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裝飾設計設計費收費標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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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裝飾設計設計費收費標準 一、家居設計收費標準: (1)單層住宅 -- 設計收費 :40 元/m2(送效果圖一張 ) (2)復式住宅 -- 設計收費 :50 元/m2(送效果圖二張 ) (3)別墅 -- 設計收費 :60 元/m2(送效果圖二張 ) (4)大戶室起點收費 -- 設計收費 :80 元/m2 (5)首席設計師 -- 設計收費 :180 元/m2 (6)房產樣板房 -- 設計收費 :100 元/m2(送效果圖二張 ) (7)效果圖收費標準 : 單層 800元/A3; 復式 : 別墅 1000元 /A3( 制作 費 ,不含設計 ) (8)預算收費 -- 單層 600元 /套 ; 復式 1000元 / 套 ; 別墅 1200元 / 套 (9)同時兩套以上設計 , 費用按八折收取 二、家居施工管理取費 : (1)單層住宅 -- 施工管理收費 :65 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裝飾設計設計費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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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裝飾設計設計費收費標準 一、家居設計收費標準: (1)單層住宅--設計收費:40元/m2(送效果圖一張) (2)復式住宅--設計收費:50元/m2(送效果圖二張) (3)別墅--設計收費:60元/m2(送效果圖二張) (4)大戶室起點收費--設計收費:80元/m2 (5)首席設計師--設計收費:180元/m2 (6)房產樣板房--設計收費:100元/m2(送效果圖二張) (7)效果圖收費標準:單層800元/a3;復式:別墅1000元/a3(制作 費,不含設計) (8)預算收費--單層600元/套;復式1000元/套;別墅1200元/ 套 (9)同時兩套以上設計,費用按八折收取 二、家居施工管理取費: (1)單層住宅--施工管理收費:65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有關建筑裝飾行業設計費收費標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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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有關建筑裝飾行業設計費收費標準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有關建筑裝飾行業設計費收費標準公布 現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有關建筑裝飾行業設計費收費標準公布如下: 一、家居設計收費標準: (1)單層住宅--設計收費:40元/m2(送效果圖一張) (2)復式住宅--設計收費:50元/m2(送效果圖二張) (3)別墅--設計收費:60元/m2(送效果圖二張) (4)大戶室起點收費--設計收費:80元/m2 (5)首席設計師--設計收費:180元/m2 (6)房產樣板房--設計收費:100元/m2(送效果圖二張) (7)效果圖收費標準:單層800元/a3;復式:別墅1000元/a3(制作費,不含設 計) (8)預算收費--單層600元/套;復式1000元/套;別墅120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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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是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 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而 制定的。下面是下面帶來的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主要內容介 紹以供參考。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筑活動,實施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 理,應當遵守本法。 本法所稱建筑活動,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 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建筑活動應當確保建筑工程 質量和安全,符合國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標準。國家扶持建筑業的發展, 支持建筑科學技術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設計水平,鼓勵節約能源和保 護環境,提倡采用先進技術、先進設備、先進工藝、新型建筑材料和 現代管理方式。從事建筑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損害社會公 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妨礙和阻撓依法進 行的建筑活動。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筑活動實施統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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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 會議通 過1997年1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十一號公布自1998 年3 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筑工程的 質量和安全,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筑活動,實施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應 當遵守本法。 本法所稱建筑活動,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 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 第三條建筑活動應當確保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符合國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標 準。 第四條國家扶持建筑業的發展,支持建筑科學技術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設計水 平,鼓勵節約能源和保護環境,提倡采用先進技術、先進設備、先進工藝、新型 建筑材料和現代管理方式。 第五條從事建筑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損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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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釋義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編寫 主編:卞耀武(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 副主編:安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 撰稿人: 卞耀武安建劉左軍劉淑強 賈靜趙雷 目錄 第一編緒論 第二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條文釋義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建筑許可 第三章建筑工程的發包與承包 第四章建筑工程監理 第五章建筑安全生產管理 第六章建筑工程質量管理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一日,由中國的最高立法機關棗八屆全國人大 常務委員會通過。當時出席會議的常委委員一百二十七人,對該法投贊成票的為一百二十三人, 有四人棄權,無人反對。這是我國制定的第一部規范建筑活動的法律,也是一部重要的經濟法 律,合乎情理地受到了最高立法機關組成人員的熱情關注和積極支持。 建筑法開始施行的日期為一九九八年三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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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9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 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于1997年11月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998年3月 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一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6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決 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于 2011年4月22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 2011年4月22日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建筑許可 第一節建筑工程施工許可 第二節從業資格 第三章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二節發包 第三節承包 第四章建筑工程監理 第五章建筑安全生產管理 第六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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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2011年最新修正) 法律(2011)2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2011年最新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2011年最新修正)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根 據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 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決定》修正)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筑工 程的質量和安全,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筑活動,實施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 應當遵守本法。 本法所稱建筑活動,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 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 第三條建筑活動應當確保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符合國家的建筑工程安全 標準。 第四條國家扶持建筑業的發展,支持建筑
