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 類????別 | 納稅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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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確定
消費稅是在對貨物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少數消費品再征收的一個稅種,主要是為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消費稅實行價內稅,只在應稅消費品的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環節繳納,在以后的批發、零售等環節,因為價款中已包含消費稅,因此不用再繳納消費稅,稅款最終由消費者承擔。
對于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確定,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注意:
(一) 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的,按不同的銷售結算方式分別為:
1. 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結算方式的,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或者無書面合同的,為發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
2.采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的,為發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的,為發出應稅消費品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4.采取其他結算方式的,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二) 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為移送使用的當天。
(三) 納稅人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為納稅人提貨的當天。
(四)納稅人進口應稅消費品的,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二、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確定
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一種稅。營業稅屬于流轉稅制中的一個主要稅種。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包括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的經營行為,涉及國民經濟中第三產業這一廣泛的領域。第三產業直接關系著城鄉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因而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具有廣泛性和普遍性。
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并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另外,營業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的當天。
對于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具體確定,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注意:
1、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或者銷售不動產,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2、納稅人提供建筑業或者租賃業勞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3、納稅人將不動產或者土地使用權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不動產所有權、土地使用權轉移的當天。
4、納稅人發生自建行為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銷售自建建筑物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三、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確定
增值稅是我國最主要的稅種之一,對于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主要是指增值稅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發生應稅、扣繳稅款行為應承擔納稅義務、扣繳義務的起始時間,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
從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確定標準較之前發生了一些變更,具體規定整理如下:
1、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同時,對于“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按銷售結算方式的不同,又具體規定為: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不論貨物是否發出,均為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3)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4)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5)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為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為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
(6)銷售應稅勞務,為提供勞務同時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的憑據的當天;
(7)納稅人發生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2、進口貨物,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特別注意:增值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當天。2100433B
規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一是為了明確納稅人承擔納稅義務的具體日期;二是有利于稅務機關實施稅務管理,合理規定申報期限和納稅期限,監督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保證國家財政收入。
房產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人將原有的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納稅人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
新《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并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營業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1、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2、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計征城鎮土地使用...
1、延期納稅權。
2、申請減稅、免稅權。
3、多繳稅款申請退還權。
4、委托稅務代理權。
5、要求稅務機關承擔賠償責任權。
6、申請復議和提起訴權。
我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納稅主體的義務包括:
1、依法按期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登記或重新登記。
2、依法設置賬薄,合法、正確使用有關憑證。
3、按規定定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和其 他有關資料。
4、按期進行納稅申報,及時、足額地繳納稅款。
5、主動接受和配合稅務機關的納稅檢查,如實報告其生產經營和納稅情況,并提供有關資料。
6、違反乘法規定的納稅人,應按規定繳納滯納金、罰款,并接受其他法定處罰。2100433B
您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我們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登記主要包括領取營業執照后的設立登記、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后的變更登記、依法申請停業、復業登記、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注銷登記等。
