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水文地質勘察是供水水文地質的勘察工作,服務于選擇廠址、供水方案以及供水設施的設計。工作步驟則要服從于客觀需要的程序,由淺入深。因此,一般將勘察工作分為初步勘察和詳細勘察兩個階段。初勘階段工作任務和深度,首先要滿足選廠需要,應初步評價廠區附近的水文地質條件,提出有無滿足建廠所需地下水源的可能性資料,其中主要工作是水文地質測繪和調查研究。其次要進行水文地質的勘探,對幾個可能富水地段查明其水文地質條件,初步評價地下水資源,進行水源地方案的比較。
詳勘階段工作任務,應在擬建水源地范圍內詳細查明水文地質條件,進一步評價地下水資源,提出合理的開發方案。各勘察階段工作量應根據水文地質條件的復雜程度,工作深度,供水量的大小和水質的優劣、勘探工器具以及該地區已進行的工作成果等因素確定。勘察必須做到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精心勘探,客觀地反映水文地質實況,正確地評價和合理地開發地下水資源。其工作成果是設計工作的依據,因此,必須滿足各設計階段的要求。 2100433B
挖深基坑時,需要排水,降水,需要參考水文地質勘察報告。
住宅小區需要做巖土工程勘察報告,其中有水文地質的相關內容。除非條件特別復雜,否則不做專門的水文地質勘察報告。
哪位高人知道河南省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察院與河南省工程水文地質勘察院有限公司有何區別,哪個相對效益更
河南工程水文地質勘察院有限公司:隸屬建設廳,建筑工勘、地基施工及給排水勘察施工方面是強項。具體簡介如下:河南省工程水文地質勘察院隸屬于河南省建設廳的民營科技型企業,公司為河南省建筑業骨干企業。前身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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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水文地質勘察規范 來源: 發布時間: 2004-5-23 16:53:17 供水水文地質勘察規范 GBJ27—88 主編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冶金工業 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劃委員會 施行日期: 1988 年 10 月 1日 關于發布《供水水文地質勘察規范》的通知 計標[ 1988]43 號 根據國家計委計綜 〔1986〕250號文的通知 ,由冶金工業部同有關部門共同修訂的 《供水水文地質勘察規范》 TJ27—78, 經有關部門會審?,F批準修訂后的《供水水文地質勘察規 GBJ27—88為國家標準,自 1988 年 10 月 1日起施行。原《供 水文地質勘察規范》 TJ27—78同時廢止。 本規范由冶金工業部管理。 其具體解釋等工作, 由冶金工部武漢勘察研究院負責。 出版發行由中國計劃出版社負責。 國家計劃委員會 1988 年 1月 9 日 修訂說明 本規范是根據國家計委計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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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文檔 文案大全 供水水文地質勘察規范 來源: 發布時間: 2004-5-23 16:53:17 供水水文地質勘察規范 GBJ27—88 主編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冶金工業 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劃委員會 施行日期: 1988 年 10月 1日 關于發布《供水水文地質勘察規范》的通知 計標[ 1988]43 號 根據國家計委計綜 〔1986〕250 號文的通知 ,由冶金工業部同有關部門共同修訂的 《供水水文地質勘察規范》 TJ27—78, 經有關部門會審?,F批準修訂后的《供水水文地質勘察規 GBJ27—88為國家標準,自 1988 年 10 月 1日起施行。原《供 水文地質勘察規范》 TJ27—78同時廢止。 本規范由冶金工業部管理。 其具體解釋等工作, 由冶金工部武漢勘察研究院負責。 出版發行由中國計劃出版社負責。 國家計劃委員會 1988 年 1 月 9 日 修訂說明 本
《城鎮及工礦供水水文地質勘察規范(DZ 44-86)》為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
成果登記號 |
19860382[01742] |
項目名稱 |
城鎮及工礦供水文地質勘察規范 |
第一完成單位 |
水文地質工程地質技術方法研究隊 |
主要完成人 |
樂美煜 |
主題詞 |
供水;水文地質勘查;標準 |
【學員問題】供水水文地質勘察階段的任務和深度要求?
【解答】一、地下水資源調查階段,應粗略了解區域水文地質條件,推測地下水富水地段及其地下水允許開采量,提出的允許開采量應滿足E級的精度要求,為國民經濟遠景規劃提供依據。
二、普查階段,應概略評價區域或需水地區的水文地質條件,提出有無滿足設計所需地下水水量可能性的資料。對可能富水的地段,估算地下水允許開采量,提出的允許開采量應滿足D級的精度要求,為城鎮的規劃、建設項目的總體設計或廠址選擇提供依據。
三、詳查階段,應在幾個可能富水的地段基本查明水文地質條件,初步評價地下水資源,進行水源地方案比較,提出的地下水允許開采量應滿足D級的精度要求,為水源地的初步設計提供依據。
四、勘探階段,應查明擬建水源地范圍的水文地質條件,進一步評價地下水資源,提出合理開采方案,提出的地下水允許開采量應滿足B級的精度要求,為水源地的技術設計和施工設計提供依據。
五、開采階段,應查明水源地擴大開采的可能性或研究水量減少、水質惡化和不良工程地質現象等發生的原因,在開采動態和專門試驗研究資料的基礎上,重新評價的允許開采量應滿足精度要求,為合理開采和保護地下水資源提供依據。
以上內容均根據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