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三)承擔住房、城鄉建設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責任。組織、協調、監督、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及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人防、民防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四)承擔推進城鎮化工作和規范村鎮建設的責任。牽頭開展推進城鎮化戰略研究,擬訂總體工作規劃和發展目標并組織實施。擬訂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政策并指導實施;指導開展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牽頭開展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整治和改善工作,指導重點鎮和中心鎮的建設。
(五)承擔建立全區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地方標準和行業標準;監督執行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辦法、經濟參數、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截止2013年,國內業務已拓展六年,培育了優良的企業文化,集團以“追求卓越發展,建設成為國內領先的現代化服務企業”為企業愿景, 堅持“勤勉努力、永不言敗”的公司精神,秉承“專業 和諧 分享 創新”的價值觀,“兼收并蓄 和融競進”的組織文化,“整合社會資源,合作共贏”的經營理念,致力將集團建設成為國內一流的現代化服務企業。
(九)承擔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全區建設工程質量、建筑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組織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和組織實施建筑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
(十)承擔推進建筑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筑節能的政策、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筑節能項目,參與推進城鎮住房的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節水等城鎮減排工作;擬訂住房和建設管理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科技項目攻關和新產品、新技術推廣應用;指導技術引進和技術創新工作。
(十一)承擔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的責任。指導全區并組織開展住宅產業現代化工作,負責全區商品住宅性能認定。
(十二)開展住房和建設管理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人防重點城市防護類別、防護標準;參與城區總體規劃中落實人民防空防護要求的審核和城區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的編制,并監督檢查人防防護要求落實情況;編制人防建設專項規劃并監督執行。組織管理全區人防工程建設;組織實施人防指揮工作;組織人防信息化體系建設、人防平戰結合和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國家、省、市、區撥人防經費及國有資產;編制全區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負責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社會負擔的人民防空經費的征繳和使用管理;監督管理人防系統國有戰備資產;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人防建設市場投融資優惠政策。
(十四)負責市政設施的養護管理;對占、挖城區道路和市政公用設施的有償使用進行審批和管理;負責公用事業經營許可管理和供排水、燃氣、集中供熱的行業管理;負責組織城區的防汛工作;負責城區節約用水和節水器具推廣應用的管理工作。
(十五)組織指導全區環境藝術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城區環境藝術作品設置的布局規劃和技術標準,對城區戶外廣告、環境藝術作品的設置和施工進行審批和監督管理。
(十六)組織指導城區環境衛生、園林綠化、數字化城市管理等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有關市政設施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城區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等專營施工企業的資質申報;負責占用城區園林、綠地的審批管理;參與城區重點建設項目設計方案中的園林綠化設計和綠地率的審核認定。
(十七)擬訂權限范圍內的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并指導實施,按權限負責風景名勝區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八)研究提出城區維護建設費及有關專項經費的年度使用計劃,并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監督執行公用事業服務質量標準和服務規范,協同有關部門制定城區公用事業的價格和收費標準。
(十九)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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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福山區、牟平區房價屬于相對便宜的,但最近兩年上漲較快,也便宜不了太多了。福山區目前房價在5000-6000元左右,期房在4000-4500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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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 4.5
本文采用靜態和動態經濟效益分析方法,對山東省煙臺市福山區高疃鎮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的經濟效益進行分析.結果表明,靜態投資回收期為2.56年,投資收益率為39%;動態投資回收期為5.58年,凈現值為567.62萬元,內部收益率為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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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 4.7
本文以山東省煙臺市福山區張格莊鎮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為例,結合區域特性對項目區供水量與需水量進行綜合分析,確定項目區內水資源供給量是否完全能滿足需求,并針對該地區農作物需水量、水資源總量及供給量等要點和方法作了詳細的探討.結果表明,項目區水資源較豐富,通過開源節流設計水平年可供水量大于需水量.項目區內水資源供給量完全能滿足需求,本設計在水源保證方面可行.
