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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鐵路企業深化改革和市場競爭環境下,設計-采購-施工(EPC)工程總承包模式有利于縮短工程項目建設工期及招標時間,減少業主的人力投入,加快工程實施進度。EPC總承包模式下采購活動管理及采購過程中與設計和施工的銜接管理尤為重要,做好物資采購管理不僅能保證物資質量和提高采購效率,還能節省資金成本和提升項目經濟效益,是建設項目順利實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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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總承包分包 一、施工總承包分包的概念 要理清施工總承包分包的關系,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承包。 承包,簡單地解釋就是打包承接。承包的對象可以是經營管理,也可 以是工程或任務。本文討論的是工程承包,或者叫做建設工程承包, 簡稱“承包”。發包人與承包人的合同法律關系由雙方簽訂的建筑工程承 包合同確定。按照《合同法》的分類,建設工程合同分則中沒有規定 的,適用承攬合同的有關規定。我們通常所說的建設工程合同應當理 解為與工程建設有關的合同群, 從大類上來說,包括工程勘察、 設計、 施工合同以及與工程有關的貨物采購合同。這與《合同法》中的分類 是不同的。 在國家法律條文中正式出現的關于承包的概念,見于《中華人民共和 國建筑法》。該法第二十六條明確指出:承包建筑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 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