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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由政府負責建設以實際成本價向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戶提供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住宅建設示范工程。1995年1月,國務院住房改革領導小組發布《國家安居工程實施方案》后正式啟動。在原有城市住房建設規模基礎上,三年多共竣工5 576萬多平方米住宅,為70多萬戶家庭解決了住房困難。1999年后國家安居工程并入經濟適用房建設中。2008年后,適應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的要求,將住房保障作為政府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國家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十二五”期末,全國保障性住房覆蓋面將達到20%左右,力爭使城鎮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得到基本解決,新就業職工住房困難得到有效緩解,外來務工人員居住條件得到明顯改善。
安居工程是政府的一項“德政工程”,是政府運用市場機制的基本原理,解決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問題的一種手段,兼有調控住房市場,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建設安居解困房,有助于逐步緩解居民住房因難、不斷改善住房條件...
安居工程是政府的一項“德政工程”,是政府運用市場機制的基本原理,解決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問題的一種手段,兼有調控住房市場,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建設安居解困房,有助于逐步緩解居民住房因難、不斷改善住房條件...
國家目前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三類十項。第一類是保障性住房建設,包括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四項;第二類是棚戶區改造,包括城市棚戶區、 國有公礦棚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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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建委轉發建設部文件,要求各市地建委繼續做好今年的國家安居工程實施工作。是實行各市地建委或房地產開發、管理部門的領導負責制,抓好安居工程的貸款到位率、竣工率、銷售率,提高施工質量,確保安居工程任務的按時完成。二是主動會同當地物價部門管好安居工程價格,實行明碼標價,定價出售,不得盈利,堅持安居工程與住房解危解困相結合,并不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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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建設部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實做好1996年國家安居工程實施工作,具體要求有如下幾點: 一、加強對國家安居工程的組織和領導。各地應站在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國家安居工程的重大意義,把實施國家安居工程作為一項重要工作,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的建設計劃。各實施城市的規劃、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須按照建設部《實施國家安居工程的意見》要求,發揮職能作用,認真做好國家安居工程的計劃立項、選址定點、土地征用、拆遷安置、規劃設計、工程
【發布文號】建房[1995]第110號
【發布日期】1995-03-08
【生效日期】1995-03-0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文件來源】
(建房〔1995〕第110號)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國家安居工程實施方案通知》(國辦發〔1995〕6號)的精神,為了切實做好國家安居工程的各項具體實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對國家安居工程實施的組織和領導。國家安居工程是黨和政府為推動房改,加快城市住宅建設及解危、解困和建立住房新制度的又一重大舉措。為了保證實施工作的順利進行,各級建設部門和實施國家安居工程的城市人民政府要把國家安居工程的實施當做一件重要的事情來抓,切實加強組織和領導。
省級建設主管部門要具體負責本地區國家安居工程的實施工作。要按照《國家安居工程實施方案》的要求,對申報參加國家安居工程的城市,會同有關部門抓緊進行考核。對批準參加國家安居工程城市的實施工作要予以全面指導。對實施過程中的建設計劃、選址定點、拆遷安置、規劃設計、招標投標、工程質量、驗收、銷售、售后管理及資金落實等重要環節要加強具體指導、檢查和協調。對在《國家安居工程實施方案》發布前已經完成規劃設計的安居工程建設項目,應盡快組織專家進行復審工作。如發現規劃設計不合理、配套不全等問題,應盡快督促修改。在實施過程中要注意調查研究,總結經驗,幫助城市協調政策,解決實施中有關問題。
