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氣象服務協(xié)會、安徽省氣象災害防御技術中心、上海市防雷中心、青島市防雷中心、湖南省氣象災害防御技術中心、上海市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廣西地凱防雷工程有限公司、遼寧省防雷技術服務中心。
王凱、程向陽、陳華暉、龐華基、王智剛、戴宇欣、王暉、鞠曉雨、朱浩、邱陽陽、孫浩、張廣元、欒健、李承昊。
本標準規(guī)定了防雷工程企業(yè)信用評價的基本規(guī)定、等級劃分、評價指標和評定流程。
本標準適用于防雷工程企業(yè)信用評價活動。
招投標企業(yè)信用分析內容主要包括:產業(yè)分析、基礎素質分析、經營管理分析、財務分析和外部支持等。1、產業(yè)分析:宏觀經濟運行、經濟政策和主要經濟指標、產業(yè)政策、法律制度;行業(yè)特性、競爭狀況、所處生命周期階段...
企業(yè)信用檔案是企業(yè)征信機構對企業(yè)信用信息、整理、保存、加工而提供的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是企業(yè)整體信用狀況的真實體現,是企業(yè)獲得商業(yè)信任的綠色通行證,是大眾消費的指南和交易決策的重要參考,是安全消費、公...
關于實行投標企業(yè)信用手冊及制度的通知 各市招標辦、交易中心、華北油田招標辦: 為適應形勢的發(fā)展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信用機制的逐步建立,貫徹落實九屆人大第五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關于“用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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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鐵道部文件 鐵建設 [2008]160 號 關于印發(fā)《鐵路建設工程施工企業(yè) 信用評價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鐵路局,各鐵路公司(籌備組) :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鐵路建設市場誠信機制,完善施工企 業(yè)信用評價制度,確保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現印 發(fā)《鐵路建設工程施工企業(yè)信用評價暫行辦法》 ,自發(fā)布之 日起施行。鐵道部辦公廳原發(fā)《鐵路建設工程施工企業(yè)質量 信譽評價辦法》(辦建設發(fā) [2006]55 號)、《關于〈鐵路建設工 程施工企業(yè)質量信譽評價辦法〉補充相關內容的通知》 (辦 建設發(fā) [2007]66 號)同時廢止。 請各單位將本辦法執(zhí)行中的建議與意見及時反饋鐵道 部建設管理司。 附件: 1.日常檢查評分表 2.施工不良行為認定、公布期限和扣分標準 二○○八年九月五日 鐵路建設工程施工企業(yè)信用評價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完善鐵路建設市場誠信機制,激勵施工企業(yè) 加強管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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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建立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礎。\"人無信不立\
地方標準《雷電敏感場所防雷工程實施規(guī)范》(DB44/T 2257-2020)規(guī)定了雷電敏感場所防雷工程實施要求,包括總則、實施主體、工程實施和運維服務。該標準適用于廣東省內新建、擴建和改建的雷電敏感場所防雷工程,其他防雷工程可參考執(zhí)行。
由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電涌保護器及其他連接導體組成的防雷裝置直接關系到建筑物、電氣設備和人身安全。防雷工程是防雷裝置設計、施工、安裝、質量控制和檢測驗收等工作的總稱,應當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要求。為保證防雷工程總體質量,必須對工程實施過程中各個環(huán)節(jié)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加強管理和指引。中國國內防雷工程的開展主要執(zhí)行國標《建(構)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tǒng)防雷技術規(guī)范》和《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guī)范》等技術標準,缺乏統(tǒng)一和完整的工程服務過程的管理性規(guī)范性文件。經過發(fā)展,廣東省乃至中國的防雷工程專業(yè)機構和人員隊伍不斷發(fā)展壯大,需要以項目管理概念和應用為基礎統(tǒng)一規(guī)范防雷工程實施過程中各個環(huán)節(jié)的要求,也包括實施主體日常管理、工程技術人員的基本素質和安全施工等的要求。
