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園林綠化工作的意見 | 文????號 | 冀政〔2012〕1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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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 河北省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 |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園林綠化工作的意見
冀政〔2012〕18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城市園林綠化工作,提高城市園林綠化水平,改善生態環境,提升城市品位,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明確城市園林綠化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建設生態宜居城市為目標,以創建園林城市為抓手,堅持生態優先、以人為本,統一規劃、因地制宜,政府主導、群眾參與,專業綠化和社會綠化相結合的原則,突出特色,統籌推進,積極構建總量適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樣、景觀優美、環境良好的生態系統,為加快新型城鎮化進程提供有力支撐。
(二)目標任務。到2015年,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1%,綠地率達到36%,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2平方米,省級以上園林縣城比例達到60%。
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4%,綠地率達到39%,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2.8平方米,省級以上園林縣城總數達到70%,基本形成冀東園林城市群、環首都園林城市群、環省會園林城市群、冀南園林城市群和沿海園林城市帶。
二、統籌推進城市園林綠化各項工作
(一)提高園林綠化規劃設計水平。要進一步提升園林綠地系統規劃的編制水平,聘請高水平規劃編制單位參與編制,體現地域自然和文化特色,增強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的可操作性;加快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編制進度,按規定標準劃定綠化用地面積,合理布局各類綠地。尚未編制綠地系統規劃的市、縣,要在2012年底前完成編制,實現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全覆蓋。已經編制的,但尚不符合推進新型城鎮化和園林城市創建要求的,要進行重新審視和修編。批準后的城市綠地系統規劃要向社會公示,接受公眾監督,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嚴格實施。要定期利用衛星遙感普查方式對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調查,摸清綠地分布現狀和基礎數據。
(二)高標準搞好新城區綠化建設。城市新區建設要按照綠色低碳、生態宜居的總體要求,以區域園林化為發展方向,充分利用自然人文條件,高水平搞好園林綠化規劃設計,大規模建設城市公園綠地、山坡林地、河湖水系、生態濕地、綠道綠廊,構建以生態綠色為基調,內外銜接、城郊一體的園林綠化體系和風景游覽體系。
(三)加強城市公園綠地建設。要按照公園服務半徑的要求,合理規劃建設各類公園、游園和街頭綠地,保證居民出行500米有公園綠地。要利用近郊風景林地和自然資源,建設郊野公園、森林公園、鄉村公園。要結合城市防災避險需要,在公園綠地內科學規劃設置緊急避險綠地和綠色疏散通道。到2015年,要做到大、中、小公園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精細、環境優美,有效緩解城市“熱島效應”。
(四)加強社區和單位庭院綠化建設。要按照新建小區和單位的附屬綠地面積不低于30%,老居住區附屬綠地面積不低于25%的要求,大力加強城市居住區和單位綠化建設。完善建設項目附屬綠地的審查和驗收制度,做到工程建設與綠地建設同步設計、施工和驗收,對未達標的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征收綠化補償費,實行易地建綠。要加大林蔭停車場建設力度,到2015年,林蔭停車場推廣率達到50%以上。
(五)加強城市道路綠化建設。要按照生態化、林蔭化、景觀化的要求,高標準做好城市出入口、車站、廣場、重要節點,城市主要道路、迎賓線、出入口、鐵路沿線等重點區域和重要地段綠化,增加層次感和厚重感。新建、改建道路綠化要達到規定標準,非機動車道和人行便道要做到林蔭化。到2015年,城市道路綠化達標率要達到70%。
(六)加大立體綠化建設力度。要分類制定和實施建筑屋頂綠化和垂直綠化強制性政策,積極推進城市空間立體綠化建設,豐富屋頂綠化的休閑和服務功能。各地建筑層數少于12層的公共建筑,在符合建筑規范、滿足建筑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要大力推行屋頂綠化;對城市建筑立面、陽臺、護欄,立交橋、高架橋等構筑物,要因地制宜地開展垂直綠化等立體綠化,努力增加綠量,提高城市景觀效果。
(七)加快城鎮綠道綠廊建設。要按照統一規劃,統籌推進,分步實施的原則,結合城市水系、道路、公園等規劃建設城鎮綠道綠廊體系,合理設置以驛站為核心的服務設施,設置綠道綠廊統一標志,形成串聯成網的線形綠色開敞空間和運動休閑慢行系統。到2015年,各地河湖水系、風景名勝區、公園綠地、自然保護區、歷史古跡等區域基本實現綠道綠廊全面貫通。
(八)加強城市水環境整治和水景觀建設。堅持塑造城市特色與濱水游憩功能相結合的原則,做好城市濱水文化、休閑產業、園林綠地、水體保護等專項規劃。對水系周邊及兩岸進行高標準的綠化美化,對線性單調、生硬的硬質駁岸,進行藝術化和生態化改造。到2015年,各地要建成一批高標準的集防洪、景觀、生態、人文于一體的濱水生態景觀走廊;水體岸線自然化率、河道綠化普及率均達到60%以上。加強城區水系管理,栽植適合本地生長的水生植物,增強水系自我修復能力,定期對河道進行疏浚、清淤、清理,保持水域和水質清潔。
