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 | 英國城鄉規劃 | 譯????者 | 陳閩齊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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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東南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 | 2011年2月1日 |
《中國城市化建設叢書:英國城鄉規劃(第14版)》內容簡介:英國是現代城市規劃的發源地,其獨特的理論體系、法律構架和實施措施影響深遠。本書全面系統地探討著這一體系的成就與問題,跟蹤其發展演變,“從歷史發展的角度詮釋當今政府的政策與行為”,與讀者分享其解決問題的經驗,帶給讀者全視角的啟迪與思考。
在浩瀚的城市規劃文獻中,很少有專著像它這樣,問世四十多年來保持著長久的生命力和持續而廣泛的影響力。《英國城鄉規劃》自1964年初版以來不斷更新、完善,長盛不衰,至今已推出第14版,其影響力亦遠遠超越了英國本土,被譽為城市規劃界的“圣經”。英國在過去50年間利用規劃體系解決土地利用和空間發展的沖突與競爭的各種措施對我國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故我社引進其最新版本,由專家精心翻譯、嚴謹譯校,認真編校,以期為我國城市規劃的發展、完善提供有力的借鑒。
《中國城市化建設叢書:英國城鄉規劃(第14版)》共分12章:規劃的本質;城鄉規劃的演變;規劃機構;規劃框架;開發控制;土地政策;規劃、環境與可持續發展;遺產規劃;規劃與鄉村;城市政策與舊城更新;交通規劃;規劃,職業與公眾。書中對英國城鄉規劃的各種理論、技術與政策問題進行了深入的探討與評價,并提供了大量的法規、案例、背景信息等等,使讀者得以更深刻地理解那些發生在規劃“背后”的原因與機制。《英國城鄉規劃》的內容已遠遠超越了狹義、傳統的城鄉規劃范疇,幾乎涉獵了英國城鄉發展、空間規劃的所有重要方面,并采用與通常國內規劃研究不同的視角,因此也使它的閱讀對象變得更為廣泛。每章附有“深入閱讀”和注釋,正文后附有翔實的參考文獻、官方出版物、各種索引,便于讀者進一步研習。
《英國城鄉規劃》確為系統學習西方城鄉規劃知識、了解其發展歷史、理解其內涵、借鑒其方法的一本重要讀物。
圖片目錄
表格目錄
注釋專欄目錄
序
巴里·卡林沃思(1929--2005年)
作者中文版序
譯序
譯后記
縮略語
1 規劃的本質
序言
沖突和爭論
規劃、市場和開發過程
理性與綜合規劃
漸進主義
實施
比較視野中的英國規劃體系
順應變化
規劃的疑問
深入閱讀
注釋
2 城鄉規劃的演變
源于公共健康
第一部規劃法
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的規劃法
衰退地區
……
3 規劃機構
4 規劃框架
5 開發控制
6 土地政策
7 規劃、環境與可持續發展
8 遺產規劃
9 規劃與鄉村
10 城市政策與舊城更新
11 交通規劃
12 規劃,職業與公眾
參考文獻
官方出版物
法規索引
作者索引
總索引
圖書名:英國城鄉規劃
作 者:(英)卡林沃思,(英)納丁 著
版 次:1
頁 數:631
字 數:850000
印刷時間:2011-2-1
開 本:16開
紙 張:膠版紙
印 次:1
I S B N:9787564120085
包 裝:平裝
建議:女生選園林設計(景觀設計) 男生建筑,城規,景觀皆可選擇國內對景觀或者園林這個稱謂沒有很明確的界定,從職業來說,從事的工作基本是一樣的,只是學校不同,名稱不一樣,其實在國內是一個學科...
之前城市規劃是二級學科,屬于一級學科“建筑學”。改為“城鄉規劃”后就變成一級學科了,不再屬于建筑學。我相信題主想要了解的不是這些信息。之所以有這個變化,是因為現在中國城市化進程還在高速推進,而規劃的高...
第二十四條 區域城鎮體系規劃實施中,有關人民政府應當就區域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共建共享、生態環境保護、相鄰地區重大建設等方面的規劃管理,主動進行協商,必要時由其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組織協調。第二十五...
