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福州市城區水庫管理處 | 所屬部門 | 福州市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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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地區 | 福州市 |
福州市城區水庫管理處是福州市水利局直屬單位,城市防洪、對城區水庫水資源統一管理、統一利用,審查管理水庫管理范圍內的各種建設項目。
水庫管理所是水利局下屬的事業單位,屬于水利局下屬二級單位副處級。水庫管理所的主要功能是為農田灌溉和汛期防洪,以及居民生活、養殖用水提供有利條件。判斷它是不是國家事業單位主要看它是否靠盈利而創建和經營的...
水庫管理局是大中型水庫的行政管理機構,隸屬于水務局,是其二級機構。人員編制有公務員與事業單位兩種。待遇看具體的地方和單位,不同的的地方差異很大。
1、發電盈利2、水庫內漁業3、旅游4、水質好可以買賣水5、其他一些水庫所能發展的產業。當然每個地方情況不同,有些只有上面的幾項。水庫管理局事業單位性質, 待遇和當地事業單位差不多的. 有完善的福利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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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 關于開展 2010 年度貨運企業質量信譽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運管所、道路貨運企業: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道路運輸企業質量信譽考核工作, 有效推進運 輸業誠信體系建設,根據 2011年度工作計劃要求,我處將開展 2010 年度道路貨運企業質量信譽考核評定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凡于 2009年 12月 31日前在我市從事道路貨物 運輸許可經營的企業及其所屬分支機構, 省內外其他地市的道路貨物 運輸企業在我市設立的分支機構均應參加 2010年度的運輸質量信譽 考核。 二、考核時間: 1自評申報階段( 1月 1至 3月 31日)。由企業按考核要求自行 收集、整理相關申報資料和考核檔案,并通過網上申報; 2 考核評定階段( 4月 1日至 6月 30日)。由企業所屬的運管部 門負責對所轄企業進行審核、評定。 3 考核公示階段( 7月 1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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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方案 1、工程概況 本工程為益陽市梓山村水 庫管理處拆遷安置樓建安工程 (辦公樓),位于益陽大道南側、環湖東側,交通便利。 1.1建筑設計 該工程由湖南益陽市城市建筑 設計有限公司進行設計,建 筑面積 10800m2(地下一層,地上九層),建筑物總高度 35.40m。 建筑耐火等 級為一級,抗震設防裂度為 6度,設計使用年 限為 50年,結構類型為框架結構。 屋面為Ⅱ級防水按 05ZJ001-115屋 20,地下室防水采用 05ZJ001-137-地防 5執行。衛生間聚氨酯涂膜防水,屋面水落管 利用 φ110PVC管材,顏色與墻面協調。 外墻設計為外墻涂料、大理石柱面、內墻抹混合灰,地下室 內墻抹水泥砂漿。 1.2結構設計 本工程為混凝土框架 結構,抗震按 6度設防,結構使用年 限為 50年。基礎設計采用預應力管樁樁長約 15m,地下室砼采 用 C35,主體骨架二層及以上矩形柱 砼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公司):
《福州市城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處罰暫行規定》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予頒發,請遵照執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七年二月十八日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根據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等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禁止隨地吐痰、便溺、亂扔煙蒂、紙屑、瓜果皮核、食品包裝物和其它廢棄物。違反規定的,責令改正,并處以10--50元罰款。
第三條 禁止亂倒垃圾、糞便、污水等污物。不按指定地點卸放垃圾、糞便的,責令清理,并對個人處以100--500元罰款,對單位(含個體工商戶,下同)處以500--1000元罰款。運輸垃圾車輛中途亂倒垃圾的,責令清理或承擔清理費用,按每車次處以5000元罰款,并當場中止其車輛運行。
第四條 全面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推行垃圾袋裝制度。對責任單位或受委托單位未按規定組織清掃、保潔和清運垃圾或未實行垃圾袋裝的,責令整改,并對個人處以100--500元罰款,對單位處以500--1000元罰款。
第五條 禁止在臨街門前,陽臺等處亂堆放、懸掛、晾曬、設置有礙市容觀瞻的物品。違反規定的,處以10--50元罰款。
第六條 禁止在市區24條主干道和18條重點路段擺設攤點。其它路段的擺攤設點,要按照市政府有關通知,取得合法批準,實行規范經營、規范管理。違反通告批準的一律無效。對違章批準,收取各種名目攤點費的責任單位,處以1000元罰款,并沒收非法所得。未經批準擅自設立攤點的,予以取締,沒收經營物品,并處以500元罰款。
第七條 沿街單位不得占道堆放、經營、作業,嚴禁"攤外攤"、"店外店"。違反規定的,沒收占道物品,并處以500元罰款。
第八條 禁止亂張貼、亂涂畫、亂設置戶外廣告。沿街亂張貼、亂涂畫經營性招貼廣告的,責令清洗,處以1000元罰款,并由電信部門停止其聯系電話、傳呼;亂設置戶外廣告的,立即予以拆除、沒收,并處以1000元罰款。
第九條 禁止違章停放自行車、摩托車,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