(九)著力城市生態綠色屏障建設。要充分利用城市外圍的山體、丘陵、荒地、灘涂、受損棄置地等場地,建設大范圍的城郊綠地、風景林地;在城市外環路、防洪堤、城鄉結合部等部位,建設寬100米以上的環城生態林帶,構建科學合理的城市生態格局,保障城市生態安全。加強生產綠地建設,加快苗木、花卉產業基地建設,大力扶持民營苗圃基地建設,到2015年,生產綠地面積達到建成區面積的2%以上,苗木自給率達到85%以上。
(十)加大城鎮古樹名木保護力度。要對全省城鎮古樹名木進行普查、鑒定、信息建檔、掛牌保護,建立保護管理責任制,落實保護管理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確保每株古樹名木納入管理范疇。到2015年,形成健全的古樹名木保護制度和管理技術規范,實現古樹名木的分級保護和常態化監管。
(十一)加強園林文化建設。充分利用本地自然和歷史文化資源,規劃建設具有地域特色的歷史文化、遺址、雕塑、民俗等各類主題公園,實現園林綠化建設與文化建設有機融合。把園林建筑、雕塑小品建設作為園林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在公園、廣場、街頭綠地內規劃建設展示地域人文歷史的雕塑、小品,打造展現城市文化特色的亮點。要廣泛開展“十佳公園”、“星級公園”創建活動,不斷豐富公園內容,提升公園管理水平。
(十二)推進節約型園林綠化建設。加強鄉土樹種和適生地被植物應用工作,提倡優先使用地域特色鮮明的鄉土樹種,提高應用比例。加強節水型園林綠化技術應用工作,公園綠地、廣場、新建小區都要建設雨水和中水利用系統,城市景觀用水、園林綠化用水,要推廣使用雨水、中水,降低單位綠地耗水量。
(十三)深化園林行業改革。按照“政企分開、事企分開、管養分開”的原則,進一步加快城市園林行業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健全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機構,推行園林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制度,實行綠地分類分級管理制度,制定養護管理技術標準和操作規范,建立監督考評、獎勵懲罰機制。綠地養護、樹木整形修剪、病蟲害防治、清潔衛生等經營性項目,要通過公開招標選擇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專業養護管理單位,實現養護管理工作的社會化、專業化、市場化。
(十四)提高園林綠化管理水平。要嚴格實施“綠線”和“綠色圖章”審批制度,劃定各類綠地范圍控制線,綠線范圍內的園林綠化建設用地不得改作他用,嚴禁進行開發建設。2012年底前所有縣級以上城市都要完成“綠線”劃定工作,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加強對現有綠化的保護,嚴肅查處違法占綠、毀綠行為。臨時占用城市綠地,修剪、砍伐、移植城市樹木等,必須經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移植或砍伐城市樹木超過100株以上的,須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批準。要加快數字園林建設,提升園林綠化管理水平。
(十五)加強小城鎮園林綠化建設。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切實加強城鎮綠化建設。深化城鎮總體規劃中園林綠化規劃內容,明確城鎮綠化用地、布局和近期建設重點,指導城鎮園林綠化工作。因地制宜開展城鎮綠化,加強公園、游園建設,以鄉土樹種為主,做到適地適樹和適度規模,體現當地文化特色。積極開展園林城鎮創建活動,以點帶面,全面提升城鎮園林綠化水平。
三、主要保障措施
(一)落實工作責任。各級政府要把城市園林綠化工作作為重要職責,切實加強領導和組織協調,深入推進園林城市、生態園林城市創建工作。各級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城市園林綠化先進技術的研究和推廣,大力提升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和管理水平。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財政、林業、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共同推動城市園林綠化事業健康發展。
(二)保障資金投入。各地要以政府投入為主,把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和養護管理資金納入城市公共財政支出范圍,穩定經費渠道,逐年增加投入,保證工作需要。拓寬資金投入渠道,建立穩定、多元化的籌資機制,廣泛吸引社會資金投入園林綠化建設管理領域。
(三)加強隊伍建設。加大培訓力度,通過邀請知名專家講座、與專業院校合作等方式,加強對業務骨干的培訓和輪訓,大力提升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整體素質;加強城市園林綠化科研機構建設,加大專業人才引進力度,著力充實全省園林綠化專業人員隊伍,推動科技創新,滿足園林綠化行業發展需求。
(四)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園林綠化的重要意義,增強生態意識、環境意識和綠化意識,形成全社會關注綠化、建設綠化、愛護綠化的良好氛圍。在各級綠化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積極組織城鎮居民參加義務植樹活動,開展認建、認養綠地活動。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要加強技術指導,保障苗木供給,提高植樹成活率。
(五)強化監督考核。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加強對各地園林綠化建設的監督考核,定期對各地綠地系統規劃的執行情況、園林綠化建設和古樹名木保護情況進行指導和檢查,利用遙感技術等先進手段,不定期開展普查、監測和評估,客觀評價各地園林綠化工作,確保城市園林綠化的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建議上安陽市人民政府http://www.anyang.gov.cn/的網站,去找找!
