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構建、求解在兩種結算方式下的發電商的競價博弈模型, 得到不同的報價策略, 并在此基礎上比較兩個不同的報價策略的社會總福利, 得出在按照機組實際報價結算方式下, 由于發電商提高報價從而導致社會總福利減少的結論。故本文認為, 雖然按照機組實際報價結算有可能降低有市場力的發電商操縱市場清算價的可能性, 但是在加強電力市場交易監管下, 還是采用經濟學的競爭市場中的一般交易結算方式———統一市場出清價為好。世界上大多數電力市場化改革的國家均采用這種結算方式也從客觀上說明了其合理性。 2100433B
1、購電費用最小原則
購電費用最小原則約束公式和系統邊際電價的目標函數的極值問題,因為邊際價格Com對全網來說是一個值,所以可以從公式中提出來:
這樣滿足約束條件系統邊際電價的目標函數的極值問題,實際上變成為滿足 約束條件下使邊際價格Com最低的問題。
2、經濟原則
系統邊際價格的主要作用是:只有當商品的價格等于其邊際成本價格時,該經濟才能從各種稀缺資源的利用中獲得最大的滿足。即只有當每一個企業使得它自己的邊際成本(MC) 等于其他企業的MC ——正如每一個MC 都等于共同的價格的情況——該行業才能以最低成本來實現它的總產量。也只有當價格等于所有企業的邊際成本時,社會才處于它的生產可能性邊界之上。就電力市場而言,最終應該發展成一個完全市場,即對任何一個發電商來說,不應存在超額利潤的現象。
所以兩種結算方式在這方面應是一致的,但是電力市場是否可以及如何發展成一個完全市場,并不是一個樂觀的問題。所以不應該用經濟原則作為選擇那種結算方法的決定原則。
3、公平競爭原則
從公平競爭的原則出發,商品應該享受“同質同價”的原則 ,電力也是商品,所以不應該例外。顯然從這一點上講按系統邊際電價進行結算的方法更合理一些。但是,目前也有人對此提出了疑問,認為既然峰谷電價有差別已被大家所公認,且峰荷時所有發電商的發電質量是否一定一樣尚無定論,所以簡單地將“同質同價”原則作為電力市場結算方法的選擇原則同樣不合適。
4、市場行為原則
由于基于系統邊際電價的購電費用最小的結算方式,具有優化算法簡單、便于市場運行的優點,所以最初被各國所采納,如英國電力市場,美國加州的電力市場實際上也是這種結算方式。但是,隨著電力市場的不斷發展,英國電力市場發現這種結算方式存在的缺點,即很難控制電力公司的投機行為:對于市場份額較大的發電商,可能在這種結算方式下,降低發電量,尤其降低峰時發電量,這樣就導致邊際成本更高的電廠被調度,盡管這個發電商的發電量小了,但由于結算價提高了,仍能獲得超額利潤。
為此,英國已修改了這種結算方式。但這并不是說,按第二種結算方式就不存在類似的投機行為,而是對發電商來說,風險可能大一些,則對電力市場而言,投機行為就少一些。
由以上可以看到,很難明確區分兩種結算方法的優劣,具體采用哪種結算方法,要根據各個國家各個地區具體電力系統的實際情況以及相應的法規制度而定,從減少市場投機行為角度上講,按機組的實際報價進行結算的方法要好一些。
目前,電力市場主要有兩種結算方法:
方法1按系統邊際電價進行結算;
方法2 按機組的實際申報價格進行結算。
為此,電力市場的目標函數也分為兩種
1、一種是按系統邊際電價進行結算的購電費用最小的目標函數:
式中:Fm表示電網購電費用;
Pi 為發電商(或發電機組)i競價獲得的發電功率;
i 表示發電商的序號,
I 表示發電商總數;
Com表示系統邊際電價。
2、另一種是按照機組的實際申報價格進行結算的購電費用最小的目標函數:
式中:Ci(Pi) 表示發電商i 發電費用曲線(由報價曲線Coi ( Pi ) 得到) ,是發電功率Pi 的函數。
兩種目標函數有相同的約束 ,其中系統功率平衡約束為:
一、調查背景二、調查目的三、調查范圍四、調查對象五、調查方法(一)二手資料調查:1、行業刊物;2、行業網站;3、購買調研機構的調研資料;4、購買媒體發布資料(如央視監播報告);5、其他渠道。(二)一手...
一、調查背景二、調查目的三、調查范圍四、調查對象五、調查方法(一)二手資料調查:1、行業刊物;2、行業網站;3、購買調研機構的調研資料;4、購買媒體發布資料(如央視監播報告);5、其他渠道。(二)一手...
要注意的問題是: 1.?明確調查目的和內容,問卷設計應該以此為基礎 2.?明確針對人群,問卷設計的語言措辭選擇得當 3.?在問卷設計的時候,就應該考慮數據統計和分析是否易于操作 4.?卷首最好要有說明...
