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監管監察檔案工作的意見 | 外文名 |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work safety on strengthening the safety supervisory work of archives opinion |
---|---|---|---|
頒布號 | 安監總廳〔2014〕56號 | 發布時間 | 2014年5月6日 |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監管監察檔案工作的意見
安監總廳〔2014〕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總局及煤礦安監局機關各司局、應急指揮中心,各直屬事業單位:
近年來,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加強檔案工作管理體制、機制建設,不斷建立完善檔案管理制度,配置相關設備設施,檔案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規范化。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有的單位對檔案工作的重視程度不夠,檔案管理的保障條件亟待改善;檔案的收集模式、管理手段、服務機制總體上還需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一些單位檔案工作人員缺乏培訓,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需要進一步提升。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檔案工作的意見》精神,實現安全監管監察檔案科學管理,為推動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事業提供優質服務,現就加強安全監管監察檔案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明確安全監管監察檔案工作的目標和任務
(一)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統領,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圍繞堅守安全紅線、促進安全發展各項工作,以建立健全檔案資源體系、檔案利用體系和檔案安全體系為目標,加強檔案業務標準化建設,創新技術手段,整合檔案信息資源,提高科學管理水平,提升檔案信息資源服務能力,充分發揮檔案在安全監管監察工作中的作用。
二、完善檔案工作體制機制建設,強化行業檔案規范管理
(二)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檔案館要履行對總局各直屬單位檔案工作的監督指導職責,加強對檔案工作的統籌規劃、監督指導、檢查督查、培訓交流,推動各單位建立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的檔案工作體制。各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全生產監管檔案管理規定》、《煤礦安全監察檔案管理規范(修訂)》、《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檔案業務建設規范》等有關規定,切實履行對所屬機構檔案工作的監督指導職責,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專項檢查,推動各單位認真完善歸檔制度、科學整合檔案資源和切實強化檔案服務功能等工作。
(三)切實提高檔案部門依法履職能力。各單位要設置或明確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檔案工作機構,支持檔案工作機構加強統籌協調和業務指導,確保做好本單位的文件收集、整理、歸檔工作,特別是電子文件的全程管理和歸檔工作。
(四)堅持各類型檔案集中統一管理。堅持對文書檔案、專業檔案、基建檔案、照片檔案、電子音視頻檔案、電子文件等各類型、不同載體形式的檔案實行集中統一管理。按照《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檔案業務建設規范》要求,切實解決檔案室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做到庫房面積達標、設施設備完善、利于檔案保密和保護,為檔案集中統一管理提供保障條件。
(五)堅持依法治檔,完善安全監管監察檔案規章制度體系建設。根據新形勢新發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檔案館做好專業檔案、新形態檔案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完善檔案信息化相關業務規范。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建立機關歸檔考評機制,制定檔案業務工作實施細則,使安全監管監察檔案管理有章可循、管理規范。
三、加強檔案資源體系、利用體系、安全體系建設,建立檔案工作新格局