城市綠化的重要性雖已為政府和市民所共識,但城市綠化普遍存在著重建設輕管理的現象。充分認識綠化養護的重要性,切實做好綠化養護工作,已成為城市綠化工作的當務之急。 1 園林綠化養護工作不到位的原因 1.1...
城市綠化的重要性雖已為政府和市民所共識,但城市綠化普遍存在著重建設輕管理的現象。充分認識綠化養護的重要性,切實做好綠化養護工作,已成為城市綠化工作的當務之急。 1 園林綠化養護工作不到位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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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 4.4
<正>吉政辦發[2014]14號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城市園林綠化是為城市居民提供公共服務的社會公益事業和民生工程,承擔著生態環保、休閑游憩、景觀營造、文化傳承、科普教育、防災避險等多種功能。為進一步提高全省城市園林綠化水平,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促進城市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全省城市園林綠化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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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15號)精神,推進我省消防工作持續健康發展,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提出如下實施意
意見內容
【生效日期】2001-12-15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文件來源】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綠化工作的意見
(冀政[2001]65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城市綠化建設的通知》(國發〔2001〕20號)精神,提高城市綠化水平,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城市綠化工作的主要目標
到2002年,全省城市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7.3平方米,建成區綠化覆蓋率33%,建成區綠地率25%,城市中心區人均公共綠地面積3平方米;到2005年,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8.2平方米,建成區綠化覆蓋率37%,建成區綠地率30%,城市中心區人均公共綠地面積4平方米;到2010年,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10.2平方米,建成區綠化覆蓋率42%,建成區綠地率35%,城市中心區人均公共綠地面積6平方米,初步建成“環、楔、廊、園、帶、場”布局合理,喬、灌、花、草、藤有機配置,平面綠化與立體綠化、人文景觀與自然景觀、城區與郊區有機結合的城鄉一體化綠化體系。
二、采取切實措施 加快城市綠化建設
(一)加快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2002年底前所有設區城市和縣級市要編制完成綠地系統規劃;2003年底前所有縣城要編制完成綠地系統規劃。已經編制完成、但尚不符合城市綠化建設要求的,要進行重新審視和修訂,于2002年底前完成。
設區城市和縣級市的綠地系統規劃必須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縣城綠地系統規劃必須報設區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批準后的城市綠地系統規劃要向社會公示,接受公眾監督,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二)嚴格實行城市“綠線”管制制度。城市公共綠地、生產綠地、防護綠地、生態綠地和城市主干道綠地的“綠線”范圍在城市總體規劃、城市綠地系統規劃中劃定,納入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依法強制實施。2002年底前所有設區城市、縣級市要完成“綠線”劃定工作;2003年底前,所有縣城要完成“綠線”劃定工作。
