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加強國家建設用地管理,嚴格審批制度,合理利用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有關法規,制訂本暫行規定。
二、凡經國務院主管部門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序列入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或者按國家規定準許建設的項目,均適用本暫行規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的城鄉集體和個人在城鎮內的各類建設項目,可參照本暫行規定辦理。
三、按規定批準的建設項目,已列入本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或批準列入預備項目的,建設單位方可申請用地。
四、建設項目用地實行計劃指標控制,首先保證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審批建設項目用地,要符合當地年度用地計劃,不得超指標審批。
五、征(撥)建設用地程序
(一)申請用地
建設單位持批準的建設項目設計任務書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的有關文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提出項目建址申請。土地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查。建址在城市規劃區內,應征得城市規劃管理部門同意;用地涉及其它部門,還應征求有關部門意見。
建設單位根據確定的項目建址,委托有資格的設計單位進行初步設計等事宜。項目初步設計按規定經批準后,建設單位持有關文件和圖紙、資料向縣級以上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正式提出用地申請。同時,按土地審批權限抄報上級土地管理部門。
(二)擬定征地方案
縣、市土地管理部門組織建設單位和被征地單位(或國有土地原使用單位)及有關部門擬定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并主持簽訂征地初步協議,報同級政府審批。對國家和省的重點項目等,有條件的可按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征地費用包干。
(三)審批用地
縣、市人民政府或上級土地管理部門對申請用地項目進行審查:復核用地計劃指標,核定用地數量,審定征地協議等。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土地審批權限規定,需報上級人民政府批準的,由土地管理部門提出審查報告,報人民政府審批。
(四)劃撥土地
建設單位的用地申請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后,由項目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門根據批準用地文件,核發建設用地許可證并通知建設單位依照國家規定和批準的征地協議,繳納、支付各項稅、費,并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安置措施。土地管理部門按工程建設進度,一次或分期劃撥土地,督促被征地單位(或國有土地原使用單位)按時移交土地。
(五)頒發土地使用證
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后,由用地單位向縣、市土地管理部門進行土地登記申請。經土地管理部門審核、注冊登記后,頒發土地使用證,作為使用土地的法律憑證。
六、征(撥)建設用地須報送的附件
深圳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 http://www.szfdc.gov.cn/ 深圳的國土部門不是國土局,是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 ...
地址: 湖濱中路518號國土房產大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每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并且面積不能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宅基地已達到規定標準的不能再申請新的宅基地,可在原宅基地上改建,或退出原宅基地再申請新宅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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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計委、國家土地管理局 關于土地價格評估收費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局(委員會) 、土地(國土)管理局(廳) : 為促進土地價格評估工作的健康發展, 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 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 的有關規定, 對土地價格評估實行有償服務。 現將 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土地價格評估收費是房地產市場重要的經營性中介服務收費行為, 評估機構 要按照“自愿委托、有償服務”的原則與委托方簽訂合同,開展評估服務工作, 收取合理費用。 二、凡具備土地估價資格并經土地、 物價部門確認的單位, 可接受土地所有者 或使用者的委托,對土地價格進行評估,并按本通知的規定收取土地評估費。 三、一般宗地評估采取差額定率累進計費, 即按土地價格總額大小劃分費率檔 次,分檔計算各檔的收費, 各檔收費額累計之和為收費總額。 目前一般宗地評估 收費按《宗地地價評估收費標準》 (附表一)執行。 四、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 中央國家機關人防委員會關于印發《關于平時使用人防工程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93〕國管辦字第231號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關于平時使用人防工程的暫行規定》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 中央國家機關人防委員會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一日
關于平時使用人防工程的暫行規定
近幾年來,隨著中央國家機關人防平戰結合工作的深入開展,部門利用人防工程興辦第三產業逐漸增多。為推動這項工作健康發展,更好地為戰備建設、經濟建設和機關建設服務,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和國家人防委(現屬國防動員委)、財政部等有關文件的規定,結合中央國家機關的實際情況,對平時使用人防工程有關問題規定如下:
一、 人防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下同)是國家的重要戰備設施,按照國家有關平戰合的要求,凡平時能利用都要本著因地、因需制宜的原則盡利用起來,充分發揮其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 人防工程作為國家戰備資產,平時應列入各部門國有資產管理范圍,由各部門人防辦實行集中管理。凡使用人防工程的單位,必須向所在部門人防辦提出申請,與部門人防辦簽訂安全使用人防工程協議書和有償使用協議書,領取中央國家機關人防辦統一制發的使用證書(已經利用的人防工程,使用單位與部門人防辦應補辦上述手續),并報中央國家機關人防辦備案。
三、 利用人防工程進行經營活動動,開辦工商企業,須報經中央國家機關人防辦批準,持批件到當地工商等有關部門辦理經營執照。
