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延安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 職責調整 | 取消的職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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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調整2 | 劃入的職責 | 劃入的職責 | 將原市經濟委員會的職責 |
(一)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中小企業促進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工業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編制工業行業技術規范和標準并組織實施,指導工業行業管理工作。
(二)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負責手工業合作社聯合社工作。
(三)監測分析全市工業運行態勢,統計、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指導相關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辦理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地方性事務。
(四)負責提出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和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審批、核準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負責監督檢查財政債券支持的重點技術改造項目資金使用情況;負責限額以上政府投資技術改造項目的報批和計劃安排;負責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裝備規劃、年度計劃實施工作;指導行業技術和技術創新,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省、市工業科技重大項目,推動工業科技成果產業化和信息服務業、新興產業的發展;負責全市石化、化工、煤炭、冶金、機械、食品、醫藥等工業企業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室內裝飾的有關管理工作。
(六)執行國家信息化建設的方針政策,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協調解決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七)承擔全市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和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絡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絡與信息安全有關重要事項。
(八)執行國家有關招投標工作的法律法規,制定本市工業和信息產業招投標工作規定,負責監督工業和信息產業招投標活動。
(九)依法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準,并進行考核監督;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結構和布局的戰略性調整;負責國有企業股份制審核和上市公司的審核、推薦工作;擬訂市屬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制度,審核市屬企業工資總額。
(十)代表市政府向市屬重點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協助市委管理企業領導及其人員;負責除市委管理之外的國有企業負責人考察任免工作;負責企業領導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企業文化建設工作。
(十二)執行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并組織實施市級國有企業資產管理的規章和辦法,指導各縣區國有企業資產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設6個內設機構:
(一)政秘科
負責機關黨政日常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承擔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秘與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新聞發布、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安保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后勤管理等工作。
(二)人事與政策法規科
擬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有關規定;負責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承擔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推進企業法律顧問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教育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公務員及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年度考核工作;負責監管企業領導班子建設,提出有關企業領導任免建議;負責企業黨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監管企業中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企業文化建設及對外宣傳、新聞發布等工作。
(三)規劃與行業管理科(市手工業合作社聯合社辦公室)
組織研究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擬訂工業和信息化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并監督執行;負責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政策建議;審核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及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立項、考察、論證和審批申報工作;擬訂工業和信息產業招投標工作有關規定,負責核準工業和信息化行業投資項目、技改項目和國債項目的招標組織形式、招標范圍和招標方式,監督管理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招投標活動;組織實施國家工業行業技術規范和標準,推廣應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有關國家工業科技重大項目和重大產業化示范工程,推動技術創新和產業相結合;承擔石化、化工、煤炭、冶金、機械、食品、醫藥等工業企業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室內裝飾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集體工業經濟管理。
(四)經濟運行監測科
執行國家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的方針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監測工業日常運行,統計并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行業生產運行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承擔行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加全生產管理,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辦理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地方性事務。
(五)企業和信息化管理科
執行國家國有企業改革的方針政策;指導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的建設,研究提出企業改制重組方案和國有資產經營公司組建方案;組織實施國有企業兼并破產計劃,負責企業合并、分立、解散、清算、關閉破產和困難企業重組工作;負責國有企業改制審核和擬上市公司的審核、推薦工作;承擔市國企改革辦的日常工作。指導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承擔電子信息產品制造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軟件業發展和信息安全技術開發;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組織實施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絡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工作;負責聯系駐延各信息機構和企事業單位,協助工業和信息化廳對在延的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運行及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進行監督與服務,協調市內電信資源分配,推進電信普遍服務,保障重要通信。
(六)產權管理與業績考核科
