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化工企業泄漏管理的指導意見
安監總管三〔2014〕9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進一步加強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預防和控制泄漏,防止和減少由泄漏引起的事故,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泄漏管理的意義
(一)加強泄漏管理是確?;て髽I安全生產的必然要求。化工企業生產工藝過程復雜,工藝條件苛刻,設備管道種類和數量多,工藝波動、違規操作、使用不當、設備失效、缺乏正確維護等情況均可造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質泄漏,從而導致事故發生。
(二)加強泄漏管理是預防事故發生的有效措施。泄漏是引起化工企業火災、爆炸、中毒事故的主要原因,要樹立“泄漏就是事故”的理念,從源頭上預防和控制泄漏,減少作業人員接觸有毒有害物質,提升化工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二、化工企業泄漏表現形式和管理的主要內容
(三)化工企業泄漏的表現形式?;どa過程中的泄漏主要包括易揮發物料的逸散性泄漏和各種物料的源設備泄漏兩種形式。逸散性泄漏主要是易揮發物料從裝置的閥門、法蘭、機泵、人孔、壓力管道焊接處等密閉系統密封處發生非預期或隱蔽泄漏;源設備泄漏主要是物料非計劃、不受控制地以潑濺、滲漏、溢出等形式從儲罐、管道、容器、槽車及其他用于轉移物料的設備進入周圍空間,產生無組織形式排放(設備失效泄漏是源設備泄漏的主要表現形式)。
(四)化工企業泄漏管理的主要內容。化工泄漏管理主要包括泄漏檢測與維修和源設備泄漏管理兩個方面。要通過預防性、周期性的泄漏檢測發現早期泄漏并及時處理,避免泄漏發展為事故。泄漏檢測與維修管理工作包括:配備監測儀器、培訓監測人員、建立泄漏檢測目錄、編制泄漏檢測與維修計劃、驗證維修效果等。源設備泄漏管理工作包括:泄漏根原因的調查和處理、泄漏事件的評定和上報、泄漏率統計、泄漏績效考核等。泄漏檢測維修工作要實行PDCA循環(戴明環)管理方式。對所有的泄漏事件都要參照事故調查要求嚴格管理。
三、優化裝置設計,從源頭全面提升防泄漏水平
(五)優化設計以預防和控制泄漏。在設計階段,要全面識別和評估泄漏風險,從源頭采取措施控制泄漏危害。要盡可能選用先進的工藝路線,減少設備密封、管道連接等易泄漏點,降低操作壓力、溫度等工藝條件。在設備和管線的排放口、采樣口等排放閥設計時,要通過加裝盲板、絲堵、管帽、雙閥等措施,減少泄漏的可能性,對存在劇毒及高毒類物質的工藝環節要采用密閉取樣系統設計,有毒、可燃氣體的安全泄壓排放要采取密閉措施設計。
(六)優化設備選型。企業要嚴格按照規范標準進行設備選型,屬于重點監控范圍的工藝以及重點部位要按照最高標準規范要求選擇。設計要考慮必要的操作裕度和彈性,以適應加工負荷變化的需要。要根據物料特性選用符合要求的優質墊片,以減少管道、設備密封泄漏。
新建和改擴建裝置的管道、法蘭、墊片、緊固件選型,必須符合安全規范和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壓力容器與壓力管道要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要求進行檢驗。選型不符合現行安全規范和強制性標準要求的已建成裝置,泄漏率符合規定的,企業要加強泄漏檢測,監護運行;泄漏率不符合要求的,企業要限期整改。
(七)科學選擇密封配件及介質。動設備選擇密封介質和密封件時,要充分兼顧潤滑、散熱。使用水作為密封介質時,要加強水質和流速的檢測。輸送有毒、強腐蝕介質時,要選用密封油作為密封介質,同時要充分考慮針對密封介質側大量高溫熱油泄漏時的收集、降溫等防護措施,對于易汽化介質要采用雙端面或串聯干氣密封。
(八)完善自動化控制系統。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和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裝置,要按安全控制要求設置自動化控制系統、安全聯鎖或緊急停車系統和可燃及有毒氣體泄漏檢測報警系統。緊急停車系統、安全聯鎖保護系統要符合功能安全等級要求。危險化學品儲存裝置要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如高、低液位報警和高高、低低液位聯鎖以及緊急切斷裝置等。
四、系統識別泄漏風險,規范工藝操作行為
(九)全面開展泄漏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估。企業要依據有關標準、規范,組織工程技術和管理人員或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評價等中介機構對可能存在的泄漏風險進行辨識與評估,結合企業實際設備失效數據或歷史泄漏數據分析,對風險分析結果、設備失效數據或歷史泄漏數據進行分析,辨識出可能發生泄漏的部位,結合設備類型、物料危險性、泄漏量對泄漏部位進行分級管理,提出具體防范措施。當工藝系統發生變更時,要及時分析變更可能導致的泄漏風險并采取相應措施。
(十)全面開展化工設備逸散性泄漏檢測及維修。企業要根據逸散性泄漏檢測的有關標準、規范,定期對易發生逸散性泄漏的部位(如管道、設備、機泵等密封點)進行泄漏檢測,排查出發生泄漏的設備要及時維修或更換。企業要實施泄漏檢測及維修全過程管理,對維修后的密封進行驗證,達到減少或消除泄漏的目的。
(十一)加強化工裝置源設備泄漏管理,提升泄漏防護等級。企業要根據物料危險性和泄漏量對源設備泄漏進行分級管理、記錄統計。對于發生的源設備泄漏事件要及時采取消除、收集、限制范圍等措施,對于可能發生嚴重泄漏的設備,要采取第一時間能切斷泄漏源的技術手段和防護性措施。企業要實施源設備泄漏事件處置的全過程管理,加強對生產現場的泄漏檢查,努力降低各類泄漏事件發生率。
(十二)規范工藝操作行為,降低泄漏幾率。操作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避免工藝參數大的波動。裝置開車過程中,對高溫設備要嚴格按升溫曲線要求控制溫升速度,按操作規程要求對法蘭、封頭等部件的螺栓進行逐級熱緊;對低溫設備要嚴格按降溫曲線要求控制降溫速度,按操作規程要求對法蘭、封頭等部件的螺栓進行逐級冷緊。要加強開停車和設備檢修過程中泄漏檢測監控工作。
(十三)加強泄漏管理培訓。企業要開展涵蓋全員的泄漏管理培訓,不斷增強員工的泄漏管理意識,掌握泄漏辨識和預防處置方法。新員工要接受泄漏管理培訓后方能上崗。當工藝、設備發生變更時,要對相關人員及時培訓。對負責設備泄漏檢測和設備維修的員工進行泄漏管理專項培訓。
五、建立健全泄漏管理制度