文森特·納丁(Vincent Nadin)是英國布里斯托爾西英格蘭大學環境與規劃中心高級講師(Reader in the Centre for Environment and Planning at the University of the West of England,Bristol,UK),荷蘭代爾夫特理工大學OTB研究所訪問研究員(Visiting Research Fellow in the OTB Research Institute,Delft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the Netherlands),德國漢諾威大學環境規劃研究院訪問研究員(Visiting Research Fellow in the Institute for Environmental Planning,University of Hannover,Germany)。他同時也是《規劃實踐與研究》(Planning Practice and Research)的編輯。
巴里·卡林沃思(Barry Cullingworth)是英國劍橋大學土地經濟系高級研究員(Senior Research Fellow in the Department of Land Economy at the University of Cambridge),美國特拉華大學城市事務與公共政策方向的名譽教授(UK and Emeritt~s Professor of Urban Affairs and Public Policy at the University of Delaware,USA)。
英國有一句諺語:一個人的房子,一個人的城堡。寓意是“一個人的家就是他的城堡”,可見英國人對房產的重視程度。
港資借脫歐抄底英國樓市,房產逐漸開始往中國內地銷售。
根據居外網所錄得的中國買家對英國房產的咨詢量,2018年比2017年增長24.4%,詢盤房價中位數為21萬美元。 2100433B
雖然英國追隨美國制定會計準則,但是英國會計準則與美國會計準則并不完全相同。與美國等國家的會計準則相比,英國會計準則大致上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真實和公允的要求”至高無上
在英國,“真實和公允的要求”是至高無上的(The True and Fair View is Overriding)。它是財務報告的指導思想,也是對財務報表的最終測試。因此,它對英國的會計實務具有強有力和直接的影響。財務報表只要能夠提供真實和公允的觀點,有時可以背離會計準則的要求,甚至可以背離英國《公司法》中的有關會計要求。
在英國會計的發展中,“真實和公允的觀點”雖然早已形成,并且在1948年就已出現在當時的《公司法》中;但是,關于這一概念的確切含義卻一直沒有得到明確的解釋。在1983年至1984年之間,英國兩位著名的律師Mary Arden和Leonard Hoffmann曾經合作寫了一份“聯合意見書”,對“真實和公允的觀點”的含義作了初步的討論。在這份“聯合意見書”中,兩位律師認為:財務報表是否能夠滿足真實和公允的要求,是法院決定的法律問題。
然而,一方面,法律對所要求提供的真實和公允的觀點沒有作出任何限定;另一方面,在沒有有關實務證據和會計人員意見的情況下,法院也不可能完成對真實和公允的觀點作出解釋的任務。并且,會計實務證據和會計人員的意見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它們會隨著會計的發展、經濟環境和商業實務的變化而變化,使得“真實和公允的觀點”也變成一個動態的概念。因此,在《1989年公司法》確立會計準則的地位以后, Mary Arden女士在1993年再次對“真實和公允的觀點”作了討論。ASB將Mary Arden女士的意見作為“會計準則委員會關于真實和公允的要求的意見”,列在了《會計準則前言》的附錄之中。
按照Mary Arden女士1993年的看法,《1989年公司法》帶來的變化將影響法院對關于遵守一項會計準則是否能夠滿足真實和公允的要求所作出的判斷。 MaryArden女士認為,法院可以援引《1985年公司法》第256節的條款,即法律政策支持(由法規規定的團體)發布會計準則,并支持會計準則;同時,法院還可以援引該法附表4第36A段的條款,該條款指出:(因為所作的要求是詳細披露不遵守會計準則的情況,而不是遵守會計準則的情況),因此,能夠滿足真實和公允的觀點的財務報表一般來說是遵守會計準則的,而不是與會計準則發生背離的。
由于根據《1990年會計準則(規定的團體)規則》,ASB已被認定為符合《1985年公司法》第256節所述的條件,成為法規規定的會計準則制定團體,因此,ASB制定的FRS以及它所認可的 SSAP實際上均已獲得了會計準則的地位。同時,根據Mary Arden女士的意見,能夠滿足真實和公允的觀點的財務報表一般來說是遵守會計準則的。因此,ASB認為,盡管“真實和公允的觀點至高無上”,但是,一般來說,只要能夠遵守ASB發布或認可的會計準則,就能提供“真實和公允的觀點”。在少數例外情況下,為了提供“真實和公允的觀點”需要背離會計準則時,也只需要披露發生背離的情況及其原因即可。
(二)會計概念清晰和明確
美國會計準則通常被稱為“公認會計原則”。由于歷史的原因,“公認會計原則”是一個十分混雜和含糊不清的概念。美國在“公認會計原則”中經常將“原則”、“實務”、“規則”、“慣例”、“方法”、“程序”等概念相互混淆,這種情況曾受到了查德菲爾德教授等人的嚴厲批評。與美國的做法不同,英國會計準則所使用的各種概念是比較嚴謹和明確的。例如,早在1971年發布的SSAP2“會計政策的揭示” 中,當時的ASSC就十分小心地區分了如下三個層次的概念:
1.“基本會計概念”(Fundamental Accountion Concepts):是指企業編制定期財務報表所依據的廣泛性基本假設,它們主要包括:(1)持續經營“概念;(2)”權責發生制“概念;(3)”一致性“概念;(4)”審慎性“概念。
2.“會計基礎”(Accounting Bases):是指將“基本會計概念”表達或應用到財務交易事項中所使用的方法。由于企業類型和交易事項的多樣化和復雜化,“會計基礎”實際上要比“基本會計概念”多得多,因此,有理由相信,處理某一特別事項可能存在不止一種被認可的會計基礎或方法。
3.“會計政策”(Accounting Policies):是指由企業自行判斷并選擇采用的那些最適合企業環境、最有利于企業編制財務報表的特定基礎。
在以上三個概念層次中,“基本會計概念”相當于美國的“基本會計原則”(包括會計假設在內),英國僅列舉了4條,其他一些原則雖然沒有單獨列明,但可以對它們作這樣的理解,即它們實際上已被公認,如果沒有特別說明,就假設它們已被遵守。“會計基礎”是在“基本會計概念”的指導下歸納或演繹發展起來的各種會計方法,屬于“標準會計實務”,即相當于美國的“會計準則”,但由于“會計基礎”眾多,使得同一經濟事項可以有多種“會計基礎”被選擇,而會計準則的發展則越來越要求縮小這種選擇的范圍,以減少會計實務間的差異,增加財務報表的可比性。“會計政策”是由企業管理當局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在可選擇的“會計基礎”中特別選定的某種基礎,就這點而論,英國的情況與美國沒有什么兩樣。但是,不管選擇了什么樣的“會計基礎”,為了增加財務報表的可理解性,企業都必須揭示其“會計政策”。
在ASB取代ASC以后,于1999年12月正式發布了“財務報告原則公告”。此外,還在2000年12月發布了FRS18“會計政策”,以此取代了SSAP2“會計政策的揭示”。在“財務報告原則公告”和FRS18中,ASB對各種會計概念作了更明確的界定。
(三)重視法律環境的制約
早期,英國也像大多數歐洲國家一樣,主要通過法律規范來約束企業的會計行為。在英國1948年的《公司法》中,已經提出了財務報表必須符合“真實和公允的觀點”的要求;而隨后修訂的《公司法》則逐漸規定了財務報表的形式和內容;1980、1981和1985年的《公司法》除了對財務報表的形式和內容作了更為詳細的規定以外,還制定了公司資產的估價規則;1989年的《公司法》更要求在財務報告中說明是否遵守了“適用的會計準則”。可能正是因為英國的立法制度比較健全,反過來在一定程度上又影響了英國會計準則的發展。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英國雖然開始仿效美國,通過民間團體制定會計準則,但是在英國所制定的會計準則中有一項重要的內容,就是要求會計準則與法律保持一致,這一點也就成為英國會計準則與美國會計準則的顯著差別之一。英國《會計準則前言》在談到會計準則與法律結構的關系時,有這樣一段陳述:“……在決定什么是最恰當的處理方法時,會計準則委員會還必須考慮應用準則的環境。報告主體必須遵守的法律則是這種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財務報告準則必須以保證會計準則與法律一致為目標,在聯合王國和愛爾蘭共和國現行立法以及歐盟指令的框架下加以制定。”此外,在英國大部分的具體會計準則中都專門設立了一節,單獨討論與這些會計準則相關的法律要求問題。可見,英國雖然與美國一樣也制定了會計準則,但是,英國有關法律(尤其是《公司法》)對英國會計準則具有相當大的影響。會計準則制定機構亦十分重視法律要求對會計準則的制約問題。
(四)努力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要求進行協調
關于這一點,在英國《會計準則前言》中也作了如下說明:“在制定財務報告準則時,已適當地考慮了國際方面的發展。會計準則委員會支持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 (IASC)協調國際財務報告的目標。作為這種支持的實際行動,在每一項財務報告準則中均設立了一個小節,說明在處理相同課題時它與國際會計準則(IAS)的關系。在大多數情況下,遵守財務報告準則就能自動地保證遵守相關的國際會計準則。當財務報告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要求出現差異時,報告主體應在本委員會的會計準則的應用范圍內遵守會計準則。”
近年來,ASB在制定會計準則時,還逐漸加強了與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等其他會計準則制定機構的合作與聯系。例如,FRS12“準備、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就是與IASC合作的一個項目。另外,FRS11“固定資產與商譽的減值”和FRS14 “每股收益”則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值”和第33號“每股收益”的影響。
(五)漸受“歐盟”的影響
由于英國已成為歐共體(現為歐盟)的成員國之一,因此,歐洲大量的會計實務與規定已逐漸滲入了英國的財務報告之中。目前,英國會計準則不僅需要考慮與國際會計準則協調的問題,而且還要考慮“歐共體指令”和歐盟的其他會計要求。一個顯著的例子是,“歐共體”第4號和第7號指令對大型公司、中型公司和小型公司提出了不同的會計披露要求,并且允許小型公司在編制向公司注冊處申報的簡化報表以及向股東提供法定報表時,可以獲得更廣泛的豁免。受以上規定的影響,英國會計準則委員會在90年代后期制定并發布了“小型報告主體財務報告準則”。2020年1月31日英國正式脫離歐盟。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