1、電力市場供需模型
在我國試行的基于電力庫(交易中心) 的電力市場運行機制中,發電商、交易中心(電網公司) 、用戶構成了一個特殊的交易市場。在發電側市場作為供給者的發電商面對的是作為購買者的交易中心;而在配電側市場交易中心又作為電能供給者面對終端電力用戶。
圖1表示在某一時刻的2 個市場的供求均衡。
圖1(a) : P為價格; Q為電量; P0為均衡價格;Q0為均衡電量; S 為發電商的供給; D′為交易中心的需求; Pcap為市場交易最高限價; Qmax為最大可供電量。在發電側電力市場中,電力公司在預測到某一時刻的負荷水平后,必須在交易市場中購進同樣數值的電量以滿足系統出力與負荷的實時平衡約束,所以需求線D′在圖中表現為一價格彈性為0 的垂線。
圖1(b) : P, Q , P0 , Q0 意義同(a) , D 為用戶需求;S′為交易中心的供給; Qmax為通過輔助服務所能提供的最大電量。無論是按照MCP 結算還是按照機組實際申報價格結算,對于某一時刻用戶的電價都是固定不變的,所以供給線S′在圖中表現為一條水平線。
2、社會剩余分析
上述通過對博弈模型的分析,得出了在按照機組實際報價結算中機組會提高報價的結論。
表示在按照機組實際申報價格結算下發電商提高報價, 將使得原來在按照MCP 結算下的供給線S 垂直上移Δbca(c) ,變為在按照機組實際申報價格結算的S′,結果使均衡點E 變為E′, 均衡價格變為Pd ,均衡量變為Q0′,
Pd-Ps =Δbca(c)。此時消費者獲得部分的生產者剩余:即消費者剩余為ΔDE′Pd ΔPd E′S′,生產者剩余為S′E′GS ,而社會總剩余從在MCP 結算方式下的ΔDES減為DE′GS ,使ΔE′EG 成為無謂損失(Dead WeightLoss) 。因此按照機組實際報價結算不僅是剩余在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轉換,重要的是結算方式的改變會造成社會總剩余(即社會福利) 的減少。
1、問題的描述和基本假定
一級密封價格拍賣( The First2price2sealed Auc2tion) 是許多拍賣形式中的一種。在這種拍賣中,投標人同時將自己的出價寫下來裝入一個信封, 密封后交給拍賣人, 拍賣人打開信封, 出價最高者為贏者, 按他的出價支付價格, 拿走被拍賣的物品。投標人是否能夠成功由它自己的出價和其他投標人的出價共同決定。當該投標人的出價大于其他人的出價時, 支付為他對物品的評價減去他的出價; 當該投標人的出價小于任何其他1 個投標人的出價時,支付為零。使得該投標人的期望支付最大化的出價即為該投標人的最優出價策略。
我國目前6 省市試行的電力市場中, 發電商競價上網, 交易中心(電網公司) 按各個負荷時段發電商的報價從低到高排序, 然后根據各時段預測的負荷需求按此排序確定各發電商的上網電量。這種發電商的競價與一級密封價格拍賣相似。若將滿足某一時段負荷需求的最后1 臺機組的報價對交易中心所購買的電量進行統一結算, 即是按照MCP 結算法; 而按照各機組不同的實際報價對各發電商的上網電量進行分別結算則是屬于按照實際申報價格結算法。
2、模型構建
發電商參與實時市場競價, 有3 種可能的結果。
(1) 發電商競價成功, 其報價低于市場出清價。用H (·) 來表示這種情況的概率。不難得出H ( ·) 是該發電商成本ck 的函數, 又因為bk=B (ck) , 故可將概率函數表示為H( B-1( bk) ) 。
(2) 發電商競價成功, 其報價恰好等于市場出清價。我們用R(B-1 ( bk) ) 表示這種情況的概率。
(3) 發電商競價失敗, 用F(B-1(bk ) ) 表示這種情況的概率。
那么, 發電商在以上3 種情況下的支付分別為:
a.在按MCP 結算的條件下發電商競價成功, 其報價小于市場出清價:
qk (ω- ck)
式中:qk 為上網電量; ω為市場出清價; ck為其成本。
b.發電商競價成功, 且報價等于市場出清價:
qk(bk-ck)
式中:bk為發電商的報價; qk,ck意義同上。
c.發電商競價失敗, 其報價大于市場出清價, 此時支付為0 。
電力工業的市場改革已在全世界范圍內展開,我國也正處在“廠網分開, 競價上網”這一改革的進程之中: 上海、遼寧、浙江等6 省市已經成功地在發電側引入了市場競爭機制。目前我國在建立電力市場的過程中, 急需澄清、解決的問題較多, 結算方式就是其中之一。雖然國內有些文獻對這一問題進行了研究, 但大都是將注意力集中在發電商的市場力上。如通過比較在購電費用目標函數最小時按照系統邊際電價和按照機組實際申報價格進行結算的兩種方法的優劣, 認為在降低市場力這一方面按機組實際申報價格結算有一定優勢; 也可以在采用系統邊際電價結算的方式下,邊際電價為最后一臺機組的報價決定, 易被投機行為所左右。
但是就世界范圍內看, 絕大多數電力市場化改革的國家采用市場邊際出清價(MCP) 進行結算。
