沖擊波的峰值壓力,作為防護手段。
80年代以來,試驗成功了水下壓縮爆破方法,以水為傳播壓力的介質,壓實水下淤泥等類軟土地基,代替過去用機械船挖除淤泥的清基方法,既經濟又方便,有效地擴大了水下爆破的應用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