城市“綠線”范圍內的土地嚴禁改作它用。因特殊原因,確需改變綠化用地性質的,需經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同意后,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論證并批準。在舊城改造和新區建設中,要嚴格控制建筑密度,擴大綠地面積。老城區拆遷難度較大的,要把“綠線”先劃出來,逐步創造條件拆房還綠。要嚴格保護重點園林、古典園林、風景名勝區和古樹名木,對影響景觀環境的建筑、游樂設施等要逐步遷移。城市內所有建設項目須經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并加蓋綠化配套建設審批專用章(綠色圖章)后,規劃部門方可辦理規劃許可手續。(三)加強城市公共綠地建設。按服務半徑3000米的要求,規劃建設10公頃以上的綜合性公園;按服務半徑2000米的要求,規劃建設4―10公頃的區級公園;按服務半徑500米的要求,規劃建設一批總量適宜、單體面積3000平方米左右的小區公園、小游園或綠化廣場,保證居民都能在500米的范圍內享受到公園、綠地。要充分利用城市的文化背景、名勝古跡、歷史遺存,建設文化公園、歷史公園、遺址公園;充分利用城市的自然條件建設植物園、動物園、生態公園、濕地公園、鳥類公園及其他主題公園;集中游樂設施,建設專門為兒童服務的兒童公園或大型游樂公園。沒有公園的縣級市和縣城,在“十五”期間要建成一處功能完善、設施齊全并具有一定規模的綜合性公園。
增加城市中心區綠地。要合理調整用地布局,留足綠化用地,集中建設綠地。結合產業結構調整,逐步遷出有污染企業,置換土地優先進行綠化建設。加大拆除違章建筑、臨時建筑力度,騰出的土地優先建綠。各類建設項目要按規定標準配套建設綠地;所有單位、小區要拆除臨時搭建的房屋,挖潛增綠。積極“破硬還綠”,減少現有硬質鋪裝面積,有條件的停車場要逐步改為林蔭嵌草停車場;大力發展屋頂綠化、垂直綠化、庭院綠化、陽臺綠化、立交橋等特殊空間綠化,提高綠視率,增加城市綠量。
加強城市環城生態綠色屏障建設。充分利用城市的外環路、防洪堤、護城河等,在城市周圍建設具有一定寬度和生態效果的環城綠化隔離林帶;充分利用城市外圍的山體、丘陵、水體、荒地、灘涂等建設大面積的城郊森林、風景林地、高效農田林網;在城市組團之間、污染區域與生活區域之間,結合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建設高標準的區域型綠化隔離帶。
加強城市綠色廊道建設。在城市的上風口及城市適宜部位,建設大片楔形綠地,溝通城郊綠地和中心區綠地之間的聯系,引導新鮮空氣進入城市中心區。沿城市道路、河道、高壓線走廊,要建設一定寬度的城市道路綠廊。充分利用和保護現有城市水體,建設濱水園林景觀。以綠化為主要手段,高標準建設市、區兩級城市迎賓線。加強城市生態大道、園林大道、林蔭大道、景觀大道建設,城市規劃區內公路、鐵路兩側綠色通道建設,城市出入口和城鄉結合部整治與綠化建設。
加強生產綠地和運動綠地建設。在城市周邊要謀劃建設大型苗圃、溫室、花卉生產基地、花卉市場。鼓勵和支持郊區農民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發展苗木、草坪、花卉產業。充分運用國家土地政策,建設城郊大型運動公園,謀劃建設城市體育運動訓練基地。結合市區公園、廣場及小區建設,加強運動、休閑、游憩場所建設。結合高校后勤服務改革,集中組織建設大學生體育運動場館及其環境綠化建設。繼續搞好單位、居住區綠化及拆墻透綠工作。
(四)切實保證城市綠化用地。采取多種方式增加城市綠化用地,提高綠化用地在城市用地中的比例。在城市國有土地上建設公共綠地,土地由政府采取劃撥方式提供。征用農用地建設公共綠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的標準給予補償。各類工程建設項目配套綠化用地,要一次提供,統一征用,同步建設。城市道路綠地要嚴格執行《城市道路綠化設計規范》。在城市規劃區周圍建設綠化隔離林帶及運動綠地,其用地涉及的耕地,可視作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用地,不作為耕地減少進行考核。
(五)努力增加城市綠化資金投入。城市綠化建設要堅持以政府投入為主的方針,在財政預算中安排必要的資金,保證城市綠化工作的需要。要拓寬資金渠道,引導社會資金用于城市綠化建設,建立穩定的、多元化的城市綠化建設籌資機制。城市內的所有建設項目要按規定建設綠地及相應配套設施,所需投資列入項目預算。對不能按要求建設綠地或建設綠地達不到規定標準的,要按照《河北省城市綠化用地補償費、臨時占用費》繳納辦法,向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繳納綠化用地補償費,全部用于異地綠化。要鼓勵集體出資、個人捐資、貸款、利用外資進行綠化建設,可通過拍賣道路、廣場冠名權等多種形式,籌集綠化資金。
(六)進一步強化城市綠化執法管理。各級城市建設、規劃和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城市綠化在城市規劃管理中的“一票否決權”。堅決查處侵占綠地、砍伐樹木的行為。因城市建設需要,一次性砍伐或移植胸徑15厘米以上城市樹木100株以上的,必須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城市古樹名木不得砍伐和遷移,所有工程建設項目要盡量繞開古樹名木;因特殊情況,確實繞不開古樹名木的,要經專家論證,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對于違規、違法破壞綠化的大案、要案和越權審批案件,要嚴肅處理并予以曝光。積極推行城市綠化企業資質審驗制度、綠化工程招投標制度、工程質量監督監理制度。總投資在20萬元以上的園林綠化工程建設項目都必須實行招投標管理。
(七)深入開展創建園林城市活動,推動活動向縣級市和縣城延伸。要建立創建園林城市年度達標責任制,爭取到2010年形成“二群”(環渤海、環京津園林城市群)“二帶”(沿“京深”、“京九”園林城市帶)的園林城市群體。
