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歷史上,最初貨幣單位的名稱與重量單位的名稱是一致的。后來由于以下原因,使兩者不再一致;①外國貨幣單位的名稱與本國金屬重量單位的名稱不同,由于外國貨幣的輸入,會使國內貨幣單位改變名稱。例如,中國清代,曾經以兩作為銀的計量單位。后來,受到外國貨幣流入的影響,改為以元作為本位貨幣,規定每枚銀元重庫平7錢2分,含純銀八成九,即含6.408錢純銀。這樣,中國貨幣單位的名稱就脫離了重量單位的名稱。②更加貴重的金屬代替不太貴重的金屬。例如,英國在18世紀以前,白銀曾經是重要的貨幣材料,一英鎊相當于一磅白銀。以后白銀為黃金所代替,當時規定7.3224克黃金為本位貨幣,仍稱為鎊。這樣,作為貨幣名稱的鎊就同從前作為重量單位的磅分開了。③剝削階級國家有意鑄造分量不足的貨幣,也使貨幣失去原來的重量單位。
包含一定重量貴金屬的貨幣單位及其等分。貨幣作為價值尺度的職能把商品的價值表現為價格,也就是使各種商品的價值轉化為大小不等的想象的金量。為了使代表各種商品價值的大小不等的金量能夠互相比較,互相測量,貨幣本身必須先確立一個計量單位,即在技術上就有必要確定一定的金屬重量作為計算單位。這好比要量一物的長短,需有衡量長度的“尺”“寸”作為計算單位一樣。這個貨幣計算單位及其等分,就叫價格標準。不同國家的貨幣單位及其等分是不同的,因而價格標準也不一樣。例如,英國的英鎊、便士,美國的美元、分,法國的法郎、生丁,德國的馬克、芬尼,蘇聯的盧布、戈比,中國的元、角、分等等。
價格標準并不是貨幣的一個獨立的職能,它是由貨幣執行價值尺度的職能而派生出來的。貨幣執行價值尺度的職能必須通過價格標準來實現。沒有價格標準,貨幣就很難準確地表現某一商品的價值,這就很難執行價值尺度的職能。所以,二者有密切的聯系。但是,價格標準和價值尺度的作用并不相同。作為人類勞動的社會化身,它是價值尺度;作為規定的金屬重量,它是價格標準。作為價值尺度,它用來使形形色色的商品的價值變為價格,變為想象的金量;作為價格標準,它是國家規定的貨幣計量單位,用來計量這些金量。價值尺度是用來計量商品的價值;價格標準是用一個金量計算各種不同的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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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晶硅近期價格走勢黃女瑛/臺北 2007/12/11 全球太陽能料源現貨市場(Spot market)狂飆,第4季不僅創下半導體廢晶圓公開召標達每公斤300美元高價,近期國際純多晶硅...
計算機發展史計算工具的演化經歷了由簡單到復雜、從低級到高級的不同階段,例如從“結繩記事”中的繩結到算籌、算盤計算尺、機械計算機等。它們在不同的歷史時期發揮了各自的歷史作用,同時也啟發了電子計算機的研制...
黃金之所以能夠當作價值尺度,就因為它本身是勞動產品,并且具有價值。因此,金的價值會隨著生產金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變化而變化。但是,金價值的變動,不會妨礙它執行價格標準的職能,因為無論金的價值怎樣變動,貨幣單位的金屬重量及其等分并不改變,從而不同金量之間的價值比例總是不變的。例如,1元總是1角的10倍,1角總是1分的10倍。同時,黃金價值的變動也不會妨礙它執行價值尺度的職能。因為金價值的變動雖然會同時影響一切商品,使商品的價格普遍提高或普遍降低,但不會影響各商品價值之間的比例。
清算價格標準的應用
清算價格標準一般應用在如下幾種情況:
1.完全失去原有使用價值的資產,應按廢舊物資變價處理。
2.營業終止停用后,仍具有較好使用價值的資產,可按一般生產需要投入市場可獲得變現價值作價。
3.具有收益能力的某些資產,如整條生產線,應作收益能力的特殊商品出賣,按收益現值標準估價(如在短期內強制執行,則按拍賣價格計價)。
4.同一債權人的應收應付款,可按帳面價值作價。
5.不允許自由買賣的資產,如黃金、白銀、原油等,應按國家計劃價格估價。2100433B
根據房地產市場情況,采用市場比較法評估出標準房屋的市場價格,其方法、要求、程序在市場比較法中有詳細介紹。可比實例的選取數一般為3~5個,然后對可比實例進行交易日期修正、交易時間修正、房地產狀況修正得出標準房屋的市場價格。為防止修正系數對價格的影響過大,可限定修正系數的調整范圍。比如規定每項修正對可比實例成交價格的系數調整不得超過10%,綜合系數調整不得超過30%等。
成本價格標準有歷史成本標準和重置成本標準之分。
歷史成本標準是以資產形成時所花費的成本為依據,考慮資產的磨損情況來確定資產評估價值的一種計價標準。因為歷史成本具有充分的可靠性、取得資料容易、評估費用較低、可避免“橡皮成本”、堵塞避稅的漏洞等優點,在物價穩定時期,大多數國家都采用歷史成本作為資產計價標準。但在物價變動較大、經濟技術發展較快的情況下,歷史成本作為資產計價標準就有其較大的局限性,會造成損益計算失實,資產補償不足的弊病。因而選擇這種計價標準必須慎重。
重置成本標準是以資產的重置成本或更新成本為依據,考慮資產的損耗情況來確定資產重估價值的一種講價標準。與歷史成本標準相比,重置成本標準具有真實性、配比性和公平性,能夠準確地反映企業現實的生產規模和實力。然而,這種計價標準也有其局限性。企業的資產品種繁多,按資產項目逐個確定重置成本,工作量極大,不僅要依據資產實際購置時的歷史成本,還要收集現行重置成本,并確定成新率、功能系數等參數,在技術處理上有一定難度,評估費用也較大。因而,只有在物價大幅度上漲,資產帳實不符的程度較嚴重時,才用重置成本標準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