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疑點的發現不僅要求審計師具有良好的專業知識和技能,還要熟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企業制度,并在執行審計程序時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和職業道德。
1.通過“聽”來發現。所謂“言者無心,聽者有意”。審計師可以通過“聽”來了解情況,發現疑點。如聽管理層對單位基本情況的介紹,聽往來客戶以及工商、銀行、稅務等部門對企業的看法和評價,聽廣大職工對企業或相關人員的評價等。如果審計師能夠學會認真去“聽”,做個有心人,總能從中發現一些可疑跡象或線索的。
2.通過“問”來發現。這里所說的“問”,是指有針對性地選擇特定的對象進行調查詢問。此時,必須掌握“問”的技巧,采用適當的方式。如有時可以直截了當,有時則必須旁敲側擊;有時是茶余飯后的閑聊,有時則必須是嚴肅地質詢。方式視時間、地點和內容的不同而靈活運用,不能一概而論。
3.通過“看”來發現。“看”是指通過對被審計單位提供的書面資料的查看和對某些重要場地的觀察分析,從中發現和揭示可能存在的問題。這里所說的書面資料,既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也包括管理層的重要會議記錄、文件和合同,以及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等。
4.通過“分析性復核”來發現。分析性復核是指審計師通過分析和比較信息之間的關系或計算相關的比率,以確定審計重點、獲取審計證據和支持審計結論的一種審計方法。審計師通過執行分析性復核有助于實現以下目標:①確認經營活動目標的完成程度;②發現意外差異;③分析潛在的差異和漏洞;④發現潛在的不合法和不合規的問題。
5.運用邏輯推理來發現。審計師在開展審計工作時應充分利用事物之間存在的內在邏輯關系,通過分類、分析、歸納、推理,把相關的問題和現象納入邏輯分析范疇,以發現和揭示可能存在的種種問題。
1.性質的異常性。這是審計疑點的最基本特征。審計師要確認被審計單位是否存在審計疑點,主要是根據相關政策法規、原理原則及企業經營活動特點,檢查在企業經濟活動和會計核算資料中有無異常的交易時間、交易地點、交易金額、異常的往來結算單位和異常的賬戶對應關系。
2.手段的隱蔽性。審計疑點不會一目了然地暴露在會計資料上,往往以各種隱蔽手段進行偽裝,不易被人察覺。特別是一些經營思想不正、法紀觀念淡薄的人,更是想方設法、絞盡腦汁,作弊手段極其隱蔽。
3.形式的多樣性。由于經濟活動的多樣性,加之不同企業所處的經營環境不同,作弊動機不同,導致審計疑點的表現方式也是多種多樣的。如有的偽裝、變造憑證;有的利用往來賬戶挪用、盜竊企業資財;有的利用“材料成本差異”賬戶任意調節損益;有的隱瞞收入不入賬;有的偽造合同虛構銷售等。
4.結果的待確認性。審計疑點僅僅是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各種可疑跡象,并不表示一定有問題。事實上,有的審計疑點經過查證可以得到排除,而有的在查證過程中可能會出現新的疑點,需要進一步跟蹤追查才能予以確定。
審計師對已經發現的審計疑點,可以運用以下技巧作進一步的查證。
1.動態審計疑點查證技巧。動態審計疑點是指在對經濟活動進行審計時發現的正在發生的可疑跡象。查證動態審計疑點應該正確運用邏輯推理法和追蹤溯源法。邏輯推理法是指審計師運用邏輯學原理,根據事物發展的一般規律進行推斷,以確認審計結論的合理性。追蹤溯源法是指審計師按照動態審計疑點所提示的審計線索,進一步追蹤其產生的原因和動機,并順著經濟活動的運行軌跡查核相關資料和憑證,根據審核結果得出審計結論。
2.靜態審計疑點查證技巧。靜態審計疑點是指靜態資料如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其他相關書面資料中反映出的一些可疑的錯弊跡象。查證靜態審計疑點的主要審計技巧包括審閱法、核對法、調節法。審閱法是指運用相關審計依據,通過對會計記錄和其他相關書面資料的檢查和核對來得出審計結論。核對法是指根據會計記錄中的勾稽關系來查證審計疑點的真偽,從而得出審計結論。調節法是指通過將一些不可比會計數據調整為可比數據,然后利用差異分析來查證靜態審計疑點形成的原因,并得出審計結論。
審計疑點的排除是指根據查證結果確定審計疑點的性質,并對其進行糾正處理的方法。對于任何審計疑點,只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其有問題或沒有問題,都應適時排除。排除審計疑點的方式可分為:
1.正面排除。正面排除是指通過對審計疑點的查證,獲取了足夠多的證據,證明在經濟活動和會計資料中發現的審計疑點是由正常原因引起的,并非真有問題,應予以否定。否定即是對審計疑點的排除。
2.反面排除。反面排除是指通過對審計疑點的查證,獲取了足夠多的證據,證明在經濟活動和會計資料中發現的審計疑點是由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是確實存在的問題。對這類審計疑點,必須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糾正處理。 2100433B
格式:pdf
大小:207KB
頁數: 16頁
評分: 4.6
工程結算舞弊與審計技巧 造價審計 是工程項目審計的基礎和難點, 也是本文要闡述 的重點。從一定意義上講, 造價審計就是識別工程結算中的種種 舞弊手段,通過揭弊和鑒別虛假證據、 擠出造價水分的審計行為, 簡言之,就是針對工程結算的揭弊審計。 舞弊手段種種 根據我們多年的投資審計工作經驗, 工程造價結算中常見的 舞弊手段有: 一、訂合同不響應招標文件 工程招標的主要作用除了擇優選取合適的施工單位外, 還通 過市場競爭形成合理的工程價格, 從而起到控制投資的作用。 但 是,有些工程在實施過程中, 對招投標文件提出的各種要約或作 出的承諾,簽訂合同時實質上并未響應,而是 重談條件、另搞一 套,從而導致結算價大大超過合同價, 招標工作實際上流于形式。 比較常見的有,合同重新提高 綜合費率 、重新定價 、重新解釋招 標文件某些約定 ,甚至改變結算方法 、或者產生大量的未納入招 標范圍的增加工程 等。
本書包括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財務管理考試命題規律總結及趨勢預測;各章包括框架,難點、疑點精講,同步練習題以及答案解析四部分內容。2100433B
一般準則是指對審計人員任職資格和執業行為所作出的規則,主要用于對訓練與能力、獨立性、職業道德方面的約束。
工作準則是指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行為時應遵守的規則,也稱為審計的實施準則或審計的外勤準則,主要用于制定審計計劃,內部控制制度的評審,收集甄別審計證據,編制審計工作底稿。
報告準則是指對審計人員編制審計報告的原則、形式、內容所作出的規則,主要用于編寫審計報告,運用審計報告的形式,規定審計報告的內容。
在此階段,審計人員應做的工作主要有:下達審計通知書、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
民間審計組織在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以后,考慮自身的業務勝任能力和獨立性,并與委托人就審計業務的性質、審計范圍達成共識后,才可簽定審計業務約定書。
審計業務約定書是指民間審計組織與被審計單位共同簽署的,以確認審計業務的委托與受托關系,明確委托目的、審計范圍及雙方應負責任等事項的書面文件。審計業務約定書具有經濟合同性質,雙方一經簽字認可,就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共同予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