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長:陶文科
(一)本規定由固原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固原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二)固原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固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職責履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一)固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掛固原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固原市房產管理局牌子。
(二)城市涉水事務管理的職責分工:固原市水務局負責指導全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和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與管理;固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城市供水、節水、排水和污水處理工作;固原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做好市區城市防汛、防洪工作。城市涉水事務具體管理的職責分工由市人民政府確定。
廣安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地址:廣安 ??四川省岳池縣安拱路88號,廣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廣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
在中山四路,靠近市鎮府,應該屬于石岐區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昆明市盤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關設11個內設機構:黨委辦公室、行政辦公室、計劃財務科、城市建設科、村鎮建設科、住房保障科、房產管理科、物業管理科、建筑行業管理科、建設項目招投標...
固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編制22名(含紀檢監察編制2名),后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3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人防辦專職副主任1名,紀檢組長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 9名,監察室主任1名(正科級)。
根據上述職責,固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和督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宣傳、保密、檔案、信訪、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局系統各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局機關財務、年度經費預算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工作和機構編制工作;指導全市住房城鄉建設系統人才建設工作;負責住房城鄉建設各行業職業教育、培訓的指導和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
組織起草行業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組織協調住房城鄉建設改革中的法規應用和實施工作;承擔全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備案、清理等涉法事務;負責依法行政工作;指導住房城鄉建設系統的法制工作;負責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建設稽查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政務服務等相關工作。
(三)住房保障與房地產管理科
擬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住房保障相關政策并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資金安排建議并監督實施;擬訂進城落戶農民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政策并監督實施;指導住房制度改革;組織開展房地產市場運行調查研究和監測分析;擬訂住房建設、房地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并指導實施;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和穩定房地產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制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房地產估價機構的法規政策并監督實施;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農村房屋等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住宅產業化推廣運用工作。
(四)城市建設科(城市建設項目辦公室)
負責全市城市建設年度計劃的編制、建設資金的管理及組織實施;監督指導城市建設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負責城市建設項目的考察、可行性研究和立項申報工作;負責城市道路、排水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市防汛工程建設;參與國家級、自治區級和固原市重點風景名勝區的審核申報和監督管理;參與世界自然遺產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審核、申報工作;指導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五)建筑管理科
制定建筑業發展規劃并指導實施;監督執行建筑市場、建筑工程質量、建筑安全生產和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法規、規章制度;負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機構資質、建筑管理、建設監理、招標代理和市場管理;負責建筑執業資格注冊人員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施工許可、建筑施工、建設監理、合同管理、工程風險和竣工驗收備案管理的相關規章制度和技術政策;監督執行建筑施工企業、建設監理單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標準;認定從事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指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實施城鄉建設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做好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市政工程的抗震設防工作;負責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信息統計工作。
(六)村鎮建設科
擬訂村鎮建設規劃、政策并指導實施;指導小城鎮和美麗村莊建設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導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指導傳統村落項目申報和保護工作;統籌協調新型城鎮化工作。
(七)科技與標準定額科
擬訂住房城鄉建設科技發展、綠色建筑、建筑產業化發展規劃、政策并監督實施;負責建設科技的推廣和成果轉化工作;組織開展建筑節能工作;擬訂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政策;承擔房屋墻體材料革新工作,擬訂綠色建材推廣目錄;擬訂全市工程建設標準及定額、建設項目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和建設標準、建設工期定額、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并組織實施;組織工程建設標準設計的編制、審定和推廣;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發布建設工程造價信息;負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的備案管理;負責信息化建設與管理。
(八)人防通信指揮科