(八)進一步深化園林行業改革。按照政企分開、事企分開、建管分開、管養分開,建立健全城市綠化管理機構,充實管理人員,強化政府對城市綠化的宏觀管理職能。將城市綠化的施工與養護作業逐步推向市場。引入競爭機制,變“以錢養人”為“以錢養事”。把綠化建設和建立土地貯備中心制度結合起來。積極培育規劃設計、工程建設、養護管理、花木盆景等城市園林綠化市場,推進園林行業向社會化、市場化、專業化方向轉變。
三、切實加強領導,因地制宜地做好城市綠化工作
各級政府要把城市綠化工作放到突出位置,加強領導和組織協調,落實目標責任制,市長要對城市綠化工作負主要責任。城建、規劃、林業、國土資源、計劃、水利、文化、文物等有關部門,要按照加快城市綠化發展的總體要求,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共同推動城市綠化事業的發展。
要充分發動群眾進行綠化建設,積極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活動。加強對城市綠化的宣傳,增強市民的環境保護意識和綠化意識。認真組織好“一人一樹”植樹活動,開展認建、認養綠地樹木活動,引導和組織群眾種紀念樹、建紀念林,做好技術指導和苗木供應,提高植樹成活率和保存率。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浙政發〔2012〕95號 |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意見
浙政發〔2012〕95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切實維護審計監督的嚴肅性,不斷增強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力度,健全完善審計整改的長效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防沙治沙工作的意見
陜政發 〔2006〕59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防沙治沙工作的決定》(國發〔2005〕29號,以下簡稱《治沙決定》)精神,進一步推進我省防沙治沙工作,現結合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 提高認識,增強防沙治沙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1.充分認識《治沙決定》的重大意義。《治沙決定》是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林業生態建設又一重大戰略決策,是推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新農村建設的重大舉措,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徹底改變沙區生態面貌、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堅定決心。我們要認真學習,廣泛宣傳,深刻領會,貫徹執行。
2.我省防沙治沙成效明顯。新中國建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省沙區各級黨委和政府團結帶領沙區廣大干部群眾,發揚艱苦奮斗的延安精神,大力開展造林種草,防沙治沙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截至2005年底,沙區累計保存造林種草面積1868.9萬畝,固定和半固定沙地面積已占到沙地總面積的91.3%。沙區生態建設狀況已從治理小于破壞進入了治理與破壞相持的階段,生態環境有了一定的改善。探索總結了一系列改善生態、發展沙區經濟的防沙治沙模式和經驗,涌現出了一批治沙典型和模范人物,為進一步推進防沙治沙 事業快速健康發展奠定了基礎。
3.防沙治沙任務依然艱巨。我省是全國土地沙化危害最為嚴重的省份之一。據監測,全省現有沙化土地2151.6萬畝,占全省國土面積的7%,其中流動沙地122.5萬畝,半固定沙地219.2萬畝,沙化耕地63萬畝,沙化土地治理的任務還相當繁重。加之,沙區前期治理形成的植物群落穩定性較差,濫樵采、濫開墾、濫放牧等問題在一些地方還不同程度的存在,特別是重點沙區開發與治理矛盾突出,非法征占林草地進行開發建設等時有發生,嚴重威脅著治理成果的鞏固、提高和擴大。防沙治沙仍將是我省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沙區治理仍將是我省生態建設的重點和難點。各有關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防沙治沙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加強領導,開拓創新,真抓實干,真正做到加強防沙治沙工作的決心不動搖,搞好防沙治沙工作的力度不減弱,強化防沙治沙的措施不松懈,不斷改善我省沙區的生態狀況,促進沙區乃至全省經濟社會又快又好地發展。
二、明確防沙治沙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4.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預防為主、科學治理、合理利用的方針,遵循自然和經濟規律,實行全省動員、全民盡責、全社會參與,以科技為先導,以創新為動力,以法律為保障,重點突破,綜合治理,加大保護和建設力度,建立和鞏固以林草植被為主體的沙區生態安全體系,促進沙區農民增收和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5.目標任務。采取綜合措施,全面保護和增加林草植被。力爭到2010年,完成治理任務870萬畝,使重點治理區的生態狀況進一步改善;到2020年,全省沙化土地基本得到治理,沙區生態狀況顯著改善,沙產業體系初具規模,經濟社會長足發展。