雖然按照發電商實際報價結算可以從一定程度上降低發電商借助市場力操縱市場清算價的可能性, 但是由于在這種結算方式下, 發電商提高報價會使得市場均衡量下降, 造成社會福利的凈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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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等國在電力市場建設方面已積累了二三十年的經驗,而我國的電力市場的新一輪建設則剛起步.在市場的建設和完善過程中,需要借鑒國際上的成熟經驗.本文主要介紹北歐電力市場在不平衡結算方面的規則和經驗,包括不平衡結算模型、不平衡電量計算、不平衡電費計算等方面的內容,并通過實例加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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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發電側電力市場的現狀,傳統博弈論脫離現實的困境,繼而引出演化思想在經濟學界受到關注,并形成演化博弈這一新的理論。然后描述研究的基本思想和方法(演化穩定策略,ESS),并將其引入到發電側電力市場競價中,對發電廠商行使市場力降低產量、抬高電價的行為進行分析,以及針對發電廠商的這種行為提出解決辦法(差價和約)。針對這種行為,分析了在三維及N維情況下的演化穩定策略(ESS),并在證明了在N維情況下傳統判據僅是一個充分非必要條件之后,提出了一個滿足充要條件的新判據。最后,給出仿真算例,驗證了差價合約在抑制發電廠商行使市場力方面的作用。
受市場規模擴大、主體數量增多、轉運等因素影響,區域電力市場考核結算問題呈現出日趨復雜的特點,傳統結算思路無法完全適用。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區域電力市場考核結算機制需要解決的核心問題,并對導致區域電力市場考核結算機制復雜化的因素進行了分析。在分析的基礎上,提出基于解鍋的新結算方法,并介紹了其在南方電力市場中的應用。新的結算方法能夠在保證市場公平性的前提下,簡化區域電力市場的考核結算機制。
考核結算機制是區域電力市場中的重要機制之一,還有稅收、轉移支付等諸多問題有待進一步研究。 2100433B
電力工業從一體化壟斷模式向競爭型市場模式的轉變是一項艱巨復雜的任務,需要慎重而行。世界各國電力工業改革的經驗和教訓告訴我們,電力市場的建立和發展必須根據本國電力工業己經形成的特點選擇適當的模式,經過嚴格的論證,制定明確的目標,并在法律法規的支持下有序進。我國的電力市場改革也應該遵循這樣的原則,從發電側到用電側,市場開放程度逐步擴大,競爭力度逐步增強,改革的最終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利用市場手段提高電力工業生產效率,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 。
我國從1998年起,開始實行“廠網分開、競價上網”的電力工業改革,并確定浙江上海、山東、遼寧、吉林、黑龍江等六省市電網為試點單位,建立發電側開放的電力市場。發電側電力市場模式可以看作是運用市場機制、開展電力商業化運營的初級階段,在技術設備、人員素質和運行管理尚未達到較高水平時,為盡快加快電力工業的發展,可以采用這一模式?,F階段我國發電側電力市場的主要特點是:
(1)僅發電側開放。在發電側引入競爭機制,廠網分離,各發電廠成為獨立的經濟實體,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競爭主體,按照一定的市場規則競價上網,而用戶只能從電網經營企業購電,不能直接與發電廠簽訂購電合同。
(2)單一購買者。實行“1 N”模式,作為單一購買者的電網經營企業,在經營管理電網的同時擔任市場操作員,而各獨立發電廠以優質優價參與市場競爭。
(3)有限電量競價上網。首先保證各機組完成基本電量(或合約電量),剩余電量實行競價上網。
(4)雙軌制競價體系?;倦娏堪春硕妰r結算,競價電量按競爭性電價結算。 在現階段我國各省市發電市場中,雖然AGC機組達到了一定比重,但是AGC資源還不是很充裕,總的AGC調整能力相對于系統需求來說沒有處于明顯過剩狀態。
配電側電力市場是與發電側電力市場、輸電網開放等電力工業市場化改革的宏觀步驟相適應的,對傳統配電側(包括配電網運營、電力銷售、用戶等環節)的經營管理模式進行打破壟斷、引入競爭的市場化改革和重組,建立新的市場競爭模式和完善的現代監管制度,從而實現配電側提高效率、優化資源配置,并促進整個電力工業發展的市場化改革的重要階段 。
配電側電力市場包含的內容主要有配電公司參與市場競爭、配電網及配電設施實現開放、競爭的零售市場、適應市場化的配電規劃和建設、配電側市場監管機制。
只有實現配電側的市場化改革才能建立完整的電力市場,帶來更大的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