(十四)建立泄漏常態化管理機制。要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泄漏管理的工作目標,制定工作計劃,責任落實到人,保證資金投入,統籌安排、嚴格考核,將泄漏管理與工藝、設備、檢修、隱患排查等管理相結合,并在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中體現查漏、消漏、動靜密封點泄漏率控制等要求。
(十五)建立和完善泄漏管理責任制。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以企業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責任人、相關部門及人員責任明確的泄漏管理責任制。
(十六)建立和不斷完善泄漏檢測、報告、處理、消除等閉環管理制度。建立定期檢測、報告制度,對于裝置中存在泄漏風險的部位,尤其是受沖刷或腐蝕容易減薄的物料管線,要根據泄漏風險程度制定相應的周期性測厚和泄漏檢測計劃,并定期將檢測記錄的統計結果上報給企業的生產、設備和安全管理部門,所有記錄數據要真實、完整、準確。企業發現泄漏要立即處置、及時登記、盡快消除,不能立即處置的要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并建立設備泄漏臺賬,限期整改。加強對有關管理規定、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和記錄文件以及采用的檢測和評估技術標準等泄漏管理文件的管理。
(十七)建立激勵機制。企業要鼓勵員工積極參與泄漏隱患排查、報告和治理工作,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實現全員參與。
六、全面加強泄漏應急處置能力
(十八)建立和完善化工裝置泄漏報警系統。企業要按照《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GB50493)和《工作場所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設置規范》(GBZ/T223)等標準要求,在生產裝置、儲運、公用工程和其他可能發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料泄漏的場所安裝相關氣體監測報警系統,重點場所還要安裝視頻監控設備。要將法定檢驗與企業自檢相結合,現場檢測報警裝置要設置聲光報警,保證報警系統的準確、可靠性。
(十九)建立規范、統一的報警信息記錄和處理程序。操作人員接到報警信號后,要立即通過工藝條件和控制儀表變化判別泄漏情況,評估泄漏程度,并根據泄漏級別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要對報警及處理情況做好記錄,并定期對所發生的各種報警和處理情況進行分析。
(二十)建立泄漏事故應急處置程序,有效控制泄漏后果。企業要充分辨識安全風險,完善應急預案,對于可能發生泄漏的密閉空間,應當編制專項應急預案并組織進行預案演練,完善事故處置物資儲備。要設置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泄漏物料收集裝置,對泄漏物料要妥善處置,如采取帶壓堵漏、快速封堵等安全技術措施。對于高風險、不能及時消除的泄漏,要果斷停車處置。處置過程中要做好檢測、防火防爆、隔離、警戒、疏散等相關工作。
七、強化考核
(二十一)加強泄漏管理內部審核。企業要對泄漏臺賬、目標責任書、作業文件、現場檢測或檢查記錄等泄漏管理文件定期進行審核,對作業現場進行抽檢抽查,核實檢測或檢查記錄的可靠性,對泄漏管理系統進行內部審計。
(二十二)加強對泄漏管理的檢查考核。企業要加強對泄漏管理過程、結果的檢查考核,確保泄漏管理實現持續改進。企業要按泄漏控制目標的量化要求,對各部門和崗位的泄漏管理狀況進行績效考核。
化工企業要依據本指導意見,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結合自身生產實際建立和完善泄漏管理制度,將泄漏管理與安全生產標準化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結合,積極開展泄漏預防與控制,提高泄漏管理水平。
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指導和推動化工企業貫徹落實本指導意見,促進化工企業安全生產。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2014年8月29日
一、公司廠區及生產場所(除指定范圍內)嚴禁煙火,杜絕一切火險漏洞,消除各種火險隱患。 二、禁止在廠區內明火照明和明火取暖。 三、禁止在廠區焚燒雜草垃圾, 四、禁止帶引火物及發火物進入易燃易爆區域及場所...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求助編輯百科名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于2010年4月15日公布, 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我國廣大企業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將得到規范。本標準由國家安全...
一、強化防雷安全責任意識 雷電是常見的天氣現象,也是危害嚴重的氣象災害之一。江蘇地處亞熱帶濕潤季風氣候地帶,是雷暴多發地區。根據觀測記錄,2007年至2014年8年間,全省雷暴天數平均每年達到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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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 3頁
評分: 4.5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為加強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基礎管理工作,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企業安全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實現安全生產狀況的持續穩定好轉,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以及《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GB16423)等法律標準的規定,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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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 6頁
