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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行為規范系列 土方工程人工挖土與釬探 施工方法 (標準、完整、實用、可修改) GL實用范本 | DOCUMENT TEMPLATE 第2頁 /共 5頁 編號: FS-QG-63356 土方工程人工挖土與釬探施工方法 Earthmoving engineering and manual excavation construction methods 說明:為規范化、制度化和統一化作業行為, 使人員管理工作有章可 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責任感、歸屬感,特此編寫。 建筑土方工程人工挖土與釬探施工方法 一、施工準備 1. 編制施工方案、打釬平面圖 ; 2. 根據方案要求將施工區域內的地上、地下障礙物清除 和處理完畢 ; 3. 地面要平整,做好排水坡向,挖臨時排水溝 ; 4. 測設標準軸線樁、定位控制樁及撒出開挖白灰線 ; 5. 危險地段應有明顯標志 ; 6. 地下水位高的地基基礎開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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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 交底部位 工程編號 日 期 交底內容: 人工挖土 本技術交底內容適用于一般工業及民用建筑物、構筑物的基坑(槽)和管溝 等人工挖土工程。 1.主要機具 主要機具有:尖、平頭鐵鍬、手錘、手推車、梯子、鐵鎬、撬棍、鋼尺、坡 度尺、小線或 20#鉛絲等。 2.作業條件 (1)土方開挖前,應根據施工方案的要求,將施工區域內的地上、地下障 礙物清除和處理完畢。 (2)建筑物或構筑物的位置或場地的定位控制線(樁)、標準水平樁及基 槽的灰線尺寸,必須經過檢驗合格,并辦完預檢手續。 (3)場地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區域內,要挖臨時性排水溝。 (4)夜間施工時,應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錯挖或超挖。施工場地應根據需 要安裝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明顯標志。 (5)開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溝時,應根據當地工程地質資料, 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低于開挖底面的 0.5m,然后再開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