在各類稅務登記管理中,您應該根據我們的規定分別提交相關資料,及時辦理。同時,您應當按照我們的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稅務登記證件不得轉借、涂改、損毀、買賣或者偽造。
(一)依法進行稅務登記義務的含義
稅務登記是指稅務機關依法對納稅人的生產經營等情況進行書面登記,并據此對納稅人實施稅務管理的一種法定制度,也是納稅人必須依法履行的義務。稅務登記證是您在稅務機關登記注冊的身份證明。
依法進行稅務登記,是指您應當依照《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稅務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的范圍、事項、時限、方式等,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的設立、變更、注銷和稅務登記證驗證、換證以及非正常戶處理、報驗登記等有關事項。
(二)依法進行稅務登記義務的法律依據
《稅收征管法》第十五條第一款
《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十二條
《稅收征管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稅務登記管理辦法》。
(三)您如何履行依法進行稅務登記的義務
(四)如果未履行稅務登記義務,您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
根據《稅收征管法》、《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及《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您如果存在下列行為,將分別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您如果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辦理稅務登記證件驗證或者換證手續,或者通過提供虛假的證明資料等手段騙取稅務登記證,或者出口商品未按規定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變更或注銷認定手續,或者停業期滿不向我們申報辦理復業登記而復業,我們將責令您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2.您如果不辦理稅務登記,我們將責令您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經稅務機關提請,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您的營業執照。
3.您如果未按照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或者轉借、涂改、損毀、買賣、偽造稅務登記證件,我們將對您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4.您如果未按照規定辦理扣繳稅款登記,我們將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您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進行核算;從事生產、經營的,必須按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賬簿、記賬憑證、完稅憑證及其他有關資料;賬簿、記賬憑證、完稅憑證及其他有關資料不得偽造、變造或者擅自損毀。
您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應當依法開具、使用、取得和保管發票。
(一)依法設置賬簿、保管賬簿和有關資料的義務
1.依法設置賬簿、保管賬簿和有關資料義務的含義
您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進行核算,并按照規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賬簿、記賬憑證、完稅憑證及其他有關資料,不得偽造、變造或者擅自損毀。
2.依法設置賬簿、保管賬簿和有關資料義務的法律依據
《稅收征管法》第十九條
《稅收征管法》第二十四條《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
3.您如何履行依法設置賬簿、保管賬簿和有關資料的義務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賬簿;扣繳義務人應當自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扣繳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稅種,分別設置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賬簿。
您的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完稅憑證、發票、出口憑證以及其他有關涉稅資料應當保存10年;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您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進行核算。
您如果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無建賬能力,可以聘請經批準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專業機構或者經稅務機關認可的財會人員代為建賬和辦理賬務;聘請上述機構或者人員有實際困難的,經縣以上稅務機關批準,可以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貨銷貨登記簿。
您的賬簿、會計憑證和報表,應當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
您如果會計制度健全,能夠通過計算機正確、完整計算您的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情況的,您的計算機輸出的完整的書面會計記錄,可視同會計賬簿。會計制度不健全,不能通過計算機正確、完整計算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情況的,應當建立總賬及與納稅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其他賬簿。
賬簿、記賬憑證、完稅憑證及其他有關資料應當合法、真實、完整。不得偽造、變造或者擅自損毀。
您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我們有權核定應納稅額:
(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賬簿但未設置的;
(3)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4)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4.如果未履行依法設置賬簿、保管賬簿和有關資料義務,您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
您如果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我們將責令您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您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賬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記賬憑證及有關資料,我們將責令您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您如果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我們將追繳您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依法使用、取得和保管發票義務
1.依法使用、取得和保管發票義務的含義
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其中,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開具的發票,是購買方支付增值稅額并可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據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憑證。對于各類發票的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使用和繳銷,您均應依法進行。
2.依法使用、取得和保管發票義務的法律依據
《稅收征管法》第二十一條《稅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條
3.您如何履行依法使用、取得和保管發票的義務
4.如果未履行使用、取得和保管發票義務,您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
您如果未按照規定印制發票或者生產發票防偽專用品,未按照規定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發票,或者未按照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我們將責令您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并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有以上所列兩種或者兩種以上行為的,可以分別處罰。
