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 | 破解購房裝修陷阱 | 出版社 | 安徽科學技術出版社 |
---|---|---|---|
裝????幀 | 平裝 | 開????本 | 16 |
擁有一套住房是每個人一生的夢想!將自己的愛居裝修得溫馨、漂亮是每個業主的美好心愿! 然而美好的生活也有讓人不順心的時候,夢想和心愿也有讓業主鬧心的時候。這是因為買房和裝修一直是許多人頭疼的事情。 為了方便讀者朋友,《破解購房裝修陷阱》以實際生活中發生的真實案例為主,現身說法來展示陷阱,曝光陷阱。《破解購房裝修陷阱》共列舉了185個案例,其中購房陷阱有114例,裝修陷阱有71例,在每個案例的寫作中,從案例的發生特點到陷阱的破解方法、小貼士等三個方面人手。破解陷阱的方法就是要教會讀者朋友從哪幾點人手來破解,以引導讀者正確購房和裝修,而小貼士的內容則主要是介紹與案例相關的小知識、小常識。讀者朋友在以后的購買和裝修房屋中如果遇到相關的問題和陷阱,打開《破解購房裝修陷阱》,就會讓你能夠快速查找,找到解決相關問題的方法。
第一部分 破解陷阱輕松買房
第一章 廣告陷阱
第二章 概念陷阱
第三章 合阿陷阱
第四章 質量陷阱
第五章 售后陷阱
第六章 違規陷阱
第七章 面積陷阱
第八章 期房陷阱
第九章 二手房陷阱
第十章 證據陷阱
第十一章 價格陷阱
第十二章 變更陷阱
第十三章 按揭陷阱
第十四章 公證陷阱
第十五章 拿起法律武器維權
第二部分 破解陷阱輕松裝修
第一章 拉開裝修黑幕——了解裝修中的常見欺詐方法
第二章 書中自有黃金屋——家裝基本知識早知道
第三章 與裝修公司斗法——搞定裝修公司
第四章 與設計師過招——把關設計陷阱和設計漏洞
第五章 與預算師比武——明明白白搞裝修
第六章 在裝修材料上把關——破解材料陷阱
第七章 其他的陷阱——不可忽視的陷阱
第八章 裝修中常見的質量問題
第九章 家庭裝修必須了解的問題
附錄 相關的規范文本與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2100433B
作 者: 杜金洲,羊茜 編
出 版 社: 安徽科學技術出版社
ISBN: 9787533737467
出版時間: 2007-03-01
版 次: 1
頁 數: 184
裝 幀: 平裝
開 本:
所屬分類: 圖書>生活>家裝家飾
購房分期付款的定義
購房分期付款是指買房先付部分款項就能取得房屋使用權,遷入居住,而其余款項要在規定的年限內逐年付清。
購房分期付款的方式
購房需要大筆金額,在短期內很難湊足,所以很多購房交易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分期付款最后的總支出一般要比一次性付款的總金額多。
分期付款買房是住房賒銷業務的一種價款結算方式,它普遍運用于住房買賣。我國在出售舊有公房時普遍采用了購房分期付款方式。一般情況下,購房職工先交付30%—50%的房價,其余款項要在5年或更長時間內付清。在新房出售結算中,分期付款方式也在大量運用。
購房分期付款的作用
(1)擴大銷售商品住宅,使一部分滯銷房屋盡早投入使用,發揮錢、物效益;
(2)促使一部分暫時無力購買住宅的購房者成為買方,實現住宅交易,
(3)通過政府金融界的調節,可以使低收入的居民住上房;
(4)吸引部分社會游資;
(5)現有公房可以通過分期付款方式售房給住戶,回收大批資金。
使用公積金購房有“三項注意”
其一,公積金不能直接用作購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過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需要先消費后提取,即先墊付首付款,然后再攜帶本人或者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已結婚的需要提供結婚證等證明材料,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積金內的存儲余額。
其二,公積金的提取總額不能超過房款總額。比如,一位市民貸款購買的房屋總價為20萬元,而他的公積金存儲余額有30萬元,他只能提取20萬元的公積金,剩余的10萬元公積金不能提取[1]。
*部分城市公積金貸款達60萬。比如:西安特殊情況可達70萬、成都、廣州等多地區。
其三,結清公積金貸款后可以再用公積金購房。無論是在婚前還是在婚后辦理的公積金貸款,夫妻雙方中有一方辦理過公積金貸款,公積金中心系統上就會有相應記錄,在上次貸款未還清前,夫妻雙方不能再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房。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積金貸款已結清,夫妻雙方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仍視為首次購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按照上海市政府的規定,凡在1998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共5年期間,購買上海市商品住宅或者差額換購商品房住宅(不含購公有住房),并在產權證列名為產權人,持有本市稅務機關開具的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的購房者,包括中國公民、外籍個人、華僑和香港、澳門、臺灣同胞,不受戶口限制,在產權證發證日期起的6個月內辦理登記的,均可享受個人所得稅計征稅基(即個人應納所得稅額)抵扣。在這5年內,以不超過購房金額或者差價換購金額為限,其購房金額或者換購差價金額,可以在個人取得的以下各項應納所得稅額中抵扣:工資薪金所得;采用查帳征收的個體工商業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但不包括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和對私營企業投資者帶征的股息、紅利所得),退回以上項目已征收的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