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重點,是指對實現審計目標有重要影響的審計事項。
回復3:按甲乙雙方簽認的價格改動。回復4:遵循合同、投標書、招標書、建設方歷年結算經驗。
存貨是企業生產經營的重要物質基礎之一,是企業的一項重要流動資產,存貨通常表現為商品、材料、包裝物、在產品及產成品等。存貨既是資產負債表中流動資產類的一個重要組成項目,也是利潤表中確定和構成銷售成本的一...
通信工程,從廣義上講是一項多專業的系統工程。狹義上講通常是指某個專業的建設工程,如通信交換建設工程、通信傳輸建設工程、通信無線建設工程、通信電源建設工程、通信管線建設工程等等。通信工程分長途干線工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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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審計的作用及重點——1.審查合同的有效性。合同法規定,簽訂及履行合同應當 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 害社會公共利益。如果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 三人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
在此階段,審計人員應做的工作主要有:下達審計通知書、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
民間審計組織在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以后,考慮自身的業務勝任能力和獨立性,并與委托人就審計業務的性質、審計范圍達成共識后,才可簽定審計業務約定書。
審計業務約定書是指民間審計組織與被審計單位共同簽署的,以確認審計業務的委托與受托關系,明確委托目的、審計范圍及雙方應負責任等事項的書面文件。審計業務約定書具有經濟合同性質,雙方一經簽字認可,就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共同予以執行。
財政預算審計的要求
要切實抓住財政預算審計的重點,審計工作中,必須注意以下幾點要求:
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增強做好預算審計工作的信心和決心。
要取得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關心、重視、支持、配合。
要堅持依法審計,實事求是的原則。
要堅持從微觀著眼,為宏觀調控服務。
要在深化審計內容上做文章,在提高審計報告質量上下功夫。
財政預算審計的重點
財政預算內容紛繁復雜,包羅萬象,審計時不能輕重不分,平均使力,必須抓住關鍵,突出重點,根據財政預算的特點和要求,審計時,主要應從以下幾方面人手:
(1)財政預算編制依據的審計。財政預算編制依據審計,是指對編制收支預算所適用的上年財政經濟執行結果、當年經濟事業計劃和工作目標、政策因素以及支出定額標準等是否科學、合理、準確、真實,進行的專門審計監督,必須要有科學、合理、準確的依據。
①編制收入預算有無層層加碼,難以為據。
②編制支出預算有無生產性、非生產性配套項目過多,計劃難以適應。
③對財政支出定額或標準是否符合客觀實際,有無標準過低、過高,造成預算依據難以適用等問題,進行認真審核,有針對性的提出建議,為上級決策部門修訂合理標準或定額提供可靠的依據。
(2)預算財力安排順序的審計。預算財力安排順序的審計,是指對一定的預算財力,先安排什么,后安排什么,是否體現預算的性質和作用,反映政府活動的范圍和任務進行的專門審計監督。預算財力安排順序的問題,是一個政策性較強的問題,實踐經驗告訴我們,如果財力安排順序不當,不僅會挫傷群眾的積極性,而且妨礙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因此,對預算財力安排順序的問題必須進行認真審查。
(3)預算財力安排重點的審計。預算財力安排重點審計,是指對預算財力安排順序確定以后,預算資金的具體項目安排,是否突出重點,兼顧一般,體現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反映經濟和發展規模的方向等,進行專門審計監督,在現有財力情況下,想達到主觀需求是無法辦到的,這是因為預算財力安排總是有限的,而實際需求,總是無限的,即:希望安排越多越好。而要解決這個需要與可能的矛盾,其根本途徑是要處理預算財力安排重點的問題。因此,審計時應著熏看預算安排是否符合現行緊縮財政的措施,有無預算安排重點不突出,撒胡椒面的問題;是否從實際出發,注重效果,預算切實可行,有無該壓的不壓,不該壓的硬壓的問題;是否做到既要保證各項行政事業工作的順利進行,又要有利于促進中央和地方經濟發展需要來考慮;既要突出整體利益,又要對整體內部作具體分析,區別對待,有無一刀切的簡單做法。如:預算支出安排從整體上要壓縮行政管理經費,但對人頭經費及必要的公用經費和業務經費不但不能壓,而且要予以保證,需要真正壓縮的應該是會議費、小車購置費等社會集團購買力等,以促進預算安排既確保重點,又兼顧一般的目的。
(4)預算財力安排結構的審計。預算財力安排結構審計,系指各項預算收支計劃安排組成是否符合經濟和社會發展現狀,符合應占各經濟成份的比重(比例)等,進行的專門審計監督。隨著復式預算制度的推行,今后對預算財力安排結構是否合理的審查,應注意兩方面:
一是審查各預算之間的結構是否合理。包括公共預算、國有資產經營預算、社會保障預算及其他預算,有無相互擠占或比重(比例)關系不協調的問題。
二是審查每項預算的內部結構是否合理,有無安排不恰當,收支倚輕倚重的問題。目前復式預算已經推行,今后應隨著這次改革的不斷深化,努力探索新的審計方法,總結新的審計經驗。
(5)預算安排留有后備的審計。預算安排留有后備的審計,是對預算收支計劃安排中,是否堅持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有無將預算財力全部安排分光、不留后備進行的專門審計監督。在編制預算中,一般要求收入預算不能滿打滿算,要留有余地,使收入來源真正穩妥可靠;支出預算要在收入預算范圍內安排,而且不能全部分光,應留有一定后備,通常叫設置預備費。按國家預算要求,總預備費一般控制在可用財力的35%為宜,且不能動搖。因此,對預算安排留有后備的審計,應把握住上述要求,重點審查收入是否留有余地,有無算得很滿;支出是否打得很緊,有無缺口;預備費是否真實可靠,有無虛假等問題。通過審計,找出預算安排不留后備的問題和原因,促使及早調整預算,確保實現收支平衡,略有節余。
(一)以促進社會和諧為重點
改善民生、發展社會事業既是調整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擴大內需的重點,也是維持社會和諧團結的政治局面的必要舉措。內部審計工作通過加大對民生資金和項目的審計力度,把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作為審計重點,對“三農”、科教文衛、社會保障等民生事業和資金的加強審計監督。通過檢查惠民政策是否落實到位、政策目標能否實現,嚴肅查處擠占挪用資金、降低建設標準等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以保障惠民資金的安全,為維持社會和諧團結的政治局面起到積極作用。
(二)以提高資金效益為重點
在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城鄉統籌發展中,各級政府均加大了新一輪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工程建設項目是資金投向的重點,也是審計工作的關注點。重點檢查和關注工程項目建設中的財務管理、資金使用、執行招投標制度、監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以及核實工程造價等方面的情況,從完善制度層面加強研究和分析,促進從體制、機制、制度上堵塞漏洞;注重工程建設項目效益審計,以促進提高投資的科學性、效益性,促進規范投資行為和加強工程建設管理,提高資金的綜合效益。
(三)以加強干部監督為重點
按照《審計法》和《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的規定,以及干部監督管理的要求,加強對各級干部的審計監督,是目前加強社會管理的重要內容。加強對各級干部的審計監督,要在深化審計內容、改進審計方法、完善審計評價體系上下功夫,使審計在為黨委政府提供決策、強化反腐倡廉工作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要重點關注領導干部執行財經法規和政策決策情況,關注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情況,有效促進領導干部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促進科學決策,減少損失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