評分: 4.7
安監總培訓[2011]147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炭行業管理、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有關中央企業: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以下簡稱《通知》)和《安全生產人才中長期發展規劃(2011~2020年)》(安監總培訓
2014年11月13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印發《關于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指導意見》。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指導意見
安監總管三〔2014〕1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防止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一)化工安全儀表系統(SIS)包括安全聯鎖系統、緊急停車系統和有毒有害、可燃氣體及火災檢測保護系統等。安全儀表系統獨立于過程控制系統(例如分散控制系統等),生產正常時處于休眠或靜止狀態,一旦生產裝置或設施出現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的情況時,能夠瞬間準確動作,使生產過程安全停止運行或自動導入預定的安全狀態,必須有很高的可靠性(即功能安全)和規范的維護管理,如果安全儀表系統失效,往往會導致嚴重的安全事故,近年來發達國家發生的重大化工(危險化學品)事故大都與安全儀表失效或設置不當有關。根據安全儀表功能失效產生的后果及風險,將安全儀表功能劃分為不同的安全完整性等級(SIL1-4,最高為4級)。不同等級安全儀表回路在設計、制造、安裝調試和操作維護方面技術要求不同。
目前,我國安全儀表系統及其相關安全保護措施在設計、安裝、操作和維護管理等生命周期各階段,還存在危險與風險分析不足、設計選型不當、冗余容錯結構不合理、缺乏明確的檢驗測試周期、預防性維護策略針對性不強等問題,規范安全儀表系統管理工作亟待加強。隨著我國化工裝置、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規模大型化、生產過程自動化水平逐步提高,同步加強和規范安全儀表系統管理,十分緊迫和必要。
二、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基礎工作
(二)加快安全儀表系統功能安全相關技術和管理人才的培養。化工設計、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單位要組織對相關負責人、工藝和儀表等工程技術人員開展安全儀表專業培訓,普及功能安全相關知識,學習有關標準規范。要針對安全儀表系統全生命周期不同的環節,分別對設計、安裝調試和操作維護管理人員進行具有針對性的培訓,使相關人員熟練掌握安全儀表系統、風險分析和控制、風險降低等相關專業技術。各化工設計單位要利用一年左右的時間,培養一支勝任安全儀表系統功能安全設計的技術骨干隊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即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在役生產裝置的化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要加快人才培養工作,培養一批具備專業技術能力、掌握相關標準規范的工程技術人員,滿足開展和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功能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
(三)進一步完善化工安全儀表系統技術標準和認證體系。加快制修訂化工安全儀表系統技術標準體系。要組織研究、規劃我國化工功能安全技術標準體系,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制定工作計劃,組織制定符合我國化工行業企業安全發展現狀的功能安全相關技術標準及應用指南。推動形成并完善符合中國國情的功能安全認證體制機制。依據《電氣\電子\可編程電子安全相關系統的功能安全》(GB/T20438)和《過程工業領域安全儀表系統的功能安全》(GB/T21109),逐步建立相關人員、產品以及組織機構功能安全認證服務體系。
三、進一步加強安全儀表系統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四)設計安全儀表系統之前要明確安全儀表系統過程安全要求、設計意圖和依據。要通過過程危險分析,充分辨識危險與危險事件,科學確定必要的安全儀表功能,并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對安全風險進行評估,確定必要的風險降低要求。根據所有安全儀表功能的功能性和完整性要求,編制安全儀表系統安全要求技術文件。
(五)規范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的設計。嚴格按照安全儀表系統安全要求技術文件設計與實現安全儀表功能。通過儀表設備合理選擇、結構約束(冗余容錯)、檢驗測試周期以及診斷技術等手段,優化安全儀表功能設計,確保實現風險降低要求。要合理確定安全儀表功能(或子系統)檢驗測試周期,需要在線測試時,必須設計在線測試手段與相關措施。詳細設計階段要明確每個安全儀表功能(或子系統)的檢驗測試周期和測試方法等要求。
(六)嚴格安全儀表系統的安裝調試和聯合確認。應制定完善的安裝調試與聯合確認計劃并保證有效實施,詳細記錄調試(單臺儀表調試與回路調試)、確認的過程和結果,并建立管理檔案。施工單位按照設計文件安裝調試完成后,企業在投運前應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行業和企業安全管理規定以及安全要求技術文件,組織對安全儀表系統進行審查和聯合確認,確保安全儀表功能具備既定的功能和滿足完整性要求,具備安全投用條件。
(七)加強化工企業安全儀表系統操作和維護管理。化工企業要編制安全儀表系統操作維護計劃和規程,保證安全儀表系統能夠可靠執行所有安全儀表功能,實現功能安全。