您如果非法印制發票,我們將銷毀非法印制的發票,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您如果非法攜帶、郵寄、運輸或者存放空白發票,我們將收繳發票,沒收非法所得,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您如果私自印制、偽造變造、倒買倒賣發票,私自制作發票監制章、發票防偽專用品,我們將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銷毀,沒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您如果違反發票管理法規,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稅款,我們將沒收非法所得,可以并處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的稅款一倍以下的罰款。
您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應當報送我們備案。您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抵觸的,應依照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計算應納稅款、代扣代繳和代收代繳稅款。
(一)財務會計制度和會計核算軟件備案義務的含義
財務會計制度和會計核算軟件備案是指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必須將所采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體的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按稅務機關的規定,及時報送稅務機關存儲備查。
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是指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根據會計法規制定的關于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以及會計工作管理的制度。
會計核算軟件是指專門用于會計核算工作的電子計算機應用軟件,包括采用各種計算機語言編制的用于會計核算工作的計算機軟件程序。
(二)財務會計制度和會計核算軟件備案義務的法律依據
《稅收征管法》第二十條
《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
(三)您如何履行財務會計制度和會計核算軟件備案的義務
符合建賬條件且按照查賬征收方式征收稅款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報送您的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您如果使用計算機記賬,應當在使用前將會計電算化系統的會計核算軟件、使用說明書及有關資料報送您的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您建立的會計電算化系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能正確、完整核算收入或者所得。
您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如與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抵觸,應依照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計算應納稅款、代扣代繳和代收代繳稅款。
(四)如果未履行財務會計制度和會計核算軟件備案義務,您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
您如果未按照規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報送稅務機關備查,我們將責令您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國家根據稅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積極推廣使用稅控裝置。您應當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不得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如您未按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者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的,我們將責令您限期改正,并可根據情節輕重處以規定數額內的罰款。
(一)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義務的含義
您應當按照我們的要求安裝、使用稅控裝置,報送有關數據和資料,不得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
稅控裝置是正確反映納稅人收入情況,保證計稅依據和有關數據的正確生成、安全傳遞及可靠儲存,并能實現稅收控制、管理的器具和支持該器具的管理系統。
(二)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義務的法律依據
《稅收征管法》第二十三條
《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
(三)您如何履行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的義務
您如果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您所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納入防偽稅控系統管理,普通發票納入防偽稅控一機多票系統管理。其他符合規定條件的納稅人,也應按照稅務機關的統一要求,安裝使用稅控裝置。
(四)如果未履行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的義務,您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
您如果未按規定使用稅控收款機,或者不如實錄入銷售或經營數據,或者發生稅控收款機丟失、被盜,或者擅自拆卸、改動和破壞稅控收款機,上述行為造成您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您的應納稅額。
您如果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者損毀、擅自改動稅控裝置,我們將責令您限期改正,可以對您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應當補繳稅款、滯納金。
您如果未按照規定開具稅控發票,我們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您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我們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我們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您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作為扣繳義務人,您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我們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我們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您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您即使在納稅期內沒有應納稅款,也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享受減稅、免稅待遇的,在減稅、免稅期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一)按時、如實申報義務的含義
納稅申報是指您按照稅法規定期限和內容向我們提交有關納稅事項書面報告的法律行為,是您履行納稅義務、承擔法律責任的主要依據,是我們稅收管理信息的主要來源和稅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按時申報是指應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進行申報,如實申報是指客觀、正確地反映您的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
(二)按時、如實申報義務的法律依據
《稅收征管法》第二十五條《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二條
(三)您如何履行按時、如實申報義務
(四)如果未履行按時、如實申報義務,您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
您如果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或者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我們將責令您限期改正,可以對您處以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您如果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我們將追繳您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以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您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我們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
