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國務院正式批復了《海口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為海南省會城市的發展描繪了一幅藍圖。這一規劃不僅強調了生態文明建設和耕地保護的重要性,還提出了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的具體措施,以及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升服務型經濟等多方面的目標。
國務院正式批復了《海口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為海南省會城市的發展描繪了一幅藍圖。這一規劃不僅強調了生態文明建設和耕地保護的重要性,還提出了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的具體措施,以及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升服務型經濟等多方面的目標。
在工程建設領域,《規劃》的實施將對海口乃至整個海南地區的建設項目產生深遠影響。首先,在確保耕地和生態保護紅線的前提下,規劃明確了城鎮開發邊界的控制范圍,這將直接影響到未來的土地利用模式和城市擴張方式。其次,隨著國際航空港樞紐功能的增強及瓊州海峽港航一體化的推進,交通運輸相關工程將迎來新的發展機遇。此外,規劃中提到的服務貿易創新發展和服務型經濟結構轉型,也將促進商業設施和旅游項目的投資與建設。
值得注意的是,《規劃》特別提到了“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這意味著在日常使用的同時考慮緊急情況下的需求,如防災減災設施等,這對提高城市的綜合承載能力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對于歷史文化名城而言,如何在現代化進程中保留原有風貌也成為一項挑戰,規劃中對此也給出了明確指導。
《海口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不僅是對未來十五年間城市發展路徑的頂層設計,也為工程建設行業指明了方向,預示著一個更加綠色、高效、和諧的新時代即將開啟。通過嚴格遵循規劃要求,加強監督執行力度,海口有望成為展示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成果的重要窗口之一。
原文如下:
國務院關于《海口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復
國函〔2024〕174號
海南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
你們關于報請批準《海口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自然資源部審查通過的《海口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海口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請認真組織實施。海口是海南省省會,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發揮區域性現代服務業高地、全國濱海旅游目的地等功能,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海口篇章。
二、筑牢安全發展的空間基礎。到2035年,海口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4.03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53.67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于182.87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于57.08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面積控制在355.96平方千米以內;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不少于40%;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上級下達任務,其中2025年不低于60%;用水總量不超過上級下達指標,其中2025年不超過7.79億立方米;除國家重大項目外,全面禁止圍填海;嚴格無居民海島管理。明確自然災害風險重點防控區域,劃定洪澇、地震等風險控制線以及綠地系統線、水體保護線、歷史文化保護線和基礎設施建設控制線,落實戰略性礦產資源等安全保障空間。
三、構建支撐新發展格局的國土空間體系。深化與粵港澳大灣區合作,積極融入北部灣城市群,引領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促進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
四、系統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加快構建區域協調、城鄉融合的城鎮體系,優化提升中心城區服務能級,加強與澄邁、文昌等周邊市縣的協同發展。提升南渡江流域水源涵養功能,保護濕地、紅樹林、火山地質地貌等生態資源,加強對市內河流、河口海灣和近岸海域的系統保護。優化熱帶特色高效農業空間布局,保障現代都市農業空間需求。完善城市功能結構和空間布局,協調產業布局、綜合交通、設施配置和土地使用,重點發展現代服務業,加快服務貿易創新發展,促進服務業優化升級,為形成以服務型經濟為主的產業結構提供空間保障,加強對海洋經濟發展的服務保障。加強國際航空港樞紐功能,加快瓊州海峽港航一體化發展,做好重大基礎設施的空間預留,完善多向聯通、多式聯運的對外對內通道,建設安全便捷、綠色低碳的城市綜合交通體系。統籌水利、能源、環境、通信、國防等基礎設施空間,積極穩步推進“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海洋災害防治,優化防災減災救災設施區域布局,提高國土空間安全韌性。統籌安排城鄉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引導城市緊湊布局,完善城鄉生活圈,促進職住平衡;系統布局藍綠開放空間,營造更加宜業宜居宜樂宜游的人民城市。嚴格開發強度管控,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統籌地上地下空間利用,有序實施城市有機更新和土地綜合整治。彰顯城鄉自然與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空間保護機制。加強對城市建筑高度、體量、色彩等空間要素的管控引導,保護好歷史城區和歷史文化街區,構建文化資源、自然資源、景觀資源整體保護的空間體系,塑造熱帶濱海城市特色風貌。
五、維護規劃嚴肅性權威性。《規劃》是對海口市國土空間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市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的政策和總綱,必須嚴格執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健全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將規劃評估結果作為規劃實施監督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規劃實施保障。海南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要指導督促海口市人民政府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海口市人民政府要依據經批準的總體規劃編制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依據詳細規劃核發規劃許可,加強城市設計方法運用,建立國土空間相關專項規劃統籌管理制度,強化對各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按照“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臺”的要求,完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和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建設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網絡;建立健全城市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自然資源部要會同有關方面根據職責分工,密切協調配合,加強指導、監督和評估,確保實現《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各有關部門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國務院
2024年11月24日
《海口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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