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工本人到中心領取、填寫《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到單位在《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上加蓋整套財務印鑒→持《公積金支取申請書》、相關材料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手續→到銀行辦理提款或轉賬手續。
2、實行托管管理或破產、解散、注銷的單位,職工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可持相關材料,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1、以房屋產權人身份提取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1份復印件。
2、以房屋產權人配偶身份提取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各1份復印件。
3、以房屋產權人父母、子女身份提取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登記在一起的戶口簿原件及各1份復印件(或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戶籍證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代領取的,除本人身份證外還須出具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1份復印件。
提供經備案登記的商品房銷售合同,預付款稅務收據(預付款不得低于購房總價款的30%)或結算稅務發票;
住房公積金辦理程序: 借款申請人咨詢 借款申請人至貸款經辦部門或致電貸款經辦部門進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咨詢,準備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材料。 借款申請人至貸款經辦部門辦理初審及相關評估 ...
住房公積金辦理程序 (一)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并如實提供有關資料。  ...
申請購買商品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的資料及流程: ①“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3份(在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現場填寫)。 ②借款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3份復印件;單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
提取截止到售房單位出具的售房首付發票(須蓋有稅務監制章的發票,下同)所載明的時間后的12個月內;
每月5—30日之間的工作日,每天下午下班前45分鐘停止辦理(如遇1-4日為節假日,則往后順延3天)。
符合提取條件且提供資料齊全的,即時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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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并能按規定提供合法、 有效證明的, 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 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并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國定居或赴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五)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 15%的; (七)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 (八)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九)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十)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十一)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十二)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并根據以下不同情況 分別提供證明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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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 4.6
提取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圖 來源 : 2011-03-01 瀏覽次數: 818 職工填寫《個人支 取申 請表》和提供 合法有效 的相關材 料提交所在單 位 提交單位 →→→→→→ 由單位授權委托代辦人 員收集材料進行初審 單位審核 →→→→→→ 到市住房公積金管 理中心歸集科(管理 部)領取《住房公積 金提取審批表》 報市住房 ↓ 公積金管 ↓ 理中心歸 ↓ 集科 (管理 ↓ 部 )審核 ↓ 職工到所在單 位領取款項 ←←←←←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財務科 (管理部 )將款項 轉入職工所在單位 市住房公積金管 理中心(管理部) 領導審批 ←←←←←←←←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 中心歸集科 (管理 部)到受托銀行打印 住房公積金支取相 關單據
提取截止到《房屋契稅證》所載明時間后的12個月內;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在購建和大修住房兩年內,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但夫妻雙方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一)購買商品房、房改房和征收安置房擴大面積部分的,需以購房稅檢發票或房屋不動產發票日期為準;提取額度不得超過購房發票金額。
(二)購買存量房 (二手房)的,需以契稅完稅證日期為準;提取額度不得超過契稅完稅證繳稅購房金額。
(三)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需以規劃部門或房地產管理部門批準日期為準,提取額度不得超過工程預算書預算額度。
貸款購房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貸款本息。提取時間為,在償還首期貸款后,可隨時申請第一次提取,以后每隔一年(即365日)后可申請再次提取,直至還款結束為止。提取額度為,夫妻雙方第一次提取在還款 12期內(含12期)的,不得超過12期償還貸款本息額,超過12期的,不得超過實際發生償還貸款本息額;以后各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當期償還貸款本息額。最后一次提取需在貸款結清后三個月內辦理。
房租支出占家庭工資收入比例25%以上的,每年可提取一次夫妻雙方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不應高于年房租支出總額與家庭年工資收入25%的差額部分。
離休、退休的,可一次性提取其賬戶內的全部余額。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一次性提取其賬戶內的全部余額。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在終止勞動關系后提取賬戶內的余額并銷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因繼續就業不需銷戶的,可再就業時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
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每年可提取一次夫妻雙方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余額。
職工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遭遇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可在一年內一次性提取夫妻雙方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一)患有重大疾病的(疾病種類暫包括惡性腫瘤、白血病、器官移植、尿毒癥四類),提取額度不得超過醫院住院費結算總額度中個人支付額度;
(二)遇到其他不可預見的事故、災難的,以縣級以上相關主管部門認定結果為準,提取額度由管理中心提取審批委員會確定。
符合提取條件且提供資料齊全的,即時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