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標準砂應清洗潔凈,粒徑宜選用(0.25-0.50)mm,密度宜(1.47-1.61)g/㎝3。
1.2.2 組裝容砂瓶與灌砂漏斗,螺紋聯接處應旋緊,稱其重量。
1.2.3 將密度測定器豎立,灌砂漏斗口向上,關閥門,向灌砂漏斗中注滿標準砂,打開閥門使灌砂漏斗內額標準砂漏入容砂瓶內,繼續向漏斗內注砂漏入瓶內,當砂停止流動時迅速關閉閥門,倒掉漏斗內多余的砂,稱容砂瓶、灌砂漏斗和標準砂的總質量,準確至5 g。試驗中應避免震動。
1.2.4 倒出容砂瓶內的標準砂,通過漏斗向容砂瓶內注水至水面高出閥門,關閥門,倒掉漏斗中多余的水,稱容砂瓶、漏斗和水的總質量,準確到5 g,并測定水溫,準確到0.5℃,重復測定3次,3次測值之間的差值不得大于3ml,取3次測值的平均值。
1.2.5 容砂瓶的容積(VR)=(容砂瓶、漏斗和水的總質量(MR2)-容砂瓶和漏斗的質量(MR1))÷不同水溫時的密度(PWR)。
1.2.6 標準砂的密度(PS)=(容砂瓶、漏斗和標準砂的總質量(MRS)-容砂瓶和漏斗的質量(MR1)) ÷ 容砂瓶的容積(VR)。
1.1.1 密度測定器:由容砂瓶、灌砂漏斗和底盤組成灌砂漏斗高135mm、直徑165 mm、尾部有孔徑為13 mm的圓柱形閥門;容砂瓶容積為4L,容砂瓶和灌沙漏斗之間用螺紋接頭聯接。底盤承托灌砂漏斗和容砂瓶。
1.1.2 天平:稱量10kg,最小分度值5g,稱量500g,最小分度值0.1g,
本試驗適用于現場測定細粒土、砂類土、和礫類土的密度。試樣最大粒徑一般在5mm-60mm之間。測定密度層的厚度為150mm—200mm。(標準方法,但不適用于填石路堤等有大孔洞或大孔隙材料的壓實度檢測)基本原理是利用粒徑0.30~0.60mm或0.25~0.50mm清潔干凈的均勻砂,從一定高度自由下落到試洞內,按其單位重不變的原理來測量試洞的容積(即用標準砂來置換試洞中的集料),并結合集料的含水量來推算出試樣的實測干密度。
灌砂法同樣適用于現場檢定粗粒土的密度。
"砂子表觀密度測定的方法:一、儀器設備:天平、容量瓶、燒杯、蒸餾水、白瓷盤、塑料紙板等。二、測定步驟:⑴通過4.75mm的篩子稱取烘干的試樣300g(G0)⑵向容量瓶加水至500ml刻度線,...
大連智林科技有限公司的砂漿密度測定儀的價格是4121元 杭州金邁儀器有限公司的砂漿密度測定儀的價格是4250元 上海方瑞儀器有限公司的砂漿密度測定儀的價格是4400元 以上價格源于網絡。僅供參考
砂漿密度測定儀 價格是¥180 試驗步驟編輯 1,試驗前秤出容量筒重,精確至5g,然后將容量筒的漏斗套上,將砂漿拌和物裝滿容量筒并略有富余。根據稠度試...
