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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水穩碎石基層施工總結 一、 工程概況(略) 二、 資源配置 1、要機械 水泥穩定碎石拌和機 1臺(WCD500型),攤鋪機 1臺 ,振動壓路機 2臺 ,25T 膠輪壓路機 2 臺,15T自卸車 20輛 ,裝載機 4臺 ,灑水車 4臺 ,推土機 4臺 . 2、主要人員 現場施工生產負責人為 ,現場技術人員 3 人,培槽及清掃由 負 責 ,攤鋪由 負責 ,碾壓由 負責 ,拌和站由 負責 ,配置現場檢驗試 驗人員共計 9 人,其中測量 3人 ,試驗 6人,普通工人 50人 . 三、 鋪筑試驗段 在正式開工前 ,做水泥穩定碎石基層地試驗段 ,試驗段地拌和攤鋪和碾 壓等各道工序按基層施工技術規范及 《施工指導意見》 進行 ,以確定以下內容: 1、用于施工地集料配合比驗證 . 1) 調試拌和機 ,分別秤出拌缸中不同規格地碎石 .水泥 .水地重量 ,測量其計 量地準確性 . 2)調整拌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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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穩定級配碎石基層施工要點 沈北大道、京哈線總監辦、項目經理部: 為確保沈北大道、京哈線路面基層順利實施,現將水泥穩定級配碎石基 層施工要點下發給你們,望遵照執行。 一、材料要求 1. 水泥 采用強度等級為 32.5 礦渣硅酸鹽水泥,應選用初凝時間 3h以上、終凝 時間較長(宜在 6h以上)、質量穩定的大廠產品。 不得使用快硬水泥、早強水 泥以及已受潮變質的水泥。 2. 碎石 碎石由巖石軋制而成,應潔凈、干燥,并具有足夠的強度和耐磨耗性。 其顆粒形狀應具有棱角,接近立方體,不得含有軟質和其他雜質。 (1)碎石用作上基層時,其最大粒徑不超過 31.5mm,用作下基層時, 其最大粒徑不超過 37.5mm。 (2) 碎石的壓碎值不允許大于 30%。 (3)有機質含量不允許超過 2%。 (4)硫酸鹽含量不允許超過 0.25%。 3.中粗砂 砂應潔凈、堅硬、干燥、無風化、無雜質,符合規定級配,其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