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訂貨合同是確定建設單位與生產企業或供貨單位之間的購銷關系的文件。其主要內容包括設備的名稱、規格、數量、價值及交貨時間、結算方法等。設備訂貨合同的簽訂必須以經建設銀行審查同意后的設備訂貨計劃為依據。設備訂貨計劃主要內容包括當年工程需要設備數,下年度儲備數,上年度尚可以利用數和當年實際需要購置設備數四部分。
設備訂貨合同是購銷雙方辦理經濟業務的依據,也是建設銀行掌握撥款、貸款、辦理結算的直接依據。建設單位應將訂貨合同副本提送建設銀行審查。建設銀行應以審定的設備供應計劃為依據。對設備訂貨合同進行審查核對:設備的名稱、規格、數量是否同設備供應計劃的內容相適應,合同雙方是否遵守國家物價政策、付款辦法是否遵守結算制度等,如果發現問題,應向建設單位提出意見,及時加以處理。 2100433B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地 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
供銷雙方: 甲方:(供貨方) &...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
訂貨合同是供方根據需方的要求簽訂的加工協議。
也稱“定作合同”;合同簽訂后,由供方籌料,根據需方要求的品種、數量、質量相規格進行加工生產i參見“加工承攬合同”。 2100433B
設備訂貨清單是詳細登記所訂購的設備品種、規格和數量的單子。建設單位必須根據批準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設計文件所附的設備清單,編制設備訂貨計劃和簽訂設備訂貨合同。
建設銀行要對設備訂貨計劃和設備訂貨合同進行認真審查,務必使訂貨設備的數量、規格同設計相符;到貨時間同施工進度相適應,防止多列、錯列、漏列和重復購置等現象的發生。 2100433B
1、設備訂貨合同
2、設計單位的設備技術規范書、圖紙和材料清冊。
3、總承包單位制定的監造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