三、合理布局,科學規劃
6.總體布局:依據沙化土地分布和沙化類別,我省沙化土地劃分為長城沿線毛烏素沙地、白于山荒漠化土地、黃土(丘陵)覆沙和渭河下游沙苑等四個治理區。長城沿線毛烏素沙地治理區,要以保護和增加林草植被為重點,實行綜合治理,進一步加大封沙育林育草力度,加快構建穩固的防風固沙林帶。白于山荒漠化土地治理區,要積極推進生態移民,實行“大面積封育,小流域治理”,以兩杏產業、沙棘基地建設為主,大力營造水土保持林。黃土(丘陵)覆沙治理區,要加大小流域綜合治理力度,大力發展名特優果品基地,加快建設生態經濟型防護林體系。渭河下游沙苑治理區,要以建設高標準的農田防護林體系為中心,發展平原高效林業,加快建成以林、果、糧為主的優質高效沙產業示范基地。
7.認真編制和組織實施防沙治沙規劃。沙區所在地市、縣、區政府要認真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防沙治沙規劃,明確治理沙化土地的目標任務、政策措施和時限要求。規劃要與本地生態建設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水資源規劃相銜接,并報上一級政府批準。省林業廳要牽頭會同省發展改革委、財政、農業、水利、國土、環保等部門,依據《全國防沙治沙規劃》,認真組織編制全省防沙治沙規劃,經省政府審核同意后報國家林業局等國家有關部委審批。規劃一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修改和調整。有關市縣政府要認真做好規劃的組織實施工作,建立健全責任制,切實將規劃任務落實到具體工程項目和年度計劃。對規劃實施情況,要定期進行檢查和評估,總結經驗,完善措施,確保規劃任務按期完成,取得實效。
四、突出抓好土地沙化預防工作
8.切實保護好沙區植被。沙區各級政府要制定嚴格的植被管護制度,落實植被保護措施,落實管護人員和管護責任,切實加強植被保護,杜絕“邊治理、邊破壞”現象。禁止在沙漠邊緣地帶和林地、草原開墾耕地。禁止采集發菜,徹底取締發菜及其制品的收購、加工和銷售。禁止濫墾沙荒地、濫牧、濫砍濫挖灌木。禁止濫挖甘草等藥材,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規范沙區中藥材收購行為。要認真貫徹執行省政府封山禁牧的命令,積極推行舍飼養畜,切實加強沙區封育保護,充分發揮大自然自我修復能力,加快沙區林草植被恢復。要進一步加強森林、草原防火、病蟲害和鼠兔害防治等工作,鞏固提高沙區生態建設成果。省林業廳要盡快制定沙區動植物保護名錄,落實保護措施,加強對臭柏、杜松等珍稀瀕危植物的保護。
9.嚴格管理好防風固沙林。要嚴格控制防風固沙林網、林帶的更新改造。沙化地區的防風固沙林網、林帶只允許進行撫育和更新性質的采伐。喬木型防風固沙林網、林帶,確因林木老化和病蟲害等原因需要進行更新改造的,必須在其附近形成接替林網和林帶,經省林業廳驗收并依照有關規定報請審批后,方可進行采伐。對于萌孽能力強、需要通過平茬等技術措施促進更新的灌木型防風固沙林網、林帶的撫育和采伐,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規程進行。林木更新困難地區現有的防風固沙林網、林帶,不得采伐。嚴禁砍挖現有灌木林重新造林。
10.強化沙區水資源管理。要切實加強沙區區域水資源的統一調配和管理,全面實施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制度和取水許可制度,嚴格控制沙區開采地下水,合理確定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比例。要加快節水型社會建設步伐,大力推行節水灌溉方式和節水技術,嚴格限制高耗水、低產出的產業發展,切實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
11.加快沙區生活能源結構調整。沙區各級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發展替代燃料,因地制宜開發利用風能、太陽能、沼氣等能源,鼓勵農民營造薪炭林,妥善解決城鄉居民生活能源問題。大力推廣節能技術,提高能源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用能對林草資源的破壞。在沙區開發煤炭、石油、天然氣等能源時,要優先解決好當地農民的能源需求。
12.加強沙區開發建設項目的監管。沙區開發建設項目,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水資源論證。對不具備水源條件,且有可能造成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和生態環境嚴重破壞的開發建設項目,不得批準立項。批準實施的開發建設項目,必須嚴格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和水資源論證規定的內容,同步實施生態保護建設,搞好水資源保護及節約用水工作。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檢查驗收不合格的開發建設項目,不得進行竣工驗收。因防治措施不力造成土地沙化或水土流失的,有關部門要責令項目建設單位限期進行治理,對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13.嚴格控制沙區征占用林地審批。要按照“總量控制、占補平衡、嚴加監管”的原則,從嚴審批沙區征占用林地。建設項目確須征收、征用、占用沙區林地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報經省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依照土地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辦理征占用手續。
