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設備層 | 外文名 | mechanical flo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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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類型 | 高層建筑 | 學科分類 | 建筑學 |
所謂設備層,是指高層建筑的某一樓層,其有效面積全部或大部分用來作為空調、給水排水、電氣、電梯機房等設備的布置。設備層的具體位置應配合建筑的使用功能、結構、布置、電梯分區(高、低速豎向分區)、空調方式、給水方式等因素綜合加以考慮。
在高層建筑中,由于建筑高度大、層數多,設備所承受的負荷很大,故各設備系統(給水排水設備、空調等)往往需要按高度進行分區,從而達到有效利用與節約設備管道空間、合理降低設備系統造價的目的。因此,高層建筑除用地下層或屋頂層作為設備層外,往往還有必要在中間層設置設備層,以使空調、給水排水等設備的布置達到經濟、合理。最早明確設置中間設備層的第一座高層建筑是1950年竣工的30層的聯合國大廈。
設置中間設備層有以下特點:
(1)為了支承設備重量,要求中間設備層的地板結構承載能力比標準層大,而考慮到設備系統的布置方式不同,中間設備層的層高會低于或高于標準層。
(2)施工時,需要預埋管道附件(支架)或留孔、留洞,結構上需考慮防水、防振措施。
(3)從高層建筑的防火要求來看,設備豎井應處理層間分隔;但從設備系統自身的布置要求來看,層間分隔增加了設備系統的復雜性,需處理好相互關系。
(4)標準層中插入設備層增加了施工的復雜程度。
從國內外高層建筑的情況來看,采用中間設備層有利于設備系統(特別是空凋和給水排水設施)的布置和管理。一般情況下,每10~20層(通常為15層)設一層中間設備層,設備層高度以能滿足各種設備及其管道的布置要求為準。例如,有空調設備的設備層,通常從地面以上2 m內放空調設備.在此高度以上0.75~1 m布置空調管道和風道,再上面0.6~0.75 m為給水排水管道,最上面0.6~0.75 m為電氣線路區。表為設備層層高概略值。如果沒有制冷機和鍋爐,僅有各種管道和其他分散的空調設備,同內常采用層高2.2 m以內的技術夾層。
2100433B
設備層是指專用于布置機電設備等的樓層。
同時設備層還包括: 1、消防逃生(特別指高層樓房)層。 2、消防設備設施層(消防備用水箱、消防穩壓水泵)。 3、供水、回水管道等。 4、電梯設備機房。 5、生活供水管道層(高層樓房采用分段供水方式)6、提供暖氣供暖。7、寬帶線纜設備等。
設備層一般設置地下室,也可以在屋頂,也可在電梯機房,一樓一種情況。
《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2011)規定,設備層指建筑物中專為設置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和電氣的設備和管道施工人員進入操作的空間層。
所謂設備層,是指高層建筑的某一樓層,其有效面積全部或大部分用來作為空調、給水排水、電氣、電梯機房等設備的布置。設備層的具體位置應配合建筑的使用功能、結構、布置、電梯分區(高、低速豎向分區)、空調方式、...
設備層:是指高層建筑的某一樓層,其有效面積全部或大部分用來作為空調、給水排水、電氣、電梯機房等設備的布置。高層住宅中專為設置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和電氣的設備和管道施工人員進入操作的空間層。暖氣加壓設備...