1.3.1 按灌水法試驗中挖坑的步驟依據尺寸挖好試坑,稱試樣質量,測定試樣的含水率,
1.3.2 向容砂瓶內注滿砂,關閥門,稱容砂瓶,漏斗和砂的總質量,準確至10 g。
1.3.3 密度測定器倒置于挖好的空口上,打開閥門,使砂注入試坑。在注砂過程中不應震動。當砂注滿試坑時關閉閥門,稱容砂瓶、漏斗和余砂的總質量,準確至10 g,并計算注滿試坑所用的標準砂質量,
1.3.4 試樣的密度(ρо)=取自試坑內試樣的質量(MP)÷(注滿試坑所用標準砂的質量(MS)÷標準砂的密度(PS))。
1.3.5 試樣的干密度(ρd)={取自試坑內試樣的質量(MP)÷(1 0.01ω)}/(注滿試坑所用標準砂的質量(MS)÷標準砂的密度(PS))。注:ω—試樣含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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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 4.4
序號: 1/4 溫度: ℃ ; 濕度: % m1(g): m3(g): 試中: Vt——試驗溫度tT下,按照 GB/T6750-2007附錄A所測得的比重瓶的體積,單位為毫升( mL) m1——空比重瓶的質量,單位為克( g) m3——試驗溫度tT下,裝滿蒸餾水的比重瓶的質量,單位為克( g) ρw——試驗溫度tT下,按照 GB/T6750-2007表A.1純水的密度,單位為克 /毫升( g/mL) 計算 m1(g): m2(g): m1'(g): m2'(g): 重復性( r)= D(g/mL)平均值= 試中: D——試驗溫度tT下,測得的試樣的密度,單位為克每毫升( g/mL),精確至 0.001g/mL m1——空比重瓶的質量,單位為克( g) m2——試驗溫度tT下,裝滿試樣的比重瓶的質量,單位為克( g) Vt——試驗溫度tT下,按照 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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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水泥密度、容積密度的測定 一、測定原理 1. 水泥密度測定 將水泥加入裝有一定量液體介質的李氏比重瓶內,并使液體介質充分地濕 潤水泥顆粒。根據阿基米德定律,水泥的體積等于它所排開的液體體積,從而 可得出水泥單位體積的質量,即密度。為使測定的水泥不產生水化反應,液體 介質采用無水煤油。 2. 容積密度測定 用水泥裝滿容積密度測定儀的升筒, 由升筒中水泥質量即可得知該水泥容積 密度。 二、儀器設備 1. 李氏比重瓶 (如右圖 5) 李氏比重瓶用抗化學侵蝕性強和熱阻小的玻璃制成, 成品透明無條紋, 并有 足夠的厚度以確保良好的耐裂性。容積為 200~ 250cm 3,帶有長 18~ 20cm、直徑 1cm的細頸,下面有鼓形擴大頸。細頸有自下而上的容積刻度讀數,其容量誤差 應不大于 0.05ml 。頸部為喇叭形漏斗,并有玻璃磨口塞。 圖5 李氏比重瓶 2. 恒溫水槽或其他恒溫的
灌砂法檢測壓實度,不宜用于( )。
A.填石路堤
B.二灰基層
C.砂石路面
D.瀝青貫入式路面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題考查的是灌砂法。灌砂法適用路基土壓實度檢測,不宜用于填石路堤等有大孔洞或大孔隙材料的測定。在路面工程中也適用于基層、砂石路面、瀝青表面處治及瀝青貫入式路面的壓實度檢測。填石路堤的空隙大,若采用灌砂法,砂會漏一部分下去,導致檢測結果不準確,不宜采用。二灰基層、砂石路面、瀝青貫入式路面均比較密實,不存在這個問題。因此,本題的正確選項是“A.填石路堤”。參見教材P33。
(1)本試驗方法適用于現場測定粗粒土的密度。
(2)本試驗所用的主要儀器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
1)密度測定器:由容砂瓶、灌砂漏斗和底盤組成(圖48)灌砂漏斗高135mm、直徑165mm,尾部有孔徑為13mm的圓柱形閥門;容砂瓶容積為4L,容砂瓶和灌砂漏斗之間在用螺紋接頭連接。底盤承托灌砂漏斗和容砂瓶。