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或者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我們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一)按時繳納稅款義務的含義
按時繳納稅款是指納稅人應當按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將當期應該繳納的稅款,在規定期限內進行繳納的行為;以及扣繳義務人應當將納稅人當期應繳納的稅款進行代收或者代扣之后,在規定期限內將稅款進行解繳的行為。
(二)按時繳納稅款義務的法律依據
《稅收征管法》第四條第三款
(三)您如何履行按時繳納稅款義務
為了方便您繳納稅款,我們根據實際情況設定了多種的繳款方式,您可以根據自身條件,選擇我們認可的現金、支票、銀行卡或者電子結算等繳款方式。
履行按時繳納稅款義務的內容與“按時、如實申報的義務”基本一致,您可以參照對“按時、如實申報的義務”解讀的內容,如需更詳細地了解,您可以查閱各稅種的具體規定,或者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咨詢。
(四)如果未履行按時繳納稅款義務,您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
您如果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或者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我們將責令您限期繳納,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您如果是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或者解繳稅款,或者您作為納稅擔保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所擔保的稅款,經我們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我們可以依照《稅收征管法》第四十條的規定采取強制執行措施追繳您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
此外,無論您是否是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或者納稅擔保人,如您在規定期限內不繳、少繳應納或者應解繳的稅款,經我們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我們均可以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如您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您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您應當及時報告我們處理。
(一)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含義
按照法律或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收代繳、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其中:單位既可以是各種類型的企業,也可以是行政單位、事業單位等其他組織;個人可以是個體經營者或者其他個人。
代扣稅款是指支付納稅人收入的單位和個人,按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從向納稅人所支付的款項中,將納稅人的應納稅款代為扣繳的行為。
代收稅款是指與納稅人有經濟往來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借助經濟往來關系向納稅人代收其應納稅款的行為。
作為扣繳義務人,您履行了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后,我們將按照規定向您支付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的手續費。
(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法律依據
《稅收征管法》第四條第三款
《稅收征管法》第三十條第一款和第二款
《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九十四條
(三)您如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
作為扣繳義務人,您可能會負有以下幾個常見稅種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并應按照規定的期限向我們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略)。
(四)如果未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您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
您如果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我們將責令您限期改正,并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您如果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我們可對您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您有接受我們依法進行稅務檢查的義務,應主動配合我們按法定程序進行的稅務檢查,如實地向我們反映自己的生產經營情況和執行財務制度的情況,并按有關規定提供報表和資料,不得隱瞞和弄虛作假,不能阻撓、刁難我們的檢查和監督。
(一)接受依法檢查義務的含義
稅務檢查是稅務機關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繳納或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及其他有關稅務事項進行的檢查和處理工作的總稱。
接受依法檢查義務包括:接受我們依法進行的檢查和處理,不得逃避;客觀反映有關情況,如實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不得有相關法律、法規禁止的隱瞞、弄虛作假、阻撓、刁難等拒絕檢查的行為。
(二)接受依法檢查義務的法律依據
《稅收征管法》第五十六條
《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七條
(三)您如何履行接受依法檢查義務
您應當按照我們的要求如實提供您的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和有關資料;配合我們對您的生產、經營場所和貨物存放地進行檢查;按照我們的要求提供與納稅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文件、證明材料和有關資料;如實回答我們對您納稅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詢問;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拒絕、隱瞞或阻撓,并配合我們記錄、錄音、錄像、照相和復制。
車站、碼頭、機場、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等有關單位應配合我們依法對托運、郵寄應納稅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的有關單據、憑證和有關資料進行的檢查;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應配合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的存款賬戶檢查及經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的案件涉嫌人員的儲蓄賬戶檢查。
(四)如果未履行接受依法檢查的義務,您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
您如逃避、拒絕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撓稅務機關檢查,我們可對您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到車站、碼頭、機場、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檢查納稅人有關情況時,有關單位拒絕的,我們可以對其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拒絕接受依法檢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存款賬戶的,我們可對其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您除通過稅務登記和納稅申報向我們提供與納稅有關的信息外,還應及時提供其他信息。如您有歇業、經營情況變化、遭受各種災害等特殊情況的,應及時向我們說明,以便我們依法妥善處理。
(一)及時提供信息義務的含義
您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稅務登記和納稅申報等方式向我們如實提供相關涉稅信息。如果您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出現某些特殊情況,如發生歇業、歇業后復業、經營情況變化、遭受各種災害等,也應及時向我們報告和說明,以便我們依法根據您的情況中止(終止)您的納稅申報義務,或準許您延期納稅申報或延期繳納稅款,或免除您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逾期納稅申報或逾期繳納稅款的法律責任。