(六)進一步規范歸檔工作。各省級煤礦安監局要按照已批復的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規定抓好落實工作,加快對所屬機構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規定的批復進度,并及時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檔案館備案。要做到應歸檔的文件材料向本單位檔案管理部門移交,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據為己有或拒絕歸檔,對違反檔案管理規定的,應嚴格按照《檔案管理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監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檔案局令第30號)的有關規定依法予以查處。
(七)加大檔案收集力度。各單位要推動檔案工作與單位其他工作同規劃、同部署、同落實。成立專項工作機構或協調機構時,根據需要吸收檔案部門參加,確保建立檔案與開展專項工作同步進行。要注重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民生檔案的收集歸檔,注重加強對重點工作、重大活動、重大建設事項檔案的收集歸檔。注重通過開展檔案征集活動,鼓勵個人捐贈或寄存有價值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照片、音視頻、書信、畫冊等檔案資料,不斷豐富檔案資源。
(八)推進檔案信息化建設。各單位要將檔案信息化與單位各項工作信息化協調同步發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檔案館要繼續做好檔案館數據信息交互平臺后續項目的申報和建設工作,制定信息化相關標準規范,指導各單位穩步推進傳統載體檔案數字化工作,實現檔案信息在線管理、查詢及數據異地備份,逐步建設煤礦安全監察檔案目錄中心和電子數據中心。各省級煤礦安監局要做好項目部署配合、相關設備配備和平臺的使用工作,從人力、財力、物力上對傳統載體檔案數字化建設統籌安排,在建設本單位辦公自動化系統時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一制定的通用數據接口規范,做好與數據信息交互平臺的對接,切實推進存量檔案數字化、增量檔案電子化、檔案利用網絡化。
(九)創新服務形式,強化服務功能。注重加強對檔案信息的分析研究,主動開發檔案資源,積極提供檔案信息服務,通過編制出版刊物、開展宣傳活動等多種形式,在宣傳安全生產工作和事故警示教育等方面充分發揮檔案的價值,努力形成有質量的檔案加工產品。
(十)加強檔案安全保密工作。注重檔案安全制度建設,強化落實檔案安全責任。在檔案館數據信息交互平臺存儲利用數據,應嚴格遵守等級保護的要求和相關規定。建立健全檔案安全應急處置協調機制,制定完善應急預案,開展培訓和演練。定期組織開展檔案安全專項檢查,從本單位基礎設施、制度保障、技術支持、人員配備等方面入手,明確檔案安全防范重點,打造切實可行的檔案安全保障體系,杜絕檔案損毀和失泄密事件的發生。
四、加大對檔案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
(十一)加強對檔案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檔案費用保障機制。各單位要將檔案工作納入本單位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列入工作考核檢查的內容。分管領導要定期聽取檔案部門工作匯報,及時研究并協調解決檔案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安排檔案工作所需經費,為檔案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人力、財力、物力等方面的保障。
(十二)加強檔案干部隊伍建設。各單位要配備專(兼)職檔案工作人員,把檔案干部培訓、交流、使用列入干部培養和選拔任用統一規劃、統籌安排,為檔案干部學習培訓、下基層掛職鍛煉、交流任職等創造條件,不斷提高檔案干部隊伍綜合素質。要關心檔案干部成長,切實幫助他們解決各種實際困難和后顧之憂,保持檔案干部隊伍的相對穩定,推動檔案事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4年5月6日
一、組織機構 以項目經理為首,由項目副經理、專業安全工程師,各施工隊及各施工班組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員組成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 1、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安全生產...
眾所周知安全是每個企業生存與發展的涵蓋與前提。由此安全顯得非常重要。對于建筑施工企業來說實現安全生產所面臨的難度更大,因為其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有不同于其他行業的特點:一是高處作業多。按照國家標準《高處...
(一) 核動力廠(核電廠、核熱電廠、核供汽供熱廠等);(二) 核動力廠以外的其他反應堆(研究堆、實驗堆、臨界裝置等);(三) 核燃料生產、加工、貯存及后處理設施;(四) 放射性廢物的處理和處置設施;(...