整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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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修訂征求意見稿) 目錄 第一章總則1 第二章建筑許可2 第一節人員從業許可2 第二節企業從業許可4 第三節建設工程施工許可5 第三章建設工程發包與承包7 第一節一般規定7 第二節發包9 第三節承包12 第四章建設工程監理及中介服務13 第五章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16 第六章建設工程質量管理19 第七章監督檢查22 第八章法律責任23 第九章附則3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和社會 公共利益,保證建設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提高投資效益,促進建筑業及相關行
(整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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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修訂征求意見稿) 目錄 第一章總則1 第二章建筑許可2 第一節人員從業許可2 第二節企業從業許可4 第三節建設工程施工許可5 第三章建設工程發包與承包7 第一節一般規定7 第二節發包9 第三節承包12 第四章建設工程監理及中介服務13 第五章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16 第六章建設工程質量管理19 第七章監督檢查22 第八章法律責任23 第九章附則31 ------------- ------------- 第一章總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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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修訂征求意見稿) 目錄 第一章總則1 第二章建筑許可2 第一節人員從業許可2 第二節企業從業許可4 第三節建設工程施工許可5 第三章建設工程發包與承包7 第一節一般規定7 第二節發包9 第三節承包12 第四章建設工程監理及中介服務13 第五章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16 第六章建設工程質量管理19 第七章監督檢查22 第八章法律責任23 第九章附則31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筑 市場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證建設工程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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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釋義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編寫 主編:卞耀武(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 副主編:安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 撰稿人:卞耀武安建劉左軍劉淑強 賈靜趙雷 ~2~ 目錄 第一編緒論建筑活動的基本法律規范...........................................................................3 一、必須制定建筑法.......................................................................................................3 二、立法指導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有關建筑裝飾行業設計費收費標準公布(2020072209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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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有關建筑裝飾行業設計費收費標準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有關建筑裝飾行業設計費收費標準公布 現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有關建筑裝飾行業設計費收費標準公布如下: 一、家居設計收費標準: (1)單層住宅--設計收費:40元/m2(送效果圖一張) (2)復式住宅--設計收費:50元/m2(送效果圖二張) (3)別墅--設計收費:60元/m2(送效果圖二張) (4)大戶室起點收費--設計收費:80元/m2 (5)首席設計師--設計收費:180元/m2 (6)房產樣板房--設計收費:100元/m2(送效果圖二張) (7)效果圖收費標準:單層800元/a3;復式:別墅1000元/a3(制作費,不含設 計) (8)預算收費--單層600元/套;復式1000元/套;別墅120
建筑裝飾設計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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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裝飾設計收費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規范建筑裝飾設計收費行為,維護發包人和設計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國價格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參照《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02年修訂本)》制定本規定及《建筑 裝飾設計收費標準》。 第二條?本規定及《建筑裝飾設計收費標準》,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筑裝飾工程的設計收 費。 第三條?《建筑裝飾設計收費標準》是對建筑裝飾設計行業收費依據的補充和完善。使用《建筑裝 飾設計收費標準》的設計機構,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建筑行業(設計)甲級、 建筑裝飾工程設計專項甲級、建筑裝飾工程設計與施工(一體化)一級資質。上述具有設計資質的企業在 與發包人獨立簽訂合同時,可選擇按建筑裝飾工程造價收費的標準,也可選擇按建筑裝飾工程設計面積 收費的標準。在設計施工一體化資質企業和具有設計資質的施工企業與發包人簽訂的合同中,在
建筑裝飾設計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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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裝飾設計收費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規范建筑裝飾設計收費行為,維護發包人和設計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國價格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參照《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02年修訂本)》制定本規定及《建筑 裝飾設計收費標準》。 第二條?本規定及《建筑裝飾設計收費標準》,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筑裝飾工程的設計收 費。 第三條?《建筑裝飾設計收費標準》是對建筑裝飾設計行業收費依據的補充和完善。使用《建筑裝 飾設計收費標準》的設計機構,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 計)甲級、建筑裝飾工程設計專項甲級、建筑裝飾工程設計與施工(一體化)一級資質。上述具有設計資質 的企業在與發包人獨立簽訂合同時,可選擇按建筑裝飾工程造價收費的標準,也可選擇按建筑裝飾工程 設計面積收費的標準。在設計施工一體化資質企業和具有設計資質的施工企業與發包人簽訂的合
《建筑裝飾設計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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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裝飾設計收費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規范建筑裝飾設計收費行為,維護發包人和設計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價格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參照《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02年修訂本)》制定本規定及 《建筑裝飾設計收費標準》。 第二條?本規定及《建筑裝飾設計收費標準》,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筑裝飾工程的設計 收費。 第三條?《建筑裝飾設計收費標準》是對建筑裝飾設計行業收費依據的補充和完善。使用《建筑 裝飾設計收費標準》的設計機構,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建筑行業(建筑工 程設計)甲級、建筑裝飾工程設計專項甲級、建筑裝飾工程設計與施工(一體化)一級資質。上述具有設 計資質的企業在與發包人獨立簽訂合同時,可選擇按建筑裝飾工程造價收費的標準,也可選擇按建筑 裝飾工程設計面積收費的標準。在設計施工一體化資質企業和具有設計資質的施工企業與發包人簽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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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收集整理僅限參考 1/8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遵循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簡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范圍:建筑面積約㎡,裝修工程,強電工程,弱電工程,通風空調工程、給排 水工程等,具體見招標文件要求和施工圖紙 i70gzitkwj 第2條工程造價及變更 2.1合同總價款含稅人民幣大寫):元整¥)。