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指導意見 | 發布日期 | 國2015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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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日期 | 2015年8月3日 |
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水務與工程院副院長謝映霞:應當突出的重點是城市開發密度高的地區,交通運輸特別繁忙的地段。不同的城市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
中冶京誠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李躍飛:在避免相互干擾基礎上,綜合利用,統籌考慮軍用、民用、人防,同時前瞻性考慮公共設施與商業設施的綜合開發,推動我國城市地下空間利用新格局。
大岳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金永祥:政府主導,當務之急是建立新機制。下一步,要考慮具體收費標準與建設運營,成本和收益的關系,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營單位與入廊管線單位的市場化定價原則等。這是市場激活與否的關鍵,地方政府的規劃主導,要與有關部門的政策引導高度協調。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指導意見
國辦發〔2015〕6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地下綜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設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給水、排水、熱力、燃氣等市政管線的公共隧道。我國正處在城鎮化快速發展時期,地下基礎設施建設滯后。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統籌各類市政管線規劃、建設和管理,解決反復開挖路面、架空線網密集、管線事故頻發等問題,有利于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觀、促進城市集約高效和轉型發展,有利于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城鎮化發展質量,有利于增加公共產品有效投資、拉動社會資本投入、打造經濟發展新動力。為切實做好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國發〔2013〕36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27號)有關部署,適應新型城鎮化和現代化城市建設的要求,把地下綜合管廊建設作為履行政府職能、完善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內容,在繼續做好試點工程的基礎上,總結國內外先進經驗和有效做法,逐步提高城市道路配建地下綜合管廊的比例,全面推動地下綜合管廊建設。
(二)工作目標。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地下綜合管廊并投入運營,反復開挖地面的“馬路拉鏈”問題明顯改善,管線安全水平和防災抗災能力明顯提升,逐步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網式架空線,城市地面景觀明顯好轉。
(三)基本原則。
——堅持立足實際,加強頂層設計,積極有序推進,切實提高建設和管理水平。
——堅持規劃先行,明確質量標準,完善技術規范,滿足基本公共服務功能。
——堅持政府主導,加大政策支持,發揮市場作用,吸引社會資本廣泛參與。
二、統籌規劃
(四)編制專項規劃。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在地下管線普查的基礎上,統籌各類管線實際發展需要,組織編制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規劃,規劃期限原則上應與城市總體規劃相一致。結合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各類地下管線、道路交通等專項建設規劃,合理確定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布局、管線種類、斷面形式、平面位置、豎向控制等,明確建設規模和時序,綜合考慮城市發展遠景,預留和控制有關地下空間。建立建設項目儲備制度,明確五年項目滾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積極、穩妥、有序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
(五)完善標準規范。根據城市發展需要抓緊制定和完善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和抗震防災等方面的國家標準。地下綜合管廊工程結構設計應考慮各類管線接入、引出支線的需求,滿足抗震、人防和綜合防災等需要。地下綜合管廊斷面應滿足所在區域所有管線入廊的需要,符合入廊管線敷設、增容、運行和維護檢修的空間要求,并配建行車和行人檢修通道,合理設置出入口,便于維修和更換管道。地下綜合管廊應配套建設消防、供電、照明、通風、給排水、視頻、標識、安全與報警、智能管理等附屬設施,提高智能化監控管理水平,確保管廊安全運行。要滿足各類管線獨立運行維護和安全管理需要,避免產生相互干擾。
三、有序建設
(六)劃定建設區域。從2015年起,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據功能需求,同步建設地下綜合管廊;老城區要結合舊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間開發等,因地制宜、統籌安排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在交通流量較大、地下管線密集的城市道路、軌道交通、地下綜合體等地段,城市高強度開發區、重要公共空間、主要道路交叉口、道路與鐵路或河流的交叉處,以及道路寬度難以單獨敷設多種管線的路段,要優先建設地下綜合管廊。加快既有地面城市電網、通信網絡等架空線入地工程。