第十條 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對個人處以1000元罰款,對單位處以5000元罰款;妨害公共安全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包括行政拘留)。對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以10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予以停業整頓。
第十一條 禁止違章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擅自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其他設施的,責令立即拆除,并處以1000元--2000元罰款。
對違章搭蓋、封閉陽臺,破墻開店或改造門面的,予以拆除或限期恢復,并處以1000元罰款。
第十二條 禁止移動、損壞、拆除環境衛生及其他公共設施。違反規定的,除賠償損失外,處以500--1000元罰款。
第十三條 禁止損壞城市花草樹木、綠地及綠化設施。違反規定的,除賠償損失外,由園林部門處以100--500元罰款。
第十四條 市區建筑工地應嚴格按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加強工地環境衛生管理和建筑渣土、泥漿的申報、處置、運輸管理。違反規定的,除立即整改外,并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施工單位未申報渣土處罰,或雇請非地方車輛運輸渣土的,按建筑渣土處置總量每立方米處以50元罰款。
(二)運輸渣土、地材單位未辦理準運證擅自運輸,或不按運輸時限、線路運輸,或套用、更改準運證的,對運輸單位按每車次處以300元罰款,并當場中止其車輛運行。
(三)運輸建筑渣土、地材車輛不按規定地點亂倒或沿途"滴漏撒"的,責令清理或承擔清理費用,按每車次處以5000元罰款,并當場中止其車輛運行。
(四)建設工地不按規定圍遮施工、設置沉淀池、高壓洗車設備,損害市容環境衛生的,處以1000元罰款。
第十五條 居民進行住宅裝修,必須向物業管理等單位辦理裝修渣土卸倒手續,由物業管理等單位向建筑渣土管理部門申報。擅自亂倒裝修渣土的,責令清理或承擔清理費用,按每車次處以5000元罰款,并當場中止其車輛運行。
第十六條 禁止運輸車輛未加蓋在市區運輸垃圾、煤炭等易拋撒的物品。凡未加蓋運輸造成"滴漏撒"污染環境的,責令清理或承擔清理費用,按每車次處以5000元罰款,并當場中止其車輛運行。
第十七條 在市區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保持車身完好,車容整潔。凡車容不整潔影響市容的,處以50元的罰款,并監督其到洗車場清洗。
第十八條 在市區道路施工建設、園林綠化作業時,要設立安全標志。施工后,要按時修復路面,平整場地,清理施工垃圾。違反規定的,責令整改,并處以500--1000元罰款。
第十九條 禁止占用街路或公共場地從事車輛清洗活動。違反規定的,予以取締,并處以500元罰款。
第二十條 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犬、畜。禁止擅自飼養寵物。違反規定的,對飼養的動物予以捕殺,并處以500元罰款。
第二十一條 禁止往內河河道亂倒、亂扔垃圾、糞便等廢棄物。違反規定的,責令清理廢棄物,并處以100元罰款。
第二十二條 禁止損毀壩閘、駁岸、護岸、護欄、護墻等內河設施;未經審批不得私自挖河取土。違反規定的,除責令賠償損失外,并處以1000--2000元罰款。違反規定圍河堵堰或占用河床、河岸亂堆放、亂搭建的,予以拆除并處于1000--5000元罰款。
第二十三條 禁止車輛闖紅燈。對違反規定的非機動車駕駛人,處以10--50元罰款;對機動車駕駛員處以200元罰款,造成交通堵塞后果的,并處吊扣駕駛執照三個月。出租車違反規定的,依照市人民政府有關通知從嚴處罰。本條規定由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實施。
第二十四條 禁止在規定的公共場所吸煙。對違反規定者,由場所管理單位責令立即停止吸煙,并處10--50元罰款。對未履行禁煙職責的單位,由衛生行政部門依照市人民政府規定,予以警告、責令改正、處以500-2000元罰款。
第二十五條 對無法繳納罰款者,或違法后果嚴重或態度惡劣、屢教不改的違章者,可以由市容管理部門或其他管理部門,單獨或合并采取督促其義務保潔、值勤半日以上七日以下以及參加"市民學校"學習等措施,并可提交新聞媒介公布違章及被處罰情況。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所指的城區為福州市的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行政區劃范圍內的街道和近郊建制鎮。
第二十七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不得妨礙、阻擾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公務。對妨礙、阻擾執行公務或辱罵、毆打公務人員的,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理,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由市市容管理委員會組織實施;由市、區市容、規劃、建設、園林、公安、工商、衛生、交通、電信等部門按照職責決定處罰,并可由城建監察機構等受委托執法單位實施處罰。對違章行為輕微,罰款數額較小的,可以由市容衛生督導員當場實施處罰。
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自1997年3月10日起施行。凡市人民政府以往規章、通告與本規定不一致的,按本規定執行。
地方規章(類別)
獲得榮譽
2017年11月,江蘇省泰州市城區河道管理處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福州市規劃技術管理處是福州市規劃局直屬單位,協助市城鄉規劃局承擔組織編制、修編城市總體、分區和控制性規劃工作;向市城鄉規劃局提供規劃管理的技術控制指標;受市城鄉規劃局委托組織各類規劃設計方案會審;向建設單位提供規劃技術指標;對城市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實施技術管理。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