1-底盤;2-灌砂漏斗;3-螺紋接頭;4-容砂瓶;5-閥門
2)天平:稱量10kg,最小分度值5g,稱量500g,最小分度值0.1g。
3)標準砂密度的測定,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標準砂應清洗潔凈,粒徑宜選用0.25~0.50mm,密度宜選用1.47~1.61g/cm3。
2)組裝容砂瓶與灌砂漏斗,螺紋連接處應旋緊,稱其質量。
3)將密度測定器豎立,灌砂漏斗口向上,關閥門,向灌砂漏斗中注滿標準砂,打開閥門使灌砂漏斗內的標準砂漏入容砂瓶內,繼續向漏斗內注砂漏入瓶內,當砂停止流動時迅速關閉閥門,倒掉漏斗內多余的砂,稱容砂瓶、灌砂漏斗和標準砂的總質量,準確至5g。試驗中應避免振動。
4)倒出容砂瓶內的標準砂、通過漏斗向容砂瓶內注水至水面高出閥門,關閥門,倒掉漏斗中多余的水,稱容砂瓶、漏斗和水的總質量,準確到5g,并測定水溫,準確到0.5℃。重復3次,3次測值之間的差值不得大于3mL,取3次測值的平均值。
(4)容砂瓶的容積,應按下式計算:
Vr=(mr2-mr1)/ρwr
式中 Vr--容砂瓶容積(mL);
mr2--容砂瓶、漏斗和水的總質量(g);
mr1--容砂瓶和漏斗的質量(g);
ρwr--不同水溫時水的密度(g/cm3),查表28。
水的密度 表28
溫度 (℃) | 水的密度 (g/cm) | 溫度 (℃) | 水的密度 (g/cm) | 溫度 (℃) | 水的密度 (g/cm) |
4.0 | 1.0000 | 15.0 | 0.9991 | 26.0 | 0.9968 |
5.0 | 1.0000 | 16.0 | 0.9989 | 27.0 | 0.9965 |
6.0 | 0.9999 | 17.0 | 0.9988 | 28.0 | 0.9962 |
7.0 | 0.9999 | 18.0 | 0.9986 | 29.0 | 0.9959 |
8.0 | 0.9999 | 19.0 | 0.9984 | 30.0 | 0.9957 |
9.0 | 0.9998 | 20.0 | 0.9982 | 31.0 | 0.9953 |
10.0 | 0.9997 | 21.0 | 0.9980 | 32.0 | 0.9950 |
11.0 | 0.9996 | 22.0 | 0.9978 | 33.0 | 0.9947 |
12.0 | 0.9995 | 23.0 | 0.9975 | 34.0 | 0.9944 |
13.0 | 0.9994 | 24.0 | 0.9973 | 35.0 | 0.9940 |
14.0 | 0.9992 | 25.0 | 0.9970 | 36.0 | 0.9937 |
(5)標準砂的密度,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 ρs--標準砂的密度(g/cm3);
mrs--容砂瓶、漏斗和標準砂的總質量(g)。
(6)灌砂法試驗,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按灌水法試驗步驟①、②、③挖好規定的試坑尺寸,并稱試樣質量。
2)向容砂瓶內注滿砂,關閥門,稱容砂瓶,漏斗和砂的總質量,準確至10g。
3)將密度測定器倒置(容砂瓶向上)于挖好的坑口上,打開閥門,使砂注入試坑。在注砂過程中不應振動。當砂注滿試坑時關閉閥門,稱容砂瓶、漏斗和余砂的總質量,準確至10g,并計算注滿試坑所用的標準砂質量。
(7)試樣的密度,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 ms--注滿試坑所用標準砂的質量(g)。
(8)試樣的干密度,應按下式計算,準確至0.01g/cm3。
(9)灌砂法試驗的記錄格式見GB/T 50123-1999。
(1)本試驗方法適用于現場測定粗粒土的密度。
(2)本試驗所用的主要儀器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
密度測定器:由容砂瓶、灌砂漏斗和底盤組成灌砂漏斗高135mm、直徑165mm,尾部有孔徑為13mm的圓柱形閥門;容砂瓶容積為4L,容砂瓶和灌砂漏斗之間在用螺紋接頭連接。底盤承托灌砂漏斗和容砂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