五、加強沙化土地治理
14.因地制宜加快沙化土地治理。沙區各級政府要組織和發動廣大干部群眾,因地制宜地采取植樹造林種草、封沙育林育草和合理調配生態用水等綜合措施,加快沙化土地治理。在沙區要合理配置和營造防風固沙林網和林帶;對生態區位重要、糧食產量低而不穩的沙化耕地和嚴重退化、沙化的草場,要優先安排實施退耕還林和退牧還草;對生態嚴重惡化的地區,要結合扶貧開發,有計劃地實施生態移民。要加快沙區農業生產方式轉變,積極推行免耕留茬等保護性耕作措施;大力開展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搞好沙區水資源利用保護,發展小型蓄水節水設施。
15.抓好重點工程建設。要認真組織實施好三北防護林體系建設、退耕還林、小流域綜合治理、農業綜合開發和扶貧開發等國家重點工程和區域性治理項目,切實加強沙區治理項目和資金管理,嚴格工程建設進度、質量和資金使用,建立健全違規使用資金案件和工程質量事故責任追究制。對工程建設情況實行評估制度,并根據評估情況,適時調整、完善工程建設項目和相關政策。
16.落實沙化土地單位治理責任制。沙區市、縣政府對鐵路、公路、河流和水渠兩側以及城鎮、村莊、廠礦和水庫周圍的沙化土地,要落實單位治理責任制,限期由責任單位負責組織造林種草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治理。要定期對責任單位的治理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未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務的,按規定追究有關領導人的責任。
六、完善扶持政策,加大防沙治沙扶持力度
17.增加防沙治沙資金投入。有沙化土地治理任務的各級政府要加大對防沙治沙的資金投入,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和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并建立穩定增長的機制。省級有關部門要在安排國債資金和中央預算內建設資金項目時,把防沙治沙作為一項重點。在沙區安排的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水利和水土保持建設、草原建設等項目,凡涉及防沙治沙內容的,都要按照有關規定搞好防沙治沙。要進一步拓展防沙治沙籌資渠道,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擴大利用外資規模,增加防沙治沙投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對防沙治沙重點科技支撐項目予以扶持。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特別是沙區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征占用林地項目植被恢復費征收力度,嚴格標準,加強監管,并主要用于沙區植被恢復。
18.認真落實防沙治沙稅收優惠政策。有關地區和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國家防沙治沙稅收優惠政策,對單位和個人投資進行防沙治沙的,在投資階段免征各種稅收;取得一定收益后,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免征或減征有關稅收。省財政要進一步加大對符合配套貼息條件的防沙治沙貸款項目的配套貼息力度。對符合銀行貸款條件的防沙治沙項目,有關金融機構要適當放寬條件,積極給予信貸支持,做好金融服務。要擴大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支持有條件、有生產能力、守信用的農戶通過防沙治沙、發展多種經營實現增收致富。
19.切實保障治理者的合法權益。要加快改革現行防沙治沙投入和管理方式,對納入國家重點工程項目的公益性治沙活動,經縣級以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后,享受國家重點工程項目的資金補助等政策。要在進一步完善招投標制、報賬制的同時,積極研究和探索政府出資直接收購沙區各種社會主體營造的非國有公益林的相關政策。征用占用治理后的土地,必須嚴格履行相關審批手續,并由征占者給予治理者合理的經濟補償。因保護生態的特殊要求,將治理后的土地劃定為自然保護區的,要按照相關規定給予治理者合理的經濟補償。對納入公益林管理的沙區森林資源,要以多種方式給予投資治理者以合理的補償。沙化土地要通過承包、租賃等多種形式落實經營主體,限期進行治理。治理后的沙化土地,如涉及權屬或地類變更,要及時依法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保障治理者和土地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使用國有沙化土地從事防沙治沙活動的,其土地使用權的期限可延長至70年,治理后的沙化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繼承和流轉。