要按照符合安全完整性要求的檢驗測試周期,對安全儀表功能進行定期全面檢驗測試,并詳細記錄測試過程和結果。要加強安全儀表系統相關設備故障管理(包括設備失效、聯鎖動作、誤動作情況等)和分析處理,逐步建立相關設備失效數據庫。要規范安全儀表系統相關設備選用,建立安全儀表設備準入和評審制度以及變更審批制度,并根據企業應用和設備失效情況不斷修訂完善。
(八)逐步完善安全儀表系統管理制度和內部規范。企業要制定和完善安全儀表系統相關管理制度或企業內部技術規范,把功能安全管理融入企業安全管理體系,不斷提升過程安全管理水平。
四、高度重視其他相關儀表保護措施管理
(九)加強過程報警管理,制定企業報警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與安全儀表功能安全完整性要求相關的報警可以參照安全儀表功能進行管理和檢驗測試。
(十)加強基本過程控制系統的管理,與安全完整性要求相關的控制回路,參照安全儀表功能進行管理和檢驗測試,并保證自動控制回路的投用率。
(十一)嚴格按照相關標準設計和實施有毒有害和可燃氣體檢測保護系統,為確保其功能可靠,相關系統應獨立于基本過程控制系統。
五、從源頭加快規范新建項目安全儀表系統管理工作
(十二)從2016年1月1日起,大型和外商獨資合資等具備條件的化工企業新建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化工裝置和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要按照本指導意見的要求設計符合相關標準規定的安全儀表系統。
(十三)從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新建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化工裝置和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要設計符合要求的安全儀表系統。其他新建化工裝置、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安全儀表系統,從2020年1月1日起,應執行功能安全相關標準要求,設計符合要求的安全儀表系統。
六、積極推進在役安全儀表系統評估工作
(十四)涉及“兩重點一重大”在役生產裝置或設施的化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要在全面開展過程危險分析(如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基礎上,通過風險分析確定安全儀表功能及其風險降低要求,并盡快評估現有安全儀表功能是否滿足風險降低要求。
(十五)企業應在評估基礎上,制定安全儀表系統管理方案和定期檢驗測試計劃。對于不滿足要求的安全儀表功能,要制定相關維護方案和整改計劃,2019年底前完成安全儀表系統評估和完善工作。其他化工裝置、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要參照本意見要求實施。
七、工作要求
(十六)各有關企業和單位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本指導意見的要求,完善企業安全儀表系統管理制度和體系,加大資金投入,保障新建裝置安全儀表系統達到功能安全標準的要求。對在役裝置安全儀表系統不滿足功能安全要求的,要列入整改計劃限期整改,努力消除潛在的事故隱患,降低事故風險,遏制事故發生,切實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十七)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盡快開展調查研究,制定工作目標,確定試點單位,明確進度要求,指導和督促企業加強化工過程安全儀表系統及其相關安全保護措施的管理。要將安全儀表系統功能安全評估、安全儀表系統管理制度落實、人員培訓開展等情況納入安全監督檢查內容。省級安全監管局要每年匯總相關檢查情況,并于每年2月底前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三司。
請各省級安全監管局及時將本指導意見精神傳達至本轄區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及有關企業和設計單位。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2014年11月13日2100433B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
安監總安健〔2011〕16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央編辦《關于職業衛生監管部門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0〕104號)精神,加強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提高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工作水平,為職業病危害防控和監管執法工作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現就加強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的重要意義
(一)高度重視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工作。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是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關系職業健康監管部門能否公正執法、科學執法、規范執法的重要因素。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提高認識,從保障勞動者生命健康權益、規范和加強職業健康監管執法的角度出發,將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緊、抓實、抓好。