貫徹國家人民防空的方針、政策,負責人防行政執法;承擔防災救災應急指揮保障工作。擬定全市人防建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承擔編制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工作;擬定群眾防空組織和訓練計劃;承擔群眾防空組織建設和人防專業隊的組訓工作;負責人防應急和機動指揮所管理使用;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負責人防準軍事化建設;負責擬定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通信警報建設規劃,擬定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計劃并組織實施;承擔人民防空組織指揮的保障工作;協調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暢通,戰時組織協助有關部門消除空襲后果,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負責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人防國有資產;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工作。
(九)人防工程建設管理科
承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項目,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審核工作;負責人民防空工程施工質量的監督檢查和竣工驗收;負責并指導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依法對重要經濟目標的防護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承擔人民防空工程平戰結合的有關工作。
(一)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自治區關于住房城鄉建設的方針、政策;擬訂固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統籌協調新型城鎮化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的行業管理。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指導實施全市住房建設;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三)負責城鄉建設年度計劃;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計劃的編制、建設資金的管理及組織實施;負責城市道路、排水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城市防汛工作;負責城市防汛工程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市供水、節水、污水處理的監管工作;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規范和抗震加固;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四)監督執行國家、自治區頒布的工程建設規范、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規定;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
(五)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并監督執行;擬訂住宅產業化發展的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監督執行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征收的規章制度。
(六)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并指導實施;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與管理,監督縣(區)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監督全市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有效使用和安全。
(七)監督管理建筑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市建筑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監督和指導實施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法規和規章,監督執行工程建設、建筑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負責建筑工程勞保基金管理。
(八)承擔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監督執行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擬訂相關政策、制度和配套措施并監督實施;負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九)擬訂村莊和城鎮建設政策并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農村危窯危房改造工作,指導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市小城鎮和美麗村莊建設工作;指導傳統村落項目申報和保護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筑節能的政策、規劃并監督實施;負責房屋墻體材料革新工作,推廣新型墻體材料;組織實施建筑節能項目;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政策,負責建設科技的推廣和成果轉化工作;負責綠色建筑管理及實施;負責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管理。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關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依法對城市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擬訂人民防空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承擔全市防災救災應急指揮保障的有關工作。制定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并監督落實;制定群眾防空組織訓練計劃,指導群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戰時組織開展城市防空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消除空襲后果,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對破壞人防各類設施的不法行為進行查處。
(十二)對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地面建筑修建戰時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設計劃、技術、定額和質量進行監督管理;依法對城市和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和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平時開發利用進行監督管理。對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絡建設計劃、技術、質量進行監督管理;協調、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暢通;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通信管理;監督管理人防國有資產和經費的管理使用,組織制定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計劃并組織實施。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和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取消、下放的職責
1. 將市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的審批、實物配租、租金補貼發放和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職責下放給原州區人民政府。
2. 取消、下放國家、自治區和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的職責
1. 加強統籌協調新型城鎮化建設與改革工作;
2. 加強指導協調村鎮建設工作;
3. 加強對工程造價方針、政策、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造價業務培訓工作。
4. 加強綠色建筑管理及實施;
5. 加強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管理。