標準計劃
地方標準《雷電敏感場所防雷工程實施規(guī)范》(DB44/T 2257-2020)是根據《廣東省質監(jiān)局關于下達2016年廣東省服務業(yè)地方標準制修訂立項計劃項目(第二批)的通知》(粵質監(jiān)標函﹝2016﹞982號)的要求進行編制的。由廣東省氣象局提出并組織實施,由廣東省氣象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起草階段
2017年6月28日,在廣州召開地方氣象標準《防雷工程實施通用要求》項目啟動會,成立了標準工作小組,初步確定了標準編寫的框架內容及任務分工。并根據《國務院關于優(yōu)化建設工程防雷許可的決定》(國發(fā)〔2016〕39號)的要求,調整了標準適用范圍,經與會專家討論暫定將標準名稱改為《危化品場所防雷工程實施通用要求》。
2018年1月5日,在廣州召開工作會議,對標準草案進行了討論,依據GB/T 1.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相關要求對標準的整體框架和部分內容進行了修訂,形成標準征求意見稿(1稿)。
2018年1月19日,在廣州召開標準研討會議,對標準征求意見稿(1稿)進行了討論,進一步調整該標準框架結構,將“設計階段”、“施工階段”的內容整合為“工程實施”,調整部分內容,形成標準征求意見稿(2稿)。經與會專家的討論,因該標準規(guī)定的防雷工程出來?;穲鏊?,還包括了雷電易發(fā)區(qū),故將標準名稱修改為《雷電危險場所防雷工程實施通用要求》。
2018年2月2日,在廣州召開工作會議,對標準征求意見稿(2稿)進行了討論,進一步優(yōu)化了各部分的流程圖,標準征求意見稿(3稿)。
2018年2月28日,在廣州召開工作會議,對標準征求意見稿(3稿)進行了討論,優(yōu)化完善標準內容,形成了標準征求意見稿(4稿)。
2018年9月7日,在廣州召開標準研討會議,對標準征求意見稿(4稿)進行了進一步討論,最終決定更改名稱為《雷電敏感場所防雷工程實施通用要求》。該次會議形成標準征求意見稿。
2018年9月20日~10月24日,在廣東省范圍內開展征求意見工作。
2018年10月31日,標準起草小組梳理匯總了征求反饋意見。共計收到16家單位回函回覆,38條意見(其中無意見7條),采納了16條,部分采納7條,不采納8條。根據修改意見,對標準進行初步的修改完善,形成標準送審稿(1稿)。
2018年11月28日,在廣州召開標準研討會議。起草小組再次根據修改意見核對標準內容,并對內容進一步完善。最終形成了標準送審稿。
2019年3月,起草小組編制了標準送審材料,提交廣東省市場監(jiān)管局標準化處。
2020年6月16日,在廣州召開標準審定會。會上,專家審查了標準文本及相關資料,經討論與質詢,同意標準通過審定,并建議標準名稱改為《雷電敏感場所防雷工程實施規(guī)范》。
2020年6月18日~7月17日,起草小組根據審定會26條意見與建議,對標準進行修改,共采納(含部分采納)21條意見,形成標準報批稿初稿。
7月20日,在廣州召開標準咨詢會議,并根據會上專家意見對標準進行完善,形成標準報批稿。
發(fā)布實施
2020年12月28日,地方標準《雷電敏感場所防雷工程實施規(guī)范》(DB44/T 2257-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
2021年3月28日,地方標準《雷電敏感場所防雷工程實施規(guī)范》(DB44/T 2257-2020)實施。
地方標準《雷電敏感場所防雷工程實施規(guī)范》(DB44/T 2257-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guī)則》(GB/T 1.1-2020)規(guī)則起草。
起草單位:廣東省氣象防災減災協(xié)會、廣東天文防雷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新立防雷科技有限公司、廣東省標準化研究院、廣東省氣象公共安全技術支持中心、廣州華煒科技有限公司、廣東省建筑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順德區(qū)突發(fā)事件預警信息發(fā)布中心、廣東普天防雷檢測有限責任公司、江門市防雷公司。
主要起草人:黃智慧、陳景榮、何前鋒、路陽、顧世洋、曾陽斌、楊國雄、馬立、杜建德、梁淑敏、嚴家瓊、劉丁齊、林艷、殷啟元、江紅、聶長春、黃艷。
地方標準《雷電敏感場所防雷工程實施規(guī)范》(DB44/T 2257-2020)的實施對提高防雷工程質量、減少雷電災害對工程的影響、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有重要作用,是發(fā)揮標準在強化社會治理中的基礎作用的重要體現。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