(二)及時提供信息義務的法律依據
《稅收征管法》第六條第二款
(三)您如何履行及時提供信息義務
您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我們如實提供相關涉稅信息,其主要方式為稅務登記和納稅申報。
此外,您如果發生歇業、歇業后復業、經營情況變化或遭受各種災害等特殊情況,應向我們及時提供信息。如歇業或歇業后復業,應當按規定辦理歇業或復業登記;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我們報告不可抗力災害事件的發生情況,及對您生產經營的影響范圍與程度;還應按照我們規定的要求及時報告您其他經營情況變化的信息。
(四)如果未履行及時提供信息義務,您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
您不能自行中止(終止)相關涉稅義務,這樣您可能會承擔未按期申報納稅和繳納稅款而被處以罰款的風險。如果您事實上已經歇業但未向我們報告歇業的信息,我們視同您未歇業,并按正常經營對待,您就必須繼續按期申報納稅和繳納稅款;如您在已批準的歇業期間又恢復營業,且未及時向我們提供復業的信息,我們將向您發出限期改正通知書,并可以對您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您如果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未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且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未立即向我們報告相關信息,我們可以對您依法追究逾期申報的法律責任。
您如果未及時提供生產經營情況變化、遭受各種災害等特殊情況的信息,就不能依法享受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等相關權利。
為了保障國家稅收能夠及時、足額征收入庫,稅收法律還規定了您有義務向我們報告如下涉稅信息:
1.您有義務就您與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向當地稅務機關提供有關的價格、費用標準等資料。
您有欠稅情形而以財產設定抵押、質押的,應當向抵押權人、質權人說明您的欠稅情況。
2.企業合并、分立的報告義務。您有合并、分立情形的,應當向我們報告,并依法繳清稅款。合并時未繳清稅款的,應當由合并后的納稅人繼續履行未履行的納稅義務;分立時未繳清稅款的,分立后的納稅人對未履行的納稅義務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3.報告全部賬號的義務。如您從事生產、經營,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持稅務登記證件,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和其他存款賬戶,并自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者其他存款賬戶之日起15日內,向您的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全部賬號;發生變化的,應當自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您的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
4.處分大額財產報告的義務。如您的欠繳稅款數額在5萬元以上,您在處分不動產或者大額資產之前,應當向我們報告。
(一)報告其他涉稅信息義務的含義
其它涉稅信息,是指除前述義務以外的涉稅信息,主要包括兩大類:一是報告影響您收入、成本和利潤水平的重大涉稅信息,如關聯業務往來信息;二是影響您稅款繳納能力的重大涉稅信息,如銀行賬戶開立、企業合并、分立、處置大額財產等信息。
(二)報告其他涉稅信息義務的法律依據
《稅收征管法》第十七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及《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二款。
(三)您如何履行報告其他涉稅信息義務
1.存款賬號報告
您應當自基本存款賬戶或者其他存款賬戶開立或變化之日起15日內,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填寫《納稅人存款賬戶賬號報告表》,向我們報送銀行開戶許可證或申請表的復印件。
2.關聯企業業務往來報告
您與關聯企業發生業務往來,應按規定向我們報告關聯業務往來的有關信息。
關聯企業是指在資金、經營、購銷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間接的控制關系,或直接或者間接地同為第三者控制,或在利益上具有相關聯的其他關系的企業。
您應當在向我們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就您與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附送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我們在進行關聯業務調查時,您及關聯方應當按照我們規定的時限提供下列相關資料:
(1)與關聯業務往來有關的價格、費用的制定標準、計算方法和說明等同期資料;
(2)關聯業務往來所涉及的財產、財產使用權、勞務等再銷售(轉讓)價格或者最終銷售(轉讓)價格的相關資料;
(3)與關聯業務調查有關的其他企業應當提供的與被調查企業可比的產品價格、定價方式以及利潤水平等資料;
(4)其他與關聯業務往來有關的資料。
3.合并、分立報告
合并,是指兩個以上的公司,通過訂立合同,依照法定程序,合并為一個公司,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兩種方式。分立,是指一個公司依法定程序分開設立為兩個以上的公司,一般以兩種方式進行:一種是派生分立,另一種是新設分立。
自合并(分立)文件生效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您應填寫《納稅人合并(分立)情況報告書》,報送企業合并(分立)的批準文件或企業決議復印件,并依法繳清稅款。
4.欠稅人處置不動產或大額資產報告
您如果欠稅達五萬元以上,以變賣、贈與、抵押、質押、投資等形式處置不動產或大額資產,應在處置不動產或大額資產之前,填寫《欠稅人處置不動產或大額資產報告表》,提供擬處分不動產或大額資產清單,并按稅務機關規定時限結清稅款。
(四)如果未履行報告其他涉稅信息的義務,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
1.未按照規定報告全部銀行賬號
您如果未按照規定報告全部銀行賬號,我們將向您發出限期改正通知書,并可對您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2.未按照規定報告關聯業務往來
您如果未按照規定報告關聯業務往來信息,除了按照《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外,我們有權依照有關規定對您的應稅收入和應繳稅款按照獨立交易原則進行合理調整,補征稅款,并按照稅款所屬納稅年度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與補稅期間同期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加5個百分點加收利息。
3.未按規定報告企業合并、分立情況
納稅人合并時未繳清稅款的,應當由合并后的納稅人繼續履行未履行的納稅義務;納稅人分立時未繳清稅款的,分立后的納稅人對未履行的納稅義務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4.欠稅企業未按規定報告不動產或大額財產處置情況
您如果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逃避繳納稅款,我們將追繳您所欠的稅款、滯納金,并處欠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您如果將不動產或大額財產設置抵押、質押、留置,稅款先于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執行。
您如果怠于行使到期債權或無償轉讓財產,我們可以分別根據《合同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的規定行使代位權、撤銷權。2100433B
推遲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減稅技術:指通過財務核算方式或銷售結算方式、經濟活動的事先安排使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向后推遲,以達到延遲納稅的目的。
推遲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減稅技術與實現
推遲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減稅技術可以通過推遲稅法上收入實現時間減稅技術和費用提前扣除減稅技術來實現。
(一)推遲稅法上收入實現時間減稅技術
(1)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關于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規定可以看出,采用預收貨款結算方式對納稅人最為有利,委托代銷方式次之,賒銷方式第三,而直接收款和托收承付方式列第四。
(2)納稅人應盡量通過銷售方式、貨款結算方式的合理安排,盡量采用有利于納稅人的貨款結算方式,盡量推遲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二)費用提前扣除減稅技術
費用提前扣除技術:指通過經濟活動、財務核算方式的安排,使費用扣除時間提前,達到延遲納稅的目的。
利用費用提前扣除方式減稅可通過以下途徑實現:
1.合理籌劃經濟活動(避免費用資本化)
2.利用固定加速資產折舊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