承擔國家安居工程實施任務的城市規劃、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要在城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發揮職能部門的作用,提高辦事效率,積極主動做好各項管理和服務工作。國家安居工程建設項目要納入當地經濟適用住房計劃和住宅建設計劃、住宅發展規劃,要和住房解困解危工作結合起來。要積極與計劃、銀行等有關部門緊密配合、協作,加快做好實施國家安居工程的計劃立項,選址定點,土地征用、拆遷、規劃、設計等前期工作;涉及建設項目中的各種報建報批手續要按規定程序抓緊審核辦理;并認真做好安居工作的建設、配套、銷售、物業管理等全過程的實施管理,確保國家安居工程的順利進行。
二、國家安居工程建設項目的選點與規劃,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或分區規劃,要符合節地和節能的原則,盡可能利用現有的市政設施條件。規劃設計要嚴格執行國家《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GB-50 180-93),合理確定建筑密度及容積率,滿足基本的衛生、安全要求。要貫徹因地制宜、統籌兼顧的原則,在符合各項規劃指標和規范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合理布局。空間組織力求有新意,體現地方特色。按住宅小區規劃建設的國家安居工程,其配套設施必須與居住人口規模相適應。要提高規劃、設計等前期工作的質量,切實做到經濟、適用、美觀。規劃、設計方案一經審定批準,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隨意更改。
對今后幾年國家安居工程建設用地,在選點和規劃時,要一并給予考慮,分期征用劃撥,確保供應。
三、國家安居工程住宅設計標準要符合國家和地方政府乙類住宅設計標準的規定,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群眾的經濟承受能力和生活習慣,不得搞高標準住宅,也不能建成簡易住宅。平均每套住宅建筑面積標準一般應控制在55平方米以下,要通過精心設計,提高和改善住宅的使用功能。住宅的戶室類型,要以二室戶型為主,根據實際情況可安排少量的三室戶和一室戶型。二室戶型的比重應在60%以上。要提高住宅設計的科技含量,要廣泛運用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要認真執行國家關于對新型墻體建筑材料應用的各項規定。
四、國家安居工程的建設項目應指定具有一定經濟實力和技術力量、信譽良好的單位組織建設。要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原則,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建設。
要通過精心規劃,精心設計,精心施工,精心管理,降低住宅造價,提高住宅的建設質量和使用功能,為居民提供方便、安全、優美的居住環境,達到經濟、社會、環境效益的統一。
五、抓好國家安居工程的施工質量和進度。建設項目要由建設主管部門組織招投標,優選施工隊伍,中標單位不得轉包,一經發現轉包,要依法嚴肅處理。要按照合理工期安排開竣工計劃,施工承包合同工期不得突破計劃工期,確保工程按期交付使用。國家安居工程的施工,要嚴格執行國家施工規范和標準,加強工程監理和質量監督,使工程質量一次合格率達到95%以上,優良品率達到25%以上。工程項目的驗收,要嚴格執行國家工程驗收規范及建設部頒布的《住宅小區竣工綜合驗收管理辦法》。對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的,建設主管部門除令其返工外,還應視其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及經濟處罰。對優質工程項目,可給予獎勵。
六、嚴格控制住宅造價,努力降低成本,提高住宅建設效益。要按照《國家安居工程實施方案》規定的七項因素控制住宅成本。七項因素中屬于行政性或事業性收費的項目,要嚴格按有關規定收取,不得增加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屬于實際發生需要核定的項目,要加強核算環節的檢查和管理,防止虛列虛報。對小區內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性配套建設項目,如商店、營業性娛樂設施等費用,不得攤入住宅建設成本,應通過組織出售或出租,回收資金。應由政府承擔的小區外市政配套設施建設項目,小區內50%非經營性配套及項目,應積極落實資金,組織建設,確保工期。公共配套項目,無論是經營性的,還是非經營性的,要與住宅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
國家安居工程建設的住宅,可以實行住宅室內粗裝修,以避免二次裝修造成浪費。
七、建成的國家安居工程的住宅,要按照《國家安居工程實施方案》中的規定,直接以成本價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并優先出售給住房困難戶及危房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出售給離退休職工、教師中的住房困難戶、危房戶。各地應抓緊制定具體的出售辦法,并會同住房資金管理機構,積極配合金融部門做好個人購房抵押貸款工作。要提高售房的透明度,防止不正之風。
八、及時做好產權登記管理工作。對以建設成本價出售的國家安居工程住宅,產權歸個人所有,并按《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及地方產權登記規定,按時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個人所購住房一般住用5年后可以依法進入市場,在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后,收入歸個人所有。
九、加強對建成住宅的售后服務和管理。國家安居工程建成的住宅小區應按物業管理方式進行管理,在住宅建設階段,就要提前做出物業管理規劃和實施方案。物業管理單位要執行建設部頒布的《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公有住宅售后維修養護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規范行為,搞好各項物業管理工作,為群眾提供良好的便民服務,解除購房者的后顧之憂。通過實行社會化、專業化、經營型物業管理方式,推動新的住宅物業管理機制的建立,提高和改善住區環境質量。 2100433B
關于國家安居工程優秀住宅小區評選工作的通知
(建房(1997)68號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