(七)明確實施主體。鼓勵由企業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地下綜合管廊。創新投融資模式,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貼、貸款貼息等形式,鼓勵社會資本組建項目公司參與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和運營管理,優化合同管理,確保項目合理穩定回報。優先鼓勵入廊管線單位共同組建或與社會資本合作組建股份制公司,或在城市人民政府指導下組成地下綜合管廊業主委員會,公開招標選擇建設和運營管理單位。積極培育大型專業化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和運營管理企業,支持企業跨地區開展業務,提供系統、規范的服務。
(八)確保質量安全。嚴格履行法定的項目建設程序,規范招投標行為,落實工程建設各方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切實把加強質量安全監管貫穿于規劃、建設、運營全過程,建設單位要按規定及時報送工程檔案。建立地下綜合管廊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永久性標牌制度,接受社會監督。根據地下綜合管廊結構類型、受力條件、使用要求和所處環境等因素,考慮耐久性、可靠性和經濟性,科學選擇工程材料,主要材料宜采用高性能混凝土和高強鋼筋。推進地下綜合管廊主體結構構件標準化,積極推廣應用預制拼裝技術,提高工程質量和安全水平,同時有效帶動工業構件生產、施工設備制造等相關產業發展。
四、嚴格管理
(九)明確入廊要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各類管線原則上應敷設于地下空間。已建設地下綜合管廊的區域,該區域內的所有管線必須入廊。在地下綜合管廊以外的位置新建管線的,規劃部門不予許可審批,建設部門不予施工許可審批,市政道路部門不予掘路許可審批。既有管線應根據實際情況逐步有序遷移至地下綜合管廊。各行業主管部門和有關企業要積極配合城市人民政府做好各自管線入廊工作。
(十)實行有償使用。入廊管線單位應向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營單位交納入廊費和日常維護費,具體收費標準要統籌考慮建設和運營、成本和收益的關系,由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營單位與入廊管線單位根據市場化原則共同協商確定。入廊費主要根據地下綜合管廊本體及附屬設施建設成本,以及各入廊管線單獨敷設和更新改造成本確定。日常維護費主要根據地下綜合管廊本體及附屬設施維修、更新等維護成本,以及管線占用地下綜合管廊空間比例、對附屬設施使用強度等因素合理確定。公益性文化企業的有線電視網入廊,有關收費標準可適當給予優惠。由發展改革委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制定指導意見,引導規范供需雙方協商確定地下綜合管廊收費標準,形成合理的收費機制。在地下綜合管廊運營初期不能通過收費彌補成本的,地方人民政府視情給予必要的財政補貼。
(十一)提高管理水平。城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地下綜合管廊具體管理辦法,加強工作指導與監督。地下綜合管廊運營單位要完善管理制度,與入廊管線單位簽訂協議,明確入廊管線種類、時間、費用和責權利等內容,確保地下綜合管廊正常運行。地下綜合管廊本體及附屬設施管理由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營單位負責,入廊管線的設施維護及日常管理由各管線單位負責。管廊建設運營單位與入廊管線單位要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做好突發事件處置和應急管理等工作。
五、支持政策
(十二)加大政府投入。中央財政要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積極引導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通過現有渠道統籌安排資金予以支持。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資金投入。省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資金的統籌,城市人民政府要在年度預算和建設計劃中優先安排地下綜合管廊項目,并納入地方政府采購范圍。有條件的城市人民政府可對地下綜合管廊項目給予貸款貼息。
(十三)完善融資支持。將地下綜合管廊建設作為國家重點支持的民生工程,充分發揮開發性金融作用,鼓勵相關金融機構積極加大對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為地下綜合管廊項目提供中長期信貸支持,積極開展特許經營權、收費權和購買服務協議預期收益等擔保創新類貸款業務,加大對地下綜合管廊項目的支持力度。將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列入專項金融債支持范圍予以長期投資。支持符合條件的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營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和項目收益票據,專項用于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項目。
城市人民政府是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主管部門,建立協調機制,扎實推進具體工作;要將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建立有效的督查制度,定期對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工作進行督促檢查。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工作協調機制,組織設立地下綜合管廊專家委員會;抓好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工作,盡快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示范項目,經驗成熟后有效推開,并加強對全國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各管線行業主管部門、管理單位等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有序推動地下綜合管廊建設。中央企業、省屬企業要配合城市人民政府做好所屬管線入地入廊工作。
國務院辦公廳
2015年8月3日
中國城市眾多,隨著新型城鎮化戰略的推進以及老舊管網的改造,地下管廊建設市場空間巨大。在政府政策以及創新的PPP投融資模式的支持下,地下管廊建設有望快馬加鞭,產業鏈個股有望受益。隨著地下管廊建設全面啟動...