(二)深刻認識技術支撐體系建設的必要性。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專業性、技術性很強,必須要有強有力的技術支撐。一是用人單位工作場所是否存在有毒有害物質、有毒有害物質濃度或強度是否超標、職業病防護設施是否有效、個體防護用品是否適用等檢測檢驗,需要技術支撐;二是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效果評價、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職業衛生許可準入條件評價等職業病危害狀況評價,需要技術支撐;三是職業健康監管部門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場所檢查執法、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等工作,都需要技術支撐。
(三)充分認識技術支撐體系建設的緊迫性。當前,我國職業病防控形勢非常嚴峻。一是存在職業病危害的行業(領域)較多、范圍較廣;二是相當多的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嚴重超標,嚴重威脅著廣大勞動者的生命健康;三是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人數眾多,群發性職業病事件時有發生,已經引起國內、國際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但是,我國現有的職業健康技術支撐機構在數量、布局、基礎條件、技術能力等方面存在諸多不足。要解決這對矛盾,提高職業病危害防控能力,必須把加強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作為一項緊迫的任務來抓。
二、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的總體思路、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四)總體思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認真貫徹執行《職業病防治法》;堅持依法行政的執法準則,以技術支撐為依托,以技術標準為準繩,嚴格執法、公正執法、規范執法和科學執法;加快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強化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減少、消除和控制職業病危害,遏制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發生,充分保障勞動者的生命健康權益,促進全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促進社會的和諧、進步與發展。
(五)基本原則。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整合資源、完善裝備、保障執法、支撐有力”的原則,加強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在布局上,根據不同地區、不同行業(領域)職業病危害程度,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和發揮現有技術服務機構的作用,構建完善的技術支撐體系;在裝備建設上,加大資金投入,提高技術裝備水平;在隊伍建設上,充實業務骨干,加強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強化管理,提高技術服務水平;在技術支撐上,為安全監管部門執法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持,保障執法工作的公正性、準確性和規范性。
(六)主要目標。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建設速度,爭取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建成覆蓋全國、布局合理、裝備完善、技術精湛、管理有序、服務上乘的國家、省、市、縣四級職業健康技術服務網絡。到2015年,全國建成3-5個國家級技術支撐機構,每個省(區、市)建成1-3個省級技術支撐機構,每個市(地)建成1-2個市級技術支撐機構,每個主要工業縣(區)建成1個縣級技術支撐機構,非主要工業縣(區)聯合建成1個縣級技術支撐機構,保證每級安全監管部門都能得到有力的執法技術支撐,每個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都能得到可靠的技術服務。
三、職業健康技術支撐機構的主要職能
(七)國家級職業健康技術支撐機構的主要職能。
1.參與職業病危害防治方針政策研究工作。
2.參與國家職業健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制定工作。
3.參與職業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及技術標準制修訂工作。
4.參與國家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和指導地方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工作。
5.參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的特別重大職業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承擔國家職業健康及職業病危害防治科學技術研究工作。
7.組織開展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檢測評價工作。
8.承擔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八)省級職業健康技術支撐機構的主要職能。
1.參與地方性職業病危害防治政策措施研究工作。
2.參與?。▍^、市)職業健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制定工作。
3.參與地方性職業病危害防治法規、規章及技術標準制修訂工作。
4.參與省(區、市)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和指導市(地)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工作。
5.參與省級安全監管部門負責的重大職業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承擔?。▍^、市)職業健康及職業病危害防治科學技術研究工作。
7.組織開展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檢測評價工作。
