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西方學者從稅收公平原則出發,主張實行累進稅的觀點。補償說認為實行累進稅,以解決社會財富分配的不公平。這種觀點認為,一方面,由習慣、經濟及歷史等原因,社會的財富和收入分配上存在著不均和不平等,政府應對此予以調節,采用累進稅來矯正分配不公,以達到補償的效果。另一方面,從稅收參與分配的環節來看,以前環節征收的消費稅是不公平的,消費稅對一般消費品征稅。使窮人負擔較重而富人負擔較輕,因而在對所得征稅環節就應實行累進稅,使富人負擔較重,窮人負擔相對較輕,從而實現補償,以達到公平。
以交換說為理論依據而主張實行累進稅制的觀點。這種觀點認為,所得和財富多的人,其享受國家保護和國家提供的各種服務的利益,比所得和財富少的人要多,因而就應多納稅。只有采用累進稅,才能達到這一目的。這種觀點符合受益多多納稅、受益少少納稅的稅負公平原則。但這種觀點存在的問題是,每個人的各種收入和所擁有的財產中究竟各享受了多少國家提供的利益,往往是無法確定的,從而累進稅率也難以設計。因此,多數學者主張實行比例稅或者以能力說為依據實行累進稅。
累進稅可分為兩種:
1、全額(率)累進稅:將課稅對象的全部數額都按一個相應等級的稅率計征;
2、超額(率)累進稅:將課稅對象按數額(比率)大小分為若干等級部分,每個等級部分分別按其相應的稅率計征。
就是根據(造價)金額的大小,按照不同的梯段取不同的費率。比如100萬以下費率3%,100萬到500萬,費率2%,則造價金額為350萬的話,計算如下:100萬*3%=3萬,(350-100)萬*2%=5...
所謂差額定率,是指按照一定的差額來制定相應的稅率,比如:工薪項目的個稅分了7檔,每一檔有相應的稅率 所謂累進,即是差額超過規定分檔的臨界點,稅率就增加。累進分按額累進和按率累進。個稅是按額累進,...
是的
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就是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為3%至45%;土地增值稅為超率累進稅率,為30%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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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征房產累進稅穩定房價——房地產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涉及千家萬戶。穩定房價,防止其大起大落不僅是當前我國經濟工作的一個重中之重,也是我國房地產業的一個長期發展目標。 房價持續上漲是由多種因素綜合而成,但從根本來看,是由供求關系不平衡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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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累進物業稅——房地產調控的有效手段——目前,我國已經采用的治理房地產過熱的手段有四類,即土地管理、信貸管理、稅收管理、整頓市場秩序。那么,到底哪一類或哪幾類手段、什么樣的治理配套政策才能真正奏效呢?
為解釋超額累進稅率,在此先說明累進稅率和全額累進稅率。累進稅率是指隨著征稅對象數量增大而隨之提高的稅率,即按征稅對象數額的大小劃分為若干等級,不同等級的課稅數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課稅數額越大,適用稅率越高。累進稅率一般在所得課稅中使用,可以充分體現對納稅人收入多的多征、收入少的少征、無收入的不征的稅收原則,從而有效地調節納稅人的收入,正確處理稅收負擔的縱向公平問題。全額累進稅率,是把征稅對象的數額劃分為若干等級,對每個等級分別規定相應稅率,當稅基超過某個級距時,課稅對象的全部數額都按提高后級距的相應稅率征稅。如表1-1所示:
表1-1 某三級全額累進稅率表
級數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元) |
稅率(%) |
---|---|---|
1 |
5000以下 |
10 |
2 |
5000~20000(含) |
20 |
3 |
20000(含)以上 |
30 |
運用全額累進稅率的關鍵是查找每一納稅人應稅收入在稅率表中所屬的級次,找到了收入級次,與其對應的稅率便是該納稅人所適用的稅率,全部稅基乘以適用稅率即可計算出應繳稅額。例如,某納稅人某月應納稅所得額為6000元,按上表所列稅率,適用第二級次,其應納稅額為6000×20%=1200(元)。
全額累進稅率計算方法簡便,但稅收負擔不合理,特別是在劃分級距的臨界點附近,稅負呈跳躍式遞增,甚至會出現稅額增加超過課稅對象數額增加的不合理現象,不利于鼓勵納稅人增加收入。
超額累進稅率指把征稅對象按數額的大小分成若干等級,每一等級規定一個稅率,稅率依次提高,但每一納稅人的征稅對象則依所屬等級同時適用幾個稅率分別計算,將計算結果相加后得出應納稅款。如表1-2為一個三級超額累進稅率表來源北京安通學校
表1-2 某三級超額累進稅率表
級數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元)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
---|---|---|---|
1 |
5000以下 |
10 |
0 |
2 |
5000~20000(含) |
20 |
500 |
3 |
20000(含)以上 |
30 |
2500 |
如某人某月應納稅所得額為6000元,用上表所列稅率,其應納稅額可以分步計算:
第一級的5000元適用10%稅率,應納稅為5000×10%=500元
第二級的1000元(6000-5000)適用20%的稅率,應納稅為1000×20%=200元
其該月應納稅額=5000×10% 1000×20%=700元
目前我國采用這種稅率的稅種有個人所得稅。
在級數較多的情況下,分級計算、然后相加的方法比較繁瑣。為了簡化計算,也可采用速算法。速算法的原理是,基于全額累進計算的方法比較簡單,可將超額累進計算的方法轉化為全額累進計算的方法。對于同樣的課稅對象數量,按全額累進方法計算出的稅額比按超額累進方法計算出的稅額多,即有重復計算的部分,這個多征的常數叫速算扣除數。用公式表示為:
速算扣除數=按全額累進方法計算的稅額-按超額累進方法計算的稅額
公式移項得:
按超額方法計算的應納稅額=按全額累進方法計算的稅額-速算扣除數
接上例某人某月應納稅所得額為6000元,如果直接用6000元乘以所對應級次的稅率20%則對于第一級次的5000元應納稅所得額就出現了5000×(20%-10%)的重復計算的部分。因為這5000元僅適用10%的稅率,而全部用了20%的稅率來計算,故多算了10%,這就是應該扣除的所謂速算扣除數。如果用簡化的計算,則6000元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納所得稅
=6000×20%-500=700元
(1)計算方法比較復雜,征稅對象越大,包括等級越來越多,計算就越復雜。
(2)累進幅度比較緩和,稅收負擔較為合理。特別是征稅對象級次分界上下,指就超過部分按高一級稅率計算,一般不會發生增加部分的稅率超過增加的征稅對象數額的不合理現象。有利于鼓勵納稅人增產增收。
(3)邊際稅率和平均稅率不一致,稅收負擔透明度差。在實際工作中,為了解決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稅款這一比較復雜的問題,采取了“速算扣除法”。超額累進稅率是各國普遍采用的一種稅率。
超額累進稅率是把征稅對象的數額劃分為若干等級,對每個等級部分的數額分別規定相應稅率,分別計算稅額,各級稅額之和為應納稅額。超額累進稅率的“超’’字,是指征稅對象數額超過某一等級時,僅就超過部分,按高一級稅率計算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