格式:pdf
大小:200KB
頁數: 1頁
評分: 4.5
2011年5月30日,國家安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發出關于加強職業健康培訓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1〕118號)。為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以及《關于職業
格式:pdf
大小:200KB
頁數: 2頁
評分: 4.6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中央企業: 2008年,國務院批準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設立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司,承擔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進一步做好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職業危害,改善作業環境,保障勞動者生命健康權益,現就加強職業安全健康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工作的意見
安監總廳應急〔2016〕7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20號)精神,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以下簡稱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工作,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引,深入貫徹落實“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將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框架,堅持日常檢查與行政執法相結合,規范執法檢查行為,創新執法檢查方式,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推動企業依法完善應急組織機構、健全應急制度機制、落實應急保障條件、優化應急資源配置,確保應急管理各項法律法規落地生根。
二、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基本要素
(一)執法檢查對象和主要內容。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對象是各類生產經營單位,特別是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內容主要包括企業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建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救援物資裝備配備、執行應急預案管理規定、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和事故應急處置等七個方面情況。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包括對企業應急管理工作的日常監督檢查活動和查處企業應急管理非法違法行為。
(二)執法檢查實施主體。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工作的實施主體是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其應急管理機構。已有專門執法機構的,原則上交由專門執法機構執行。
(三)執法檢查方式。應急管理執法檢查,是指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其應急管理機構按照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對生產經營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是否遵守應急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進行監督檢查,必要時依法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行為。執法檢查主要采取重點檢查、專項檢查、隨機抽查、暗查暗訪、交互檢查等方式。
三、應急管理執法檢查組織實施要求
(一)建立健全年度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工作計劃。將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內容編入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工作計劃,根據工作計劃編制應急管理現場檢查方案,落實分級分類執法檢查的要求,按照轄區內企業的數量、分布、危險源狀況等,明確執法檢查覆蓋區域,靈活運用執法檢查方式,適當加大對重點監管企業的執法檢查頻次,消除對企業應急管理工作的監管盲區和死角。
(二)推行表格化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參照應急管理執法檢查清單(見附件),結合生產經營單位實際,確定檢查項目和檢查內容,通過現場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相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等方式,逐項檢查、逐項記錄情況。對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當場告知被檢查單位,并明確整改要求和復查期限。
(三)規范應急管理執法行政處罰過程。嚴格按照《行政處罰法》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5號公布,第77號修改)的要求,規范行政處罰執行程序。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式樣)>的通知》(安監總政法〔2010〕112號)要求,正確選擇使用和規范制作執法文書。證據形式和取得方式要符合《行政處罰法》《行政訴訟法》和有關司法解釋規定,未經調查取證或者證據不足的,不得采取不利于當事人的執法措施。要嚴格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嚴禁以罰代管、以罰代整改,當事人對自由裁量結果有疑義的,應當予以解釋說明。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享有的陳述和申辯權利等事項。
(四)注重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實效。減少執法檢查層級,推進執法檢查重心下移。提高執法檢查信息化水平,加快將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執法信息系統。加強基層執法檢查裝備建設,開發配備智能執法檢查終端,逐步實現執法檢查信息、流程、活動、卷宗網上留痕。強化執法檢查結果統計分析工作,定期進行量化對比,注重態勢把握,找出階段性特點和苗頭性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建議,切實提高應急管理執法檢查效能。
四、應急管理執法檢查保障措施
(一)進一步提高對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工作的認識。應急管理執法檢查是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其應急管理機構依法履行應急管理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職責的一種方式。應急管理執法檢查作為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督促企業有效應對事故災難、減少人員財產損失,確保應急救援到位的必要措施。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明晰思路,有效運用執法檢查手段,推動企業不斷提高應急管理工作水平。
(二)加強應急管理執法檢查組織領導。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將加強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工作作為全面履行應急管理工作職能的一項重要任務,建立主要領導全面負責的應急管理執法檢查責任制,明確職責分工,強化制度建設,積極探索有利于推動基層執法檢查工作的有效途徑,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確保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工作順利開展。
