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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 2-16 大木構架修繕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工程名稱: 部位: 保 證 項 目 項 目 質量情況 1 采用鐵件的材質、型號、規格和連接方法應符合修繕設計要求 2 利用舊木材時,材質應符合選材要求。舊桁(檁)的上下面不得顛倒擱置 3 文物古建筑的修繕應符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按原樣進行修繕。對原物 的材質、樹種、規格、色澤、法式、特征和建筑風格必須認真察勘記錄 4 修繕木柱,應符合修繕設計要求,如修繕設計無明確規定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⑴當柱腳損壞高度超過 80cm時,應采用榫和螺栓牢固換接,不得使用鐵釘代替。 ⑵當柱損壞深度不超過柱直徑的 1/2,采用剔補包鑲做法時,應用同一種木材, 加膠填補、楔緊。包鑲較長時,應用鐵件加固。所用膠料的品種質量應符合有關 設計和施工規范的要求。⑶當柱外皮完好,柱心糟朽時應采用化學材料澆筑法加 固,其用材料和做法應符合有關設計和施工規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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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 2-16 大木構架修繕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工程名稱: 部位: 保 證 項 目 項 目 質量情況 1 采用鐵件的材質、型號、規格和連接方法應符合修繕設計要 求 2 利用舊木材時,材質應符合選材要求。舊桁(檁)的上下面 不得顛倒擱置 3 文物古建筑的修繕應符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按原 樣進行修繕。對原物的材質、樹種、規格、色澤、法式、特 征和建筑風格必須認真察勘記錄 4 修繕木柱,應符合修繕設計要求, 如修繕設計無明確規定時, 應符合下列規定: ⑴當柱腳損壞高度超過 80cm時,應采用榫和螺栓牢固換接, 不得使用鐵釘代替。⑵當柱損壞深度不超過柱直徑的 1/2, 采用剔補包鑲做法時,應用同一種木材,加膠填補、楔緊。 包鑲較長時,應用鐵件加固。所用膠料的品種質量應符合有 關設計和施工規范的要求。⑶當柱外皮完好,柱心糟朽時應 采用化學材料澆筑法加固,其用材料和做法應符合有關設計 和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