20.合理開發利用沙區資源。要在嚴格保護和有效治理的基礎上,積極引導各種實體充分利用沙區的優勢資源,發展特色優勢產業。要結合農業、林業、畜牧業結構調整,以多種形式建設沙區薪炭林、速生豐產林、藥材和牧草基地,大力發展沙區特色種植、養殖業、加工業和沙區旅游業及其他產業,扶持一批競爭力強、輻射面廣的龍頭企業,不斷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增加沙區群眾收入,促進沙區經濟發展。
七、加大科技治沙和依法治沙力度
21.加強防沙治沙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力度。要針對防沙治沙的關鍵性技術難題,開展多部門、多學科、多層次的聯合攻關。建立健全防沙治沙技術推廣和服務體系,積極探索科技推廣新機制,對科技推廣項目實行招投標制度,加大先進適用技術和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力度。要健全防沙治沙重點工程建設與科技支撐項目同步設計、同步實施、同步驗收制度,切實將科技支撐貫穿于工程建設的全過程,努力提高工程建設質量和科技含量。要加快防沙治沙綜合示范區建設,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防沙治沙技術培訓制度,加強對基層技術人員和沙區農民的技術培訓,積極培育沙區農民專業技術協會和科技型企業,不斷提高防沙治沙成效。
22.嚴格依法治沙。要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完善配套相關規章制度,切實做到依法行政。要加強防沙治沙執法體系建設,明確執法責任,適時開展集中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破壞沙區植被和野生動植物資源、造成土地沙化及水土流失、非法征占用沙化土地等違法行為,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要充實執法監督力量,健全監督機制,積極配合同級人大搞好執法檢查,加大行政執法監督力度。要加強法制教育宣傳和保護生態環境的道德教育,提高全民依法治沙意識。
23.科學開展土地沙化監測工作。建立健全土地沙化監測體系,科學開展監測工作。省林業廳要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對全省土地沙化情況進行監測,并及時公布監測結果。市、縣林業主管部門也要加強本行政區域內土地沙化情況的監測,及時向本級政府和上級林業主管部門報告監測結果,建立和完善沙化土地檔案。各地要根據監測結果,及時調整和完善防治措施。對有沙化趨勢或者沙化程度加重的地區,要依法制止導致土地沙化的行為,并積極采取防治措施。
八、加強領導,保障防沙治沙工作持續發展
24.加強組織領導。沙區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防沙治沙工作負總責,主要領導是防沙治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建立和認真執行行政領導防沙治沙任期目標責任考核獎懲制度,把防沙治沙的年度目標和任期目標納入沙區各級政府的政績考核范圍,作為沙區和諧社會和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沙區縣級以上政府要堅持每年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防沙治沙工作情況,自覺接受監督。要加強防沙治沙管理機構和隊伍建設,關心和幫助解決沙區基層干部生活困難,對長期在重點沙區縣及基層治沙單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在職級晉升、技術職務聘任及其子女上學等方面給予優惠。省林業廳要切實擔負起全省防沙治沙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的責任,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沙治沙工作。
25.廣泛發動社會各界關心和支持防沙治沙事業。大力開展防沙治沙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生態保護意識。積極探索新形勢下開展群眾性防沙治沙的新機制、新辦法,引導沙區群眾積極參與防沙治沙。充分發揮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民兵以及工會、婦聯、共青團和其他社會團體在防沙治沙中的重要作用,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支持和關心防沙治沙事業。沙區各級政府要對在防沙治沙事業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作出突出貢獻的予以重獎。
陜西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