綜合管廊(日本稱"共同溝"、臺灣稱"共同管道"),就是地下城市管道綜合走廊。即在城市地下建造一個隧道空間,將電力、通信,燃氣、供熱、給排水等各種工程管線集于一體...
日本——地下管廊規模較大、最先進的國家之一日本綜合管溝建設開始于1926年,目前已發展成為世界上綜合管溝建設規模較大、最先進的國家之一,其目前在綜合管溝的投資、規劃設計、建設施工、后期管理等方面已形成...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指導意見10日正式公布。意見提出適應新型城鎮化和現代化城市建設的要求,把地下綜合管廊建設作為履行政府職能、完善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內容,在繼續做好試點的基礎上,總結國內外先進經驗,逐步提高城市道路配建地下綜合管廊的比例,全面推動地下綜合管廊建設。
專業人士認為,落實意見精神,突出重點、技術突破、激活市場,推動“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革命”時機已經成熟。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水務與工程院副院長謝映霞說,意見強調劃定建設區域,從今年起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據需求,同步建設地下綜合管廊。現在看來,應當突出的重點是城市開發密度高的地區,交通運輸特別繁忙的地段。在交通流量較大、地下管線密集的城市道路、軌道交通、地下綜合體等地段,城市高強度開發區、重要公共空間、主要道路交叉口,道路寬度難以單獨敷設多種管線的路段,要做好優先建設地下綜合管廊的規劃。無論城市開發密度高地區還是交通運輸繁忙地段,作為市政工程,城市政府都要發揮主導作用,從城市地下空間開發的角度,統籌安排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商業性地下空間開發,同地下管廊市政建設可以統籌考慮。如商業性地下空間的兩側或再往下層,很多可以開發為地下管廊。不同的城市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
目前我國城市地下管廊已突破1000公里,技術上已經突破,相關經驗、人才儲備可以大規模復制推廣。在此過程中,也可以進一步推進技術和管理創新。中冶京誠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李躍飛說,在一些新開發城區,一般是明挖工程。在一些人口密度高、交通運輸量大的繁華老城區,可以進行洞挖。這對成本、技術、管理提出新要求。按意見要求,要推進地下綜合管廊主體結構構件標準化,推廣應用預制拼裝技術,這樣既可以提高工程質量和安全水平,又能有效帶動工業構件生產、施工設備制造等相關產業發展。在運行方面,要提高智能化監控管理水平,確保管廊安全運行。在避免相互干擾基礎上,綜合利用,統籌考慮軍用、民用、人防,同時前瞻性考慮公共設施與商業設施的綜合開發,推動我國城市地下空間利用新格局。
意見提出,堅持政府主導,加大政策支持,發揮市場作用,吸引社會資本廣泛參與。大岳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金永祥說,政府主導,當務之急是建立新機制。中央政策明確,地方政策要跟進。社會資本對參與城市地下管廊建設熱情非常高,需要的是地方性的制度設計和實施細則。要按部署統一“入廊”,就涉及利益機制。過去每一攤都有自己的管線人馬,統一“入廊”后怎么辦?意見明確,要實行有償使用原則,入廊管線單位應向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營單位交納入廊費和日常維護費。下一步,要考慮具體收費標準與建設運營,成本和收益的關系,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營單位與入廊管線單位的市場化定價原則等。這是市場激活與否的關鍵,地方政府的規劃主導,要與有關部門的政策引導高度協調。
意見內容
新華社北京8月10日電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部署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工作。
《指導意見》指出,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統籌各類市政管線規劃、建設和管理,解決反復開挖路面、架空線網密集、管線事故頻發等問題,有利于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觀、促進城市集約高效和轉型發展,有利于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城鎮化發展質量,有利于增加公共產品有效投資、拉動社會資本投入、打造經濟發展新動力。
《指導意見》明確,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地下綜合管廊并投入運營,反復開挖地面的“馬路拉鏈”問題明顯改善,管線安全水平和防災抗災能力明顯提升,逐步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網式架空線,城市地面景觀明顯好轉。
