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 | 民用建筑照明設計標準 | 出版社 | 中國計劃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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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本 | 850X1168毫米 1/32 | 字????數 | 67千字 |
統一書號 | T80058·118 |
關于發布國家標準《 民用建筑照明設計標準》的通知(90) 建標字第248號
1 總則
2 照度標準
3 照明質量
4 照明設計
附:條文說明2100433B
書名:民用建筑照明設計標準
編號:GBJ 133-90
主編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原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
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實施日期:1991年3月1日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印刷:世界知識印刷廠
1?、工作場所均應設置正常照明? 2?、工作場所下列情況應設置應急照明;? 1)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后,需確保正常工作或活動繼續進行的場所,應設置備用照明;?2)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后,需確保人員安全疏散...
1.按房間功能可對應手冊查出照度最小值和常用燈具類型(多帶吊頂,用3*20W格柵燈,洗手間多用熒光燈或筒燈等)。 2.根據房間面積、燈具擺放位置、燈的具體型號可確定燈具功率。
民用建筑照明設計標準 一、 GB是按照以下通知的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代號》定的:GB--強制性國家標準代號,GB/T--推薦性國家標準代號. 二、5003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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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4.4MB
頁數: 16頁
評分: 4.5
民用建筑照明設計標準 GBJ133-90 主編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原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 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施行日期: 1991年 3月 1日 關于發布國家標準《民用建筑照明設計標準》的通知 (90) 建標字第 248號 根據國家計委計綜 [1984]305 號文的要求,由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會同有關單位共同制訂的 《民 用建筑照明設計標準》已經有關部門會審。 現批準《民用建筑照明設計標準》 GBJ133-90為國家標 準,自 1991年 3月 1日起施行。 本標準由建設部負責管理。 具體解釋等工作由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負責。 出版發行由建設部標 準定額研究所負責組織。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1990年 5月 18日 編制說明 本標準是根據國家計委 [1984] 〕計綜 305號文的要求,由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負責主編,并會 同有關設計、科研和高等院校等單 位共同編制而成。 在本標準
基本信息
作 者: 建筑照明設計標準編制組 編
出 版 社: 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
ISBN: 9787112070107
出版時間: 2004-12-01
版 次: 1
頁 數: 185
裝 幀: 平裝
開 本: 32開
所屬分類: 圖書>建筑>建筑基礎科學
內容簡介
《建筑照明設計標準培訓講座》是由《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2004 主編單位主持編寫的以實施《標準》為目的的宣貫材料。其內容涉及《標準》的全部內容,并給出了《標準》編制過程中的一些背景材料。本書與《標準》結合緊密,內容豐富、新穎,具有高度的權威性、創新性、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本書共分8章對標準作了講解,具體內容這:1、建筑照明設計標準的發展;2、主要術語釋義;3、一般規定;4、照明數量和質量;5、照度標準值的制訂;6、照明功率密度值;7 照明配電及控制;8、照明管理與監督。本書供建筑照明設計、管理人員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學習參考。2100433B
在工業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統已引起普遍重視。因為它是在緊急情況下,保障人的生產安全,并保證安全地撤離危險場所。同時可進行必要的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災害或故障蔓延的必要設施。
國際照明委員會(CIE)和不少國家都制定了相應的規范和法規。例如有:
建筑物的內部的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號技術文件];
安全照明[U.S.A.(NEC)87-700(美國電氣法規)];
事故、疏散和警衛照明[原蘇聯CHNn11-4-79 (照明設計規范)];
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冊》1978]……。
我國亦有相應規范、標準:
消防安全標志GB13495-92 ;
消防安全標志設置要求GB-15630-1995 ;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 ;
消防應急照明燈具通用技術條件GA54-93;
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T16-92 。
《消防安全標志》GB13495-92節錄
第3.4.5條在標志遠離指示文物時,必須聯用方向輔助標志。如果標志與其指示物很近,人們一眼即可看到標志的指示物,方向輔助標志可以省略。
第3.5.6條方向輔助標志的顏色應與聯用的圖形標志的顏色統一。
第3.6.2條文字輔助標志應該與圖形標志或(和)方向輔助標志聯用。當圖形標志與其指示物很近,表示意義很明顯,人們很容易看懂時,文字輔助標志可以省略。
第3.6.7條機場、海外、飯店等國際旅客較多的地方,可以采用中英文兩種文字輔助標志。
《消防安全示志設置要求》GB15630-1995節錄:
第5.1條商場(店)、影劇院、娛樂廳、體育館、醫院、飯店、旅館、高層公寓和候車(船、機)室大廳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處、層間異位的樓梯間(如避難層的樓梯間)、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電感應自動門或360度旋轉門旁設置的一般平開疏散門,必須相應地設置"安全出口"標志。在遠離安全出口的地方,應將"安全出口"標志與"疏散通道方向"標志聯合設置,箭頭必須指向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第5.7條各類建筑中的隱蔽式消防設備存放地點應相應地設置"滅火設備"、"滅火器"、和"消防水帶"等標志......遠離消防設備存放地點應將滅火設備標志與方向輔助標志聯合設置。
第5.10條設有火災報警電話的地方應設置"火警電話"標志。
第6.10.1.1條疏散通道中,"安全出口"標志宜設置在通道兩側部及拐彎處的墻面上,標志牌的上邊緣距地面不應大于1m,標志的間距不應大于20m袋形走道的盡頭離標志的距離不應大于10m。
第6.4條方向輔助標志應設置在公眾選擇方向的通道處,并按通向目標的最短路線設置。
第6.5條設置的消防安全標志,應使大多數觀察者的觀察角接近90°。
第6.10.1.2條疏散通道出口處,"安全出口"標志應設置在門框邊緣或門的上部。
第6.10.1.3條懸掛在室內大廳處的疏散標志牌的下邊緣距地面的高度不應小于2.0m。
第6.10.2條附著在室內墻面等地方的其它標志牌,其中心點距地面應在1.3m-1.5m之間。
第6.12條對于地下工程,"安全出口"標志宜設置在通道的兩側部及拐彎處的墻面上,標志的中心點距地面高度應在1.0m-1.2m之間,也可設置在地面上。標志的間距不應大于10m。
第8條設置的消防安全標志牌及其照明燈具等應至少半年檢查一次,……。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節錄:
第9.2.1條高層建筑的下列部位應設置應急照明;
第9.2.1.1條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間及其前室、合用室和避難層(間)。
第9.2.1.2條配電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室、防煙排煙機房、供消防用電的蓄電池室、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他房間。
第9.2.1.3條觀眾廳、展覽廳、多功能廳、餐廳和商業營業廳等人員密集的場所。
第9.2.1.4條公共建筑內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內走道長度超過20m的內走道。
第9.2.2條疏散用的應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應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配電室和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他時間的應急照明,仍應保證正常照明的照度。
《消防應急照明燈具通用技術條件》GA54-93節錄:
第5.1條消防應急照明燈具應急轉換時間不大于5s。
第5.2條消防應急照明燈具的應急工作時間不小于30min。
第5.3條自帶電源型消防應急照明燈具所用電池必須的全封閉免維護的充電電池,電池的使用壽命不小于4年,或全充、放電循環次數不小于400次。
消防應急燈具-GB17945-2000,第5.1.2消防應急燈具的應急工作時間不少于90min,且不小于燈具本身的應急工作時間。
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
《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T16-92節錄:
第 24.7.2條下列部位須設置火災事故時的備用照明:
(1)疏散樓梯(包括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及其前室;
(2)消防控制室、自備電源室(包括發電機房、UPS室和蓄電池室等)、配電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煙風機房等;
(4)建筑( 3)觀眾廳、宴會廳、重要的多功能廳及每層建筑面積超過1500m2的展覽廳、營業廳等;面積超過200m2的演播室,人員密集建筑面積超過300m2的地下室;
(5)通信機房、大中型電子計算機房、BAS中央控制室等重要技術用房;
(6)每層人員密集的公共活動場所等;
(7)公共建筑內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內長度超過20m的內走道。
第24.7.3條建筑物(二類建筑的住宅外)的疏散走道和公共出口處,應設疏散照明。
第24.7.4條凡在火災時因正常電源突然中斷將導致人員傷亡的潛在危險所(如醫院內的重要手術室、急救室等),應設安全照明。
第C.3.1條應急照明在正常電源斷電后,其電源轉換時間應滿足:疏散照≤15s,(金融商業交易場所≤1.5s);安全照明≤0.5s。
第C.3.4條......,在有無障疑設計要求時,宜同時設有音響指示信號。
第C.3.6條.......,樓梯間內的疏散標志燈宜安裝在休息板止方的墻角處或壁裝,并應用箭頭及阿拉伯數字清楚標明上、下層層號。
根據出口門和疏散走道的相對位置,可以裝設雙面有圖形、文字的出口標志。
接線方式:各應急燈具宜設置專用線路,中途不設置開關。二線制和三線制型應急燈具可統一接在專用電源上。各專用電源的設置應和相應的防火規范結合。應急電源與燈具分開放置的,其電氣連接應采用耐高溫電線,以滿足防火要求。
二線制
該接法是專用應急燈具常用接法,適用在應急燈平時不作照明使用,待斷電后,應急燈自動點亮。也適用于微功耗應急燈平時常亮,待遇斷電后,轉為應急持續點亮。
三線制
該接法為應急燈最多的接法,可對應急燈具平時的開或關進行控制,當外電路斷電時不論開關處于何種狀態,應急燈立即點亮應急。K為平時照明開關。
蛟川牌消防應急照明燈具,符合國家公共安全行業標準GA54-93的要求。產品保證使用一年(非人為故障免費保修);全過程提供服務,超過一年保用期,優惠收取材料費,外地加收旅差費或將產品送回,本廠承擔維修服務。
1、訂購標志燈,須寫清名稱、型號、標志面板種類代號、數量、非標志面板請設計要求或提供圖樣。
2、訂購標志燈,須寫清名稱、型號、數量和光源種類;如果需要增加應急時間,均須注明;
此外,15W至40W的熒光疏散照明燈及其它各種應急電源均不包括燈泡、燈管,由用戶自備。8-12W的應急熒光燈和白熾燈,隨燈一次性免費贈送燈管或燈泡。
3.產品在安裝使用前,請仔細閱讀使用說明書或樣本資料
《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2004)》系在原國家標準《民用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J133—90和《工業企業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一92的基礎上,總結了居住、公共和工業建筑照明經驗,通過普查和重點實測調查,并參考了國內外建筑照明標準和照明節能標準經修訂、合并而成。其中照明節能部分是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環境和資源綜合利用司組織主編單位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