( 16名 )
王傳竹、姜宗曉、劉振棟、鄒積民、姜豐軍、遲華杰、車傳杰、賈明朗、倪仁全、刁曉麗、孫鑫、王勇、于海、張業志、李永梓、董洪領、王學超、宮照民、于銘、郝曉東、王雪、孔凡山、王鳳娜
( 2名 )
煙臺市福山區住房保障中心
1.負責商品房預售許可的受理、審核及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商品房交易市場監管;房屋租賃備案及市場監管。2.負責商品房合同備案的查詢、變更、撤銷;協助法院查封、解封預售商品房。3.負責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管理、存量房交易合同網上簽約、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業務。4.負責全區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協助主管部門做好物業企業誠信監管,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使用,物業用房的歸集與監管等工作。5.負責協助上級主管部門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
煙臺市福山區國有土地房屋征收補償中心
1.房屋征收項目的具體實施工作;被征收房屋的調查登記、協商補償、組織拆除、建立檔案等工作。
2.協助編制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并組織征求意見、聽證、論證和公示等工作。
煙臺市福山區建筑工程管理處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標準和方針、政策。2.負責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安全施工措施備案;負責建筑企業人員的崗位培訓工作。3.負責建筑施工企業資質管理。4.負責工程造價管理。5.負責監督實施建設機械產品登記備案制度。6.負責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煙臺市福山區舊城舊居改造辦公室(掛煙臺市福山區房地產開發管理辦公室牌子)
負責舊村(棚戶區)改造實施的組織協調、督導落實;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并組織實施;協助上級部門編制紅線外基礎設施配套工作年度計劃并參與實施;指導開展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牽頭開展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整治和改善工作。
煙臺市福山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1.負責監督管理區屬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2.負責辦理建設工程招標手續和直接發包手續。3.參與查處招標投標中的違法違規行為。4.負責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煙臺市福山區城市建設檔案館
1.負責貫徹落實城建檔案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2.負責全區城建檔案的收集、審查、接收、管理與信息交流等工作。3.負責指導我區城建檔案管理工作。4.負責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煙臺市福山區政府投資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
承擔區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中非營利性建設工程項目(水利、港口、公路及其它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代表區政府行使業主職能,受委托行使項目管理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的政策、規范性文件、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行業管理,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二)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責任;組織、指導權限范圍內建設行政執法及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三)承擔推進城鎮化工作的責任。牽頭開展推進城鎮化研究,擬訂總體工作規劃和發展目標并組織實施;承擔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指導開展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工作;牽頭開展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整治和改善工作。
(四)承擔區政府確定的城市建設、重點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組織實施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建設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組織實施區政府確定的重點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參與大型項目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建設前期工作,按規定負責管轄范圍內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有關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的施工許可、竣工備案及綜合驗收等工作。
(五)承擔建設工程監督管理責任。擬訂區級管轄范圍內的和市級委托的建設工程安全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建筑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負責建筑市場準入、清出工作;負責區級管轄范圍內的和市級委托的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筑企業養老保障金的統籌管理工作。
(六)承擔全區石油天然氣管道、城鎮燃氣管道安全監管的相關職責。負責區級建設項目施工單位監管,督促建設單位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燃氣地下管線資料,防止施工損毀管道。
(七)承擔擬訂全區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地方標準,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辦法、經濟參數、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八)承擔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舊村(棚戶區)改造實施的組織協調、督導落實;協助上級部門編制紅線外基礎設施配套工作年度計劃并參與實施;貫徹落實房屋安全管理、房屋面積管理、物業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九)依法負責組織實施全區范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負責擬訂全區國有土地房屋征收補償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十)承擔人民防空監督管理責任;負責人防信息化平臺建設與管理,指導全區利用防空警報發布災情警報;組織制定防空襲方案,配合有關部門編制抗災救災規劃和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利用人防系統現有技術平臺、資源和設施,參與防災救災和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等工作。組織開展人防的新產品、新技術推廣應用;指導技術引進和技術創新工作。
(十一)擬訂區級管轄范圍內的和市級委托的建設項目施工、監理的政策和規范性文件;負責區級管轄范圍內的和市級委托的建設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承擔建筑行業人才隊伍建設;依法負責區級管轄范圍內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的調查和處罰,組織或參與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十二)承擔推進建筑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筑節能的計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筑節能項目,參與推進城鎮住房的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節水等城鎮減排工作。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經濟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科技項目攻關和新產品、新技術推廣應用;指導技術引進和技術創新工作。
(十三)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以及外來務工人員基本住房需要的責任;貫徹執行住房和住房保障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