《指導意見》從統籌規劃、有序建設、嚴格管理和支持政策等四方面,提出了十項具體措施。一是編制專項規劃。建立建設項目儲備制度,明確五年項目滾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二是完善標準規范。抓緊制定和完善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和抗震防災等方面的國家標準。三是劃定建設區域。從2015年起,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據功能需求,同步建設地下綜合管廊;老城區要結合舊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間開發等,因地制宜、統籌安排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四是明確實施主體。鼓勵由企業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地下綜合管廊。五是確保質量安全。嚴格履行法定的項目建設程序,落實工程建設各方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六是明確入廊要求。已建設地下綜合管廊的區域,該區域內的所有管線必須入廊,既有管線應根據實際情況逐步有序遷移至地下綜合管廊。七是實行有償使用。入廊管線單位應向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營單位交納入廊費和日常維護費。八是提高管理水平。管廊建設運營單位與入廊管線單位要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做好突發事件處置和應急管理等工作。九是加大政府投入。中央財政要積極引導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資金投入。十是完善融資支持。鼓勵相關金融機構積極加大對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信貸支持力度,將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列入專項金融債支持范圍,支持符合條件的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營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和項目收益票據。
冀政辦發〔2015〕35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指導意見》(〔2015〕61號)精神,推進我省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
2017年底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均要開工建設不少于10公里的地下綜合管廊示范工程,有條件的縣(市)要積極開展綜合管廊建設試點。到2020年底,各市均要建成不少于20公里且具備國際先進水平的地下綜合管廊并投入運營,反復開挖路面的“馬路拉鏈”問題明顯改善,主要街道架空線路逐步消除,管線安全水平和防災抗災能力明顯提升,城市地面景觀明顯好轉。石家莊、唐山、秦皇島、保定等重點城市要加大綜合管廊建設力度,逐步形成連片示范、覆蓋成網的管廊體系。
二、工作要求
(一)科學編制綜合管廊建設規劃。各市、縣政府要按照“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組織有關單位編制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規劃,明確五年項目滾動建設計劃。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規劃要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并與城市地下管網綜合規劃、地下空間利用規劃相銜接。要全面調查城市地下管線現狀,依據城市主要經濟指標,科學預測規劃需求量,合理確定綜合管廊系統布局、建設規模、管線種類、斷面形式及建設時序,統籌安排各類管線在綜合管廊的空間位置。要綜合考慮城市發展遠景,確保綜合管廊建設規劃與城市經濟技術水平相適應,不斷提高地下空間綜合利用水平。到2016年底,各市要落實編制工作經費,完成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規劃編制工作。
(二)合理選擇區域開展示范建設。各市要制定地下綜合管廊年度實施計劃,在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域的新建道路要高起點、高標準同步規劃建設地下綜合管廊示范工程。老城區要結合舊城改造道路更新、河道治理、軌道交通建設和地下空間開發等工程,因地制宜、統籌安排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在交通流量較大、地下管線密集的城市道路、重要公共空間、主要道路交叉口、道路與鐵路或河流的交叉處,以及道路寬度難以單獨敷設多種管線的路段,要優先建設地下綜合管廊。目前尚不具備建設條件的,要為地下綜合管廊預留規劃通道。各地要加大地下綜合管廊項目前期工作力度,為項目建設和積極爭取國家專項建設基金支持奠定堅實基礎。
(三)明確入廊管線種類及要求。各地要結合實際科學確定入廊管線,原則上已建設地下綜合管廊的區域所有管線均要入廊。要按照《城市綜合管廊工程技術規范(GB50838-2015)》要求,落實入廊管線種類及安裝要求。相互有干擾的管線要分別設在管廊的不同空間,通信電纜和高壓電力電纜要分開設置,燃氣管道要單艙敷設,熱力管道不得與電力電纜同艙敷設。對地勢平坦地區敷設的重力流管道,各地可根據本地技術、經濟實際,因地制宜進行入廊選擇。地下綜合管廊要配套建設消防、供電、照明、通風、給排水、視頻、標識、安全與報警、智能管理等附屬設施,提高管廊智能化管理水平,實現安全運行。綜合管廊的建成區域,凡在綜合管廊中預留管線位置的,不得在綜合管廊以外另行安排管線位置;在地下綜合管廊以外的位置新建管線的,規劃部門不予許可審批,建設部門不予施工許可審批,市政道路部門不予掘路許可審批。