(三)落實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工作監督。要通過評議考核、案卷評查等途徑強化層級監督,及時發現并糾正執法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對有關部門和執法檢查人員不履行、違法履行或者不當履行職責的行為,應當及時糾正、責令限期改正、直接予以撤銷或變更,并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執法檢查公開和行政執法投訴等工作制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適時邀請新聞媒體參與執法檢查工作,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增強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工作的透明度。
(四)強化應急管理執法檢查隊伍建設。選配與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工作要求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充實基層執法檢查力量,嚴禁無安全生產執法資格的人員從事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工作。加強應急管理執法檢查能力培訓,建立執法檢查人員培訓考核制度,全面提高執法檢查隊伍的專業技能和履職能力。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6年7月22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總局各直屬事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檔案工作的意見》精神,充分發揮專家學者和專業骨干在檔案工作規劃、重要政策以及重大問題上的研究、咨詢、指導作用,制定了《國家安全監管監察檔案工作專家組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給予支持和配合。
國家安全監管監察檔案工作專家組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國家安全監管監察檔案工作專家組(以下簡稱專家組)在安全監管監察檔案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規范專家組成員的遴選和管理,保障專家組工作的有效開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專家組成員的資格認定、入選、聘用及專家組運行和管理活動。
第二章 工作內容
第三條 專家組的工作內容是為安全監管監察檔案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專業咨詢、理論指導和技術支持。主要包括:
(一)根據年度檔案工作安排,針對安全監管監察檔案工作重點、難點問題提供對策和建議,開展或參與相關工作調研和課題研究。
(二)參與安全監管監察檔案工作規劃、政策措施、標準規范的研究、起草和論證工作。
(三)參與安全監管監察檔案工作檢查,提出存在的問題和整改措施建議。
(四)參與安全監管監察檔案宣傳培訓工作及業務研討交流活動。
(五)參與檔案信息化項目建設研究和咨詢工作。
(六)承擔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委托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第三章 人員管理
第四條 專家組成員應具備以下資格:
(一)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熱愛本職工作,能夠認真履行職責、工作嚴謹、作風正派、清正廉潔,無違法亂紀行為。
(二)熟悉檔案相關領域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有關技術標準,具有較高的檔案工作理論水平、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決策咨詢能力。
(三)年齡不超過60周歲,身體健康,能正常地參加專家組工作和活動,深入基層單位開展調查研究工作。
(四)具有5年以上檔案、網絡安全、信息技術等相關領域實際工作經歷,對文檔一體化建設有較深入的研究。
(五)原則上應具有檔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安全工程等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背景,或具備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具有10年以上檔案相關工作經歷,且在檔案管理工作中有較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職稱可放寬至中級。
第五條 專家組成員實行聘任制,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檔案館履行遴選職責,每屆聘期為4年,遴選程序為:
(一)推薦。由各省級安全監管局、煤礦安監局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直屬事業單位進行推薦(見附表)。
(二)審核。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檔案館對推薦人員的資格條件、專業結構、工作經歷、業務能力等情況進行綜合審查,確定專家組成員名單。
(三)公示。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檔案館網站公示專家組成員名單及個人信息資料,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四)聘任。專家組成員公示期滿,符合條件的,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檔案館頒發聘任證書。任期屆滿,自動離任。
第六條 專家組成員因健康、工作變動等原因不能繼續履行專家組工作職責的,由本人向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檔案館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可退出專家組。
因個人或其他原因暫時不能履行專家組工作義務,或個人信息發生變動,應及時向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檔案館備案。
連續兩年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專家組工作和活動的,視為自動離任。
對違反有關國家法律、法規或不遵守本辦法規定的,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檔案館予以解聘。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七條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檔案館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專家組召開座談會、開展調研和檔案工作檢查。專家接到通知后,應根據具體工作分配和要求,認真履行職責,開展工作。
第八條 專家組開展調研工作或執行檔案工作檢查任務,應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
第九條 專家組應嚴格執行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對有關單位的國家秘密及敏感信息負有保密責任。
第十條 未經委托,專家組成員不得以專家組的名義開展任何活動。違反有關規定的,一經查實取消專家組成員資格,并視具體情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一條 專家組工作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檔案館負責組織管理,日常事務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檔案館監督指導部承辦。
第十二條 專家組成員所在單位應積極支持專家組的各項活動。
第十三條 專家組工作所需經費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檔案館年度業務專項預算予以保障。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檔案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014年11月13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印發《關于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指導意見》。