高層建筑由于埋深的要求,往往都要設地下室,地下室空間不能自然采光、通風,難以滿足建筑功能要求。所以,一般情況下設備層通常設在地下室或頂層。
在高層建筑中,一般將產生振動、發熱量大的重型設備(如制冷機、水泵、蓄水池等)放在建筑最下部,即地下室,將豎向負荷分區用的設備(如中間水箱、水泵、空調器、熱交換器等)放在中間層,而將利用重力差的設備或體積大、散熱量大、需要對外換氣的設備(如屋頂水箱、冷卻塔、鍋爐、送風機等)放在建筑的最上層。
高層建筑結構布置中的結構轉換層、加強層等特殊樓層,由于結構構件較多、尺度較大,空間難以利用,往往用來布置設備層。
在我國,建筑高度超過100 m,的超高層建筑根據《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2005)要求,需設置避難層,其間距不超過15層。避難層往往用來布置設備層。
如圖1所示為國內某高層建筑設備層的平面布置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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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住宅的設備層是什么意思?包括哪些設備 到底什么是設備層? 所謂設備層,英文稱 mechanical floor , 是指高層建筑的某一樓層,其有 效面積全部或大部分用來作為空調、給水排水、電氣、電梯機房等設備的 布置。設備層的具體位置應配合建筑的使用功能、結構、布置、電梯分區 (高、低速豎向分區)、空調方式、給水方式等因素綜合加以考慮。 設備層的布置應該考慮的因素有哪些 ? 合理利用建筑空間 高層建筑由于埋深的要求,往往都要設地下室,地下室空間不能自然采光、 通風,難以滿足建筑功能要求。所以,一般情況下設備層通常設在地下室 或頂層。 滿足設備布置的要求 在高層建筑中,一般將產生震動、發熱量大的重型設備(如制冷機、水泵、 蓄水池等)放在建筑最下部,即地下室,將豎向負荷分區用的設備(如中 間水箱、水泵、空調器、熱交換器等)放在中間層,而將利用重力差的設 備或體積大、散熱量大、需要對外換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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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建筑設備層結構組成 所謂設備層,是指高層建筑的某一樓層,其有效面積 全部或大部分用來作為空調、給排水、電氣、電梯機房等 設備的布置。 設備層的具體位置, 應配合建筑的使用功能、 結構布置、電梯分區(高、低速豎向分區) 、空調方式、 給水方式等因素綜合加以考慮。 設備層的布置 1 )合理利用建筑空間 高層建筑由于埋深的要求,往往都要設地下室,地下室空 間不能自然采光、通風,難以滿足建筑功能要求。所以, 一般情況下設備層通常設在地下室或頂層。 2 )滿足設備布置的要求,在高層建筑中,一般將產生振 動、發熱量大的重型設備(如制冷機、水泵、蓄水池等) ,放在建筑最下部,即地下室;將 豎向負荷分區用的設備(如中間水箱、水泵、 空調器、熱交換器等) ,放在中間層;而將利用 重力差的設備,或體積大、散熱量大、需要對 外換氣的設備(如屋頂水箱、冷卻塔、鍋爐、 送風機等),放在建筑的最上層。 3 )與結
1、設備層的凈高應根據設備和管線的安裝檢修需要確定;
2、當賓館、住宅等建筑上部有管線較多的房間,下部為大空間房間或轉換為其他功能用房而管線需轉換時,宜在上下部之間設置設備層;
3、設備層布置應便于市政管線的接人;在防火、防爆和衛生等方面互有影響的設備用房不應相鄰布置;
4、設備層應有自然通風或機械通風;當設備層設于地下室又無機械通風裝置時,應在地下室外墻設置通風口或通風道,其面積應滿足送、排風量的要求;
5、給排水設備的機房應設集水坑并預留排水泵電源和排水管路或接口;配電房應滿足線路的敷設;
6、設備用房布置位置及其圍護結構,管道穿過隔墻、防火墻和樓板等應符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
根據2005年版【高規】7.4.6條規定,無可燃物的設備層可以不設消火栓。但自動噴水設不設?規范沒有明文規定。對此,設計人員有不同理解,有人認為:既然消火栓都可以不設,那么自動噴水也可以不設。但是,仔細研究2005年版【高規】7.6.2條、7.6.3條的條文規定,可以得出:一類高層建筑應設,二類高層建筑可以不設的結論。因為7.6.2條規定,一類高層建筑除了該條指明的幾個部位可以不設以外,其它的均應設(并未指明設備層可以不設)。而7.6.3條規定,二類高層建筑應在該條指明的幾種部位設(并未指明設備層要設)。這兩條又都是新修訂的強制性條文,我們認為工程設計應當嚴格執行。雖然在設計屆對此也有一些不同觀點和爭議,但在當前的消防審查工作中,我們是按此掌握的。
除了屬于規范強制性條文的理由以外,還考慮到一類高層建筑的火災危險性、火災撲救難度、和人員疏散難度,都比二類高層建筑大的多。2005年版【高規】建筑部分6.1.13條規定:建筑高度超過100米的高層建筑,應設置避難層,…避難層可兼作設備層,但設備管道宜集中布置。由此條可以推斷,一類高層建筑在萬一發生火災時,其中設備層的部分空間,可能會臨時用于人員的緊急避難和疏散用途,要求其中的消防設施配備齊全,也屬情有可原。另外,從實際情況看,一類高層建筑設備層中,不但有各種管線和電纜橋架等,因設備層層高2米左右,人完全可以在內站立行走,有的單位甚至在內存放一些廢舊物品。確有一定的火災隱患。
ASI現場總線能夠直接連接二進制執行器和傳感器,形成自動化底層控制系統,是屬于現場總線(FIELDBUS)下層設備層的監控網絡系統;
是一個比較小的低成本的屬于設備層的總線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