(四)優化綜合管廊設計水平。地下綜合管廊工程設計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要求。要在充分考慮本地實際的基礎上,依據綜合管廊建設規劃,對綜合管廊走向、入廊管線種類、廊道斷面形式及尺寸、豎向標高、過河過路節點、附屬系統及設施等進行技術經濟比較,確定技術方案,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使用安全。要科學選擇耐久性好、可靠性高的建筑材料和工程材料,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設備。結構設計要考慮各類管線接入、引出支線的需求,滿足抗震、人防和綜合防災等方面的需要。斷面設計要滿足所在區域所有管線入廊的需要,符合入廊管線敷設、增容、運行和維護檢修的空間要求,并配建行車和行人檢修通道,合理設置出入口,滿足各類管線獨立運行維護和安全管理需要。
(五)嚴格執行工程建設程序。各地要加強地下綜合管廊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依法辦理土地、規劃、招投標、施工許可等手續,確保綜合管廊建設質量。建立地下綜合管廊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永久性標牌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和驗收備案后,建設單位應當向綜合管廊管理單位和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報送工程檔案,并將綜合管廊移交綜合管廊維護管理單位統一維護、管理和使用。綜合管廊維護管理單位要加強對各專業管線入廊工程的監督,并參與入廊管線的竣工驗收,確保入廊管線工程質量和運營安全。
(六)加強綜合管廊運營管理。各市、縣政府要將地下綜合管廊信息納入城市地下管網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實現綜合管廊管理數字化和智能化。制定地下綜合管廊運營管理辦法,加強工作指導和監督。綜合管廊維護管理單位要與地下管線權屬單位簽訂協議,明確各方責任和義務。綜合管廊維護管理單位負責綜合管廊內共用附屬設施設備的養護和維修,配合和協助地下管線權屬單位的巡查、養護和維修。地下管線權屬單位負責入廊各管線的設施維護,嚴格執行相關作業安全技術規程,接受綜合管廊維護管理單位的監督檢查。如發生管線異常情況,地下管線權屬單位應及時通報綜合管廊維護管理單位,并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搶修恢復,確保管廊及管線運營安全。
(七)完善入廊管線收費機制。綜合管廊實行有償使用制度,進入綜合管廊的城市地下管線權屬單位,應向地下綜合管廊維護管理單位繳納入廊費和日常維護費,通過租賃或購買等方式取得綜合管廊使用權,合理分攤綜合管廊的建設、運營、維護費用。具體收費標準要統籌考慮建設和運營、成本和收益的關系,由地下綜合管廊維護管理單位與入廊管線權屬單位根據市場化原則共同協商確定。物價部門要加強收費監督,引導規范供需雙方協商確定地下綜合管廊收費標準,形成合理的收費機制。在地下綜合管廊運營初期不能通過收費彌補成本的,各地政府視情給予必要的財政補貼。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縣政府作為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把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作為履行政府職能的重要內容,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領導小組,明確牽頭部門,加強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全過程監督。各級城鄉規劃、建設、城管、發展改革、財政、工業和信息化、通信管理、新聞出版廣電、交通運輸等部門和各地下管線權屬單位要各負其責,通力配合,確保建設項目順利推進。
(二)加大支持力度。省級財政要積極爭取中央資金支持,加大現有專項資金和債券資金的整合力度,加強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資金統籌。各市、縣政府要加大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資金投入,在年度預算和建設計劃中優先安排地下綜合管廊項目,并納入地方政府采購范圍。鼓勵金融機構加大支持力度,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為地下綜合管廊項目提供中長期支持。積極開展特許經營權、收費權和購買服務協議預期收益等擔保創新類貸款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營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和項目收益票據,專項用于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項目。積極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貼、貸款貼息等形式,鼓勵社會資本組建項目公司參與地下綜合管廊的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
(三)強化督查考核。各市、縣政府要建立有效的督查制度,定期對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進度、質量和安全進行督導檢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各市、縣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工作的指導和考核,對目標任務完成好、工作成績突出的給予表揚,對行政不作為、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的進行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