2021年4月,被授予“寧夏回族自治區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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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強兩基、重民生、轉方式、促發展” 主題活動查擺問題情況報告 市主題活動辦公室: “強兩基、重民生、轉方式、促發展”主題活動開展以 來,我局緊緊圍繞活動實施方案要求,從實際工作入手,堅 持把改善民生作為開展主題活動的落腳點,深入開展主題活 動,特別是主題活動進入查擺問題環節以來,我局結合市活 動辦要求通過發放征求意見表、走訪服務對象、設置投訴意 見箱、公開投訴電話、網上征求意見和專題調研等形式廣泛 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深刻查找在基層基礎、改善民生、信訪 穩定、方式轉變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現將查擺問題情況匯報 如下: 一、基層、基礎方面 1.在加強基層同志業務培訓學習、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夠多。 2.在服務基層基礎建設方面,實施上門服務、加強業務 宣傳方面力度不夠大。 3.對基層干部職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較嚴,身體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關心的比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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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云建質安〔 2018〕70 號 關于進一步加強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產 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建設局、云浮新區公建局,市城區各建筑施工、 監理企業: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預防 因自然災害誘發的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各在建工地要密切 注意天氣預報信息,在大雨、大風、冰雹、雷暴等強對流惡劣 天氣來臨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切實做好各項防御工作,確 保施工安全?,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汛期防災的組織領導 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監督機構要充分認識到汛期建筑 施工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工作的重要性,針對汛期特點和規 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迅速部署開展相關防汛工作,督促建 筑施工等相關單位落實汛期安全生產責任,確保為相關作業人 員提供安全作業環境,全面提升相關單位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 處置能力。 二、深入排查施工現場及重點部位的安全隱患 各企業要增強
固原市
固原市民大廳位于固原市西南新區,東至南雁街、南至九龍路、西至新城縱二街、北至堡東路,占地面積面積102.24畝。
10月21日,固原市委、政府召開固原市區舊城改造動員大會,對市區舊城改造工作進行安排部署,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職責,狠抓落實,強力推進舊城改造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綜合服務功能,加快建設生態園林和文化旅游城市。
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常委、市委書記紀崢出席會議并講話,市委副書記、市長馬漢成安排部署舊城改造工作。市領導姜文奎、田治富、王剛、楊建龍、陳濟丁、楊文、王正儒、納冰、景瑜、李志達等,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人防辦主任張吉勝出席會議。市委副書記王剛主持會議。
會上,副市長黃思明宣讀了《固原市區舊城改造實施方案》。市委常委、紀委書記納冰宣讀了《關于在舊城改造中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通知》,原州區、市住建局、房地產開發企業代表、棚戶區住戶代表分別作表態發言。
紀崢指出,實施舊城改造是我們在新的起點上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改善城市人居環境、統籌城鄉發展的重要抓手。固原市區經過這些年的改造,城市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建成區面積擴大,城市功能顯著提升,城市生態顯著改善,城市聚集輻射能力顯著提升。但同時城市的欠賬較多,城市棚戶區面積較大,市區棚戶區、老舊小區還很多。同時,城市功能不完善,路網結構不合理,“斷頭路、丁字路”較多,住宅小區和背街巷道路況更差,供排水、供熱管網年久失修。因此,實施舊城改造一是提升城市功能的需要,也是為人民創造美好生活的需要。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很大程度上是對居住環境的向往,通過改造為群眾創造穩定的財富。二是搶抓國家政策機遇的需要,國家對棚戶區改造既有政策又有資金投入,一定要緊緊抓住難得的機遇,改善居住環境。三是新城和舊城互動的需要。通過改造進一步盤活城市資源,完善城市功能,使舊城得到改造提升,新區得到集聚發展,最終實現雙贏。四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通過舊城改造,有利于拉動房地產業、建筑業、建材業、交通運輸業等相關產業的發展,為推動經濟增長、產業結構調整、解決社會就業作出積極貢獻。對此我們一定要堅定信心,切實抓好落實。
紀崢強調,要突出重點,狠抓舊城改造各項任務的落實。一要注重規劃。堅持統一規劃、連片開發、分步實施,要干一片、成一片。在規劃中要注重保護歷史文化風貌,搞舊城改造,一定要突出固原古城風貌,遵從現狀,體現城市作為歷史文化的延續,使城市歷史在舊城改造中得以延續和發展。二要嚴格政策界線。改造過程中要保持政策的統一,市區上下必須“一盤棋”。這次舊城改造的政策照顧了最大多數人的利益,照顧了過去和現在的平衡、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的平衡、房多和地多的平衡,目的是要讓大多數老百姓受益。執行政策既要嚴格又要公開透明,參與拆遷的同志要掌握和吃透政策,對最困難的群眾要兜底,讓他們都能住進樓房。三要讓市場作開發的主體。舊城改造要跟房地產開發結合起來,企業既是市場的主體也是舊城改造的主體,要充分調動房地產企業的積極性,引導社會資金發揮更大的效益。四要做好群眾的工作。在改造過程中,一定要給群眾把“為什么改造、有什么樣機遇、有什么樣政策、能得到什么實惠”講清楚,要換位思考、將心比心,把群眾工作做到家。宣傳部門要編制宣傳冊,做到“電視上有圖像、廣播上有聲音、報紙上有文字、改造戶人人手上都有宣傳資料”,真正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形成宣傳聲勢。五要加強領導,加強組織,干部要有作為。舊城改造指揮部要切實發揮職責,把任務落實到片區、落實到小組、落實到人頭,做到在關鍵時刻考驗干部、發現干部、培養干部、使用干部。同時,對不作為、亂作為的干部嚴肅追責,做到從正反兩方面樹立典型。六要保持大局的穩定。因政策宣傳不到位、政策執行不公平造成群眾上訪,影響整個舊城改造工作大局的,要嚴肅問責。另外,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穩定。要掌握好法律尺度,走好法律程序,讓少數不講理、搞違法建設的人得不到好處,從而確保舊城改造和社會大局穩定。
馬漢成指出,歷屆市委、政府都非常重視舊城改造,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自治區住建廳的大力支持下,近三年,通過棚戶區改造,固原城市居民住房條件得到了極大改善,城鄉面貌發生了很大變化。
馬漢成強調,做好舊城改造工作,一要立足為民,做好宣傳工作。從生活來看,城市讓生活更美好,生活在城市里的人都希望提升自身的生活質量和品位,也希望增加更多優質財產,這是大家的共同愿望。從城市來看,固原舊城區與周邊平涼、定西及區內幾個城市相比差距太大,城市功能不完善,小區環境臟亂差,不動大手術很難創建成功自治區級衛生城市。從機遇來看,固原被國家列為新型城鎮化試點城市,既有政策又有項目、資金,是千載難逢的機遇,一定要緊緊抓住。因此,要從改造政策、改造方式、改造進度等方面做好宣傳工作。二要傳承文化,做好基礎工作。一個城市往往依靠歷史、建筑風貌、著名人物、著名產品來展示和傳承文化,這些要素固原都具有。因此,在舊城改造中,有歷史價值的歷史遺跡要保護,能體現地域特色的要進行保護性改造,改造的每一個區域都要按照傳承文化的要求去規劃、建設、改造、保留,而不能一味拆除,要改建結合。重點要做好規劃,按照改造的原則來進行。棚改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在全國推進為民辦的一件重大實事,我們要按照調整后的計劃,加快棚改工作,舊城改造指揮部、綜合辦公室和規劃組要抓緊工作、提前介入。三要平衡利益,做好保障工作。在利益面前看修為,平衡利益看水平。在拆遷工作中,對有熱情、認識一致的片區可提前開工。同時,要通過爭取國家和自治區的政策、項目為工作作保,以項目為支撐做好舊城改造。四要從嚴從實做好建設工作。嚴和實是我們做好工作的要求和標準,政府、企業、居民三個主體都要有嚴和實的標準做好舊城改造工作。要公共協商推進舊城改造,對符合規劃且有必要保留的建筑可以予以保留,對于片區的房屋、小區設施的改造都要同步進行,狠抓示范,努力將其建設成現代化小區。同時,要保證建設質量,不能因為改造工作進度的需要而降低工程質量,要以質量為統領,確保做好舊城改造這項民生工程。
市直各部門(單位)、中央、區屬駐固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原州區委、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成員,原州區直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市區舊城改造抽調工作人員,參與舊城改造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負責人和市民代表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