執行中省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對監管企業資產評估的審核備案和國有資產預算;負責對監管企業資本金變動、股權轉讓、發債方案的審核;承擔市屬企業不良債權的處置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的統計信息、清產核資、企業財務監督、績效評價等工作;組織實施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工作;擬訂市屬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制度;負責國有企業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延安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延安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延政辦發〔2010〕182號)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延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方案》(延市發〔2010〕6號),設立延安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延安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應該不是一個單位,省通信管理局是省直屬機關,也是國家工信部下屬機關!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我不是很了解,估計應該也是工信部下屬機關,和通信管理局同一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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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的職責
1、將原市經濟委員會的職責劃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2、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職責劃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擬定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工業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實施;按市政府規定的權限,審批、核準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工業日常運行監測、工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工作。
3、將原市信息化辦公室承擔的信息化建設和管理的職責劃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三)劃出的職責
1、將原市經濟委員會承擔的煤、電、油、運等經濟運行保障要素和重要物資綜合協調與應急調節職責劃給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將原市經濟委員會承擔的鐵路道口安全管理職責劃給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2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總經濟師1名,總工程師1名,手工業聯社專職副主任1名;科長6名,副科長3名。
(一)設市中小企業促進局,負責全市中小企業促進工作。
(二)煉油、燃料乙醇和煤制燃料的行業管理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其它石油和煤化工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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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專項資金項目 任 務 書 項目名稱 承擔單位 主管部門 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一二年制 一、基本情況表 單 位 基 本 情 況 項目單位名稱 (按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所屬行業 經營范圍(主要職能) 注冊資金 注冊地址 成立時間 資產總額 負債總額 職工總數 營業收入 凈利潤 稅 收 開戶銀行 賬 號 項 目 基 本 情 況 項目名稱 申請專項資 金名稱 起至時間 ~ 立項依據 投資構成 (萬元) 固定資產投資 專項資金 單位自籌 其他 已投入資金 項目預算 (萬元) 類別 支出總額 其中:專項 資金 類別 支出總額 其中:專 項資金 基礎設施建設 費 設備軟件購置 及安裝費 人員費 技術購買費 試驗運行費 系統集成、監理 及軟件開發費 貸款利息 系統設計費 差旅費 咨詢和培訓費 會議費 其他費用 項目效益 (萬元 /年) 新增產值 新增營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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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政辦發[2011]4號各縣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鑒于機構和職能調整,市政府決定撤銷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成立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主要職責(一)分析食品安全形勢,研究部署、統籌指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全市食品安全監管重大
延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常程煒
(一)貫徹落實中、省關于工業和信息化、中小企業(非公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及中小企業政策、規劃和計劃,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建議。
(二)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負責集體工業經濟和手工業合作社聯合社管理工作。
(三)負責提出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及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按照權限審批、核準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四)監測分析全市工業和中小企業、非公經濟運行態勢,統計并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五)貫徹中、省高技術產業中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政策、規劃和標準并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市軟件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負責全市振興裝備制造業的組織協調工作,貫徹執行中、省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的政策、規劃,依托中、省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工作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綠色制造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綠色制造促進等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負責全市散裝水泥、預拌砂漿和室內裝飾行業管理。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招投標活動的監管。
(八)推進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九)協助開展在延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運行及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的監督與服務,協調市內電信資源分配管理,推進電信普遍服務,保障重要通信。負責工業控制系統網絡與信息政策、規劃、標準的組織實施,加強推進工業技術與信息化技術融合。
(十)負責縣域工業集中區和產業集群發展工作,開展中小企業交流合作,促進地方優勢特色產品開拓國際國內市場。
(十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負責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安排;負責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為企業提供信息咨詢、創業輔導、信用擔保、法律援助等社會化服務;負責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和維權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
(十二)負責鹽業行業的管理,保障食鹽生產和市場供應安全。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一)劃入的職責
1、將原縣經貿委的工業管理、民營經濟管理及綜合行業管理職責整合劃入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2、將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信息化職責整合劃入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3、將縣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劃入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劃出的職責
將原縣經貿委的商貿管理職能劃歸縣商務局。
(三)新增的職責
工業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制度和信息化管理。
(四)強化的職責
l、加大主攻工業力度,強化工業經濟管理和服務。
2、強化對信息化工作的管理。
根據上述職責,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內設六個職能科(室)
(一)黨政辦公室
(二)經濟運行科
(三)企業管理與協調科(另掛縣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四)投資開發與行業規劃科
(五)電力能源和資源綜合利用科
(六)新興產業和信息化科(另掛縣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一)縣中小企業局為歸口縣工信委管理正科級單位,人員編制和經費渠道不變。
(二)縣墻體材料革新管理辦公室、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管理辦公室為縣工信委內設機構,與企業管理與協調科合署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