四、 平時使用人防工程需進行改造時,必須事先提出改造方案,報本部門人防辦和中央國家機關人防辦批準。在改造中不得破壞工程結構和防護設施,降低工程防護能力。
五、 使用人防工程的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人防辦及有關業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做好各項安全措施。未經部門人防辦批準不得在工事內存放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不得擅自改變工事平時使用用途。
六、 使用人防工程的單位應負責搞好工程的維護管理。所需費用有收入的從收入中解決,沒有收入的由本單位自行解決。對維護管理不善的單位,部門人防辦有權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七、 平時使用人防工程的單位應按照有償使用的原則交納人防工程使用費,由各部門人防辦收集匯總后送中央國家機關人防辦。收費的范圍、標準等按中央國家機關人防辦有關規定執行。
八、 各部門人防辦應積極支持本系統各單位搞好人防工程的開發利用,提供政策指導和相應的技術服務。對具備使用條件,本單位長期不用的人防工程,部門人防辦有權調劑使用或按有關規定收取人防工程閑置費。
九、 凡使用人防工程的單位,享受國家有關人防工程開發利用的優惠政策。
十、 本規定適用于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駐京直屬單位,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由中央國家機關人防辦負責解釋。
一、充分認識加強國家建設項目審計工作的重要作用
國家建設項目是指以國有資產投資或者國有資產融資為主(即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建設項目。隨著國家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和西部大開發的實施,國家對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力度不斷加大。當前和今后相當時期我市固定資產投資也呈逐年上升的趨勢。在這種形勢下,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的作用會更加突出。過去對部分建設項目進行審計的情況表明,國家建設項目審計核減率都比較高。審計在節約財政性資金,提高投資效益,促進廉政建設,服務宏觀調控,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等方面起到了特殊的作用。各級各部門要從貫徹落實依法治市方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監督的重要性,支持審計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切實為審計機關開展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二、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的原則
國家建設項目的審計要堅持“依法審計、服務大局、突出重點、求真務實”的審計工作方針,把握好“三個必須”和“四個結合”。“三個必須”就是必須把握“揭露問題、促進管理、推動改革、規范秩序、提高效益”作為投資審計的總體要求;必須處理好兩個關系,即處理好真實、合法、效益三者的關系和監督與服務的關系;必須增強依法獨立審計意識、宏觀和全局意識。“四個結合”:一是投資效益審計與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相結合。對注入政府財政性資金的國家建設項目,審計機關應將其納入財政預算執行審計范圍,從銀行帳戶入手審計,從源頭上檢查監督財政性建設資金的分配、撥付、使用效益(包括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保效益等)情況,防止國家建設資金被擠占挪用,減少損失浪費。二是項目在建審計和竣工決算審計相結合。根據項目的不同建設階段,明確審計重點、確定審計方法、抓住主要環節、發現重要問題,每次審計各有側重,重點突出。三是合法、合規審計同注意發現大案要案線索相結合。固定資產投資涉及的資金大、部門多、環節多、人員多,時間跨度大,往往是違法犯罪的高發“地帶”。審計人員要從大處著眼、小處著手,做到心明眼亮手快,注意發現和挖掘大要案線索,更好地發揮審計監督威懾作用。四是國家審計與社會審計相結合。要注意使用和發揮社會審計力量,培育和聘請一批講誠信、重質量、遵紀守法,并具有相應資格的中介組織和專業人員,開展對國家建設項目工程造價的委托審計。
三、健全完善制度,強化審計監督
(一)全面實行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監督制度。凡國家建設項目投資在30萬元以上的,其資金來源、資金運用、財務收支、工程管理、預(概)算執行、竣工決算等都要進行審計。30萬元以下的,由審計局視審計力量選擇審計或實行備案制。
(二)項目工程款實行先審計后撥付制度。國家建設項目不經過審計,項目單位不得辦理竣工結算,財政部門不予撥款,建設單位不能辦理資產移交。為保證項目資金的安全,國家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在30日內申請竣工決算審計,審計結束前,財政部門撥付的工程款不得超過該項目合同價款的70%。
(三)實行建設單位合同(協議)管理制度。加強合同(協議)管理是整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的重要環節。建設單位在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協議)時,必須在合同條款中約定“竣工決算須經審計機關審計,并以審計結論作為工程款結算的依據”的條款。
四、明確職責,通力配合,嚴肅法紀
各級各部門要按照《貴州省國家建設項目審計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支持、協助審計機關開展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監督工作。監察、政法部門要為審計部門依法審計排除干擾。審計部門在實施審計過程中遇到阻力,監察部門要及時出面,對相關人員進行誡勉談話或警示談話;審計部門發現被審計對象有違紀、違法事項,監察部門要根據審計移送處理書及時對相關當事人進行紀律處分,政法部門要盡快介入,追究相關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對拒不執行審計部門作出的處理處罰決定的,政法部門要根據審計部門的申請及時執行。財政部門和項目建設單位要根據審計部門的審計意見或審計結果,該停止撥付的款項要及時停止撥付,該扣繳的違紀資金要及時扣繳,該解繳的處罰財物要及時解繳。發改、建設、國土、環保、經貿、稅務等部門要協同審計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五、加強隊伍建設,保障審計經費,提高審計質量
為正常開展國家建設項目審計工作,在市審計局增設“國家建設項目投資審計中心”,具體編制由市編委辦下達。同時,可以對外聘請素質好的專業人員參與審計或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實施審計。
為確保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的全面開展,將國家建設項目審計業務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由市財政從審計核減金額中列支。委托社會中介機構或聘請專業人員審計的費用從項目成本中列支。
審計機關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廉潔從審,制定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加強對審計人員的監督,防止國家建設項目審計中舞弊現象的發生。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