其中不含稅合同總價為:大寫: 元整¥)。i70gzitkwj 2.2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如下: 固定合同總價款:本工程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招標文件、以及現場情況要求范圍內合同總 價包干包工包料),包括設計費、材料費、機械費、人工費、措施費、總包管理費、配合費、臨 時設施費、倉管費、運輸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釋義-建筑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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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釋義-建筑許可 本章是關于建筑許可制度的規定,共八條,分為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和從業資格兩節。 第一節建筑工程施工許可 本節是關于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的規定,共五條,分別規定了以下內容: 1.對有關建筑工程實行施工許可證制度及依法應當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建筑工程的范圍(第 七條); 2.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的條件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施工許可證的期限 (第八條); 3.施工許可證的有效期限、延期及廢止(第九條); 4.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和恢復施工的報告制度(第十條、第十一條)。 第七條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 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 除外。 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釋義】本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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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1/7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遵循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范圍:建筑面積約㎡,裝修工程,強電工程,弱電工程,通風空調工程、給排水工程等, 具體見招標文件要求和施工圖紙矚慫潤厲釤瘞睞櫪廡賴賃軔。 第2條工程造價及變更 2.1合同總價款含稅(人民幣大寫):元整(¥)。其中不含稅合同總價為:大寫:元整(¥)。 2.2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如下: 固定合同總價款:本工程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招標文件、以及現場情況要求范圍內合同總價包 干(包工包料),包括設計費、材料費、機械費、人工費、措施費、總包管理費、配合費、臨時設 施費、倉管費、運輸費、水電費、試運行費、合理利潤、物業條件、安全文明施工費、稅金等一 切與本工程相關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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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9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二十八次會議于1997年11月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 1997年11月1日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建筑許可 第一節建筑工程施工許可 第二節從業資格 第三章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二節發包 第三節承包 第四章建筑工程監理 第五章建筑安全生產管理 第六章建筑工程質量管理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維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全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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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全文 (____年11月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 過____年1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91號公布自____年3月1日起 施行)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建筑xx 第一節建筑工程施工xx 第二節從業資格 第三章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二節發包 第三節承包 第四章建筑工程監理 第五章建筑安全生產管理 第六章建筑工程質量管理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筑 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2/15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筑活動,實施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 理,應當遵守本法。 本法所稱建筑活動,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 線路、
整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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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修訂征求意見稿) 目錄 第一章總則1 第二章建筑許可2 第一節人員從業許可2 第二節企業從業許可4 第三節建設工程施工許可5 第三章建設工程發包與承包7 第一節一般規定7 第二節發包9 第三節承包12 第四章建設工程監理及中介服務13 第五章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16 第六章建設工程質量管理19 第七章監督檢查22 第八章法律責任23 第九章附則3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和社會 公共利益,保證建設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提高投資效益,促進建筑業及相關行
國家關于建筑裝飾設計收費標準(按照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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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關于建筑裝飾設計收費標準(按照造價) 為了規范工程勘察設計收費行為,維護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 設部編訂了《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02年修訂本〉》。本規定標準適用于中國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項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 依據《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02年修訂本〉》,此列出室內設計收費計算公式。 工程設計收費=a(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1±浮動幅度值) 其中:a(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b(基本設計收費)+c(其他設計收費) b(基本設計收費)=d(收費基價)×(a)專業調整系數×(b)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c)附加調整系數 c(其他設計收費)包括: 總體設計費b×5% 主體設計協調費b×5% 采用標準設計或復用設計費 非標準設計文件編制費 施工圖預算編制費b
(完整版)《建筑裝飾設計收費標準》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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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裝飾設計收費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規范建筑裝飾設計收費行為,維護發包人和設計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 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參照《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02年修訂本)》 制定本規定及《建筑裝飾設計收費標準》。 第二條本規定及《建筑裝飾設計收費標準》,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筑裝飾工 程的設計收費。 第三條《建筑裝飾設計收費標準》是對建筑裝飾設計行業收費依據的補充和完善。使 用《建筑裝飾設計收費標準》的設計機構,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 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建筑裝飾工程設計專項甲級、建筑裝飾工程設計與施工(一體 化)一級資質。上述具有設計資質的企業在與發包人獨立簽訂合同時,可選擇按建筑裝飾工 程造價收費的標準,也可選擇按建筑裝飾工程設計面積收費的標準。在設計施工一體化資質 企業和具有設計資質的施工企業與發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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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通信施工員
擅長專業:土建 安裝 裝飾 市政 園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