為了推動國家安居工程的實施工作,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為城鎮居民創造良好的居住環境,經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研究同意,我部擬于今年(1997年)組織國家安居工程建成小區的評比工作。請各地按照《國家安居工程優秀住宅小區評比暫行辦法》、《國家安居工程優秀住宅小區評價標準及分值細則》做好安居工程優秀住宅小區預評工作,于今年(1997年)7月30日前將評比材料報送我產房地產業司。
附件:
國家安居工程優秀住宅小區評比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了推動國家安居工程的實施工作,提高國家安居工程建設管理水平,確保把國家安居工程建設成高質量、高水平的示范工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參加國家安居工程優秀住宅小區的評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住宅小區已通過當地主管部門組織的小區竣工驗收,并已交付使用。
二、全面完成經規劃審定批準的各項建設任務,小區住宅總建筑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
三、有關國家安居工程政策得到落實。
四、小區至少有占總建設面積一半的工程(住宅、公建)已經過一個冬、雨季的考驗期。
五、小區內建筑工程和室外工程質量百分之一百達到國家合格標準,并且符合國家優良標準的優良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六、住宅價格按照《國家安居工程實施方案》規定的七項因素確定,并以確定的成本價向中低收入及住房困難家庭銷售。
七、在小區建設過程中未發生三級(含三級)以上重大事故。
第三條申請參評的程序:
一、凡符合第二條規定評比條件的國家安居工程住宅小區均可申請參加評比。
二、申請參加評比的國家安居工程住宅小區,應由開發建設單位填寫《國家安居工程優秀住宅小區參評申請表》(一式四份)。
三、《申請表》經本市國家安居工程實施領導機構審查同意后,報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主管部門組織有關專業人員按照《國家安居工程優秀住宅小區評價標準及會值細則》的規定,進行預評。
四、預評總分達90分以上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負責人在《申請表》上簽署預評意見并加蓋公章后,連同《國家安居工程優秀住宅小區評審(預評)表》于每年7月30日前寄到建設部房地產業司。
第四條石油、煤炭、鐵路等系統建設的國家安居工程住宅小區的參評工作,可按本辦法填寫《申請表》,在經實施該項目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主管部門對申報小區進行預評。申報方式按第三條規定辦理。
第五條建設部房地產業司組織設立評審組,負責國家安居工程優秀住宅小區的評審工作。評審組總人數6至10名,其中,請參評上區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主管部門確定規劃與設計、施工組織與管理、“四新”應用、工程質量、物業管理等有關專業技術人員5至8名,房地產業司委派1至2名。評審人員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并且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須占百分之六十以上。
第六條評比工作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房地產業司負責審查《國家安居工程優秀住宅小區參評申請表》,并將符合評比條件及附交材料齊全的小區《申請表》及有關資料送交評審組。
二、評審組負責審查材料,進行必要的現場核驗和評定,嚴格按照《國家安居工程優秀住宅小區評價標準及分值細則》打出評審分數,寫出評審報告。
三、房地產業司負責將評審組評審結果上報建設部審定。
第七條評比結果與獎勵:
一、評審組評審總分數達到90分以上的小區由建設部授予“國家安居工程優秀住宅小區”稱號;其主管市長、開發建設單位由建設部授予獎狀。
二、獲獎的小區,在小區工程的適當部位鑲嵌獎勵標志。
第八條對在獲得國家安居工程優秀住宅小區稱號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干部職工,各地可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近日,工程造價業內人了解到,國家開發銀行吉林省分行,不斷探索創新融資模式,鼎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截至今年10月底,省開行累計投放保障性安居工程貸款108.6億元,支持總建筑面積約7000萬平方米,惠及380萬名中低收入群眾,成為我省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融資主力銀行。
全面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是省委、省政府保障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戰略舉措。2005年,國家開發銀行吉林省分行作為向吉林省棚戶區改造項目投放貸款的唯一金融機構,發放了首筆貸款10.8億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貸款業務在吉林省正式啟動。在省開行支持下,破舊不堪的棚戶區變成了鱗次櫛比的住宅樓,短短一年時間里,近3萬名群眾喜遷新居。在支持吉林省棚戶區改造過程中,省開行將項目建設與規劃先行、市場建設相結合,積極推動“政府主導、專門機構實施、開發性金融支持、社會公眾監督”的“四位一體”住房保障體系建設,讓群眾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
“十二五”期間,我省民生和社會建設資金需求巨大。對此,該行秉承“增強國力,改善民生”的使命,年內保障性安居工程貸款余額再次新增27.72億元,繼續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