8.承擔省級安全監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九)市級職業健康技術支撐機構的主要職能。
1.參與市(地)職業健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制定工作。
2.參與市(地)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和指導縣(區)職業健康技術支撐機構建設工作。
3.參與市級安全監管部門負責的較大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4.承擔市(地)職業健康及職業病危害防治技術措施研究工作。
5.組織開展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檢測評價工作。
6.承擔市級安全監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十)縣級職業健康技術支撐機構的主要職能。
1.參與縣(區)職業健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制定工作。
2.參與縣級安全監管部門負責的一般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3.承擔縣級職業健康及職業病危害防治措施研究工作。
4.組織開展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檢測評價工作。
5.承擔縣級安全監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四、推進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能力建設
(十一)統籌布局,合理確定依托機構。各地區要摸清現有技術服務機構的資源情況,根據資源分布情況制定本地區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方案,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利用現有的技術服務資源,遴選并確定依托的技術服務機構,并通過自主建設、聯合建設等形式,加快建設速度,確保到2015年基本建成國家、省、市、縣四級職業健康技術服務網絡。
(十二)加強硬件建設。職業健康技術支撐機構應當具有適應業務工作需要的固定場所和實驗室,以及質量可靠、配套完善、通過計量認證的儀器儀表和設備設施,并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具備能夠檢測評價本地區用人單位存在的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能力。
(十三)加強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職業健康技術支撐機構的科研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有從事職業健康科學研究、技術服務的經歷以及較為豐富的技術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并按照規定取得相應的專業技術培訓資質證書。各職業健康技術支撐機構要重視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采取調入、選聘等方法,充實技術力量,并通過舉辦業務培訓等形式,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能力。
(十四)加強規章制度建設。職業健康技術支撐機構應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并實施嚴格有效的管理,包括組織人員管理、崗位責任制、質量保證、內部審核、管理評審、合同管理、招投標管理、技術服務管理、申訴與投訴管理、儀器設備管理、樣品處置、報告簽發和原始材料保存等制度。
(十五)積極發揮職業健康技術支撐機構的作用。職業健康技術支撐機構應當按照安全監管部門的安排,積極參與職業健康執法檢查工作,客觀、真實、準確地報告檢測、評價結果,或者根據用人單位的委托,客觀、公正地提供技術服務,客觀、真實、準確地反映檢測、評價結果,為用人單位防治職業病危害提供技術支持。
五、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
(十六)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根據本地區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需要,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方案和時間表,指定專人負責,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設速度,確保到2015年高質量地按時完成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任務。
(十七)加大投入,確保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質量。各地區要在技術支撐機構工作場所建設上給予支持,督促其盡快具備開展業務工作所需要的硬件條件,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強監管和指導,促進其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各職業健康技術支撐機構要采取多種形式籌措資金,加大投入,保證購置儀器、儀表、設備、設施所必須的資金。
(十八)加強監督管理。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建立健全職業健康技術支撐機構監管機制和技術支撐機構負責人及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教育培訓制度,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知識、技術能力的培訓。要加強對職業健康技術支撐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通過組織開展業務交流、培訓和質量控制等措施,不斷提高職業健康技術支撐機構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規范服務行為,防范和嚴懲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